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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之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9-09 08:37:31   浏览次数:
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篇一: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

 意见】

 平***** ﹝2014 ﹞10 号

 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落到实处,根据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

 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现就落实党委

 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 “两个责任 ”)制定如下实施意

 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体系,厘清党工委领导班子责任,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认

 识到位、任务量化、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工作机制。促进街道党

 工委和街道纪工委真正把落实 “两个责任 ”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

 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在岗尽职,以良好的党风促进马庄办事处

 快速发展。按照纪检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突出纪

 委执纪监督主业,把完善党的建设、廉政考核、案件查处、责任追

 究作为重点,加强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和跟踪评议,形

 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体系;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

 究制度,把 “两个责任 ”真正落到实处。

 二、责任内容

 (一)党工委领导班子责任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辖区工作总体布署,认真贯彻落

 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及重要时点的有

 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2.督促机关各科室、各社区(村)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总体部署,

 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教育引导、

 筑牢思想防线、营建崇廉风尚。

 4.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反对

 铺张浪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关

 规定,持之以恒地反对 “四风 ”。

 5.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干部选

 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

 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维护党员干部群众合法权益,畅通干群交流渠道,加强党内民主,

 保持与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倾听社会公众对办事处工

 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党的工作。

 7.领导和支持区纪委和街道纪工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

 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区纪委和街道纪工委办案,加大案件

 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腐必惩。

 (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1.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 “第一责任人 ”责任。敢于担当,带头履行党

 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执行对党政 “一把手 ”

 行使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相关规定。

 2.班子其他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 ”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

 工,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 ”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

 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

 业务工作中。

 3.加强检查督促。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

 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班子成员、下级成员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形成

 责任传导机制。

 4.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完善信访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

 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

 和群众监督。

 (三)纪工委监督责任

 1.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

 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

 责,协调解决办事处反腐倡廉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和

 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2.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

 决定执行和党工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

 工作部署贯彻落实。

 3.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盯住 “四风 ”问题

 不放松,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的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曝光,形

 成强大震慑。

 4.落实案件查办责任,依法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

 犯罪的案件;

 5.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

 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微杜渐,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承诺制度。全辖区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年初签订《履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新提拔领导干部在任职前向组织作出廉

 政承诺。

 牵头科室:组宣办

 (二)落实廉政责任。每年初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与机关科室负责

 人、社区(村)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分解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室

 (三)廉政谈话制度。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

 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

 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

 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牵头部门:

 组宣办

 (四)组织专项检查。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纪工委组织实施。对各

 部门、各社区(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遵守中央 “八项规定 ”、廉洁

 自律和执行上级决议决定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

 行提醒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并将检

 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

 (五)述廉评议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制

 度。党政正职述职述廉报告报上级纪委审阅评议,班子成员的述职

 述廉报告报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审阅并接受民主评议,各部门、

 个社区(村)述职述廉报告经民主评议后报街道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审阅,评议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

 (六)纪工委约谈制度。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考核、社会评价、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平时掌握了解

 的情况,适时约谈各科室负责人、个社区村党组织负责

 【篇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xx 发【xxxx 】xx 号

 关于印发《 xxxxx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任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镇直各单位:

 现将《 xxxxx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中共必斯营子镇委员会

 2014 年 9 月 20 日

 xxxx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

 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委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站在 “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政治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

 要求,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为进一步理顺和完

 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指明了方向,对于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具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利于促进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实现干部

 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加快 “三县 ”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条 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

 党的原则,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原

 则,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原则。各

 级党委(党组)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

 作主体、推进主体,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

 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 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组织领导责任

 1.各级党委(党组)要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

 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形成工作合力。

 2.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

 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时研究。

 3.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制全面

 落实。

 第五条 选人用人责任

 1.严格遵守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

 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的 “五条标准 ”,真正把那些

 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2.不断完善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行公开考试遴选、干

 部提名推荐、干部票决、任前廉政鉴定和考试

 等制度,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使用。

 3.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等四项监督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六条 教育监督责任

 1.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巩固廉政文化成果、

 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

 的思想防线。

 2.认真落实省市近年来推行的 20 项反腐倡廉制度,不断加大制度

 创新力度,大力推行新型红白理事会、有关事项报告和重要节点廉

 政谈话以及廉政灶就餐券等制度,全面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3.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积

 极推行党务、政务、事务、村务 “四公开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和监督。

 4.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第七条 正风肃纪责任

 1.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整顿

 活动,建立明查暗访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巩

 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下大气力整治教育医疗、征地拆迁、

 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建立

 查纠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3.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

 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第八条 执纪保障责任

 1.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

 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支持案件查办工作,坚决做到有腐必惩、

 有贪必肃,对腐败问题坚决实行 “零容忍 ”,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

 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镇、部门和单位,实行 “一案双查 ”。对压

 案不办、有案不查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3.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支

 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九条 示范表率责任

 1.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负总责,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案

 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查核结果亲自过问。

 2.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

 【篇三:组织部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

 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

 三次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

 监督责任 (以下简称 “两个责任 ”的) 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省市有关落

 实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

 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

 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

 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各级党委 (党组)和纪检机构

 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坚持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

 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

 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1

 坚持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出纪委监督主业,形成

 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

 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

 问的 “两个责任 ”问责追究体系。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

 各级党委 (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

 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

 (一)党委 (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

 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建设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

 综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改善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

 作风,促进廉政、勤政、善政,长期培育、持续建设政通人和的政

 治生态。

 敢于对一切不正之风亮剑,不逃避责任、明哲保身;艰苦奋斗、清

 正廉洁,正确履行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2)营造人心汇聚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党组)必

 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了

 解社情民意,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问

 题上敢抓敢管、及时发声,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上

 亲力亲为,不回避、不委托,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获

 取民心,赢得支持,以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2、统筹谋划部署

 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

 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1)做好任务分解。每年年初,由党委办公室牵头,

 纪委、组织部协助,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会议,对当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党委(党组)班子、

 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职责分工,落实

 党委主体责任,夯实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工作职责。

 3

 (2)组织定期督查。按照任务分工,每年第三季度要

 由各级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检查,主要任务是督促各级党委和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防止年初分解的目标任务落实脱节断档。

 (3)及时整改落实。采取听取汇报、定期不定期抽查

 等方式方法,了解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

 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

 约谈、通报、发整改通知等形式予以纠正整改。

 3、选好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廉政关。

 (2)抓好后备干部无任用推荐工作。每年结合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开展无任用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工作。

 (3)实施好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工作。领

 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时必须负责的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承担

 相应责任。

 (4)做好干部提名责任落实工作。党委(党组)及组

 织人事部门承担干部初始提名的主体责任,要规范提名的依 4

 据、程序,做到 “谁提名、谁负责 ”,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的,要追究责任。

 (5)落实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党委(党组)

 提拔任用干部,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

 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4、加强作风建设

 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六项规定的贯彻落

 实,坚持问题导向,下功夫治理 “四风 ”及隐身衣问题,切实解决党

 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

 治,通过制度建设、法治化手段,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长效机制。

 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注重日常动态监管,督促各级各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观望等待、打折扣、搞

 变通等行为,严防纠而复生现象,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

 果。

 (2)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开展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省市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查找资金在申报、

 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的漏洞,纠正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欺上

 瞒下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征强拆,补偿方案是否落实

 到位,有无克扣、截留补偿资金问题;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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