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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以及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7-01 09:41:42   浏览次数:
县以及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有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呼吸道疾病,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首个病例,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0v0,目前已确定可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传播。为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研究进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尚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持续社区传播疫情时的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县卫生健康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信息组、疾病防控组、现场指导组、医疗救治组、科教与生物安全组、新闻舆论与健康宣教组、卫生监督组等8个专项小组,统筹资源、中西协同,形成肺炎防控工作合力,确保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  
卫生健康局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落实防控资金和物资。  
疾控机构负责开展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进行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 开展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  
各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  
(二)强化监测发现,做好病例排查及信息上报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强化与疾控机构的协作,高度重视来自武汉的就诊病例,特别是对于有不明原因的发热、咳嗽、乏力、咳痰等症状就诊患者要立即组织医疗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并按照程序报告。  
1.病例监测和发现。医疗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2.病例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明原因肺炎”选择上述相应类别,并且在备注栏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县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负责病例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要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对病例分类进行订正。
 (三)坚持科学应对,及时有效处置疫情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要求,明确各科室职责,落实病例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疫情发生后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实验室标本采集检测、病例救治、卫生学处理等各项措施,同时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诊病例报告要严谨规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居家隔离(14天)。县疾控机构对近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提升处置响应级别,对流感样和肺炎样聚集性病例疫惰,要前移防控关口,果断处置,及时控制。
 1.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进行调查。  
2.标本采集与检测。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通知县疾控机构尽快将标本送至市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检测。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支气管分泌物、气管吸取物、肺泡灌洗液)和血清标本等。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  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的要求执行。  
(四)统筹医疗资源,做好病例救治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南丹县定点医院设在南丹县人民医院。县卫生健康局统筹人员、设备、装备等医疗资源,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和治疗工作;坚持属地治疗离原则,尽可能的减少病例转诊;危重病例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集中收治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尽早收入icu治疗。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治措施,切实减少一般病例向重症病例转化,重症病例尽可能降低病死率,同时做好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及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  
(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机构要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旅游、铁路等部门的沟通,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开展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等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特别是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农贸市场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禁止野生动物销售,切实降低呼吸道等传染病的传播风险。认真组织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六)加大宣教力度,提高疫情防范意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多渠道、多方式普及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有效减少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防治工作信息,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向公众解释疑惑,提高疫情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院感防控、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统一部署,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管理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下设内部人员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指挥部分别由xxx担任指挥长,分别具体负责。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二)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可防、可控的宣传力度,普及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让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防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严防炒作,确保安全稳定。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准备,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疫情发展散发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单位情况完善应对预案,积极采购储备防控物资(75%酒精、口罩、84消毒液)发现异常,及早报告,适时启动预案。农业农村局设置二个隔离房间(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作为疑似人员的留观室,适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其他隔离房间。
(四)针对疫情全面培训。
对全体职工开展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知识培训,并做好办公环境中的防范工作。提高防控意识,增强抗病能力,休息时间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有其它疾病就医时,尽量少去已经有疫情发生的医院就诊。建立预检制度,加强疫情的报告工作。
(五)加强预检工作。
了解职工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当发现有上述接触史的发热人员时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立全体职工疫情防治工作每日汇总表,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的就诊病例,及时上报,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本单位所有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家属或密切接触者已经发生的疫情或可疑感染情况。
(六) 防控应对措施。
采取空气消毒和公用物品消毒措施对办公环境、会议室等进行消毒。由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人员,采用喷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和“84”消毒液消毒公用物品等措施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
四、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高效、统一、有序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健康。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疫情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社会危害。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疫情评估体系,加强疫情监测与预警,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应急各项准备。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居)、村(居)民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本辖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四)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坚持依法行政,充分整合现有资源,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五)依靠科学,增强能力。采用应急处置技术,开展防控和协作,加强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科学应对能力。
二、总体要求
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四有”(“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加强疫情监测排查、动物检疫监管、医疗救治应对、部门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染。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镇党委书记xxx、镇人民政府镇长xxx同志任组长(实行双组长制),分管领导xxx同志、卫生院xx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其余5位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xxx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卫生院xxx平、镇党政办xxx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疫情监测、信息上报、舆情通报、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四、组建专业技术机构
镇卫生院负责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开展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处理等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包括对饮水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疫情报告、隔离防护、生物安全等进行监督巡查。开展有关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五、防控措施
(一)加强应急准备。卫生院发热门诊,医学观察场所软硬件设施及耗材、消杀药械、防护用具、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消毒隔离、个人防护、信息报告等知识培训;组建应急预防专业队伍,随时保持待命和临战状态,一旦出现疫情,立即响应。
(二)加强疫情监测。卫生院及卫生室负责完善首例观察病例确诊程序,组织专业力量,加强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措施,一旦发现疫情,坚决果断隔离,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同时汇报县级部门专家及时做好信息综合研判,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疫情。
(三)重点环节防控。各村社负责重点场所,摸排学生、农民工等重点从疫区到镇人群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卫生室负责日常情况监测。
(四)开展联防联控。配合市监、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农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配合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洁整治环境卫生。镇村社并做好舆情监测,防止谣言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六、保障措施
(一)人力保障。镇政府抽调精干力量与卫生院专业人员组建成立疫情处置队伍,建立专家联动协调、派遣机制;负责为疫情处置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最大限度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二)财力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全力确保在患者医疗救治过程中,不出现因费用问题影响或延误救治的现象。
(三)物资保障。卫生院负责建立疫情处置医药物资储备、供应、应急调度和及时补充机制。
(四)治安维护。观紫派出所驻先锋镇民警、镇警务室严宇、镇村社干部要确保疫情处置社会稳定、交通畅通;加强卫生院等重点场所、传染病病人等重点人群、重要疫情处置物资和设备及病人转运通道安全保卫;疫情处置相关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做好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五)运输保障。警务室负责协调为执行疫情处置任务的车辆开设“绿色通道”,保障紧急情况下疫情处置交通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顺利开展疫情处置与医疗救治工作。
(六)公共设施保障。镇电力、燃气、自来水等供应单位负责保障在应急状态下疫情处置管理机构和专业机构的用电、用气、用水,同时卫生院保障电力应急供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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