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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委托合同模板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15 18:31:56   浏览次数:

  【篇一】简单的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名词定义

  第一条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场、附设商场、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三章酒店管理

  第八条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____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条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条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七章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保险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第四十条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

  第四十一条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四十二条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条乙方如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可按营业收入增加____%计提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十四条乙方以酒店资产作信用担保,以确保所派驻人员的信誉、品德、文化、资质及实践技能达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条委托管理年限暂定年,甲乙双方在经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

  第十二章双方约定

  第四十六条基建结束后与酒店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当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设计和修建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为确保经营确需整改付出的费用,经基建方和酒店方双方确认,列入基建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酒店管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因基建资金、设计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担开业延误之责任。

  第四十八条因故延误的工程项目,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乙方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第十三章违约及终止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如在_____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十二条如总经理因被业主方单方面辞退,管理公司有权可另外物色人员担任总经理。

  第五十三条被辞退之总经理有权获得酒店的相应补偿,酒店应补偿其___个月工资并休完其应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风险金等,原则上经中立之会计事务所进行完离任审计后,如无经济贪污、受贿等问题则须全额退还所押风险金。

  第五十四条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____天内付清。

  第五十五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五十六条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一次性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并赔偿乙方的相应经济损失,以及负责管理公司人员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

  若乙方不能按时派出管理人员进场,每延误一天予以罚款____元。

  第五十七条如甲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须考虑顺延本合同的法律关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须给予乙方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十八条如甲、乙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章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酒店对外宣传时,分别加入集团管理或字样。

  第六十六条双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酒店将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条如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委托方将酒店的产权、股权、权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转让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为前提,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后满年为止。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署。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十四条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简单的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身份证:住所地:

  乙方(代理人)营业执照号:住所地: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涿州市范阳西路74号之金街花园广场的酒店公寓(以下简称房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涿州市范阳西路74号,楼层,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房屋出租的条件:

  4。1租赁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经营统一规划的合法居住、办公。

  4。2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承租人负担,与甲方无关。

  4。3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体情况,乙方均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每月固定支付租金,租金为¥

  元/月,(即人民币大写:元/月)。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在合同期内,甲方将房屋进行抵押或转让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详见第七条)

  5。2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内视使用需要统一对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和装修。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水电、排污等事宜,并承担所有费用。

  6。3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时,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并及时真实完整地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书面回复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房屋产权的转让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置条件,在签署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

  7。2租赁期内在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将与他人签订的转让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签订后二日内报乙方备案。

  八、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统一为甲方在银行开设领取租金的专用帐户,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该帐户划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时间:自年月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的租金。

  九、乙方的佣金:

  9。1实际租金与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之间的差额为乙方的应得佣金。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10。3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项委托事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甲方同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告生效。

  十三、有限公司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签字并捺手印):受托人(盖章):

  【篇三】简单的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账号: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相关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范围和具体要求

  1。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

  1。2委托管理事项的范围。

  1。3委托管理事项的具体要求。

  2。委托管理权限

  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权限:。

  3。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3。1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

  3。2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方式:。

  4。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托事项。

  5。报酬及支付方式

  5。1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5。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

  5。3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1)一次总付: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②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事项完成后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3)其他方式:。

  5。4甲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其他。

  6。费用及支付方式

  6。1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含:(提示:请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在此处列明乙方在管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项费用。如:乙方的差旅费、食宿费、评估费、公证费、资料费等与管理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

  6。2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费用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该费用总额为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2)该费用双方预估为元,乙方在发生费用前,报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垫付,待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日内,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相关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支付给乙方。

  (3)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7。甲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委托管理的标的,尊重乙方在委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管理活动。

  7。2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披露与委托管理事项相关的具体情况,提供与委托管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材料。

  7。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管理事项。

  7。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5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乙方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6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的报酬及费用。

  8。乙方权利和义务

  8。1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处理委托管理事项,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或者超越委托管理权限管理委托事项。

  8。3乙方应当在委托权限和期限内亲自处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8。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管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8。5应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项及相关信息,乙方应当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8。6乙方处理委托管理事项取得的收益应当按照约定交付给甲方。

  8。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费用。

  8。8乙方在委托管理事项处理完毕或者委托期限届满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管理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的资料和财物移交甲方。

  8。9乙方不得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

  9。管理委托事项取得的收益

  甲乙双方就乙方管理委托事项取得的收益,约定采取以下第条方式履行:

  9。1乙方按下列内容将管理委托事项所取得的收益交付给甲方:

  9。1。1交付时间:

  9。1。2交付地点:。

  9。1。3交付方式:

  9。2其他方式:

  10。验收

  10。1乙方完成委托管理事项后,须经甲方确认是否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经确认符合约定的,则乙方委托管理事项完成。

  10。2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如采取的补救措施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或者委托管理事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报酬或费用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按照本合同第5。1条约定的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在管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5。1条约定的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甲方超出违约部分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1乙方擅自转委托的。

  11。3。2乙方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的。

  11。3。3乙方超越委托权限管理委托事项的。

  11。3。4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同意管理委托事项的。

  11。3。5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的。

  1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若违约金未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2。1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2。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2。1双方协商一致。

  12。2。2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2。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3。1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经甲方要求乙方采取整改或补救措施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12。3。2乙方将委托管理事项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承担的。

  12。3。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委托管理事项持续5个工作日以上的,并在甲方要求时限内仍未改正的。

  12。3。4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的。

  12。4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并在乙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

  13。通知及送达

  13。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

  13。2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

  13。3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甲方持份,乙方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5。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其他约定事项: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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