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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有关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应急预案三篇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7-07 10:22:24   浏览次数:
2020有关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应急预案三篇
    为切实加强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的领导,有效应对我镇可能出现的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科学防治水平,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有效控制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镇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疫情;强化镇政府卫生院与县政府、卫计委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协助做好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工作,防范可能发生的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认真做好应对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各项准备,有序高效地落实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努力降低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采取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地、各部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各项工作。  
   提高能力,强化协作。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和防控协作。加强监测,科学应对。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
    成立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以书记、镇长为组长,镇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
    四、控制措施
    (一)建立预防控制合作机制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卫生部门的防治合作机制,建立疫情互通电话;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检验检疫、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沟通疫情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强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群众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医院门诊开设发热门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归口治疗发热病人。对发热病人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对发热、肺部有影像改变和血象不升或下降的病人及时组织会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四)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接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报后,应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人员到达疫点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与卫生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指导进入疫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卫生部下发的《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有疫情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卫生院应直接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者患肺炎时,应立即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按照技术指南采集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应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接触史、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电话、传真报告县疾控中心,由县卫生局组织专家组及时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病例,要按照《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立即报告,并按本方(预)案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五、疫情报告
    在对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经院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疑似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或确诊病例,经诊断小组和县疾病控制中心同意后,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由网络直报人员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对病例进行转诊。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做好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的准备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和加强对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人员队伍保障      
    卫生院成立由防保科、临床、实验室检测等骨干组成的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技术指导组负责全镇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地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培训
    卫生院负责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
   (四)经费和医药物资保障     
    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卫生院要储备了足够数量的抗流感病毒药物和消杀药物。  
   (五)督导检查  
   镇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工作等,并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统一部署,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管理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下设内部人员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指挥部分别由xxx担任指挥长,分别具体负责。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二)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可防、可控的宣传力度,普及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让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防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严防炒作,确保安全稳定。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准备,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疫情发展散发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单位情况完善应对预案,积极采购储备防控物资(75%酒精、口罩、84消毒液)发现异常,及早报告,适时启动预案。农业农村局设置二个隔离房间(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作为疑似人员的留观室,适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其他隔离房间。
(四)针对疫情全面培训。
对全体职工开展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知识培训,并做好办公环境中的防范工作。提高防控意识,增强抗病能力,休息时间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有其它疾病就医时,尽量少去已经有疫情发生的医院就诊。建立预检制度,加强疫情的报告工作。
(五)加强预检工作。
了解职工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当发现有上述接触史的发热人员时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立全体职工疫情防治工作每日汇总表,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的就诊病例,及时上报,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本单位所有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家属或密切接触者已经发生的疫情或可疑感染情况。
(六) 防控应对措施。
采取空气消毒和公用物品消毒措施对办公环境、会议室等进行消毒。由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人员,采用喷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和“84”消毒液消毒公用物品等措施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
四、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4日,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教育系统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指导思想
全市教育系统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2.基本原则
全市教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3.全市教育系统防控组织指挥体系
3.1成立菏泽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在教育厅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全市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全市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各县区各学校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3.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与指挥本辖区内学校和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每天13:30前向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3.3出现重大疫情,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一线指挥调度。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3.4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值班电话:xxxx(白班和夜班);咨询电话:xxx;邮箱:xxx。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立即报市教育局指定邮箱。
4.假期紧急应对
4.1立即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各中小学校一律停止组织假期到校活动、研学实践和线下辅导答疑等,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各学校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
4.2推迟招生考试。推迟进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类型招生、高职分类招生等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安排适时发布公告。
4.3暂停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文化培训辅导活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4.4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
4.5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4.6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广而告之的渠道和电话、短信、微信等点对点的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教育学生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集聚性活动。
4.7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寒假期间留校的学生,查清情况,建立名册,进行身体状况监测,实行疫情日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留校学生水电暖供应和饮食安全。对于在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加强联系联络,督促减少外出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于有重点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重点疫区就读的菏泽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4.8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4.9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教育系统组织集聚性活动、学校提前开学、假期辅导班未停课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5.开学决定与准备
5.1发布开学或延期开学公告。根据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安排开学或者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5.2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5.3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教学。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组织优秀师资力量录制课程资源,开设名师空中课堂,开展网上学业辅导。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开展在线互动教学。
5.4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卫生防疫和财政部门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5.5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对学校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毒,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日常消毒方案。
5.6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返校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通知处在武汉等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5.7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5.8舆情应对。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6.开学后日常防控
6.1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6.2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6.3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6.4 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6.5 严控外来人员入校。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园招聘原则上改为网络招聘。
6.6 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7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6.8 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9 落实保障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6.10 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7.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7.1 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2 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7.3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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