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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两篇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7-01 09:41:30   浏览次数: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两篇
  为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防护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xx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xxx发〔2020〕6号
 
各区县(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xx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9日
 
xx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电〔2020〕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区分级分类标准
按照当前全市疫情实际情况和发展态势,综合考虑人口流动等因素,以区县(自治县,包括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为单元,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区县。
(一)低风险区县。
本行政区域内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二)中风险区县。
本行政区域内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三)高风险区县。
本行政区域内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主城区作为一个区域统筹考虑;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作为独立单元分区分类。具体分区分级分类情况见附件。
二、防控原则
(一)依法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科学防治。严格按照国家和市级相关标准、政策开展防控工作。要抓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尽最大可能切断传染源,尽最大可能控制疫情波及范围。要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三)分类施策。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分区分级分类制定差异化的防控策略,视疫情形势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搞“一刀切”,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各区县要划小管控单元,辖区内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应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所有工作的开展均要在做好防控措施前提下进行。
三、工作措施
(一)低风险区县。
1.实施“外防输入”防控策略。一是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加强跟踪管理,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二是强化监测发现报告、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等工作,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三是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防病知识普及等工作,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
2.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是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二是全面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企业要继续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各区县、园区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二)中风险区县。
1.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一是在采取低风险区县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医务人员、医疗床位、医疗物资、隔离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二是对于确诊病例,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根据国家最新防控方案,合理确定防控管理场所和人员,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三是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社区和可闭环管理的工业园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
2.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是在对疫情相关场所和人员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二是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三是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四是统筹加强区域内医疗物资的生产、调配、储备。
(三)高风险区县。
1.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严防输出”防控策略。一是在采取中风险区县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严格禁止一切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制。二是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确诊病例及时救治,全面落实门诊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病毒核酸检测,优化检测流程,加快检测速度,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三是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城市居民小区(农村自然村)等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的管控措施,暂停较大规模的人群聚集活动。
2.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一是保证医疗物资和“米袋子”“菜篮子”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持物价总体稳定,依法查处囤货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二是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涉及重要民生企业正常运转,指导其他企业采取灵活方式安排员工工作。三是及时研判疫情走势,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四是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按辖区、工业园区和居民区,另行制定具体方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方针,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做好分区分级分类差异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畅通人流、物流,接续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影响。
(二)及时调整风险区县名单。根据疫情变化,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适时动态调整风险区县名单,落实分区分类分级管控要求。各区县从实际出发,参照市级标准,制定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的分区分级分类标准。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市级标准,制定本辖区的实施细则,对本辖区街道、乡镇进行分级分类防控;制定本辖区复工复产的具体步骤。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制定好、落实好防控方案。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疫情分析研判,及时评估风险,做好技术指导;交通部门要制定交通管控具体措施;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等部门要加强对区县指导,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全市企业分批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附件: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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