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秘网    > 活动总结

迎接住建部检查监理自查报告(五号线监理总部)2015年5月6日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7-28 12:18:15   浏览次数:

  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 迎接住建部检查

  监理自查报告

 铁四院监理公司·重庆育才监理公司联合体 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监理总部

 2015 年 5 月 6 日

  - 1 - 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 迎接住建部检查监理自查报告 监理总部接到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渝轨道发﹝2015﹞ 92 号)文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制定了《重庆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监理总部迎接住建部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以“CQ5-JLZB-NB-2015-004”号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下发给各部室、监理分部,在 4 月 9 日的总监例会上对迎检工作进行了详细的任务分解,于 4 月 22~24 日牵头组织对轨道五号线一期土建工程的监理分部和施工单位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进行了质量、安全、内业资料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理单位自查 对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附表 4“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 67 条检查内容,逐项进行了梳理自查,其中 51 条符合要求,9 条经整改后已符合要求,7 条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整改中。

 序号

 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自查结果

 1 1

 资质资格及管理制度

 1.1

 超出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 未超出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 符合要求

 1.2

 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 无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 符合要求

 1.3

 未按合同约定建立监理项目机构 已按合同约定建立监理项目机构 符合要求

 1.4

 机构不完整 机构完整,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符合要求

 1.5

 以联合体方式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对监理范围进行条块分割 未对监理范围进行分割 符合要求

 1.6

  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已按要求配置 符合要求

 1.7

  未按要求配备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已按要求配备 符合要求

  - 2 - 序号

 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自查结果

 1.8

  监理人员的任命、聘用手续不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 各级监理人员任命、授权、聘用手续已完善 符合要求

 1.9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履职或未按规定现场带班 无此总监不履职或不按规定带班情况 符合要求

 1.10

  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履职 无监理人员不在岗履职情况 符合要求

 1.11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未更换总监 符合要求

 1.12

  未组织开展监理人员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交底 已组织安全培训、交底,形成记录 符合要求

 1.13

  未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监理制度或责任制 已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监理制度或责任制 符合要求

 1.14

  岗位职责不清或宣贯不到位 已组织岗位职责宣贯 符合要求

 2 2

 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

 2.1

  未编制监理规划、质量监理细则、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已编制监理规划、质量监理细则、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符合要求

 2.2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或未根据工程变化情况及时修订 未根据工程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同时要求根据施工图纸到位情况,各施工标段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编,重新报监理审批 整 改中

  2.3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全、质量风险控制内容不全 风险控制内容齐全 符 合要求

 2.4

 监理实施细则未明确主要风险源、重点工序/ 环节控制点、关键部位及其控制措施或旁站要求 相关内容已明确 符合要求

 2.5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存在违反规范标准或其他明显错误 无违反规范标准或其他明显错误 符合要求

 3 3

 资格审查

 3.1

 未审查施工分包单位、检测、监测等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已审查 符合要求

 3.2

 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审查施工项目部机构与人员配备 已审查 符合要求

 3.3

 未审查应持证人员(如“三类”人员、测量人员、质检员等)的资格证 已审查 符合要求

 3.4

 现场未审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已审查 符合要求

 4 4

 制度审查

 4.1

 未审查施工项目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含应急预案)

 对保证体系进行了检查,但监理审查痕迹缺失,已要求施工单位报审 整 改中

  - 3 - 序号

 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自查结果

 4.2

 未核查分包合同、租赁合同的安全、质量管理与责任条款 未审查,已要求重投、施工单位报审,爆破监理合同、施工监测合同、施工检测合同报监理存档 整 改中

  4.3

  经审查的制度有不符合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经审查的制度符合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符合要求

 5 5

 方案审查

 5.1

  主要监理人员未参加勘察设计、工程周边环境交底,或设计图纸会审、各种专家论证审查会 监理人员均按要求参加 符合要求

 5.2

  未按要求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质量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毗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测量和监测方案,应急救援预案,质量缺陷与质量通病防治处理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 (1)未审核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已要求施工标段应每月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计划、实际使用情况报监理分部审核,并接受监理对费用拨付情况进行监督,要求实际使用情况审核工作结合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工作开展。(2)部分标段的毗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缺失,监理履职痕迹不完善。(3)对施工单位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审查记录不完善。

 整 改中

 5.3

  对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可靠性和全面性没有明确的审查结论 方案审查均有明确的审查结论 符合要求

 5.4

  已经审查的方案有不符合安全质量强制性标准 经审查的方案均符合安全质量强制性标准 符合要求

 6 6

 费用审查

 6.1

  未按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拨付进行监督 同“5.2 条(1)” 整 改中

 6.2

  未按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核 同“5.2 条(1)” 整 改中

 7 7

 日常检查

 7.1

  企业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检查 企业负责人按规定进行了带班检查 符合要求

 7.2

  未按规定开展日常检查和定期安全质量检查评分 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下发检查通报,要求施工单位回复闭合 符合要求

 7.3

  未对重大风险源进行监控 已建立风险管理台帐,对重大风险源进行监控 符合要求

 7.4

  未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情况 已定期检查配备情况 符合要求

  - 4 - 序号

 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自查结果

 8 8

 旁站监理

 8.1

  未按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设计变更文件对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理 对出现此类问题均已下发监理联系单、通知单,并在监理例会中进行强调 符合要求

 8.2

  未按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旁站监理 已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旁站监理 符合要求

 8.3

  旁站监理记录不全、不真实 旁站记录真实反映了施工情况,记录齐全 符合要求

 9 9

 隐患处理

 9.1

  对违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行为不制止 对出现此类问题均已下发监理联系单、通知单,并在监理例会中进行强调 符合要求

 9.2

  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整改要求,并在回复单上签字确认 业主巡查记录、文件中的整改要求,均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了回复并签字确认 符合要求

 9.3

  未能发现已经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或严重质量缺陷 对出现此类问题均已下发监理联系单、通知单,并在监理例会中进行强调 符合要求

 9.4

  对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未要求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对出现此类问题均已下发监理联系单、通知单,并在监理例会中进行强调,及时电话报告建设单位,监理指令及时发建设单位 符合要求

 9.5

  未对安全隐患、质量缺陷的整改情况跟踪落实,或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出现此类问题均已下发监理联系单、通知单,并在监理例会中进行强调,跟踪督查落实,及时电话报告建设单位,监理指令及时发建设单位 符合要求

 9.6

  未及时上报安全、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险情、质量缺陷 对出现此类问题均及时电话报告建设单位,监理指令及时发建设单位 符合要求

 9.7

  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未及时间赶赴现场 均及时赶赴现场 符合要求

 10

 材料设备查验

 10.1

  对承包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采购申报材料未认真审核 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 符合要求

 10.2

  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使用前审查并签认 按规定进行了进场使用前审查并签认 符合要求

  - 5 - 序号

 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自查结果

 10.3

  对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材料使用前未督促抽检取样并见证 按要求进行抽检取样并见证 符合要求

 10.4

  未对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责令退场并见证 按要求责令退场并见证 符合要求

 10.5

  未对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进行查验 对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进行了查验 符合要求

 10.6

  未按规定组织或参加主要施工设备(如盾构机、起重机械)的现场安装调试验收 按规定组织参加了相关验收 符合要求

 11

 监测复核

 11.1

  未定期检查监测点、测量控制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 各监理分部定期组织检查,检查情况在监理联系单、监理例会上反映 符 合要求

 11.2

  未及时比对、核查、分析测量成果、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并反馈 已建立监测数据分析台账,并将对比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参建单位 符合要求

 12

 验收

 12.1

  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进行验收 已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参加由武警消防组织的消防设施验收 符合要求

 12.2

  未组织或未参加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盾构进出洞、下穿既有地铁线、联络通道施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关键节点施工前验收 组织参加了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验收,形成验收记录 符合要求

 12.3

  未及时组织各种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类中间验收 按轨道公司验收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各类验收 符合要求

 12.4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未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抽样检测(或功能试验)

 已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抽样检测 符合要求

 12.5

  验收程序不符合规定,存在问题不指出,或验收结论不正确 严格按照轨道公司文件要求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会议纪要中指出存在问题,形成验收结论 符合要求

 13

 协调管理

 13.1

  未按规定召开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解决安全质量问题 监理总部定期召开总监例会,分部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专题例会,均形成会议纪要 符合要求

 13.2

  未按合同约定对所监理的两个以上交叉作业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协调 对大竹林等区段存在交叉作业施工单位,监理总部直接进行了安全管理协调 符合要求

 14

 档案管理

 14.1

  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进行签字 均按规定进行签字 符合要求

  - 6 - 序号

 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自查结果

 14.2

  未按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监理月报、快报等 监理月报上传到平台,并将纸质件送去平台,电子版同时传给轨道公司相应人员 符合要求

 14.3

  上报资料内容不详实或与实际不符 上报资料内容与实际相符、内容详实 符合要求

 14.4

  未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理资料档案 多次组织召开资料员培训会,统一建立了监理资料档案 符合要求

 14.5

  未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施工验收档案 定期对施工单位建立的施工验收档案进行了检查 符合要求

 15

 监理效果

 所辖工地施工单位本次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得分总和 详见汇报材料“二” 整 改中

 二、监理效果自查 对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附表 5《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评分表》、表 6《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评分表》中的检查内容,对施工标段逐项进行了检查。

 (一)质量外业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

 1、隧道开挖超挖较大,临时支护系统锚杆的间距较大。钢拱架底部未落实,采用虚碴进行支垫。

 2、洞内排水措施不能满足现场需要,存在较多的积水、污泥。

 3、防水(防水板、止水带)施作不合规范、接头普遍未按设计要求施做,搭接长度较短,防水板的保护措施不到位,破损较多。

 4、部分标段钢筋机械连接加工、安装质量较差。

 5、钢筋安装的间距均匀性差,特别是层间距、保护层厚度控制较差。

 6、车站 2 部、5 部未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开挖落底,初期支护拱架一次性悬空距离过大。

 7、各标段未完善人员质量责任书。

 8、未按要求每周一及时上报验收计划。

  - 7 - (二)质量外业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

 5101 标:

 1、园博园车站注浆小导管外露段应及时处理,喷射砼的平整度较差; 2、明挖站防水板的材料由二个厂家提供,均应及时送检; 3、丹鹤站中埋止水带的接头错缝且未搭接上,风道交叉口处的止水带的搭接质量也较差;初支、仰拱、二衬安全步距太大,衬砌未及时跟进; 4、园丹区间照明较差。仰拱未及时封闭,部份仰拱超挖较大,超挖部份应采用同级砼回填。回填地段掌子面的注浆量应控制好,保证注浆的效果。

 5102 标:

 1、重光站 2 部、5 部开挖落底方法不正确,未采用跳跃错开开挖,拱架未。防水板连接处有较大的渗水未进行处理。核心土临时支护不到位,拱架安装不平顺,扭曲现象严重; 2、湖重区间初支渗漏的地方在施作二衬前需进行处理; 5103 标:

 1、幸福广场站洞内排水不畅,排水沟泥渣较多,排水不畅; 2、人和站—幸福广场区间掌子面超挖较大,二衬钢筋的连接有部份未进行焊接,钢筋层间距控制不好,连接勾筋间距较大,数量不足。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好。施工缝的凿毛不彻底,虚渣未清扫干净。初支钢筋网片筋的搭接长度不够,拱架未落底。防水板的挂设质量较差。仰拱未及时施作,排水能力不足,有散流现象,排水系统性不强,未进行统一规划。洞内通风能力不足,空气较差。

 3、大竹林车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钢筋线型不平顺,顶部钢筋成波浪状,应加强控制。施工方基坑监测点未及时布设。

 5104 标:

  - 8 - 1、幸冉区间的仰拱未及时跟进。中埋钢边止水带与背贴止水带安设位置不正确,防水板安设不到位,无钉挂痕迹。二衬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好。

 2、和人区间 TBM 接应段文明施工差,未增加排水措施,未采取集中引排,洞内严重积水,积累的淤泥太多,责令现场停工整改。

 3、和人区间人和站站前竖井仰拱下面有积水,未进行及时抽排,仰拱未及时跟进。防水板的铺设不满足要求,接头的焊接质量较差。二衬钢筋砼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好。

 4、和睦路站超挖严重。中隔墙喷射砼厚度不足。隔栅拱架的焊接质量较差,箍筋间距过大。核心土位置的拱架未及时进行支护。

 5105 标:

 1、大龙山—大石坝区间掌子面型钢拱架落底采用虚碴支垫。掌子面开挖超挖现象严重,爆破控制较差。中隔墙喷射砼不密实,拱架有脱空现象。洞内通风较差。

 2、大石坝车站 5 部开挖、落底步距较大,临时支护未及时跟进,两侧的拱架同时悬空,开挖方法不正确,需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5106 标:

 1、石桥铺站防水板钉挂质量,特别是接头和粘接的质量要重视。综合接地的钢带或铜带的搭接和焊接一定要满足要求。砼的质量应经常到后仓去检查,如果不合格要及时进行清退。

 2、石桥铺站轨道梁悬空的支架验算要尽快完成,加强监测,确保使用过程安全。

 5107 标:

 1、石巴区间喷射砼的平整度太差,网片钢筋外露。

 2、石石区间二衬钢筋的焊接质量较差,部份钢筋未进行焊接,砼垫块数量不足。防水板破损较多。

  - 9 - 3、石新路站 5 部开挖、落底未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上部的拱架两边同时悬空,且悬空距离较长,下部初支未及时跟进。中隔墙处有较多积水未及时进行抽排处理。

 5108 标:

 1、凤西路站拱盖法施工的卧梁两个端头处基坑有积水,未进行及时的抽排。

 2、TBM 管片安装错台较多,要加强洞内的测量复测,中线、净空偏差要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TBM管片安装在满足隧道净空要求,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特别是拱顶尽量不要修补,以免为以后的列车运营带来安全隐患。

 5109 标:

 1、高架区间模板制作和安装平整度较差,有较大的错台。箱梁腹板处的砼垫块数量较少,且放置较随意,方向不统一,造成保护层的厚度不均。机械连接丝接头外露丝牙超标。张拉槽口处的钢能不割断的尽量不要进行切割,割除了的钢筋在预应力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恢复和加强处理。

 2、半山站开挖超挖严重,初支网片筋搭接长度不够。核心土解除方法与方案不符,中隔土柱的型钢拱架未落底,须整改后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衬砌台车拼装场地解除核心土 30 米长度需得到设计院认可和监理批复后方能实施。

 3、华成路站取核心土段一次解除中隔土柱钢拱架支护的距离过长。华华区间二衬未及时跟进,与掌子面的距离过长。监控量测点布设不足。

 5110 标:

 因图纸及场地原因,目前暂未施工。

 (三)各施工标段安全外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5101 标:

  - 10 - 1、衬砌台车安全标识、标牌不齐,立杆未用油漆刷成红白相间的醒目图案; 2、洞内有一配电箱处漏水,未采取措施进行遮挡或移开; 5102 标:

 1、临边防护的钢管加固不牢; 2、解除核心土地段仰拱施作较滞后,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5103 标:

 现场未配置灭火器。

 5104 标:

 1、洞内的通风照明较差; 2、安全防护警示标牌安设不到位; 3、掌子面的危石未清理干净,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5105 标:

 洞内通风照明较差。

 5106 标 1、歇台子车站洞口段的放炮要注意安全,不能放大炮,并要加强防范措施,避免影响周边的建筑和行人的安全; 2、红—歇区间洞门施作过程中要注意安全; 3、石桥铺站门吊轨道梁的悬空要随时关注和巡查,加强对轨道1 号线围护结构的监控,加强与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沟通。

 5107 标:

 洞内通风照明较差,开挖台车未设置防护栏杆进行防护。

 5108 标:

 1、洞内的通风照明要加强,TBM 洞内通风措施应尽早布置; 2、华岩寺的衬砌台车应及时组织条件验收; 3、安全防护标示、标牌以及防高空坠落的措施要布置完善;

  4、要经常检查各类机械的性能,消除安全隐患。

  - 11 - 5109 标:

 1、高架区间箱梁翼缘板临边防护未安设防坠落设施,箱梁翼缘板处堆放机具和材料; 2、现场交通封闭,在封闭道口无专人值守; 3、现场安全警未标志配置不足; 4、华成路站通风照明较差,文明施工较差,现场材料堆放较零乱,规划不好。

 5110 标:

 中梁山车辆段暂未施工,此次未进行外业检查。

  (四)各施工标段内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5101 标:

 1、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筑、管线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无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无单位盖章; 2、按规定应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的管线保护协议没有签订。

 3、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缺陷与质量通病防治处理方案未完成报审程序;

  4、防水卷材材质书上的三颗章没有完善;

  5、材料进场报验单上的数量与厂家的质保书上的数量不一致。

 5102 标:

 1、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的管线保护协议无双方单位公章; 2、质量缺陷与质量通病防治处理方案未完成报审程序;

  3、工序报验资料中需要增加桥隧 011 表;

  4、质量保证体系未单独编制。

 5103 标:

  1、无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带班检查记录;

  - 12 -

  2、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制度;

  3、重大风险源辨识、登记及监控记录签字不完善、复印;

  4、无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筑、管线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 5、无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的管线保护协议; 6、安全检查档案检查问题照片与整改后照片没有一一对应;

  7、工序报验资料中需要增加桥隧 011、桥隧 074 表;

  8、材质书上的三颗章没有完善;

  9、材料进场报验单中出厂数量、时间填写有误。

  5104 标: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签到表是复印件;

  2、无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筑、管线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 3、无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的管线保护协议; 4、无事故管理档案;

  5、材质书上的三颗章未填写;

  6、桥隧 148、桥隧 152 标中监理签字不完善;

  7、工序报验资料用表错误,主要负责人签字笔迹不一致;

  8、企业负责人带班记录缺少项目经理的;

  9、新进员工的危险源告知书没有签字。

 5105 标:

 1、受施工影响的管线改迁施工无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记录; 2、质量保证体系、毗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已编制,未报审;

  3、施工日志对见证取样、材料进场没有记录;

  4、工程名称填写不一致;

  5、工序报验资料用表错误。

 5106 标:

 1、无事故管理档案;

  - 13 - 2、没有单独编制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筑物、管线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 3、只与自来水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了管线保护协议,其他管线单位未签; 4、红—歇区间施工通道已完成,施工技术方案未报审; 5、质量保证体系、应急救援预案已编制,未报审; 6、工程名称填写不一致; 7、工序报验资料用表错误; 8、不合格台帐中未填写处理意见。

 5107 标: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主要事故专项预案,方案审批表无审查意见、无盖章、无现场处置方案; 2、无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筑、管线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 3、无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的管线保护协议; 4、质量缺陷与质量通病防治处理方案未编制; 5、质量保证体系已编制,未报审; 6、进场材料数量和试验报告送检数量不一致; 7、工序报验资料中需要增加桥隧 011、桥隧 074 表; 8、工序报验资料部分表格用错。

 5108 标:

 1、安全检查档案; 2、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的管线保护协议,只与自来水管线单位签订了管线保护协议,其他未签。

 6、质量保证体系已编制,未报审;岗位职责不明确,需细化; 7、毗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已编制,内需附周边环境照片;

  - 14 - 8、工序报验资料中需要增加桥隧 011、桥隧 074 表; 9、材料报验资料中项目经理签字不一致; 10、安全资料中签到表不能复印。

 5109 标: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签字不完善、笔迹有类似现象; 2、无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的管线保护协议。

 3、质量保证体系无具体人员岗位职责,需细化; 4、质量缺陷与质量通病防治处理方案包含在创优细则内,未单独编制; 5110 标:

 1、无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带班检查记录; 2、无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4、无事故管理档案; 5、无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记录; 6、无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筑、管线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 7、无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的管线保护协议; 8、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9、无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记录。

 10、质量保证体系过于简单,无组织框图,无具体人员岗位职责,需重新编制。

 三、需业主和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1、合同未完善,包括 BT 投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材料采购类合同、设备采购类合同、施工监测、施工检测、爆破监理等。

  - 15 - 2、项目开工报告未完善,项目开工时间未确定。

 3、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未完成。

 4、目前采用的施工图纸为送审稿,需更换为正式施工图。

 5、地勘及周边环境交底未进行(BT 设计部组织)。

 6、爆破监理管理职责划分不明确。

推荐访问:监理 自查 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