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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金融计量的参考论文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16 14:13:19   浏览次数:
  篇1

  浅谈我国金融倾斜的计量检验

  摘要:就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历史而言,一般是先有间接金融,后有直接金融,二者的发展不仅在时间上是不平行的,而且在业务比重上也远不是均衡的,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间接金融的业务总量及市场占有率远大于直接金融,形成金融倾斜。但随着非银行金融的发展,直接金融的发展速度加快,在业务规模上接近甚至超过了间接金融,形成逆向金融倾斜。本文旨在通过计量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相对比重来揭示我国金融倾斜的动态特征,通过计量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来检验我国金融倾斜的总体效应,并在计量检验的基础上分析我国金融倾斜的内在动因,探寻我国融资结构变迁的客观规律。

  关键词:间接金融;直接金融;金融倾斜;计量检验

  一、金融倾斜的特征及效应

  金融倾斜是指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之间的不平衡发展,是一国融资结构变迁的动态体现。其中,间接金融是指由金融中介机构充当信用媒介来实现资金在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流动的融资方式;直接金融是指资金需求者在金融市场上通过直接发行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来筹资的融资方式。

  白钦先(1989)在《比较银行学》中首次以金融倾斜来概括各国融资结构变迁的动态特征:就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历史而言,一般是先有间接金融,后有直接金融,二者的发展不仅在时间上是不平行的,而且在业务比重上也远不是均衡的,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间接金融的业务总量及市场占有率远大于直接金融。但随着非银行金融的发展,直接金融在发展速度超越了间接金融,在业务规模上接近甚至超过了间接金融,导致传统的金融倾斜格局发生了逆转。郭翠荣(2003)对美国、日本及德国的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相对比重进行了计量,验证了金融倾斜这一融资结构的变迁规律,并指出由于这些国家的经济社会环境的不同,导致金融倾斜逆转的时间和程度上的差异。

  劳平(2004)从企业微观层面对美国、日本及韩国的融资结构进行了计量,结果表明微观层面的金融倾斜并未像宏观层面那样发生显著逆转,原因在于微观层面主要反映的是企业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而宏观层面的统计包含着大量滞留于金融市场的虚拟资本。白钦先(2005)指出,金融倾斜及其逆转深刻地反映出了传统金融与现代金融的本质差异,传统金融中的货币性金融资产(如信贷资产)与现代金融中的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如债券、股票、期货期权等)相比,后者具有多重虚拟性,因此在计算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相对比重时,不应以市值类指标简单加总来计量,应考虑对不同的金融资产施以相应的权重,以客观反映融资结构的变迁特征。

  关于金融倾斜的总体效应,即一国的融资结构变迁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外学者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戈德史密斯(1969)利用35个国家1860―1963年的数据,对融资结构变迁与一国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计量检验,得出了二者之间正相关的结论。麦金农和肖(1973)对落后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现象进行了计量研究,认为这些国家的利率管制和市场分割,导致了金融中介的信贷配给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滞后。

  鉴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频繁危机,斯蒂格利茨(1997)提出的金融约束理论认为,政府通过存贷款利率、市场准入等一组金融约束政策为金融中介部门创造获取剩余的机会,形成金融资源的适度垄断和倾斜,以缓解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激励问题,但政府的这种选择性干预应该是动态的,随着金融深化的加深应逐步放松金融约束。为克服金融发展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贝克和莱文(2003)采用工具变量法对42个国家1976-1999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计量检验,再次证明了银行体系、股票市场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莱文(2005)从法律渊源的角度对融资结构变迁的计量研究表明,高质量的法律体系和政治制度会形成对私有产权的有效保护、降低交易成本、减少道德风险,避免过度的金融倾斜。谈儒勇(1999)利用我国1994-1998年的季度数据,对我国融资结构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计量检验表明,我国的经济增长以金融中介体系为依托,而证券市场与我国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不显著。其他学者的研究,如曹啸和吴军(2002)、王毅(2002)、沈坤荣和张成(2004)、韩廷春和夏金霞(2005)、徐沛和白钦先(2006)的计量检验也支持上述观点。林毅夫(2006)的研究认为,一国的金融倾斜格局是客观的,又是动态的,在金融部门不太发达时,间接金融的作用较大,而当金融部门较发达时,直接金融的作用会超过间接金融的作用,融资结构会随着该国的要素禀赋结构的提升而演进,但不存在适应所有发展阶段和经济体的最优融资结构。

  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拟从量和质两方面对我国金融倾斜的特征和效应进行计量检验。其中,金融倾斜量的方面可以通过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相对比重来计量,而金融倾斜质的方面可以通过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来计量。在计量直接金融资产总量方面,本文采用的是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额而非市值指标,以降低金融资产虚拟性带来的统计问题。

  二、我国金融倾斜度的计量检验

  金融倾斜度是衡量一国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相对比重的指标。正向的金融倾斜是指间接金融的比重超过了直接金融的比重,而逆向的金融倾斜(即金融倾斜的逆转)是指直接金融的比重超过了间接金融的比重,依据这一思想金融倾斜度可以界定如下:

  其中,Tilt代表金融倾斜度,Loan代表间接融资的数量,Securities代表直接融资的数量,Mean=(Loan+Securities)/2代表平均融资量。Tilt 0表示间接金融的融资量大于直接金融的融资量;Tilt 0表示直接金融的融资量大于间接金融的融资量;Tilt=0表示间接金融的融资量与直接金融的融资量大体相等。

  本文以我国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余额(Loan)代表间接金融的融资量,以我国股票累计发行额(Stock)和债券发行余额(Bonds)代表直接金融的融资量(Securities),其中债券余额包括国债(Government Bonds)和企业债(Corporate Bonds)。样本序列为1978-2006年的年度数据,其中1978-2005的年度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6》和《中国证券期货年鉴2006》,2006年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网站。将样本数据代入金融倾斜度的公式中,计算出我国金融倾斜度(Tilt)如表1,金融倾斜度的走势反映出了我国融资结构动态的变迁特征。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资金的动员方式初步实现了由财政渠道向银行体系的转换,但由于证券市场尚未建立,所以我国的金融体系等同于银行体系,金融倾斜度为1。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的直接金融也从无到有逐步发展,1981年我国首次恢复了国债发行,1984年开始发行企业债券,1990年12月和1991年4月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成立。

  到2006年底,我国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余额为225285亿元,证券市场的融资量为54894亿元,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之比约为4:1,金融倾斜度为0.60,而在同一历史时期美国的金融倾斜度为-0.31,日本的倾斜度为0.13。由此可见,我国仍处在间接金融主导的历史阶段,直接金融虽有所增长,但比重仍然较低。而且在我国直接金融的构成中(以2006年为例),以弥补财政赤字为主要目的的国债融资为32951亿元,占我国直接金融总额的65%;作为企业永久资本的股权融资额为19112亿元,占我国直接金融总额的25%;而对企业预算约束最强的企业债券融资为2831亿元,仅占我国直接金融总额的5%,这说明由于投融资的微观主体尚未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对我国直接金融发展形成了制约。

  三、我国金融倾斜效应的计量检验

  金融倾斜质的方面可以通过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来计量。本文视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为经济增长的两种金融要素,建立我国金融体系的Cobb-Dauglas生产函数模型:

  式中A为常数项,和分别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上述生产函数模型线性化为可计量的模型:

  为防止伪回归的产生,本文首先检验变量的平稳性;然后通过协整检验确定间接金融、直接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数量关系,通过脉冲相应函数分析金融倾斜中的随机扰动对经济增长产生的动态效应;最后通过格兰杰检验来识别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1、样本序列的稳定性检验。

  平稳性检验可以避免两个或多个非平稳的时间序列之间可能产生的伪回归,本文使用ADF检验法,进行如下形式的回归:

  2、样本序列的协整检验。

  协整关系研究的基本思想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时间序列变量是非平稳的,但它们的某种线性组合却表现出平稳性,则这些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即协整关系。本文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法,对LnGDPt、LnLoant、LnSecuritiest之间的协整关系进行检验。

  估计结果表明,我国间接金融资产每增加1%,国内生产总值会增加0.8%,直接金融资产每增加1%,国内生产总值仅增加0.05%,这说明间接金融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较大,而直接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十分微弱。

  3、样本序列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描述的是一个百分比标准差大小的随机扰动冲击,对模型中变量的当期值和未来值所带来的影响。本文的脉冲响应方程如下:

  当t=0.01,t=0时,脉冲响应函数描述的是金融中介系统的一个百分比标准差大小的信息冲击对LnGDPt产生的影响。如图1所示,金融中介的信息冲击对我国的经济增长率会产生显著正向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正向影响会逐渐衰弱,也就是说当金融中介的信息冲击使我国经济偏离均衡增长路径时,金融中介对经济增长贡献会逐渐减小。主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道德风险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外来冲击会导致资金分流,使国有银行对国有经济的支撑作用减弱。当t=0.01,t=0时,脉冲响应函数描述的是证券市场的一个百分比标准差大小的信息冲击对LnGDPt产生的影响。如图2所示,证券市场的信息冲击对我国的经济增长率影响微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正向影响会有所增强,这说明我国直接金融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4、样本序列的格兰杰因果检验。

  本文格兰杰检验的思想是:如果LnLoant、LnSecuritiest是LnGDPt变化的原因,则LnLoant、LnSecuritiest的变化必然先于LnGDPt的变化,反之,如果LnGDPt是LnLoant、LnSecuritiest变化的原因,则LnGDPt的变化必然先于LnLoant、LnSecuritiest的变化。本文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LnLoant先于LnGDPt变化的关系显著,也就是说间接金融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增长,但LnSecuritiest先于LnGDPt变化的关系不显著,反而是LnGDPt先于LnSecuritiest变化的关系显著,这说明我国的经济增长客观上带动了直接金融的发展,而不是直接金融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的增长,因此直接金融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微弱,还未能起到经济发展晴雨表的作用。

  四、结论

  1、金融倾斜及其逆转是融资结构变迁的客观规律,世界各国的经济实践表明政府的干预可以在有限的程度上加速或减缓这种趋势,但却不能改变这一规律。

  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孰优孰劣尚无确切的结论,美国是直接金融为主的代表国家,德国是间接金融为主的代表国家,实践证明尽管是两种不同的融资结构,但却都适应了各自经济发展的需要。判断一国的融资结构是否有助于经济的发展,不仅要考虑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相对比重,更应考察融资结构的变迁是否提升了本国的金融功能,是否提高了本国的资源配置效率,但国内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大多在明示或暗示间接金融的比重越低越好,直接金融优于间接金融,这是无根据的、是错误的。金融倾斜的逆转是一个客观的、历史的演进过程,试图主观强行推动未必是好事,也未必能做到。

  2、本文的计量检验表明,我国仍处在间接金融主导的历史阶段。

  从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相对比重来看,改革开发初期我国直接金融的比重为零,随着非银行金融(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直接金融的比重有所增加,到2006年底,我国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相对比重约为4:1,而在同一历史时期,美国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比重约为3.5:6.5,日本的比重约为5.5:4.5,韩国的比重约为1:1.2。从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来看,间接金融的融资量平均每增加1%,国内生产总值增加0.8%;而直接金融的融资量平均每增加1%,国内生产总值增加0.05%。由此可见,现阶段间接金融不仅是我国金融资源的主要配置方式,而且对我国的经济增长起到了主导作用。

  3、我国融资结构这一倾斜特征并非人为设计和构造的,而是与我国经济转轨模式相适应的一个自然的、历史的演进过程。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渐进性,决定了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在较长时间内主导着金融资源的配置,这不仅保证了体制内改革的进行,同时银行体系的资金漏损也间接支持了体制外产出。另一方面,尽管我国直接金融的比重虽已达到间接金融的四分之一,但由于占直接金融较大比重的国债融资主要用于弥补财政赤字,而所有者缺位使国有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这样真正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融资比重很小,因此导致了直接金融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微弱。

  4、尽管我国客观地处在间接金融主导的历史时期,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倾斜的融资结构就是能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最优的融资结构。

  本文的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我国的间接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以及直接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尚未形成相互促进的因果关系。同时本文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表明,我国金融中介体系正向的信息冲击对经济增长的边际贡献是衰减的,而市场体系正向的信息冲击对经济增长的边际贡献尽管微弱,但却是递增的,这说明尽管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存在许多问题,但它的存在和发展的确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金融倾斜的逆转不是可以主观故意的和一蹴而就的,纵观世界各国融资结构的演进历程,金融倾斜的逆转无不经历了数十甚至上百年的时间,人为逆转付出的则是惨痛的代价,如日本泡沫经济最严重的几年恰恰是金融逆向倾斜最大的时期,而且在日本明治维新以来一百多年的漫长历史进程中,所谓金融倾斜的逆转时间也只有区区三年;再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英国为了发展伦敦的资本市场,把整个行业全部开放,开放的结果是英国传统金融机构大部分被国外收购,这些历史教训值得我们深刻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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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郭翠荣.发达国家金融倾斜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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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

  浅析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摘要:金融资产相关概念和公允价值自从被引入新《企业会计准则》后,传统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发生了一些变化,会计核算变得也比较复杂,为使会计人员便于正确理解相关规定,准确把握这些变化,本文从会计处理的角度出发,对各类金融资产从确认和计量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计量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第一次把公允价值引入到金融工具的计量,更真实地反映了金融工具交易的实质。金融资产属于企业资产重要组成部分,除包括传统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之外,新《企业会计准则》将按管理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除贷款和应收款项外,其余均属于证券类金融资产,而这三种证券类金融资产在具体核算时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处理时比较容易混淆。因此,本文将主要对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分析。

  一、金融资产的确认

  根据对金融资产投资持有意图的不同,可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为赚取差价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如果金融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内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主要指期权和期货,但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和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且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当金融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应该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的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计量的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企业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金融负债组合、或者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其中,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一种非权益性投资,在初次确认时即明确的确定一直持有该投资到期才收回,除非有企业因不可控制原因使得企业无法再对该项投资持有至到期,此时应该将其重新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时收回的金额,必须要固定或可确定。此外,旧准则中的长期债权投资中持有至债权到期的应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而对于到期时间少于1年的投资,如满足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条件,也应该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在通常情况下,工商企业因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等。由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因而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一般应当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又不限于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和非金融企业所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等,只要它们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就可划分为这一类。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就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上述三类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企业会计准则指南中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均可归为此类。

  二、金融资产的计量

  (一)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通常是短期获利,所以交易性金融资产相较于其他类金融资产更灵活,交易也相对频繁。在一个会计期间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能会发生多次交易,从而导致期间内的交易费用相对于收益较高,交易费用对投资损益的影响也较为明显。较高的交易成本计入金融资产的成本缺少合理性,因此,金融资产应当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因为交易不活跃,甚至持有期间不会在资本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费用较低,考虑到要降低核算成本,其初始入账金额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确定。

  这四类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的共同点是:四类金融资产在确认初始成本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确认金融资产初始成本时,若支付价款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不同点在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而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均直接计入初始取得成本。

  (二)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计量,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其后续计量采用的基础不完全相同。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并且不扣除将来处置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期间所得的债权利息或者现金股利,应在计息日或现金股利宣告发放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摊余成本的方式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应当在在确定实际利率时考虑金融资产所有合同款项(包括提前还款权、看涨期权、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当考虑未来信用损失。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同时要考虑金融资产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应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贷款持有期间应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来计算和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并在该贷款预期存续期间内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并且不扣除将来在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之外,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并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四类金融资产因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并与套期保值有关的,应按照套期会计方法处理。对于按规定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这四类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相同点是四类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都应在计息日或现金股利宣告日计入当期损益。所做的会计处理应为:借记应收利息,贷记投资收益;企业在收回或处置金融资产时,都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不同点之处在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而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则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并且都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将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动形成的差额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并要把持有期间产生的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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