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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5篇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7-07 10:22:0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省、市新农村建设精神和《安福县“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三年攻坚战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贫困村优先、沿线连片推进、精品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突出“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理念,全面完成四项任务:一是完成578个新农村建设点建设任务,实现寮塘乡、泰山乡、洋门乡、竹江乡、瓜畲乡等6个乡镇新农村建设全覆盖。二是继续对吉福路、瓜泰线、安茅线、安宜线等四条主干线沿线村落连片提升打造,高标准完成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建设;三是继续以“武功山—羊狮慕”旅游景区为核心,加强对周边泰山乡、浒坑镇、章庄乡、洋溪镇、钱山乡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构建旅游精品示范片区;四是继续对泰山乡楼下村县级精品示范村进行高标准提升,并选择枫田镇车田、洋门乡嘉溪、洲湖镇塘边、山庄乡荷溪、严田镇神元、竹江乡店后背、寮塘乡江荫塘、平都镇向阳村等8个村点为县级精品示范村,按5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标准规划建设;每个乡镇打造1—2个乡(镇)级精品示范村,按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标准规划建设; 每个乡镇创建100户以上美丽庭院,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夯实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要从改善农村宜居环境基础性工程着手,不断提升村点基础设施。一是优先实施“七改三网”建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把改水、改路、改沟、改厕等“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作为村点建设重点,从农村群众最急需、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村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问题,做到村内主干道和入户便道硬化率100%、自来水入户率达98%以上、水冲厕普及率95%以上。二是因地制宜配套公共设施。鼓励村点依托村庄现有的自然生态,建设休闲广场,利用村内现有闲置房、礼堂等建筑改建村民活动中心,行政村所在地的村庄和农村人口集聚的村庄有条件有需求的要配套“8+4”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依山傍水、树木成荫、小桥流水的田园式村庄;严禁大面积城市化修建休闲广场、村牌楼坊,严禁推山毁林、填塘填沟建设公共设施,严禁四面浆砌水塘和村内过度水泥硬化,严禁因施工不当导致村内古樟古树枯死等破环生态的现象。

(二)突出特色亮点。紧扣省“三连线三连片”布点和连线成片打造美丽乡村建设连片村落要求,全面推进美丽示范风景线创建,集中在吉福路、瓜泰线、安茅线、安宜线四条美丽示范带上,重点从传统保护村落、历史古村、生态名村和产业特色村中择优选择47个村庄,通过实施差异化指导、个性化塑造,快速建成一批生态特色村、产业特色村、农家乐特色村、旅游特色村、文化特色村等,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以县、乡级精品示范点创建带动,全面提升578个基础村点的建设水平。

1.科学定位。在县、乡精品示范村点规划前,各乡镇要充分做好调研,根据村庄特点,准确定位建设类型。建设类型共分为六类,分别是:

生态环境示范型村庄:主要是对于自然生态禀赋较好的村庄,要在现有地形地貌、建筑设施、树木植被、池塘河流基础上,就势顺势,科学合理布局道路、绿化、沟渠、活动场所等设施,尽量延续村落原始布局;在选材上,要多用鹅卵石、竹篱笆、旧瓦罐等本土材料,多用本地植物绿化,把公共设施、农户庭院、菜园围栏等建成具有乡土气息的精品;同时积极探索农村污水处理试点,重点推广清洁能源,整村推进以沼气和太阳能热水器为中心、配合沼气工程,进行“七改三网”建设,形成以户为单元的“畜-沼-菜 (稻、莲、果等)”农业生态种养模式,建设生态家园。

特色产业带动型村庄:主要是对于位于主产区的村庄,重点把发展产业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积极引导村点村民依托本村优势产业进一步扩大种养规模,打造以专业化的生产方式带动村庄发展模式,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形成优质林果专业村、特色养殖专业村等特色专业村。在建设过程中,紧紧围绕便于游客观光采摘、农耕体验等完善村庄道路、停车场、休闲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全程化、一站式,助力产业发展,拓展、完善和提升农业旅游服务内涵和服务功能。

先贤文化展示型村庄:主要是对于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文化价值的村庄,在对村庄实行保护治理和“8+4”设施配套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和整理其文化的独特性,以文化旅游方式对村庄进行保护性开发,通过对先贤故居复原、挖掘先贤文化、展示先贤事迹等途径,保证村庄的完整性和文化的传承性,依托村庄的名人轶事展示本地独特的文化品牌。

红色文化传承型村庄:主要是对于以红色文化为主的村庄,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以开发红色旅游为重点,在完善村庄美丽乡村建设“七改三网”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挖掘村庄红色文化,恢复红色旧址,新建一批红色文化景观小品,创新思路引进专业旅游公司开发“农家乐”餐饮业和红色观光旅游等项目,大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打造红色文化品牌,提高村庄旅游竞争力。

农业休闲观光型村庄:主要是对于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特色突出和邻近县城或主干道沿线区位优势较好的村庄,按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标准规划建设,高标准完善村内主干道、休闲广场、旅游休闲设施等,并引进专业的运营公司,依托村庄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农业资源,强力打造农产品品牌,发展高效农业、观光农业、外向农业,建成集农业农村观光、娱乐、体验、知识教育于一体的新兴休闲产业,将村庄打造成旅游景区。

传统村落保护型村庄:主要是对于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传统村落,通过大力整合古村落保护开发、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坚持合理规划、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原则,采取修旧如旧的办法,对村内巷道、牌坊、祠堂、古民居、古建筑进行修复,突显古色古香风格,复原或新建一批展示村庄风貌、完善村庄功能、丰富村庄内涵的景观小品或设施,对古村落人文环境和自然生态加以保护,对传统文化内涵进行深度挖掘,促进古村落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完美结合。

2.强化标准。县、乡精品示范村点重点要围绕“五精”标准开展创建。

一要精心规划设计。按照“顺应自然、彰显人文、突出宜居”的理念,科学编制村庄建设和发展规划,精心设计农房及其它公共设施,有山显山、有水露水,努力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业”。

二要精细整治环境。村庄内搭靠“三房”以及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要全面整治到位;各类线缆、管线要架设整齐;陈年垃圾要清理到位,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方式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和河塘、沟渠清淤、生态化治理。

三要精致建设管理。村庄的“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要到位,单体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貌要相协调。综合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要到位,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要配套完善“8+4”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和保洁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人员,建设管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村党支部发挥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风文明和谐,民风淳朴向上,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十个一”目标:即一名义务宣传员、一个道德评议会、一支志愿服务队、一批文明示范户、一部村规民约、一组家风家训、一支农民文艺演出队、一个文体活动小舞台、一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一个善行义举光荣榜。

四要精美打造景观。合理利用地形,结合民俗文化,绿化美化庭院,修缮保护传统古建。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地方,村庄花坛、护栏、围墙、公厕、道路等公共设施,按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精心打造村口景观、水体景观、绿化景观,多角度彰显村庄特色和韵味。

五要精准发展产业。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争取村集体经营年收入10万元以上。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依托优美的生态环境、厚重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村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悠久的村落建筑等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优化人居环境。一是开展“清、净、整洁”整治活动。“清”,即清除灰尘、擦去污垢,做到清清爽爽;“净”,即收拾杂物、丢弃破烂,做到干净利索;“整洁”,即整理家什、消除凌乱,做到整齐美观。二是大力开展拆危拆旧活动。大力开展空心村、空心房集中整治攻坚,对无利用价值的破败旧房、土坯房、栏厕、残垣断壁等彻底拆除。三是开展“十乱”、“三违”整治,主要整治垃圾乱倒乱扔、房子乱搭配乱建,广告乱贴乱挂,门店经营乱摆乱摊、门店招牌乱设乱画、车辆乱停乱放、屋前杂物乱堆乱垒、防盗窗乱装乱隔、栏杆乱拉乱牵、菜园乱围乱拦和违规占地、违规建房、违规交易土地房屋等现象。四是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从今年起,将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的职能移交给县城管环卫部门承担,实现县域范围内城乡环卫“一把扫帚”扫到底,全覆盖;采取PPP模式,大力推行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经验做法,积极推行全县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具体做到“两同步四统一”,即“县城和农村同步推进市场化、清扫和清运同步推进市场化”的原则,实现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理“四统一”,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问题。4个市级扩权强镇试点乡镇要率先实施集镇污水处理工程,精品示范村要率先在年内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四)发展富民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依托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市场消费升级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二是壮大特色富民产业规模。坚定不移推进井冈蜜柚、高产油茶、绿色蔬菜、竹木花卉、茶叶、烟叶等特色富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黄栀子、甜茶、火腿等本地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三是创新发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在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积极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到2020年全县60%以上的农户参与到合作社生产经营。

(五)健全治理体系。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党建+”理念,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在中心村、自然村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支部、党小组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二是大力培育文明乡风。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深入开展以“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活动,努力使每个行政村达到“十个一”目标。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创新,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解决美丽乡村建设后续管理资金难题。积极探索建立公共财政、村集体、村民共同投入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加强村民理事会和村民自治机构建设,制定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参与生产生活设施、公共服务场所及环境卫生等日常管护。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微信监督平台。

工作步骤

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从2018年1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1.选点定点和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3月):按照“乡镇申报,县新村办审核,县委县政府审批”的程序,确定新农村建设点名单;召开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下发《安福县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各乡镇、各挂点单位分别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和驻村帮扶工作组,深入村点调查了解村点情况,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村点成立理事会,并分别出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和帮扶计划,在3月30日之前报县新村办。

2.村庄规划和环境整治阶段(2018年4月底前):各乡镇按照4月底前全面完成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做好村点建设规划;各乡镇、村点要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对村点危旧土坯房等进行彻底拆除,对村庄环境卫生、水沟水塘、废弃菜地等进行彻底清理,全面拉开建设路网,对重要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平整。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阶段(2018年4月-9月):根据建设规划,一是全面完成“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即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建设电力、广电、通信网络;二是实施“8+4”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即建好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有条件、有需求的精品村,还要建设小学、幼儿园、金融服务网点、公交站。精品村点全面落实到位,一般村点根据需要有选择性建设。

4.整体提升阶段(2018年10月-11月):一是抓好文化提升。充分挖掘村庄文化,建设一批彰显村庄特色的景观小品;建好美丽乡村、农村清洁工程宣传长廊。二是抓好清洁工程。开展村庄环境卫生大清扫,为村点配齐保洁人员和保洁设施,构建农村清洁工程长效机制。三是抓好富民产业。把富民产业发展纳入重要的建设内容,充分调动村点村民根据村庄实际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做好土地流转、整地挖穴和栽植等工作。四是开展示范创建。对照创建标准,结合村庄实际,大力开展美丽示范风景线、美丽示范村庄和美丽示范农户庭院创建活动。

5.检查考评阶段(2018年12月):乡镇自行验收阶段:12月开始,各乡镇组成工作组对全(乡)镇所有村点进行验收,完成工作总结和工作自评,并将有关票据、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交县新村办汇总查验;各驻村帮扶工作组完成工作总结工作自评,并将有关票据、文件资料交县新村办汇总查验。县检查考评阶段:12月中旬,由县新村办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根据考核结果,分别提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乡镇、美丽精品示范村庄、先进个人名单,评出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乡镇、美丽精品示范村庄,优秀乡镇干部、优秀理事长,由县委、县政府审定后进行表彰。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开展挂点帮扶。继续实行县领导挂乡镇联系制度,挂点县领导要亲自部署、协调推进所挂乡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县直各单位进行挂点帮扶,具体帮扶到行政村,并按要求落实建设资金;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乡镇、村组是组织实施和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规划所人员要参与村庄建设指导;村点理事会要积极参与建设,监督工程质量。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要科学系统谋划、切实加大投入、充实人员力量、全程跟踪指导,高效有序推进,同时要建立管护机制,切实抓好村庄的日常管护。各村组要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强化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四是加强协调配合。相关责任部门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严把技术质量关,抓好项目建设进度,搞好促进落实。

2.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多方整合资金。要通过“专项资金配套一点、涉农部门整合一点、单位部门帮扶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社会力量捐赠一点”的方式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按照每个省建点30万元,每个自建点20万元,每个县级精品示范村500万元,每个乡级精品示范村10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二是继续实行奖补机制来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筹集建设资金的积极性。具体奖补办法:对于户均筹资1000—1999元的村点,奖补5万元;对于户均筹资2000—2999元的村点,奖补10万元;对于户均筹资3000元以上的村点,奖补15万元。各精品示范村户均筹资要达到3000元以上,未按要求筹资到位的,县里将在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相应扣除,村民筹资的进账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底。各建设点的奖补资金,要全部用于村点建设。三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建设专款专用、专户拨付、专户报账的核算体系,财政专项资金实行按进度分三次拨付。所有款项拨付,县新村办要向乡镇和乡镇经管站发放拨付通知单,乡镇要及时将拨付通知单复印至各村点公示、存档,村点要凭合法有效凭据到乡镇经管站统一报账。

3.强化工作举措。一是在村庄规划设计上,县委农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赴浙江、江苏、上饶等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县级精品点的村庄规划将聘请有经验的领导及文化、民俗、农业产业、旅游、市场等领域的行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规划评审。二是在激励机制上,县级精品点实行县领导挂点并纳入重点项目奖励范围,乡级精品点实行乡镇党政正职挂点,在进展、质量、效果上开展比学活动,年终对优秀精品点进行表彰;对从事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人员和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乡贤群众进行表彰。三是在招投标程序上,乡级精品点实行简易招投标改革,成立专项工作组打击非法买标卖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在工程监管上,县新村办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2017年新农村建设基础点的验收、审计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乡镇进行通报。五是在实督实导工作上,县新村办要每月将对县、乡精品点进行1-2次全面督查指导,并将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4.强化督查考评。根据建设进度,由县新村办牵头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调度,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建设进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年内召开1-2次流动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乡村振兴战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改善村人居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区建设美丽乡村的精神,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总要求,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安全为基本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功能提升、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省市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新燕、龙潭、砖桥、紫云为重点,实行分类指导,提质升级,集中打造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样板村,带动全镇美丽乡村建设。其工作目标是:利用1—2年的时间,大力实施以“三清三治”(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治脏、治乱摆放、治污染)“三改三化”(改习惯、改厕、改圈养、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实现生产生活规范,镇内交通成网,道路设施完善,农民庭院美化,村民爱卫习惯良好,使农民爱护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农村整体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发生明显改观。

三、组织机构

组    长:李  战

副 组 长:王苗均

成    员:钱聪平、孙 毅、刘义峰、段 可、王桂生、谢志良、何建明、颜申跃及镇属学校、卫生院等二级机构负责人。

四、“三清三改”的主要内容

1. “三清三治”。以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治脏、治乱、治污为重点。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拾捡白色垃圾,露天粪坑,清除卫生死角,对镇内乱堆垃圾柴草、乱占道路、乱摆摊点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尤其要注意做好村内垃圾的存放与清运工作,确保村容的整洁。

2. “三改三化”。以改变村民卫生习惯、改厕、改畜禽圈养、绿化、美化、亮化积极向有条件的农户推广使用燃气、对垃圾无害化分类处理,倡导降低使用塑料袋数量,控制白色污染,引导农民建立沼气池,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改厕,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畜禽为圈养,以优化农村的人居环境。搞好绿化、美化、亮化建设。组织开展植树造林、绿地养护等活动,在村前村后、道路两旁以及公共空地栽种花草、植绿护绿,提高乡村绿化覆盖率,建议农村建房实行统一格局和风格,统一墙体颜色,以促进村貌优美。

五、实施步骤

“三清三治”“三改三化”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力争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任务。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成立美丽乡村组织机构。按照镇指导、村组织、户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包村领导和办点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思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各村作为实施主体,要制订各村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村容村貌整治重心在村小组在户。各组要召开户主会,党员组长会议,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容村貌整治活动,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环境卫生知识进农家”等主题活动,使广大农民既是受益主体,也是行动主体,在全镇形成共建美丽乡村的良好氛围

3. 注重长效管护。坚持建设整治与管理维护并重,探索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机制,做到制度、资金、人员“三落实”,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篇三】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省、市、县新农村建设精神和《安福县“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三年攻坚战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贫困村优先、沿线连片推进、精品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突出“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理念,全面完成四项任务:一是完成33个新农村建设点建设任务。包含高坵2个,荣溪5个,早禾田7个,双田6个,秀水7个,下沙6个。二是实现11个村新农村建设全覆盖。包含新背、高坵、笪桥、荷溪、荣溪、早禾田、山庄、东头、秀水、连村、伊溪。三是分别打造荷溪、笪桥上盘为县、乡级精品示范村,按5A级乡村旅游点标准规划建设荷溪为红色文化传承型村庄;按3A级乡村旅游点标准规划建设笪桥为传统村落保护型村庄。四是结合文广局大智提升工程,文旅结合,突出村庄整治及立面改造,为明年创建县乡精品点打下基础;同时全乡创建100户以上美丽庭院,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夯实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要从改善农村宜居环境基础性工程着手,不断提升村点基础设施。一是优先实施“七改三网”建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把改水、改路、改沟、改厕等“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作为村点建设重点,从农村群众最急需、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村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问题,做到村内主干道和入户便道硬化率100%、自来水入户率达98%以上、水冲厕普及率95%以上。二是因地制宜配套公共设施。鼓励村点依托村庄现有的自然生态,建设休闲广场,利用村内现有闲置房、礼堂等建筑改建村民活动中心,行政村所在地的村庄和农村人口集聚的村庄有条件有需求的要配套“8+4”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依山傍水、树木成荫、小桥流水的田园式村庄;严禁大面积城市化修建休闲广场、村牌楼坊,严禁推山毁林、填塘填沟建设公共设施,严禁四面浆砌水塘和村内过度水泥硬化,严禁因施工不当导致村内古樟古树枯死等破环生态的现象。三是施工建设具有乡土气息。利用现有地形地貌、建筑设施、树木植被、池塘河流基础上,就势顺势,科学合理布局道路、绿化、沟渠、活动场所等设施,尽量延续村落原始布局;在选材上,要多用鹅卵石、竹篱笆、旧瓦罐等本土材料,多用本地植物绿化,把公共设施、农户庭院、菜园围栏等建成具有乡土气息的精品。

(二)突出特色亮点。全县重点从传统保护村落、历史古村、红色古村、生态名村和产业特色村中择优选择47个村庄,通过实施差异化指导、个性化塑造,建成一批生态特色村、产业特色村、农家乐特色村、旅游特色村、文化特色村等,我乡有荷溪红色文化传承型、笪桥上盘传统村落保护型。以县、乡级精品示范点创建带动,全面提升33个基础村点的建设水平。

1.科学定位。在县、乡精品示范村点规划前,根据村庄特点,准确定位建设类型。建设类型共分为六类,分别是:

红色文化传承型村庄:对荷溪村,在建设中以红色文化为主,在完善村庄美丽乡村建设“七改三网”的基础上,开发红色旅游,突出重点挖掘村庄红色文化,恢复红色旧址,新建一批红色文化景观小品,创新思路引进专业旅游公司开发“农家乐”餐饮业和红色观光旅游等项目,大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打造红色文化品牌,提高村庄旅游竞争力。

传统村落保护型村庄:对笪桥上盘,通过大力整合古村落保护开发、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坚持合理规划、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原则,采取修旧如旧的办法,对村内巷道、牌坊、祠堂、古民居、古建筑进行修复,突显古色古香风格,复原或新建一批展示村庄风貌、完善村庄功能、丰富村庄内涵的景观小品或设施,对古村落人文环境和自然生态加以保护,对传统文化内涵进行深度挖掘,促进古村落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完美结合。

2.强化标准。县、乡精品示范村点重点要围绕“五精”标准开展创建。

一要精心规划设计。按照“顺应自然、彰显人文、突出宜居”的理念,科学编制村庄建设和发展规划,精心设计农房及其它公共设施,有山显山、有水露水,努力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业”。

二要精细整治环境。村庄内搭靠“三房”以及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要全面整治到位;各类线缆、管线要架设整齐;陈年垃圾要清理到位,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方式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和河塘、沟渠清淤、生态化治理。

三要精致建设管理。村庄的“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要到位,单体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貌要相协调。综合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要到位,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要配套完善“8+4”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和保洁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人员,建设管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村党支部发挥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风文明和谐,民风淳朴向上,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十个一”目标:即一名义务宣传员、一个道德评议会、一支志愿服务队、一批文明示范户、一部村规民约、一组家风家训、一支农民文艺演出队、一个文体活动小舞台、一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一个善行义举光荣榜。

四要精美打造景观。合理利用地形,结合民俗文化,绿化美化庭院,修缮保护传统古建。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地方,村庄花坛、护栏、围墙、公厕、道路等公共设施,按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精心打造村口景观、水体景观、绿化景观,多角度彰显村庄特色和韵味。

五要精准发展产业。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争取村集体经营年收入10万元以上。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依托优美的生态环境、厚重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村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悠久的村落建筑等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优化人居环境。一是开展“清、净、整洁”整治活动。“清”,即清除灰尘、擦去污垢,做到清清爽爽;“净”,即收拾杂物、丢弃破烂,做到干净利索;“整洁”,即整理家什、消除凌乱,做到整齐美观。二是大力开展拆危拆旧活动。大力开展空心村、空心房集中整治攻坚,对无利用价值的破败旧房、土坯房、栏厕、残垣断壁等彻底拆除。三是开展“十乱”、“三违”整治,主要整治垃圾乱倒乱扔、房子乱搭配乱建,广告乱贴乱挂,门店经营乱摆乱摊、门店招牌乱设乱画、车辆乱停乱放、屋前杂物乱堆乱垒、防盗窗乱装乱隔、栏杆乱拉乱牵、菜园乱围乱拦和违规占地、违规建房、违规交易土地房屋等现象。四是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从今年起,将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的职能移交给县城管环卫部门承担,实现县域范围内城乡环卫“一把扫帚”扫到底,全覆盖;采取PPP模式,大力推行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经验做法,积极推行全县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具体做到“两同步四统一”,即“县城和农村同步推进市场化、清扫和清运同步推进市场化”的原则,实现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理“四统一”,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问题。4个市级扩权强镇试点乡镇要率先实施集镇污水处理工程,精品示范村要率先在年内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四)发展富民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依托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市场消费升级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二是壮大特色富民产业规模。坚定不移推进井冈蜜柚、高产油茶、绿色蔬菜、竹木花卉、茶叶、烟叶等特色富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黄栀子、甜茶、火腿等本地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三是创新发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在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积极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到2020年全县60%以上的农户参与到合作社生产经营。

三、工作步骤

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从2018年1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1.选点定点和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3月):按照“村申报,县乡新村办审核,县委县政府审批”的程序,确定新农村建设点名单;召开全乡新农村建设工作会,下发《山庄乡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驻村帮扶工作组,深入村点调查了解村点情况,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村点成立理事会,在3月26日前报各村点理事会名单至乡新村办。

2.村庄规划和环境整治阶段(2018年4月底前):各乡镇按照4月底前全面完成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做好村点建设规划;各村点要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对村点危旧土坯房等进行彻底拆除,对村庄环境卫生、水沟水塘、废弃菜地等进行彻底清理,全面拉开建设路网,对重要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平整。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阶段(2018年4月-9月):根据建设规划,一是全面完成“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即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建设电力、广电、通信网络;二是实施“8+4”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即建好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有条件、有需求的精品村,还要建设小学、幼儿园、金融服务网点、公交站。精品村点全面落实到位,一般村点根据需要有选择性建设。

4.整体提升阶段(2018年10月-11月):一是抓好文化提升。充分挖掘村庄文化,建设一批彰显村庄特色的景观小品;建好美丽乡村、农村清洁工程宣传长廊。二是抓好清洁工程。开展村庄环境卫生大清扫,为村点配齐保洁人员和保洁设施,构建农村清洁工程长效机制。三是抓好富民产业。把富民产业发展纳入重要的建设内容,充分调动村点村民根据村庄实际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做好土地流转、整地挖穴和栽植等工作。四是开展示范创建。对照创建标准,结合村庄实际,大力开展美丽示范风景线、美丽示范村庄和美丽示范农户庭院创建活动。

5.检查考评阶段(2018年12月):乡镇自行验收阶段:12月开始,全乡组成工作组对所有村点进行验收,完成工作总结和工作自评,并将有关票据、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交乡、县新村办汇总查验。县检查考评阶段:12月中旬,由县新村办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根据考核结果,分别提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乡镇、美丽精品示范村庄、先进个人名单,评出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乡镇、美丽精品示范村庄,优秀乡镇干部、优秀理事长,由县委、县政府审定后进行表彰。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开展挂点帮扶。根据县文件,挂点县乡领导要亲自部署、协调推进所挂乡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联系挂点帮扶单位,具体帮扶到行政村,并按要求落实建设资金;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规划所人员要参与村庄建设指导;村点理事会要积极参与建设,监督工程质量。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要科学系统谋划、切实加大投入、充实人员力量、全程跟踪指导,高效有序推进,同时要建立管护机制,切实抓好村庄的日常管护。各村组要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强化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四是加强督查验收。乡里将组织专门的督查组、验收队。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督查验收。

2.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多方整合资金。要通过“专项资金配套一点、涉农部门整合一点、单位部门帮扶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社会力量捐赠一点”的方式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按照每个省建点30万元,每个自建点20万元,每个县级精品示范村500万元,每个乡级精品示范村10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二是继续实行奖补机制来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筹集建设资金的积极性。具体奖补办法:对于户均筹资1000—1999元的村点,奖补5万元;对于户均筹资2000—2999元的村点,奖补10万元;对于户均筹资3000元以上的村点,奖补15万元。各精品示范村户均筹资要达到3000元以上,未按要求筹资到位的,县里将在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相应扣除,村民筹资的进账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底。各建设点的奖补资金,要全部用于村点建设。三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建设专款专用、专户拨付、专户报账的核算体系,财政专项资金实行按进度分三次拨付。所有款项拨付,县新村办要向乡镇和乡镇经管站发放拨付通知单,乡镇要及时将拨付通知单复印至各村点公示、存档,村点要凭合法有效凭据到乡镇经管站统一报账。

3.强化工作举措。一是在村庄规划设计上,县委农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赴浙江、江苏、上饶等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县级精品点的村庄规划将聘请有经验的领导及文化、民俗、农业产业、旅游、市场等领域的行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规划评审。二是在激励机制上,县级精品点实行县领导挂点并纳入重点项目奖励范围,乡级精品点实行乡镇党政正职挂点,在进展、质量、效果上开展比学活动,年终对优秀精品点进行表彰;对从事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人员和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乡贤群众进行表彰。三是在招投标程序上,乡级精品点实行简易招投标改革,成立专项工作组打击非法买标卖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在工程监管上,县新村办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2017年新农村建设基础点的验收、审计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乡镇进行通报。五是在实督实导上,县新村办每月对县、乡精品点进行1-2次全面督查指导,并将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4.强化督查考评。根据建设进度,由县乡新村办牵头对全乡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调度,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建设进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年内召开1-2次流动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全乡考评。

【篇四】

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特别是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新“20字”要求,以“一廊十镇(片)百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为抓手,以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核心,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环境整治的“升级版”,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努力打造一批村村宜居宜业、户户文明和谐、人人共建共享的农民幸福家园。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统筹、县(市区)为主、乡(镇)村负责”的建设模式,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与特色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与乡村全域旅游结合起来、与“文明乡村”行动结合起来,培植一批有影响、可推广、能示范的富饶美丽幸福文明新村庄。全市围绕“一廊十镇百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继续实施“106”国道和醴茶沿线优雅长廊、 10个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片区)、2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庄建设,成功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个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提升镇村建设品质,实现“布局美”。规划布局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以云田镇、仙庾镇、三门镇、白关镇、霞阳镇、枣市镇、网岭镇、枫林市镇、渌口镇、“五色九郎”等10个株洲市城乡融合发展片区为核心,培育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等专业特色镇。加快中心村房屋改造建设,引导和推动农村居民向集中居住点集聚。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利用。以50-100户农户或者2-3个村民小组为单位,加快建设以“净化、序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为标准的“小微村落”建设。

(二)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实现“环境美”。环境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突出抓好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村庄保洁筹资方式。推进田、水、路、渠综合配套建设,努力打造“路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村庄环境。禁止非法挖山、填水、砍树、改地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实施山、水、林、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鼓励各地规范农民建房,推介采取“短檐口、小青瓦、搭子墙、棱格窗、竹纹理”等徽派设计要素,改造提升民居风格。

(三)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实现“产业美”。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鼓励探索和重点支持土地流转整村推进试点,促进土地向特色农业集中,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发展“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和认证。利用农村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人文特色,改造提升一批集休闲、观光、体验、展示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景点。加快构建适于农村电商发展的产业体系,搭建村级电商平台。鼓励和引导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土地经营、实体带动、服务创收和资本运作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四)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实现“生活美”。基础设施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加强村组道路提质改造建设,支持农户硬化通户便道。健全通信、广播、电视、电话、网络、邮政等公共通信设施,优化空间布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农村自来水普及工程建设,实现农村自来水入户率90%以上,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全面实施农村电网扩容增效,确保生产生活供电足量、平稳、安全。加强村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村内电视信号稳定、网络信号全覆盖。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机耕道建设。

(五)强化乡风文明建设,实现“风尚美”。乡风文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灵魂。大力发展有历史文化记忆和地域民族特色的美丽乡村。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历史沿革,集中展示先进人物、乡贤能人,高度重视古宅、老街、古迹的保护和修缮,收集整理村规民约、村歌家训,发扬传统民俗活动、民间技艺等特色民俗文化,利用乡村景观,凝聚人心,留住乡愁,提升村民荣誉感。开展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讲好家风故事,传播治家格言,以良好的家风带动乡风民风。深入开展“星级文明农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最美农家”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向上向善。

四、考核标准

美丽乡村创建以及市级示范村验收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指标及验收办法另行发文)。

五、创建方法

1.提出创建申请。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要围绕“镇村同建”,体现“集中联片”,突出“产村相融”,注重“文旅结合”来选点布局。创建村的选择范围:全市20个特色小城镇周边的村;全市1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域内的村;106国道、醴茶高速沿线的村。优先选择申报发展潜力较好,特别是有产业基础、旅游资源、文化底蕴的村。各地根据年度示范创建村任务,采取“村申请、镇同意、县统筹、市批准”的申报流程,于当年2月15日前报市农业委审核确定。

2.排定创建项目。县市区要组织各创建村对照创建标准,结合各村实际,邀请设计单位精心编制村庄环境(景观、文化、风貌)提升规划,排定美丽乡村创建年度计划任务,落实具体建设项目,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完成时间,并以每个示范创建村为独立单位,制定年度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建设计划任务表,于当年4月底前报市农业委新农村建设科审核、备案。

3.加强分类指导。创建美丽乡村,要立足当地实际,顺应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变化趋势,分类型因势利导、分年度循序渐进。要按照村镇规划确定的不同类型,探索不同的创建模式,不指定一套标准,不搞“一刀切”。要注重产业发展,凸显生态文明,保护人居环境,挖掘文化内涵,展现乡村特色,防止“千村一面”。从5月份开始,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报送各个创建村的工作进度到市农业委新农村科备案。

4.严格考评认定。11月中旬,各县市区按照株洲市美丽乡村考评指标及标准,对创建村进行初检,并于当年11月下旬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市级美丽乡村候选名单。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于12月上旬进行现场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作为推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表彰奖励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重要依据。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一把手和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各联系一个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片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同志都要联系并办好一个美丽乡村(片区),切实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项目申报范围,确保各项政策落实。

2.构建众投模式。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坚持 “政府主导、示范带动、以奖代补、群众参与、整合资金”的投入模式,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市财政从2018年起,安排美丽乡村以奖代补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每年对效果明显、示范有力的创建村给予资金奖补。县市区每年也都要对每个创建村安排不少于市级扶持资金的配套资金。要通过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整合部门力量和调动各方面资源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要以创建美丽乡村为平台,多形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市场运作,盘活资产”为主要模式的美丽乡村建设平台公司,增强资金运作能力。要充分发挥农村“能人”、“乡贤”的带头示范作用,发挥农村各种理事会、理财小组的组织发动作用,通过建“乡贤馆”、刻石留名、宣传表彰甚至给予政治待遇的形式,让自觉捐资、乐善好施成为广大村民倍感光荣的自觉行动。

3.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市统筹、县主导、镇负责、村实施”四级联动的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市级负责统筹制定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标准,加强对各县(市、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组织开展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评选。各县(市、区)要根据市级规划和标准,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建设地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负责抓好10个“风情小镇”(示范片区)和一批特色村的建设。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建设,负责区域范围内“106”国道、醴茶高速沿线的“优雅长廊”创建。各村组、社区要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制定好村庄建设规划,逐项抓好建设项目落实,组织农民群众群策群力建设自己美好家园。

4.强化考核评比。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坚持和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月督查、季复核、年验收”的督查考核程序。建立健全美丽乡村评价机制,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授牌并奖励。

【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打好打赢乡村振兴“第一仗”,根据《2019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论述,以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打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重点突破、分类推进,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通过治理人居环境让乡村美的有底气,完善基础设施让乡村美的有活力,彰显乡土特色让乡村美的有内涵,培育壮大产业让乡村美的有保障,为全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让农村“美”起来,按照“四精”理念和“连片推进、更高质量、生态宜居、长效管护、社会参与”的美丽生态宜居新农村工作思路,分类推进特色村点、标准村点和整治村点建设,重点推进全县“三沿两岸一区”(高速沿线、铁路沿线、旅游干道沿线、赣江两岸、城区近郊区)美丽示范带建设工程。2019年,通过新建或提升打造特色村点5个以上、标准村点500个以上、整治村点1700个以上,力争全县60%以上的村庄达到国家清洁村庄评估验收标准,形成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全县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1、加快“扫一遍”工作步伐。在巩固提升历年新农村建设点的基础上,今年新增566个美丽乡村建设村点(其中省级村点314个、自建村点252个)。同时,紧扣至2020年25户以上不迁并宜居保留村庄“扫一遍”的目标要求,提前实施477个2020年度新农村建设村点,力争提前1年实现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2、着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线和示范片区。沿线连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将“三沿两岸一区”沿线打造成“四带合一”(特色风貌带、清净整洁带、精细秀美带、产业富民带)的美丽乡村综合示范带;同时,着力打造两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即苏溪镇塘登、芦子洲、旗山、滩尾和螺溪镇藻苑、爵誉、普田、保全片区。各乡镇也要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一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力争建一片、成一片、美一片,努力实现“全域旅游、全景吉安”的战略构想。

3、全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完善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村庄规划水平,规范有序引领规划落地。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全覆盖。二是全面开展“七改三网”建设。积极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环境建设和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实现村内主干道、巷道及入户便道硬化通达率达100%,自来水、水冲厕入户率达100%,村庄绿化率达70%,年内村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条件的村要在“七改三网”建设基础上,科学配置“8+4”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成为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与周边小村庄联系紧密、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民永久居住点和辐射带动全县的美丽乡村特色村。三是积极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对接城乡垃圾第三方治理,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5%。四是积极实施“空心村”整治。在拆除危旧土坯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空心村”整治及宅基地流转办法,破解农民建房宅基地用地“瓶颈”。五是大力培育富民产业。大力推广泰和乌鸡、肉牛及六大富民产业,积极引进高效农业,突出“一村一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活力。

三、实施步骤

1.选点申报阶段(2019年1月-2月)。村庄召开村民大会,选举成立村民理事会,制定工作章程,概算工程量和筹集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点由村庄自主申请、乡镇沿线连片申报、县初选把关确定后统一报省、市新村办。

2.筹备培训阶段(2019年3月)。召开多种形式的户主会、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分级分层组织新农村建设学习培训。按照“顺应自然、彰显人文、突出宜居”的理念,3月底前完成所有村点村庄建设和发展规划、工程初步预算,精心设计基础设施和建筑小品施工图,有山显山、有水露水,努力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业”。坚决杜绝不搞设计、不做预算,随意变更设计、随意施工等行为。各村点要把“清、净、整洁”整治活动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和先导工程,拆除残垣断壁及破旧栏厕等。

3.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5月-8月)。5月底前,各村点在规划预算的基础上完成建设项目招投标。各乡镇场要加大工匠培训力度,聘请有资质的工匠队伍,合理利用村点地形地貌,精致建设村庄道路、沟渠、护栏、围墙、花坛等公共设施,精心打造村口景观、水体景观、绿化景观,多角度彰显村庄特色和韵味。6月份进行第一次督查,重点督查资金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等情况。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厕、改水工程, 6-8月完成村内巷道及进村主干道工程建设,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人畜分离、推广沼气、普及有线电视、电话等;8月底开展第二次督查,主要督查“七改三网”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情况。提前实施的村点7月中旬前完成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拆除残垣断壁及破旧栏厕等工作,力争10月份启动“七改三网”和“8+4”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建设。

4.完善成型阶段(2019年9月-10月)。建设宣传长廊、探索农村社区管理新模式,将新农村点打造成党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计生、商贸和治安等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村庄道路、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等设施管护维修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等“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各建设点初步成型。10月份,县新村办组织人员对新农村建设村点进行第三次督查和初验,主要核查各新农村建设点的资金收支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5.总结考核阶段(2019年11月- 12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照年初工作方案,查缺补漏,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在新农村点标志牌上公示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做好扫尾自评工作。11月份,迎接省、市新村办进行一年一度的考核评估验收检查;12月份,县新村办对全年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四、工作重点

1.统筹抓好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民建房管控。一是完善建设规划布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推进的思路,修编完善县域镇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统筹安排村庄开展片区化建设,建一片成一片。各村点要着力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对村庄土地利用、院落布局、建筑风貌、环境美化、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文化保护等,制定详细规划,进行精品设计。要按照“一村一对策、一村一规划、一村一标准”的要求,从“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两方面,科学编制建设规划。规划既要注重面上的整体规划,又要注重细节的处理,既大气做全域规划、整村规划,又关注村点内一路一墙、一砖一瓦、一树一林、一溪一塘等细节,真正达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效果。二是坚守庐陵风格元素。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与庐陵建筑风格、客家民居风格或少数民族建筑风格相传承,延续传统民居独特的元素,结合当代农民需求和乡村居住功能,突出乡村特点、地域特色、文化内涵。要按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留住绿色风貌和原始生态,保护延续农村青山环抱、绿水围绕、田园风光、庐陵人家的大生态、大景观。三是严格农民建房管控。加大空心村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农民建房“一户一宅”规定,引导村民尽量利用旧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坡建房,多拆旧建新。住宅一般不超过三层。鼓励乡镇大胆探索农户土坯房、破烂房拆除后宅基地的流转、退出办法,创建农民宅基地流转改革泰和特色。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八不八多”理念和农民建房“八个禁止”的执行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督查,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遏制农民不按规划沿省道、国道、高速路口及连接线道路两旁100米以内建房或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等违法违章建房现象。

2. 美丽乡村特色提升。一方面,分类推进特色村点、标准村点和整治村点建设,完善“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强化环境整治和后续管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以创建一批“田园乡村、文化古村、现代宜居乡村”为主要内容的“四级联创”活动:一是全县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二是重点推进全县“三沿两岸一区”(高速沿线、铁路沿线、旅游干道沿线、赣江两岸、城区近郊区)美丽示范带建设工程,打造成“四带合一”(特色风貌带、清净整洁带、精细秀美带、产业富民带)的美丽乡村综合示范带;三是各乡镇场要因地制宜地打造1-2个特色新农村点,特色村点是由各乡镇选取有基础条件、有文化特色、能可持续发展的村点,通过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达到“四美”标准(科学规划布局美、村貌悦目特色美、村强民富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村点;四是开展农户美丽庭院创建,确保年内全县创建1000户以上美丽庭院。

3. 开展村组分类整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梯次创建的原则,加快村组“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一是开展村庄整治。清理房前屋后、菜园内外、池塘四周、村内村旁水沟管道的污泥,确保沟道排污畅通;清理房前屋后、村庄内外的生产生活垃圾,并集中分类处理。清理村里残垣断壁、破栏舍、旱厕所和道路上的违章建筑。二是抓好“七改三网”。改厕,坚持群众自主投入、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坚决拆除旱厕,引导农户普及方便卫生的三格式。改水,以集中供水方式为主,采用地下水和引山泉水为辅,其水源水量及水质应符合标准,确保饮水安全。改路,坚持乡村道路的技术标准,合理放置排水排污涵管,严禁盲目追求铺宽、铺厚、铺满,防止村内场地过度硬化。生态村、旅游村、文化古村等路面硬化要尽量做到与自然相和谐。改房,凡农民新建房屋要使用推荐户型,要突出“青砖黛瓦(红瓦)马头墙、飞檐翘角坡屋顶”的庐陵元素或客家、少数民族风格,做到一村一景,一个片区外观色彩基本协调一致。附属建筑也要有规划体现协调。同时通过粉刷外墙、更换屋顶、安全加固等,对宜居旧房进行改造。改沟,统筹整修村庄排水排污系统,努力打造“水清、流畅”的水环境。改塘,整治村庄池塘和村边溪水河道,进行生态护岸,杜绝水泥浇筑和水泥补缝。改环境,要拆除破旧危房、土坯房,改观砖混房屋外墙,做到整洁美观,农户室内室外整洁卫生,农具堆放有序,柴草堆放归位,生活器具整洁整齐。同时,治理养殖场、加工厂等产业的污染;整修庭院、菜园、路边、田边篱笆;杜绝农村乱埋乱葬现象。“三网”,普及电力、有线电视和电信网络。同时,引导有条件农户建沼气池、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和宽带网。三是坚持“三建”。建产业基地,要紧紧围绕井冈蜜柚、绿色水稻、有机蔬菜、有机茶叶、特色竹木、特色药材六大富民产业和泰和乌鸡、肉牛生猪等传统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力争每个建设村点培养3-5名专业大户和能人,60%以上的新农村建设点形成或初步形成“一村一品”产业。建养殖小区,要实行人畜分离,将村庄内的牛栏、猪舍、鸡棚等搬离村庄中心,杜绝禽畜任意放养,保持村庄卫生,因地制宜建立集中养殖区,确保100%农户改栏。建宣传长廊,要在进村口或村庄主要位置新建1-2块20平方米以上的宣传长廊,宣传内容要涵盖新农村建设规划、村情简介、理事会职责、村规民约、垃圾分类方法、处理流程、保洁员职责、卫生评比、方针政策和要事告知等内容。同时,要建设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并在村民休闲活动场所设置廉政文化石、廉政路牌等廉政文化景观。

4.着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社区建设。一是抓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推行以“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按照农户“四有”、村庄“五有”要求,加大环卫投入,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集中处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开展农村“八乱”整治。全面整治农户房前屋后生产、生活资料乱堆乱摆、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现象。全面拆除(改造)危旧房、土坯房和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杂房、闲置房等。全面清理农村违章搭建铁皮棚、铁皮屋。三是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地域相近、产业相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结合镇村联动和中心村建设,突破村组行政界限,发展农村新型社区。完善村民议事、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休闲广场等社区服务设施,开展创业文化、科学文化、群众文化、道德文化、法制文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社区”等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探索创建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力争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新农村社区示范点,每个美丽乡村建设村点要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一处休闲活动场所、一个宣传栏和一套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两会”。 各地要以开展“三请三回”为契机,“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广泛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积极动员当地农民群众和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社会力量回馈故里、参与支援家乡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享美丽乡村的大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每个建设点均要安排1名副科级领导和1-2名干部,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各乡镇场主要领导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好组织协调、资金落实和督查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县、乡、村三级采取层层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参观考察等形式,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培训力度,提高参与和带领群众开展“七改三网”的操作水平。

2.加大资金投入。一要确保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按照省新农村建设资金安排要求,省级村点30万元(省15万元、市6万元、县9万元),每个省级村点县级配套资金为9万元,县级自建村点经县政府研究由县级财政全额安排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在第二季度内到位。二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县发改、财政、交通、农业、林业、水利、供电、扶贫、农业开发、旅游、卫生、建设、民政等部门要把美丽乡村建设点上相关项目打包,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尽可能多地衔接涉农资金投入村点建设。三要充分撬动群众投入。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先补、多建多补、不建不补、“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措施引导激励农民加大资金投入;大力争取在外工作的知名人士捐资,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起到“一带二或一带三”的撬动作用。四要严格资金使用。县新村办和各乡镇场要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在资金拨付上,严格实行县级拨付制和乡级报账制。建设点每完成一项工程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程序拨付资金。尤其在请拨资金时,必须按要求完成各个项目建设工作,方可拨付项目相应比例的资金。各乡镇场要确保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搞暗箱操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注重施工监管。落实“四精”理念,坚决防止出现“粗糙工程”。一要严把施工标准。各乡(镇、场)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对标对表”重点完善村点“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二要提升工程质量。村点建设过程中,多采用石板、青砖、碎石、鹅卵石等本土材料,尽量不用不锈钢材、水泥砖等档次低、质量差的材料,尽量减少墙面整板图画空间,防止粗制滥造、简单复制、缺少特色的现象发生。三要注重工匠工艺。为确保达到“精心规划、精细设计、精致施工、精美呈现”的效果,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广“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建设”做法,注重工匠精神,避免出现无资质、无专业技术力量、无新农村建设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单独承建。

4.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实行县领导挂乡镇、县直单位帮扶指导制度,原则上每个帮扶单位帮扶资金不低于5万元,并为所帮扶村点办1-2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实事。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通力做好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的配套和实施工作,形成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5.强化督查考核。乡镇坚持每周在微信群里报进度,县新村办每月随机抽查、每季定期督查和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县新村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查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升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每月进行一次调度,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建设进展;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对工作进度较快、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因工作不到位、建设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健康有序开展;年内召开1-2次流动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特别要及时纠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偏差,切实杜绝超出农民承受能力、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政府包办搞形式主义、不切实际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

六、资金拨付管理

1.资金补助标准。一是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省、市新农村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全县566个新农村建设点按每个村点30万元的标准予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见附件1),2020年度提前实施村点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再安排。二是集成项目资金。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集成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到新农村建设中。根据省新村办文件规定,这些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渠道和管理方式不变,不按村点个数平均分配,符合条件的村点可多安排,不符合条件的村点也可不安排。各乡镇要引导村点创造条件,积极与涉农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沟通,多衔接涉农项目资金,不断扩充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和建设内容。三是其它资金。以新农村建设点的村民投资投劳为主,部门单位帮扶、个人捐赠、企业赞助及乡镇、村集体支持等其它投入构成。各乡镇场、村组理事会要积极组织农户投资投劳参与新农村建设,鼓励动员在外成功人士、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各帮扶单位要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全县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资金、物资和技术等方面尽力帮扶支持新农村建设。

2.资金使用途径。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等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资金使用途径。

3.资金分配公示。各地要根据《泰和县2019年新农村建设村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表》分配的村点名额和相应的资金额度,及时将《资金到账通知单》(见附件2)发放到各村点,并即刻向本村村民张榜公示,以鼓励发动群众尽快开展新农村建设。《资金到账通知单》待村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留存本村以备检查,一份由乡镇统一收集在6月15日前交至县新村办存档。

4.资金拨付管理。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各乡镇也要在农经站设立新农村建设专账(不能与其他资金混在一起),便于及时将县财政拨付的资金转拨到各村点。各村点的财政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根据新农村项目建设步骤、进度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实行序时拨付,拨付程序参照上年执行:

第一批:对成立了理事会,完成了村庄规划,完成了招投标,制定了项目实施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农户投资投劳机制,并先行实施了“三清三改”等工作的新农村建设点,由乡镇场、村点于6月底前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第一阶段督查后,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新农村点,安排30%补助资金的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对没有实质性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村点,将延缓拨付。

第二批:对基本完成了“七改”: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等工作的新农村建设点,由乡镇场、村点于8月底前提出申请,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第二阶段督查,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新农村点,再拨付50%的补助资金;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点,待任务完成后再下拨第二批补助资金。

第三批:11月底前,新农村建设点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且达到了项目建设要求的,由村点提出验收申请,乡镇场初检合格后报县新村办,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2月份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且经过第三方审计的村点下拨剩余的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村点限期在次年3月份以前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再补拨,如仍整改不到位,则不再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5. 资金监督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和《江西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农〔2017〕34号)要求,2019年度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见附件3)。项目实施结束,省、市、县将对预算资金绩效开展评价。各地要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发挥财政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合法、合理、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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