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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志愿精神与和谐社会之关系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2-25 10:09:14   浏览次数: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产生崇高的志愿精神,志愿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民族和事业前行。大学生志愿精神与和谐社会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协调一致的关系,构成互为补充、互为促进、互为依存的和谐统一体。大学生志愿精神的示范功能、凝聚功能、教育功能,又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力量,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职能补位”、“爱心归位”、“责任定位”的有效支持。

关键词:大学生;志愿精神;和谐社会;关系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1)01-0127-05

一个民族需要凝聚精神,伟大的事业需要并产生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民族和事业前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从“学雷锋、做好事”演进升华的志愿精神已深深地融入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中。现阶段,大学生依然是中国志愿服务的主体,其志愿精神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凝聚、鼓励作用也愈加突出。中国深受东方社会文化的影响,又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探寻大学生志愿精神与和谐社会之关系,需要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

一、大学生志愿者、志愿行为与志愿精神

志愿服务体系包括精神文化、公民个人、组织体制、行为规范、社会支持等要素。从大学生志愿服务体系看,大学生志愿者是主体,大学生志愿行为是实践,而大学生志愿精神是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核心。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大学生志愿者包括注册大学生志愿者和非注册大学生志愿者,二者在实际中有一定区别。注册大学生志愿者主要指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在高校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非注册大学生志愿者一般认为是参加高校共青团、志愿者组织的临时招募,或个人自发地以自身知识、技能等自愿、无偿地服务社会和帮助他人的大学生。

志愿行为(Volunteer Service)包括志愿服务的特征、功用、源流和发展趋势等。志愿行为具有三个特征:(1)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以对象需求为本。志愿者没有必然服务的职业要求,二是发现社会建设需求、弱势群体需求之后,主动开展服务。(2)率先探索和实践。志愿服务往往是政府服务、市场服务所难以顾及的领域,缺乏前人经验借鉴,必须通过志愿者的大胆探索、用于实践,从而满足对象的服务需求。(3)微观性及影响力。志愿行为来自广大公民,但仅仅是公民生活中的小小组成部分。大学生志愿行为是大学生了解社会现实、参与社会实践的一种重要方式。

志愿精神(Volunteer Spirit)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内涵,是公民意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并制约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工作时的人文精神。处于不同思想道德基础的人对此理解各有侧重:一是认为志愿服务是公民的社会责任义务:二是非盈利地、公益性地服务社会;三是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中的增长才干;四是志愿服务社会也可以获得回报。志愿精神在每一种社会制度下,每一个历史背景中都有不同内涵,但有两个字始终不变,那就是“奉献’’。大学生志愿者奉献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奉献他们知识和才能,奉献他们的良知和智慧,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改善,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融合,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

二、大学生志愿精神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精神力量在人类实践活动中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大学生志愿者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是推进社会建设、社会关系和谐,促进社会良性运和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 志愿精神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实践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方面。大学生志愿精神的不断发展,正是自下而上地从全局与局部的视野呈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大学生志愿精神正成为凝聚社会、鼓舞人心的重要支柱。汶川、玉树地震后,无数大学生志愿者义无反顾地报名参加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北京奥运、残奥会的成功,大学生志愿者被称为“北京最美丽的名片”,国际奥委会首次增加向志愿者代表献花的程序;上海世博会,被誉为“小白菜”的大学生志愿者用美丽与热情传播着中国社会的进步与文明。在当代高校校园,大学生以“我是一名志愿者为荣”,以“我能为社会做些什么”为责,遍布校园、根植于心、付诸行动的志愿精神,缩影了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双赢互利”建设理念。

首先,人本与关爱弱势是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基础。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深层理念之一,可以说和谐社会一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说容易做难,但社会现实展现给我们的是人有贫富之分,群体有强弱之别,改革有损益之果。两者能兼顾自然好,但两者皆为本是困难的,在现阶段也是不现实的,要以穷人、弱势群体为本,更是难上加难。大学生志愿精神的以人为本,既是关爱他人的人本行为,又是弘扬自我完善的认同思想。

大学生志愿服务最早起源于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关爱弱势群体是保障我国社会稳定运行和科学发展的需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而还不宽,不仅许多农村人口享受不到社会提出的待遇。城市公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未健全,据民政部提供的数据,到2003年12月31日止,全国有2234.8万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从理论上说,改革的代价应当由全体社会成员来共同承担: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受到改革带来社会风险冲击最大的往往是承受力最低的社会弱势群体成员。李迎生博士认为,这种状况显然是有失公平的。正是鉴于改革的社会代价往往大多数是由社会弱势群体来承担的,这就要求我们应当特别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关注少有话语权的“沉默羊群”,研究如何把这种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缩小到最小的范围,研究如何减轻弱势群体所受的冲击、由于被边缘化而受到的种种伤害。大学生志愿精神以行动唤起人们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不是富人对穷人的施舍,而以助人为善召唤人们回归道德的家园,使这个世界更加美好和充满希望。

其次,参与和奉献是大学生志愿精神的核心。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说:“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和团结的理想,是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基于这个意义,志愿者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志愿精神是不具有任何阶级性的,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但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价值观念都与其时代背景和社会情境密切相关,大学生志愿精神也并非完全是超越时代和国度的抽象价值。

民族、国家的存在,使人生活在具体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环境中,国家体制直接影响和制约志愿服务的内容与方式,我国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历程便带有鲜明的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特色。改革开放使我国道德建设面临一个良好的环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有良好的经济秩序,同样需要有良好的道德秩序。在中国大学生志愿服务形成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学雷锋,做好事”等政府主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形式,催生了带有较多政治色彩的早期志愿精神,如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带任务性质的各项慈善捐助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的两项计划”、“大学生奥运志愿服务”、“大学生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大学生上海世博会志愿服务”等自发性、社会性的志愿行动深入诠释了更加纯粹的志愿者“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大学生的智力和精力优势,也使假期志愿服务丰富多彩,深受服务对象的欢迎和期盼。

第三,互动与互助是大学生志愿精神的本质。社会学把社会互动定义为:“社会上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信念的传播而发生的相互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它包括竞争、冲突、强制、顺从与顺应、合作等多种类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是以中华民族、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与大学生志愿精神中的“友爱、互助”是相统一的。大学生志愿精神是扶贫济困、扶弱助小的精神,也是助人自助、互助自助的精神,追求在施助过程中助者和被助者和谐共赢的境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思想“诚信友爱”、“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正是大学生志愿精神的本质;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实现“双赢”、“多赢”,讲求“利人利己”的终极目标。而非片面的“自我牺牲”。大学生志愿者与被助者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大学生以自愿为基础,平等、自觉地提供服务,在为他人、为社会做出奉献的同时,自己也收获了快乐,提高了水平,赢得人们对大学生这个群体的称赞和尊敬。大学生秉承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谋求的是社会各方的互动双赢。在帮助弱势群体的时候,也向强势群体发出信号:你今天不关注、帮扶弱势群体,明天你将可能成为帮扶对象。因为,弱势群体得不到应有的关注,会将不如意境遇的原因归咎于强势群体的利益“掠夺”,敌视和仇视强势群体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公民各阶层共担社会责任,共分社会代价,共享社会进步成果,让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能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巨大压力,体现的是和谐社会的主题价值。总之,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弘扬,亮化了社会的真善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一个领域的具体体现。

(二) 和谐社会构建引领大学生志愿精神的提升与传播

从另一个角度看,大学生志愿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了崭新的锻炼舞台,引领大学生志愿服务走向一个新境界,最终促进大学生志愿精神在高校校园和全社会的广泛传播和逐步普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参与主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给大学生带来丰富物质文明的同时,也提升了大学生的道德境界。作为当代青年的精英,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与到这项高尚的事业中,强烈的社会感召力和广泛的群体基础更为急速地带动大学生志愿精神的传播。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全国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必须有占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必经有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的信念,必须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这种在中国整个社会思想领域不断提升和净化的理想、精神、道德,引领进步的思潮,发展了中国公共道德和社会精神,从而为大学生志愿精神提供了深化和优化的机遇。二是社会认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所营造的“服务社会,助人为乐,造福人类”的道德氛围,逐步完善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机制,将帮助人们科学认识大学生志愿精神,推动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弘扬志愿精神的主动性。大学生志愿者行动在全国风风火火进行时,伴随的并不都鲜花与掌声,他们的爱心被人误解过,他们的热心被人拒绝过。社会上一些人不相信有人免费“行善”,因为有不法分子打着“助人”的幌子“骗钱骗财”,“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的人们怀疑大学生的热情中“暗藏杀机”。大学生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尴尬和寒心之事,恰恰说明社会需要更多的好人,志愿服务的经常化、规范化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多层关系会逐步融洽、协调。“信任”、“互助”等方面的人际关系因素将增多,让大学生志愿服务有好的行动空间,也让受助人能放心接受服务。三是参与时间。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永久的任务,“没有最和谐,只有更和谐”,这一长远性的特点使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发扬具有持久性。人们对“三月里来四月去”的学雷锋现象深恶痛绝,相对早期政府主导和高校组织的学生志愿活动的短期行为,当代大学生志愿精神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增强了。许多大学毕业生乐于做志愿者,将大学生志愿精神继续带到工作单位和工作岗位上。据笔者2007年5月对浙江省50所高校大学生的抽样调查,在对大学生志愿者的问卷调查中,毕业后继续从事志愿服务的可能性,表示可能性很大的占52%,可能性不大的占30.4%,不确定的占17.6%;问及如果再给他们一次选择,是否做大学生志愿者时,仍然选择的占78.7%,不会选择的占7.4%,不确定的占10.9%。大学生志愿精神也直接影响在校大学生,一些被访大学生表示是在接受和看到大学生志愿服务后,而萌生加入志愿组织的愿望。四是参与区域。当今世界是全面而开放的世界,世界离不开中国,中国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世界,中国有义务也有责任以国家的和谐发展推动世界的和谐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中国大学生接受联合国组织或其他国际志愿者组织招募,奔赴第三世界国家开展志愿服务。作为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力量,大学生志愿者所具有的中国青年特色,传播着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传递着中国人民和平发展的友好理念。大学生让中国更好融于世界的同时,也让大学生志愿事业与国际志愿事业有了更多的学习、交流和合作的机会,共同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崇高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在大学生中弘扬志愿精神是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路径

志愿行为的一个特点是双向受益,它既促进志愿者对社会的贡献,激发社会公共服务意识:又寓教育于服务中,提高志愿者素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重要力量的大学生,其志愿精神的广泛弘扬,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路径。

1.大学生志愿精神的示范功能——职能补位

大学生志愿者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和导引,社会成员对和谐社会的认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包括对政策法规的共识,对政府职能体

系的共识,对社会价值观的共识。大学生志愿服务领域涉及社会各个方面,人人能为,人人可为,有助于加强社会与个体之间的联系,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有助于社会团体,个人在新的互助基础上建立密切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整合。同时,大学生志愿服务有专业的优势,具有先导性、示范性和沟通性作用,容易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帮助,有利于吸引和呼唤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加,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一致。

大学生志愿者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型转变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新的重要途径,政府(第一部门)与民间组织(第三部门)是提供公共服务最重要的两个部门。大学生志愿服务可以大规模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以质量与效率弥补政府和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失灵”现象,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文明;还能为政府解决市场化、社会化问题提供实践经验。社会需求是大学生志愿服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自愿服务社会是志愿服务的实践活动方式。志愿服务作为现代社会有效、便捷的动员方式,正在成为危机预防、危机应对、危机保障等社会应急机制方面的重要建设力量。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实践经验。

2.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凝聚功能——爱心归位

强化了服务对象的社会归属感。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社会成员从“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其生活与情感的需求逐步走出单位和组织的包揽,更多地需要依赖自身与社会机构去解决,社会成员心理出现了飘荡感、失落感和盲目感,人与人之间也日渐疏远和冷漠无助。大学生志愿服务以其年轻人特有的热情和主动,让被服务者体会社会温暖,重建人际信任,激发社会成员之间的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参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提高了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中国改革开放的经济上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我们今天的综合国力也是全球公认的。但是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不断发展经济和综合实力的同时,也要注意改善人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文化文明和生态文明。大学生志愿服务在发挥高等教育的优势上,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解人民所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功能不可等闲视之。

3.大学生志愿精神的教育功能——责任定位

有利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相互责任的基础上,没有责任感的社会是不会繁荣和发展的;没有社会责任感,大学只会是孤立和自私的发展。志愿服务不完全是慈善性质的活动,应更多地体现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大学生处于“三观”转型和稳定的关键期,是有理想、心地善良、有正义感、勇于奉献的群体,他们认为弘扬志愿精神是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高尚情操,是追求公共利益对社会的负责态度,是本着自愿和选择而付出不求回报的行动方式。因此,大学生志愿服务有助于“公民意识”的塑造和培养,使大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除了考虑个人利益,也能站在“公共”的角度,养成积极的社会价值观,帮助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贡献个人资源,通过对社会的参与和付出过程,满足社会需求,实践对社会的责任感,从而催生社会使命感。

有利于大学生知识能力的积累。大学生弘扬志愿精神是一种直接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特殊的实践育人功能,是一种“服务学习”。许多大学生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尤其是通过到基层、到艰苦的地方、到环境比较恶劣的地方开展服务,进一步了解了国情,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丰富了人生阅历,激发了学习和创新能力。特别是当服务领域拓展、服务要求提升与自身存在差距和断层时。就会推动大学生志愿者自发地学习新知识,培养新技能,实现新创造。西南交通大学志愿者一次就业率与全校平均的一次就业率相比,前者要高出9个百分点。分析发现,参加过志愿服务的大学生之所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在于志愿服务给予了他们特殊的气质:爱心与道德实践。

有利于大学生资源优化配置。大学生志愿服务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难作为结构性问题,并不具有普遍性。不是社会不需要大学生,不乏一些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到西部去,不愿意到农村去。不愿意到艰苦地方去的因素。现在政府既不能搞计划性分配,又不能搞“上山下乡”,所以大学生难以单靠市场和政府解决就业。大学生志愿服务可以实现人才资源与西部、欠发达地区人才紧缺资源领域整合,给予和需要实现对接,使帮助者与被帮助者在其中收获自己的需求,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具有重要动员和整合资源的作用。大学生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西部计划、支援欠发达地区、东西跨省对口支援等模式,坚持定期轮换、长期坚持的接力方式。是大学生志愿者与服务对象实现“双赢”的有力见证。

合同前秘书长安南说:“在我们建设一个更加美好、更加公平和更加安全的世界进程中,志愿者精神将继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兴起于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大学生志愿精神,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一种直接体现:处在中国崛起全球背景中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是增强中国的影响力和亲和力的一个重要平台:大学生志愿队伍的不断壮大和服务范围的不断拓展、深化,又是中国开放、成熟和塑造责任大国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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