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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社区重点排查管控工作总结

作者:   时间:2022-04-27 12:30:06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社区重点排查管控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社区重点排查管控工作总结

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

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总结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党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以来,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团县委积极发挥协调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服务工作,实现青少年教育、帮助和管理工作的新进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思想建设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市、县党代会节点,大力推进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服务、维权,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有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明确责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五类重点群体青少年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于20XX年10月前对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各部门成员,明确专人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同时,由团县委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活动,各部门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职能,密切配合,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丰富活动载体,狠抓工作落实

1、加强法制宣传,树立守法意识。团县委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先后深入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坚持教育与防范并重,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普法学习,先后开展普法讲座20余场。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法制教育的广泛宣传,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建立“三位一体”机制,构建预防网络。今年10月份,团县委聘请青法协会专家深入第一中学举行教师法制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增强了广大教师监督保护在校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帮助、引导学生远离犯罪,特别是关注问题学生,定期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状况,及时并给予教育帮助。同时,对家长开展配套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和教育方法,充分利用了家庭这个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课堂,耳濡目染宣传守法意识,以及对学生的法律行为起到有效监督作用,努力打造“三位一体”的法律教育、监督和引导的长效机制。

3、推动希望工程,加强爱心援助。结合各重要节日,组织青年志愿

者走进校园、深入农村,为农民工子女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送去学习和生活用品。深入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状况,向他们宣传党的好政策,并对有困难的孩子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今

年以来团县委开展相关活动20余次,组织志(: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总结)愿者3000多人次,与农民工子女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2600余对,较好的解决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引导问题。

4、强化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团县委积极取得职教中心的支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大力推进多层次培训体系,为闲散青少年群体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一条龙”服务。根据自身条件和从业意愿,对青少年进行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操作技能,今年以来,针对需求开展各类培训8期,培训1200余人次。其次,通过切实有效的培训手段,并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逐步提高新一代青少年的整体素质,促进该群体融入社会的步伐。

在今后工作中,团县委将继续大力开展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工作,尤其是针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帮教“问题青少年”专业方法,深入推进“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矫正计划”,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青少年思想教育综合治理体系,为我县快速、稳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篇二:关于加强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定)

广区综治办〔20XX〕5号

广安市广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广安市广安区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

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维护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抓好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闲散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区委办发〔20XX〕2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区委办〔20XX〕

19号)要求,现就我区加强和创新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以基层社区为切入点和立足点,以关爱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为重点,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为载体,健全完善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动态信息管理数据库,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提高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工作范围

(一)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二)处于失业、失学、失管状态的闲散青少年;

(三)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

(四)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

(五)流浪未成年人。

三、工作内容及举措

(一)建立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动态信息库

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辖区学校及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劳保所、民政所、团委等部门,认真细致摸清辖区内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以及流浪未成年人、刑释解教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基本情况,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完善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台账,填报《广安市广安区社区重点青少

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台账》(附件1),并参照《广安市广安区街道、社区重点青少年教育帮扶管理公示栏》(附件2)规范制作公示栏。要强化动态管理,每季度定期更新数据,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真、数据新。

(二)完善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关爱帮扶机制

1、推进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健全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和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台帐和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发挥社区家长学校、留守学生之家、心理咨询室等活动阵地的功能,组织社区民警、法制副校长、少审庭法官、心理咨询教师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行为矫正、心理疏导等教育工作,增强帮教实效。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对在校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建立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三

级管理制度”,由学校老师、学生同伴结对帮教。区公安分局、区法院、街道办事要组织社区民警、法制副校长、少审庭法官、社区干部等与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结对帮教,签订帮教协议,明确帮教责任,定期开展家访、交心谈心、情绪疏解等活动,转化矫正其不良行为。对部分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根据监护人、学校和公安机关意见,移送广安市励志学校继续学习和矫治不良行为。

牵头部门:团区委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

2、开展社区闲散青少年就学就业服务行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要和各乡镇、街道有机配合,开展对闲散青少年的公益性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学服务、小额贷款支持等工作,进一步拓展就学就业渠道,努力改变其失学、失业、失管”的闲散状态。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失学青少年的帮扶力度,简化入学程序,开设绿色通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多渠道、全方位为闲散青少年寻求就业岗位,提供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大力实施青年就业创业小额贴息贷款项目,帮助有一技之长而无资金基础的青年提供小额贷款,鼓励闲散青年创业致富。

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团区委、区教育局

3、加大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关爱力度。区司法局要建立

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台帐,掌握其生活、心理动向。要向服刑在教人员子女赠送普法读本,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为他们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法院、团委要组织“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和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学校教师、青年志愿者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结对帮扶,让他们树立自信,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人间的温暖;要鼓励服刑在教人员与其亲人通过写信等方式加强联系,维系亲情,感化服刑在教人员,让他们安心改造,早日回归与家人团聚。牵头部门: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办

4、加强社区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关爱帮助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教育部门要利用社区活动室、学校活动阵地建立完善“留守学生之家”,力争做到对留守学生和农民工子女的全覆盖。加大关爱力度,通过开展学业辅导、心理辅导、亲情陪伴、爱心捐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弥补留守学生和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和亲情关爱的缺失。各学校要配齐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加强对留守学生和农民工子女的自护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保障其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团区委、区妇联

5、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区民政局牵头,教育、卫生、公安等单位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十九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11号)精神,切实做好流浪未成

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尤其要妥善解决处理好流浪未成年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跨市、区接送的工作衔接。严厉打击组织、操纵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其回归家庭、技能培训和就学就业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团区委

篇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总结1

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总结

张坪中学团支部张亿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党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以来,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校团委积极发挥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实现青少年教育、帮助和管理工作的新进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思想建设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市、区党代会节点,大力推进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服务、维权,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二、明确责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五类重点群体青少年帮教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形成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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