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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教育督导制度及其特点评析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3-06 08:52:12   浏览次数:

自1970年以来,韩国便开始构建教育督导制度,教育督导制度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继而形成一种教育督导体制,这种体制包括两部分内容,即教育督察制度、教育奖学制度。通过对韩国的教育督察制度、教育奖学制度及其各自的特点进行分析、研究,有助于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不断完善。

韩国教育监察制度教育奖学制度特点在1970年年初,韩国政府所有机关均设置了监察机构。在这种背景下,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在自己部门也设置了监察官组织机构,不断对工作职能进行完善,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一、韩国的教育监察制度

韩国教育部的监察机构。在1970年年初,韩国教育部设置了监察院。在监察院中设立三个科室,包括企划监察担当官室、监察综合担当官室、民愿调查担当官室。第一,企划监察担当官室的业务包括:制定和调整监察计划、运营行政监察制度;监察教育部直属机构、下属团体;监察各级学校、地方教育行政机关;调查和处理有关机构对教育部直属机构、下属团体的监察结果;管理、调整指导访问计划。第二,民愿调查担当官室的业务包括:登记、监察所属公务员的财产;调查、处理违法乱纪事项,监察公职;综合、处理民愿业务,改善相关民愿业务制度;支援国政监察;处理教育部门指导的相关监督事项。第三,企划监察担当官室的业务包括:制定、实施、管理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行政监察计划;开发、改善私立学校的会计制度、会计监察技术。

二、韩国的教育奖学制度

教育奖学的阐述。教育奖学,就是一种督学制度,它通过对老师的教学行为进行影响,为老师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教育资料,对相关教育课程内容进行开发、修订、补充,不断对学习环境进行改善,从而使学习效果、学业成就变得越来越好。教育奖学的职能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其一,协助老师逐渐形成老师应具有的行为、价值观念、态度、知识等,不断促进老师的发展、自我提升;其二,开发、运营、评价教育活动,使教育内容不断提高,使教育目标不断得以实现,使教育课程运营效率不断得以提高;其三,对学校系统内部的财力、人力、物力等不断进行有效维护、综合管理,使学校管理变的更为合理,不断优化各种教育活动。

三、韩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特点

(一)教育奖学与教育监察的差别即为督学和督政的差别

1.从内容方面分析。由于教育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为对和教育行政机关有关的规则、法令、条例等的制定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监察地方教育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教育公务员的职务,这样才能保证教育行政工作变得更为合法,维护性质秩序、确立行政纲纪,对教育行政的信誉进行有效维持。

2.从种类方面分析。第一,由教育部、教育厅所主导的奖学,包括不同种类的奖学,如确认教育奖学、聘请教育奖学、特别教育奖学、一般教育奖学、访问教育奖学等;第二,由学校所主导的教育奖学,即自律教育奖学。

3.从职能方面分析。教育奖学的主要职能为不断提升教育课程的运营效率,不断开发、运营、评价教育活动、教育内容;不断促进老师的发展,使老师应有的行为、态度、价值观念、知识等得以树立、形成;对学校系统内部的财力、人力、物力等不断进行有效维护、综合管理,使学校管理变的更为合理,不断优化各种教育活动。

(二)韩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特点分析

第一,在韩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韩国对教育督导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自21世纪以来,韩国的高中普及率高约98%,高等建议基本实现普及化。通过实施教育督导制度,韩国具备越来越多的高等素质人才,使尖端科技立国战略得以顺利实施,使韩国经济变得越来越好,使韩国的综合国力越来越强。

第二,促进韩国教育公平、均衡的发展。随着韩国基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韩国人民提出基础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公平、均衡,为此,教育督导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教育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韩国制定了很多和教育相关的法规,如《科学教育振兴法》《特殊教育振兴法》《教育基本法》等。韩国实施了教师轮换制度和学群制度,废除了重点中学制度。

第三,教育行政领导和教育督导机构是互相结合在一起的,但是,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又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教育的中立性是韩国的教育观念,尽管教育督导机构是在教育副部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的,不过,由于教育部副部长和监察官的任务是不一样的,因此,它自身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教育行政机关比较,教育督导的灵活性更大,其态度、形式亦更为缓和;在教育行政部门中,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是比较独立的,它能够使教育公务员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使其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也属于教育公务员和督导教育行政的行为范畴。

第四,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和本国教育发展相符合的教育督导制度。其实,韩国构建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地方和中央互相合作的模式体制。对于其他教育行政,它是依托于地方教育自治团体发展的。教育督政具有指导作用。教育督政机构和下属的教育机构、教育行政是互辅互助的,并非扮演领导的角色。

第五,实行教育公平、民主合作、帮助、支援。教育督导方式随着政治民主运动的发展而发生越来越多的变化。目前,教育督导人员是基层教育机构的良师益友,他能够帮助基层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老师和学校在他们的帮助下,很多问题都得以解决。因此,教育督导职能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为完成统一的目标而互相帮助、互相协作。

参考文献:

[1]王璐.中英两国教育督导制度比较研究:动因、意义与职能[J].比较教育研究,2012,(10).

[2]朱坚,张苏.监督与保障:英国教育法律对教育督导制度的影响[J].教育科学研究,2010,(11).

[3]廖启良,芦雷.中英教育督导制度的比较及原因探析[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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