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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装修施工现场规章制度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8-27 09:47:02   浏览次数:

  装修现场规章制度

 【篇一:室内装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全体工程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严格建立质量,工期、

 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整个

 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 顺利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程已正式开工,项目经理和专业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

 进行全面的技术及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

 位施工人员对各项制度能够随时体会,严格自律。

 第三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

 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四条:现场安全负责人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每天下班后须对

 现场进行仔细巡视,在用电、工具、设备、材料等现场均无问题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解决不了的,即可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不

 得有误。

 第五条: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持证上岗,无证人

 员不得擅自使用有关设备或作特殊工种的作业。

 第六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将 “严禁吸烟 ”等字样贴于施工现场

 的明显地方。电焊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做到持证上岗,并经施工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凡违

 章吸烟或动用明火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条: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工作,每一区域须配置消防

 灭火器材,并规定兼职的消防责任人。发生意外情况须立即采取措

 施,随时报告主管人员以便及时消灭隐患。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

 得随意挪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释剂等)使用后必须及时归

 库或收回到指定地点,做好密封处理,由管理人员检查无事故隐患

 后方可存放。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室内使用电炉子,不得乱拉电线。严禁人为

 破坏室内暖气、线盒等电器设备。

 第十条:电工作业须严格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操作电工作业

 的工作。所有电动工具均须接有漏电保护器 ,防止施工人员触电,并

 定期检查漏电开关的灵敏性。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均采取可靠接地措

 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工具均应妥善管理 ,每天收工后必须清理现场 ,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 工具、材料未经主管同意并办理手续一律不得带出现场。所有工程 人员应严守现场进出通道并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之间如有矛盾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 ,严禁在现场大小便 ,否则一律处

 以 200 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意成品保护 ,严禁在楼内墙上面乱写乱画,天天要保持墙面、地面的清洁 ,及时封闭窗口及通道 ,防止室内成

 品受损。因个人原因造成成品之损坏 ,除进行通报批评外 ,还要处以损

 失额两倍的罚款。

 第十五条:施工中严格控制材料的数量与品质 ,对

 材料进行定量控制 ,并进行整体工程综合管理 ,制定合理的材料用量计

 划。

 第十六条:制定合理的材料进场计划 ,明确材料需要的品种、型号、

 数量、品质及进场时间 ,以便材料部计划安排。

 第十七条:现场材料堆放整齐 ,做到垃圾成堆 ,沙子成方。

  第十八条:施工用的机具、设备专门库房 ,指定专人负责,工人领用工具、设备等须经工程主管批准 ,由领用人签字登记 ,每日下班后将工 具交回库房。

 第十九条:工具管理人员每日对发出及收回的工具进 行清点、核对,发现损坏或短缺要及时向主管汇报。

 第二十条:工具使用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使用办法 ,因使用不当造

 成工具之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工具管理人员须对所管设备、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维

 修,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或处理 ,严禁带病使用,工具管理应登记造册 ,

 并分类放置。

 第二十二条:施工管理人员应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 ,并

 将质量第一的观念贯彻于每个具体作业人员。对各道工序要严格把

 关,质量不合格者严禁进入下道工序 ,必须做到对质量严格把控。

  第二十三条:现场管理人员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 ,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四条:每日收工后要召开施工会议 ,总结当日工程情况 , 并对次日的施工进行安排。对工程进度、质量、工期、材料、安全

 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本《条列》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1-6-15

 【篇二:装饰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

 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第一章 文明施工

 一:施工前准备:

 1.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

 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 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

 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

 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

 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

 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 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

 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

 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

 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

 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 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

 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

 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

 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

 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

 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

 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

 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

 错项,严禁材料浪费,

 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

 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 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

 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

 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

 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

 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

 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

 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

 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

 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

 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

 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12. 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

 须加以保护处理。

 13. 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4. 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5. 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

 于工地。

 施工现场不得让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二章 施工安全

 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得违章指挥

 和违反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必

 须安全接地,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有裸露导线。拆、装临时用电

 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下班最后离场人员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

 万无一失。

 3.节约用水,阀门随用随关,不可因施工破坏隐蔽管道引起渗水故

 障。临时用电须有保护装置,电线必须采用橡皮软线,用电设备插

 头齐全,严禁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4. 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

 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

 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

 后方可使用。

 5.下班时清理好现场,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源是否关闭,以防发

 生意外事故和失窃案件。工程负责人认真保管好客户房屋钥匙,严

 禁将钥匙交给其他非施工人员,否则产生的后果均由施工负责人承

 担,并追究其一切损失赔偿。

 6.以上条例每违反其中一项视情节大小给予 50-100 元的罚款,若

 因违反条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追究责任

 人的无限责任。

 第三章 工程质量

 1. 工程施工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设计交

 底。

 2. 工程部严格按照经业主确认的图纸施工若确需设计变更,必须

 经设计师和业主签字确认。

 3. 原材料采购进场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要求

 的有权拒收并限期补送到位。如因原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所造成的损

 失由使用人全额承担。

 4. 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者,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做好各工程之间的衔接工作,各工种之间要做

 到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 ;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服务,不相互挑剔。

 6.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工作。

 7. 水电工程稳蔽验收时,水电工负责人和设计师必须绘制好水电管

 线分布图一式两份 ,并将一份留给业主。

 第四章 施工计划

  1. 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会同各施工人员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工程部 ;并与各施工人员签订工期责任书,各施工班组必 须扼守工期。

 2. 各施工人员必须提前一到两天将本班组所需材料计划提交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当天报采购部。

 3.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三天向工程部提交人员需要计划及进场时

 间。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天向工程部提交中间验收计划和竣工验

 收计划。

 【篇三: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0 装修须知

 为保证大厦业主正常的办公秩序,任何进入大厦的装修施工作业,

 须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

 1.1 装修时间

 每天装修施工时间为 7:0

 0 至 19:00 ,超过该时间禁止施工,届时楼层水、电供应停止。

 1.2 水电费计量

 装修施工前应按规定安装水、电表并得到物业公司工程部确认后,

 按表计量收费。收费标准:水费 5.3 元∕吨,电费 1.1 元∕度。

 2.0 施工人员管理

 2.1 行走路线 外围广场后门员工通道处乘货梯出入大厦。

 2.2 戴证 出入大厦及在大厦施工期间须佩戴物业公司统一制作的《施工证》。

 2.3 禁止到非施工现场逗留,不得在楼层里喧哗、打闹、随地吐痰。

 2.4 禁止在大厦内煮食、饮酒、留宿。

 2.5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厦,油漆料或易燃品入场时应主动向物业

 公司申报,并安排专人保管,放在指定位置。

 2.6 携带物品出厦时,须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出厦单经登记后方可

 放行。

 2.7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卫生间。如发现有随地便溺的行为,将处

 以人民币 500 元罚款。

 3.0 施工材料管理

 3.1 材料进场应提前与物业公司客服中心预约,以便协调安排货梯使

 用。

 3.2 材料进场时必须从外围广场后门进入,使用货梯运送上楼。材料

 超长超宽而无法运输时,要按管理人员指定的路线上楼。运输途中

 应注意爱护电梯及大厦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3 如需对材料进行截短,装修单位须使用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电源,

 按表计量收费。工作完毕之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4.0 按图施工

  4.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批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木质隔断必须涂 3 遍防火涂料。

 4.2 如有新增、变更的施工项目应及时到物业公司补办审批手续,否

 则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施工。

 5.0 施工注意事项

 5.1 施工中,如有噪音过大、粉尘、异味等施工喷漆作业时,应安排

 在非工作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毗邻业主的正常办公。禁止在非装

 修区域、公共走廊或消防楼梯里施工作业。

 5.2 装修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爱护大厦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的卫生,如发现卫生间及公共走廊有污损及破坏现象,应承担恢复原

 样或照价赔偿的责任。

 5.3 装修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易燃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若装

 修垃圾去向不明,物业公司将视为业主把垃圾丢弃大厦内。对这种

 情况,物业公司将按 10 元∕m2建筑面积收取垃圾管理费,从装修保

 证金中扣除。

 5.4 当日施工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窗锁门,油料放在指定的安全

 位置,做到人走灯灭料清,确保现场无水、火情隐患后方可离开大

 厦。

 6.0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

 6.1 装修施工单位须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确定防火

 责任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确保各项施工作业、各个环

 节不出现火险。

 6.2 施工现场应配置足够数量且正常有效的灭火器,并确保现场施工

 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6.3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作业。

 6.4 如因装修确需要动火(焊)时,必须到物业公司安全部办理动火

 许可证后,由持有有效电焊证的人员进行操作,方可施工。

  6.5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违反规定者将处以 100 元经济处罚,以至停工。

  6.6 施工人员使用墙壁插座时,严禁用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搭接在插座里取电。违反者将处以 100 元经济处罚。

 6.7 严禁窃取大厦公共用电及使用电炉子等超大功率或具有火情隐患

 的电加热器、电褥子等。否则罚款 1000 元并停止施工。

 6.8 装修木质框架时须内涂防火涂料,外刷防火漆,并通知物业公司

 消防管理人员到现场验证,否则,物业公司有权令其整改以达到防

 火要求。

 6.9 施工单位应认真接受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在接到火险隐患整改令后应尽快整改。

 6.10 装修施工中,如出现火情,应立即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就近取

 用灭火器进行火情扑救。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一旦发生火

 情,相关责任人须赔偿损失,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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