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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宣传需关注“异乡人”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7-08 08:55:39   浏览次数:

工作容积不大于30ml,整车净重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能够由人力脚踏驱动。

而经车辆技术鉴定,李某、胡某驾驶的所谓燃油助力车,均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产品名称虽然标注为助力车,但其排量、最高时速、净重、骑行功能超过国家标准的,属于摩托车”的《批复》规定,这两个人都将面临“入刑”追究。

“醉驾”宣传需关注的群体

“自己文化层次低,不看报也不看电视,不知道‘醉驾’要‘入刑’。”面对摄像镜头,在台州市仙居县被查的云南人目某如是说。

同目某一样,紧张的打工生活,加上匮乏的文化娱乐,让身处异乡的务工人员,很少能够接触到报纸和电视,尤其是数字电视普及后,价格不菲的机顶盒与收视费让务工一族大多与电视绝缘,目某所说的“不看报也不看电视”,实际是他们无法接触到报纸和电视的真实状态。面对闲暇下来的无所事事,许多人的选择是与老乡一起喝酒聊天,消磨、打发时间。

而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低价格、低门槛,则成了异乡务工人员频频酒驾、醉驾,甚至无证驾驶的工具。同样的年轻、侥幸、空虚与无知,使他们对高悬的严刑厉法无所畏惧,或者根本无从畏惧,直至锒铛入狱,才幡然醒悟……台州首例因醉驾被判的云南人刘西杰在听到判决结果后,留下了眼泪:“真的好后悔,女儿才5岁,很想她!”

《刑法》修正,醉驾入刑,社会拍手称快,媒体跟进宣传,迅速形成了全社会严打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但是,我们可能疏忽了身边还有一些看不到报纸、电视、接触不到互联网络的异乡人员。

普法无疑是促进异乡人敬畏法律的重要前提。“有必要修正宣传的方式和方法,组织人员走进企业、走进出租房,宣传醉驾入刑,灌输‘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台州市黄岩区公安交警大队长在办公会议上如此部署,“这不仅可以遏制异乡人醉驾摩托车的势头,也是推进社会和谐、交通文明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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