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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6-30 10:24:13   浏览次数:

  一、转变工作态度,提供优质服务

  (一)时刻牢记“四个意识”,紧盯目标任务。一是转变工作态度,提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加大对镇村两级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干部的服务能力,确保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

  (二)强化“全面两孩”政策抓落实。一是严格执行生育服务证登记制度,规范办证流程,实行首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代办制度以及承诺制度,实行网上办理;二是各村(居)建立符合生育夫妇的基础信息台账,便于随时了解本村育龄妇女基本情况(孕前优生、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检查等);三是收集有生育意愿的妇女信息,掌握真实准确的信息,针对外出务工需办理生育服务人群,引导群众在生育服务证平台上办理,减少群众多跑路;四是积极采取“QQ、微信、上门、电话随访”等服务方式真正为群众服务;以包村(居)人员为组长建立村(居)帮扶小组,指导好各村开展帮扶工作,为偏远村组、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上门走访慰问,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和困难,对计生户有困难的家庭,了解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申请相关帮扶基金。

  (三)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益。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踢皮球”现象,多为群众办实事。

  (四)资源共享、信息共抓。明确专人每月与卫生院、派出所、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进行信息对比,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准确掌握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儿童参加社会保障、入学等情况,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已婚育龄妇女妊娠情况与孕产期保健登记等信息共享工作制度。

  (五)加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登记工作,对流入人口基础信息进行采集登记,及时把信息反馈给镇流管办进行信息比对,做到人员不重不漏;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为流入半年以上的人口建立健康档案。按照上级要求打造流动人口融合示范点,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的宣传,面对面向流动人口宣传卫生计生优惠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带到他们的身边。

  (六)健康扶贫精准化。严格按照省、市、县安排部署,统筹卫生院、合医办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严格落实国家健康精准扶贫政策,全面实现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服务应签尽签,做到大病、慢病分类治疗得到应治尽治、医疗办保障救助应保尽保、健康扶贫政策应知尽知,确保贫困家庭不因贫看不起病、不因病加深贫困程度。

  (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化。一是落实报告制度,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二是协助县卫生计生监督局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镇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三是协助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四是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五是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局对本镇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本镇内计划生育相关活动的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八)宣传倡导活动经常化。加强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做好“全面二孩”政策、帮扶政策等惠民利民项目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新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大力宣传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认识,从根本上改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

  二、抓好各类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是巩固提升新国优,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复审工作;二是巩固20xx年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打造3个健康村(居),做好20xx年“健康家庭”户评选工作;三是继续做好20xx年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后续工作,申报创建20xx年省级卫生村、市级卫生村寨工作,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明确分工,统筹协调好各责任部门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顺利通国国家、省、市专家组的检查验收。

  三、按月督促、按月通报

  按月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工作,使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针对督促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如整改未及时或未整改的,做到月月督查,月月通报,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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