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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nscsh   时间:2021-07-22 08:44:15   浏览次数:

工伤后两个月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主持人,你好:

我在建筑工地上工作,工作中小手指脱位受伤,现在两个多月了。我问老板怎么处理这事,老板说他们买了保险,一切走法律程序,可我这两个月没有拿到工资,我该怎么办?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的程序。《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如果你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继续发放原工资。如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施倚

工伤后又意外死亡,该如何处理

主持人,你好:

关于工伤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假如一个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出现以下情形该如何处理:

1.员工发生伤害,且已认定为工伤,但还未进行伤残鉴定和医疗费用报销,员工又发生意外死亡,该如何处理?

2.发生伤害事故,已认定工伤和完成伤残鉴定,医疗费用也已报销结束,在此期间发生死亡,是否还能够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1.首先,员工又发生意外死亡,该死亡与工伤无关。如果意外死亡之前认定工伤且能鉴定伤残等级的,按照相应的伤残等级享受待遇并报销医疗费用;认定工伤但不能鉴定伤残等级的,报销医疗费用。

2.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不符合规定的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不能享受该项待遇。

施倚

工伤鉴定为7级属于重伤还是轻伤

主持人,你好:

微伤,轻伤,重伤的判定标准是否是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定,还是必须由医生鉴定?那么工伤鉴定为7级的话,该是重伤还是轻伤?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刑事鉴定的依据、判定的基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3年8月30日颁布。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实施的主体是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医生。

工伤的等级鉴定依据是GB/T 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实施主体是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法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医学检查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做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适用法律是不同的,实施的主体不同,不好直接对比。工伤7级究竟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得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 施倚

请问锅炉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存在哪些较大危险因素

主持人,你好:

请问锅炉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哪些?如何预防?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锅炉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导致锅炉内超压或缺水而引起爆炸。

主要防范措施有:

(1)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以及其他保护装置的设置、技术参数、运行和检验应符合相关规定;锅炉及附件应定期检验。

(2)6蒸吨/小时以上蒸汽锅炉应设超压保护,室燃锅炉应装设点火程序控制装置和熄火保护装置;其他类型的锅炉应按照TSG G0001-2012第6.6条的规定装设安全保护装置。

施倚

燃油 燃气 煤粉锅炉的特殊安全设施存在哪些较大危险因素

主持人,你好:

请问燃油、燃气、煤粉锅炉的特殊安全设施,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哪些?如何预防?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燃油、燃气、煤粉锅炉的特殊安全设施,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未配置防爆门或放散管,致可燃气体积聚而产生爆炸。

主要防范措施有:

(1)燃油、燃气、煤粉锅炉的烟道上应装设防爆门,防爆门的位置应不危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燃气管道上应装设放散管、取样口和吹扫口,其设置部位应能满足将管道内燃气或空气吹净的要求。

(3)燃烧器周边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施倚

蒸汽管道的地下敷设存在哪些较大危险因素

主持人,你好:

请问蒸汽管道的地下敷设,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哪些?如何预防?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蒸汽管道的地下敷设,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地下敷设管道的易燃易爆气体泄漏, 遇蒸汽管道的高温产生爆炸。

主要防范措施有:

(1)地沟内敷设的蒸汽管道应符合GB 50041-2008第14.4.8~14.4.10 條的相关规定。

(2)蒸汽管道严禁与输送易挥发、易爆、有害、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和输送易燃可燃气体的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

施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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