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8-18 12:14:03 浏览次数:次
中标通知书 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六盘水市泰华大厦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于 2008 年 09 月 11
日开标后,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和推荐,我单位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并已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请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中标价为人民币 78776600.00 万元。中标工期 500 日历天。质量标
准:合格。建设规模 65588.00 平方米。
项目经理:张中平,技术负责人:鲜敬义。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08 年 9 月 16 日
管理机构核查意见:
日 期:
年 月 日
GF—1999—0201
建 设 工程施工合同
中 华 人民共和国建 设 部
制定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贵 州 省 建 设 厅 监制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全称):六盘水市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全称):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六盘水市泰华大厦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
工程内容:施工图所示及招标文件界定的范围;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所示及招标文件界定的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50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柒仟捌佰柒拾柒万陆仟陆佰元整
(人民币)
(小写):
7877660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投标文件
9、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
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
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
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8 年
9 月 25 日
合同订立地点:泰华公司办公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重庆市永川区望城北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