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秘网    > 范文写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见实效 整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上讲话(领导讲话)

作者:   时间:2022-05-16 19:10:08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见实效 整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上讲话(领导讲话),供大家参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见实效 整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上讲话(领导讲话)

文件编号:23-2A -9C-2C-57

第1页共19页整理人尼克

呼和浩特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文件编号:23-2A-9C-2C-57

呼和浩特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首府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人居环境现状

近年来,随着“十个全覆盖”和“美丽乡村”项目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及民生工程成效显著。目前,全市农村硬化街道7549.52公里,改造及提升了696个村农网,新建水源577个,改造水源(水窖)2877个,新建改造水网446.32万米,广播电视户户通11.32万户,广播村村响1152个。全市608个行政村建设垃圾转运站788个、公厕1248个、垃圾池(箱)1944个,封闭式垃圾转运车6台,污水处理站4个,安装健身器材1807套,栽植各类苗木217.11万株,安装太阳能路灯45131根,新建院墙146.94万米,屋顶改造26.35万平米,外立面改造1743.7万平米,铺面包砖222.54万平米。新建住房36522户,改造危

文件编号:23-2A-9C-2C-57

房62649户,新建校舍4所,改造校舍42所,新建标准化卫生室526个,建设和改造文化卫生室794个,新建和改造便民连锁超市873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改厕和厕所粪污治理、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祖国北疆靓丽风景线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农民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民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更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方案编制、资金保障、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规划先行、保持风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科

文件编号:23-2A-9C-2C-57

学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各项规划方案,注重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衔接,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展现地方特色,避免千村一面。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环境资源、地理条件、经济水平、风俗习惯等因素,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模式,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示范引领、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持续投入能力出发,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取适合当地实际的模式,防止脱离实际,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建管用”长效运营管护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行动目标

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近郊等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

文件编号:23-2A-9C-2C-57

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偏远旗县特别是国贫县、区贫县,要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目标。到2020年全市完成90%的行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确保完成整治任务的行政村环境不断改善,已建成的农村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发挥生态环保效益。加强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环保意识显著增强。

三、整治任务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农村村庄规划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厕所粪污处理、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完善建设和管护等。

(一)做好村庄的规划和管理

各旗县区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遵循“注重衔接、统筹发展、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尊重民愿”的原则编制村庄整体发展规划,规划成果包含“两图一表”(用地布局图、管线综合图、环卫建设项目表)。合理确定本地区村庄布局,分类确定中心村、历史文化村、一般村、空心村等建设规划,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约束力。各旗县应抓紧开展县域乡村建设、垃圾

文件编号:23-2A-9C-2C-57

和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在2020年底前,分年度完成以下任务:一是在2018年底前,按照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产业发展有规划引导、行政村有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形成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并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对乡村建设规划目标、乡村体系规划、乡村用地规划、乡村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乡村风貌规划和村庄整治指引六项内容进行基础资料的摸底与收集;二是在2019年底前,全面编制完成旗县区乡村建设规划,与旗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三是在2020年底前,完成垃圾和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加强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土地利用以及生态环境影响和村民需求,科学布局全域垃圾处理设施,避免重复建设。负责中转的乡镇至少建设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规划建设符

文件编号:23-2A-9C-2C-57

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原有简单生活垃圾填埋场。村庄重点规划建设垃圾屋、垃圾池或配备垃圾收集箱(桶),在乡村人员密集的地段按10—15户配置一组生活垃圾收集箱,人员疏散地段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同时,加强垃圾分类投放的教育宣传,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到2020年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无害化处理的收运处置模式达到全覆盖,最终实现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2、建立保洁制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建立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建立行政村保洁制度,各乡镇成立环卫管理所,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各乡村环卫工作,各乡村设立环卫清扫保洁队伍,就地聘用保洁人员,负责做好村街巷道清扫保洁工作,确保村内环境卫生管理达到“三净两无一有”质量标准(即路面净,门前屋后净,受水口净;村内无积存垃圾,垃圾倾倒点无暴露垃圾,公共卫生间有专人管理)。2018年试点村要建立收集运输专业队伍,购置环卫收运车辆等设备,并按部颁标准建设垃圾转运站点;2019年开始在乡村人员密集的地段按10—15户配置一组生活垃圾收集箱,人员疏散地段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专业化收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村镇生

文件编号:23-2A-9C-2C-57

活垃圾实现规范化、无害化处理。距离城市10公里范围内的村全面实现环卫城乡一体化管理目标。其他村生活垃圾收运达到规范化管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实现村收集,镇转运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3、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严格禁止生活垃圾堆放或处理方式污染饮用水水源、地表水和地下水,引发农村环境问题或公共卫生事件;严格禁止难降解垃圾未按要求填埋,严格禁止垃圾堆放河道。

(市城管执法局、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同时,严禁农村污水直排进入河道、农田,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通过污水收集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分散式处理设施建设,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模式

各旗县区要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充分考虑建

文件编号:23-2A-9C-2C-57

设、运行维护成本及人口密度、地形地貌、气候类型、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离城镇较近的村,可将污水管网并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系统;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可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条件的村可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处理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模式。其他村庄以分散处理为主,可与农村改厕相结合,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简易处理技术就地处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3、建立污水治理长效机制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要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消除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隐患。严格禁止以渗井、渗坑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严格禁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农田,严重影响地表水、地下水水质;严格禁止土地消纳能力明显不足或污水未达到相应回用标准采用还田等综合利用措施,引发二次环境问题,逐步建立污水治理长效机制。

(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业局,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四)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根据各地实际,科学确定农村厕所建设改造标准。各旗县区、乡镇政府所在地、有条件的行政村按需求合理建设水冲式公共厕所,条件一般的行政村建设卫

文件编号:23-2A-9C-2C-57

生厕所,同时加强农户厕所的提标改造工作,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城市近郊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的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全覆盖,同步实施改厕。2018年完成70%行政村的建设任务,2019年完善2018年建设任务的同时,开始农户厕所的提标改造工作,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2020年公共厕所全面投入使用,完成农户厕所的提标改造工作,并逐步完善公厕的服务功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专业化企业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业局,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五)推进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以土左旗、和林县、托县的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为示范,积极探索整县推进模式,大力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和畜牧业提升改造工程。引导规模养殖场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

文件编号:23-2A-9C-2C-57

施,对现有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全市每年改造提升养殖场15家,包括圈舍和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大力推广清洁养殖工艺,依据厕所粪污、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标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粪肥科学还田,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专业户或散养户的畜禽粪便可以依托附近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或有机肥厂进行处理,也可以集中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同时,涉及的旗县区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14家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工作。

2、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粉碎还田和饲料化利用比重。积极争取整县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积极鼓励和引进秸秆转化利用加工企业,到2020年底前土左旗、托县、和林县、赛罕区各新引进1家农作物秸秆加工企业,同时,逐步培育秸秆利用产业化主体,构建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县域典型模式。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3、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一是积极推广新技术,竭力提高化肥利用率。通过结构调整、地力提升、精准施肥,实现化肥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重点建设和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点,

文件编号:23-2A-9C-2C-57

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双百行动”。深入推进科学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每年提高3%,2020年达到90%;农家肥和配方肥施用量每年增加3%,化肥用量每年减少2%,持续实现负增长的目标。二是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大控药力度。扩大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范围。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覆盖率每年提高8%,农药用量每年减少2%,持续实现负增长的目标。同时,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三是积极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以清水河县实施国家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为试验示范,积极有序推进农膜回收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对农膜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禁非标农膜进入市场和流通领域。同时,加大新标准地膜推广力度,提高废膜的回收利用率,2020年废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

(市农牧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六)提升村容村貌

到2020年,实现我市县域之间以二级以上公路相联通,打通断头路、联网路、瓶颈路,基本建成能力总体适应、结构科学合理、组织集约高效、技术先进适用、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友好、体制机制顺畅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四好”路建设,逐步提高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农村公路列养率、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比例,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改善村庄公共环境,

文件编号:23-2A-9C-2C-57

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拆除残垣断壁。开展庭院环境整治,解决脏乱差问题,发展庭院经济,实现村容村貌和农民收入双提升。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文物、古建筑保护力度。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民族特色,弘扬农耕文化、草原文化,新建农房严格控制体量和风貌,已有农房结合质量安全改造提升风貌,传统建筑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加以修缮。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开展村街巷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因地制宜种植树木花草,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到2020年,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整村连片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七)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进一步明确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建立健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共卫生厕所、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庄绿化等长效管护制度,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有经费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建立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制度。为实现合理规划、高效组织实施与有效监管,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以旗县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

文件编号: 23-2A -9C -2C -57

第 14 页 共 19 页 户付费制度。落实村规民约,制定村“三委”工作制度、村务议事制度、村容村貌监督管理制度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加强舆论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引导全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呼政发【2017】52号)、《呼和浩特市人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呼政发【2014】22号),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市农牧业局、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政府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和建立机制阶段(2018年5月—2018年6月)

各旗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7月20日前将方案报市农牧业局、城管执法局、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旗县区方案要明确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及底数;目标任务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资金筹措方案和渠道;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部门;动员农民群众参与的机制、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行管护机制等。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等工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

文件编号:23-2A-9C-2C-57

员进行培训。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2020年6月)

2018年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赛罕区各选择10个试点村,市三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实际情况试点或全面推开。各旗县区在典型示范的基础上,分批分阶段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优先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重要水源地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污水整治。各旗县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数量,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6月底前,要分别达到70%、80%和90%。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月—12月)

市里根据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先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自治区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广泛动员农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将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文件编号:23-2A-9C-2C-57

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气。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各旗县区党委、政府,行政村负责)(二)加大政府投入。各旗县区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牧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里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补贴旗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牧业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大力培育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市场主体。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用好用活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积极动员农民投资投劳。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

文件编号:23-2A-9C-2C-57

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农牧业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根据辖区地域气候环境特点,分类分级制定垃圾终端处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和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旗县区、乡镇、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市城管执法局、市农牧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旗县区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责,一级一级抓落实,确保有人管,能管好,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文件编号:23-2A-9C-2C-57

(二)强化资金保障

各旗县区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要创新投融资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市场主体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支持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治理,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公开、督查检查等手段,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加强监督考核

市、旗县区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考核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市农牧业局、市环境保护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旗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进行考核验收。对未通过考核验收的,提出整改要求;对通过考核验收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和抽查。抽查中如发现问题,要向旗县区政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旗县区要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旗县区要对行政村所有已建成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开展年度检查,检查中如发现问题,要督促设施管理主体落实整改要求。各旗县区

文件编号:23-2A-9C-2C-57

政府要将对已建成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整合现有机构和人员队伍,确保设施运行维护有人监管、有人监测、有人指导。

整理丨尼克

本文档信息来自于网络,如您发现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我修正;如您发现内容涉嫌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推荐访问:人居 会上 领导讲话 整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上的讲话(领导讲话)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