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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机场潜在几种新型干扰源的特点分析和应对措施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3-22 09:48:28   浏览次数:

摘 要:各种电子电气化设备和信息技术设施的兴起,使得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电磁环境日趋复杂,干扰事件日趋增加,给设备安全运行带来了诸多压力,严重影响民航安全。文章结合实际,探讨了长春机场电磁环境潜在的几种非无线电设备干扰源的特点和影响。

关键词:飞行安全;电磁环境;干扰

引言

民航是一个高新技术应用非常密集的行业,地面与机载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以地空协作方式为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其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设置在民用机场总体规划区域内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民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民航通信、导航、雷达无线电业务均属于安全业务,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随着民航飞行流量增长,空中交通管制扇区越来越多,无线电台(站)也随之急剧增加,被干扰现象也日趋严重。

1 无线电干扰对飞行安全的危害

在ITU-R无线电规则里,干扰被定义为“由一种或多种发射、辐射、感应或其他组合所产生的无用能量对无线电通信系统的接收产生的影响,其表现为性能下降、误解,或信息丢失,若不存在这种无用能量,则此后果可以避免”。电子和电气化新技术发展和应用,如果在技术和管理上存在漏洞,就会形成不同形式的干扰源,对航空无线电的信号质量和性能造成空中干扰、地面干扰、甚至于空中和地面同时被干扰。当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所依赖的电磁环境受到外来干扰源的侵入时,轻则影响个别电台,重则将导致飞行流量控制、陆空失效甚至飞行事故等严重后果。

2 长春机场潜在的几种新型干扰源

长春机场最常见的是广电、噪声、电流声等干扰,为此我们积累了较多的排查经验。科技的发展带动电子电气化设备、信息技术设施的不断出现,各类工业设施、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及其他电器装置产生的无线电波辐射,极易对民航业务产生有害干扰。为此,我们必须改变事后排查的思路,提前关注可能存在的危险源,以期在发生干扰时加快排查的效率。

2.1 高速电气化铁路产生的无线电辐射干扰

出于运输和经济需求,高速铁路通常建于机场附近,实现“无缝对接”,从而与民航、高速公路、铁路形成了综合交错的交通运输网络。长吉(长春至吉林)城际铁路龙嘉站站房形式为地下车站,隧道口与航管楼直线距离约为345米。采用自动化控制的高铁依靠牵引供电系统来提供电能,在运行时通过受电弓在接触网导线上滑动取流。为保证牵引电流的顺利流通,受电弓和接触线之间必须有一定的接触压力,当二者之间的接触电阻急剧变化甚至发生离线,会使牵引电流中出现高频成分,尤其是当列车驶入和驶出隧道时,空气压力骤变迫使受电弓发生剧烈的颤动,大大恶化了受电弓与接触网的接触条件,势必引发一系列无线电干扰,对民航业务造成影响。针对此干扰,由GB/T 15708-1995和15709-1995可知,可以尝试测量高铁运行产生的干扰和接触网辐射干扰。

2.2 信息技术设施

无人机的遥控装置、手机信号屏蔽设备、无线摄像头,机场围界和安保设施都可能对机场和航路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造成干扰。无人机被广泛应用到军事、航拍、遥感测绘、森林防火、电力巡线、搜救等用途,更是众多航模航拍爱好者的最佳选择。由于无人机航拍或航模无计划,所以极难排查。机场跑道围界采用智能视频分析技术实现入侵监测,通过监控报警与语音呼叫、与声光提醒联动,虽然实现了跑道安全,但可能对场内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造成干扰。某机场曾经发生过附近空港物流区无线摄像头对VOR/DME台造成干扰的事件。

2.3 机场建设工程、大型机械车辆

各地机场建设和扩建方兴未艾,长春机场也将面对二期扩建,各种大型机械车辆势必进驻。然而汽车电系中存在多种形式的电磁干扰源,以发动机火花点火系统产生的干扰电磁波最为强烈。汽车发动机火花点火系统的电磁干扰源主要来源于高压点火线、火花塞和点火线圈几个部件,其电容放电过程可以产生0.15MHz-1000MHz范围的脉冲电流,是30-300MHz甚至更高频无线电的主要干扰源。当扩建工程使用大型机械车辆时,这一干扰具有地点相对固定,但不定时、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为此在机场或机场附近兴建工程时,我们应加以关注。

2.4 电子对抗试验、国外电台

现代军事与现代电子战已成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各国都在竞相发展电子对抗装备的研制试验,以适应现代和未来的战争需要。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具有组织军事无线电管理方面的科研工作、实施军事系统无线电监督和检查等职责。所谓电子对抗,即使用电磁能、定向能、水声能等技术手段,确定、扰乱、消弱、破坏、摧毁敌方电子信息系统、电子设备等,保护己方的电子信息系统、电子设备的正常使用而采取的各种战术技术措施和行动。电子对抗的研究试验,很可能会对民航业务产生干扰。由于我国无线电管理实行军地分治,所以产生这类干扰时,我们需要上报民航无线电管理部门、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与当地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机构沟通协调处理军地无线电事宜。近年来,在无线电干扰排查方面,军地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协调机制越来越完善。

当民航各类无线电台站受到国外电台产生的有害干扰,受干扰部门受到有害干扰报告后,应当报告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并报请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处理。

3 民航对有害干扰管理举措

受到有害干扰后,民航单位第一要务是紧急处置。应第一时间明确干扰相关信息,判明干扰严重性,必要时协调管制和机组更换地空通话频率或使用其他设备设施。然后要排查是否内部的各系统之间发生干扰;最后排查自身原因后,可借助干扰监测站获得有用信息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通报,请求协助检测和查处。

积累原始数据和排查经验尤为重要。可充分利用自有设备或无线电监测设备,对所辖台站进行普查,记录台站周围电磁环境的变化,为无线电干扰排查积累基础数据。通过信息化办公和会议交流等渠道,提取无线电干扰案例,总结、借鉴和积累各地区排查干扰的经验。

各方沟通、协调机制必须建立、完善。借助官方、公众媒体加强民航无线电频率保护的宣传,加强公众保护民航无线电电磁环境的安全意识。加强与地方无委机构、广电部门以及军方的沟通协调,建立快速沟通和技术检测制度。

4 结束语

民用航空中所使用的地面或机载的通信、导航和雷达设备必须严格遵守通信纪律,提升电磁环境保护的认识高度、拓展电磁干扰认识角度、增加航空、航海和军事等方面知识广度,是排查无线电干扰的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何学群.航空通信导航频率日常干扰分析[J].中国无线电管理,2003(3).

[2]韩其位,曾祥华,李峥嵘,等.卫星导航干扰监测技术的发展现状与趋势[J].航天电子对抗,2009(6).

[3]黄建宇,吴仁彪,张春田,等.民航VHF地空通信干扰对策研究[J].中国民航大学学报,2008(1).

作者简介:殷明哲(1971-),男,吉林省吉林市人,工作单位:民航吉林空中交通管理分局,职务:工程师,研究方向: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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