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成果审核工作初探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2-19 08:40:29 浏览次数:次
摘要:本文结合我国第一次的全国水利普查经验,针对其中的基本情况普查,对其普查成果的审核工作进行了分析,强调了不同普查对象各自的审核要点,对重点的审核要求和审核过程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水利工程;水利普查;成果审核
水利工程关系着我国多方面的民生发展,无论是抗洪、灌溉还是发电,水利工程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了解我国的水利工程状况,建立强大完整的水利工程数据资料库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国于2011年进行了第一次的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其中对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的普查是一项普查重点。因为该项普查的结果种类繁多,牵连广泛,数据量庞大,所以其成果的汇总与审核工作异常艰巨和重要。
一、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概述
1、普查对象
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的普查共有九种普查对象,分别是水库工程、水电站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引调水工程、堤防工程、农村供水工程、塘坝工程、窖(池)工程,只要以上工程位于我国境内,无论已建还是在建都列为普查对象。
2、普查范围
普查的水利工程必须截止到普查时点之时还没有报废,即使还没有履行报废手续,只要在实际上已经报废处理,就应划至普查范围以外。此外,如果已建工程主要的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且普查时点前根本就未投入过使用,同样划至普查范围以外。九种普查对象均有详细的普查范围要求,这里不做赘述。
3、普查内容
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普查需要普查的指标共计237项,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工程的基本概况、作用、特性、规模、管理情况等。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结果审核
全国水利普查的审核工作按县、地、省、流域、国家逐级展开,具体是先由县级的普查机构汇总和审核县内水利工程的普查结果,然后再向更高级的普查机构报送,地级、省级、流域级依次对上报的普查成果审查、汇总、审核、继续上报,最终由国家对这些成果进行按区域、流域的汇总,建立起全面的水利工程数据信息库。
1、审核要求
各个层级的水利普查机构需要按照各自的统计资料,分别审核上报的汇总数据,将统计资料的指标与汇总数据进行对比。如果其中有差别变化明显的,要将数据返还上报的下级普查机构,确认工程是否有新建、改建现象,并检查是否系填报或录入错误,完成核实后再将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报。
2、审核重点
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以表间关系为审核重点,而在表间关系中,应重点审核不同专业同一普查对象的一致性。比如水利工程所处的河流或湖泊,其名称必须使用所在地最小等级的河流湖泊的名称(面积在50平方千米以上),并且名称编码必须和河流湖泊的基本情况普查所得到的对应名称编号一致。水库工程审核重点:当水库和水电站组合修建时,二者担负着发电任务,水库工程和水电站工程要填写相同的基本情况类相关指标;如果水库需要承担供水任务,则其实际的普查年份当年供水量应与专门取水口的当年取水量相同,其取水口的数量和台账数据则要和河湖开发治理的专项工作中所取得的数据保持一致;当水库的供水对象是公共供水企业时,水库普查数据和供水企业调查数据中的供水量与供水情况指标要相匹配;当水库和灌溉工程挂钩,需要承担灌溉任务时,灌溉的面积和对象都要和灌区的专项普查相同;当水库同时也是地表水的水源地时,二者的水库名称和供水情况的指标都要一一对应。
(1)水电站工程审核重点
如前文所述,如果水电站工程是与水库工程组合建设,则二者要保持相同的基本情况指标,水库名称也要注意保持一致。
(2)水闸工程审核重点
首先要注意水闸的修建位置,如果位于水库工程、海堤工程、灌区工程、引调水工程等的上面,则水闸工程普查中使用的水库、海堤、灌区、引调水工程的名称与编码都要和原本的普查对象保持一致;其次,如果水闸工程和泵站工程相组合,则二者的基本情况与管理情况两类指标都要一致;第三,如果水闸工程为引水闸,则水闸的普查数据为最大过闸流量,应吻合对应的取水口能达到的取水流量,取水口的流量不能超过最大过闸流量,另外,引水闸和取水口的数量也要一致。
(3)泵站工程审核重点
如果与水闸工程组合修建,则如上文所述,二者须保持一致的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类的指标;如果要用于灌溉,则不只是取水口和取用水的量要保持一致,灌区和抽样灌区在取用水上的台帐数据也必须相同;如果泵站工程的地点位于河流、湖泊或水库,则应注意泵站工程的装机流量,该流量务必要匹配于对应取水口处的取水流量。
(4)引调水工程审核重点
可能与其产生关联的普查工程对象包括水库和河湖,其中水库可以作为引调水工程的水源类型,因此取水水源的名称编码要与对应的水库保持一致;而河湖牵扯到工程的调出流域与调入流域,相应的流域名称也要符合对应的河湖名录。如果工程中的取水口数量、设计引水流量、当年工程引水量都能和普查成果中的取水口数量、设计对应的取水口取水的流量、当年工程取水量各自保持一致,则数据要通过取水口台账来进行获取。
(5)农村供水工程审核重点
工程所设计的供水能力、实际供水量、实际供水人口三项指标要与普查年份供水企业的用水调查表得出的相应数据保持一致。小规模的农村供水相关工程则要确保工程供水井和调查出的地下水取水井数量相同。
(6)塘坝、窖池工程审核重点
塘坝、窖池工程的普查和灌区的专项普查中都有塘坝的灌溉面积一项,二者应注意保持一致。
结语
对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的普查具有任务繁重、要求严格、工作面广、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其审核工作务必要小心谨慎,对普查成果中的疏漏之处进行及时的补救与改进,力争获得完美的最终普查结果。这样不仅有利于我国水利工程数据库的建立,更能为下一次的水利工程普查计划提供经验支持与绝好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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