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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意见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9-09 08:36:04   浏览次数:
XX县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意见

 XX县进一步加强兼顾推动信息通讯网络建设的意见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全面提速,以云计算、大数据、下一代互联网、5G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基于“互联网+”形态下的经济活动、生产生活、政务服务等不断创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正日趋成为经济结构调剂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驱动力。面对新的情势,XX县必须全面提升信息通讯网络建设发展水平,构筑战略性公共信息高速公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根据国家、省、市相干政策法规及《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兼顾推动信息通讯网络建设的意见》(X政发〔20XX〕X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兼顾推动XX县信息通讯网络建设,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点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掌控新时期信息化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依照创新、调和、绿色、开放、同享的发展理念,遵守兼顾计划、集约建设、资源同享、增进市场公平竞争和有效利用的原则,完善信息网络兼顾管理机制,强化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共建同享,推动信息资源深度整合,提高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全县信息化发展的能力,为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实现逾越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顾推动。基础性重大信息网络工程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全县“一盘棋”的思惟兼顾斟酌,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动。

  (二)坚持计划引领。实行计划一张图,适度超前、统一计划布局信息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强化各行业、各专项计划间的有效衔接和调和,推动“多规合一”。

  (三)坚持共建同享。科学优化资源配置,有序整合各部门、各运营企业间的信息网络资源,推动共建同享和集约化建设,提升建设管理和兼顾利用水平。

  (四)坚持公平竞争。充分发挥政府兼顾调和作用,建立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参与、相互协作的行业治理机制,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监管等方面营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 1.完善领导机构。调剂、充实县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划分,厘清行政管理职权,兼顾调和全县信息通讯网络建设推动工作,推动信息网络资源整合和利用。

  2.成立行业协会。鼓励和支持成立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实行行业管理及监督履行行业规范、标准的贯彻。

  3.加强依法管理。根据《XX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与上级通讯管理部门就XX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活动签订《行政拜托书》,在授权范围内有效行使信息网络基础设实施政管理权。

  (二)兼顾计划,以计划引领建设 1.科学编制信息网络专项计划。科学编制信息通讯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计划,将光纤宽带网络、通讯基站、通讯管道和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等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计划、城乡计划、土地利用整体计划和控制性详细计划,通过“多规合一”强化各项计划的衔接、调剂和完善,确保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信息通讯技术发展要求。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计划引领建设。信息通讯基础设施专项计划要融入智慧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城市发展的水、电、气、热、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型城镇化互动。通过计划的引导,有效兼顾各类管线和建设时序,充分斟酌信息通讯管线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衔接,公道布局通讯光缆、通讯局房、基站等各类通讯设施,构成科学公道的地下管线综合布局体系,强化信息网络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衔接,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同享开放,推动资源利用集约高效 1.共建同享。发挥政府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引导作用,支持运营企业探索建立共建同享合作模式和创新,推行集约化建设,实现新建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全部共建同享,存量基础设施逐渐实现同享,不断提升共建同享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实现城市空间资源集约利用。推动城市新区、重点场所和功能区,实现信息通讯基础设施有效融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与公安、住建、广电网络、电力等部门合作,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积极探索“一管多用”“一杆多用”等建设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市空间的兼顾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XX供电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开放公共资源。加大开放公共资源支持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要向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并提供必要的建设场地和电力引入条件,支持通讯基站、铁塔、通讯管道、无线室内散布系统建设,为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不得无故阻扰、妨碍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制止巧扬名目收取进场费、调和费、分摊费等不公道费用。住建部门要催促物业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讯网络覆盖的调和配合工作,支持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引导非公共资源向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通过同等协商、公道补偿支持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履行标准、规范,推动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1.严格履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新建楼盘、小区光纤到户严格履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讯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讯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强迫性标准,重点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许可证发放环节进行把关,对未到达光纤到户设计的不发放许可证。对在建和既有住宅区,依照光纤到户的标准规范积极实行改造。鼓励支持成立第三方专业平台公司配合政府规范光纤到户的建设运营管理,有效地治理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无序竞争等顽疾。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驻地网建设。落实建筑计划用地红线内的信息通讯基础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加强和完善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宇内通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验收,公道肯定通讯管线等配套设施与城市其它基础设施的建设时序,规范开发商入户线缆、机房、光交接箱建设,并将信息网络公共设施与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同步验收。规范驻地网建设标准和施工要求,推动新建住宅小区、楼盘信息网络配套设施的共建同享,保障各运营商的同等进入和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兼顾整合,推动集约化建设 1.兼顾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展开信息惠民、信息消费等试点工程,推动基础性支持平台与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的对接融会,整合建设全县统一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入口,对本区域内各部门已建的信息系统,在必要的安全保密条件下,规范信息资源分类、标识、目录管理、数据交换与整合等,实现信息的互通同享。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深入推动“三网”合一。深入推动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升级改造和网络扩容,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条件,推行共建同享合作新模式。广电传输网“入户线”实行双向化改造后要依照规范设计要求统一纳入光纤到户建设管理,以增进资源节俭同享,推动实现信息网络资源的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发利用好信息网络资源,充分发挥利用效益 1.深化信息网络利用创新。整合各有关部门的基础信息资源,构建和完善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推行智慧化信息利用和新型信息服务,增进信息网络能力提升与利用服务创新,深化信息网络在各行业、各领域的集成利用。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规范下,依照“技术融会、业务融会、数据融会”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要求计划建设信息系统、数据库,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烟囱”,实现数据资源的集中统一、开放同享,为大数据发展构建信息资源同享基础体系。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林业局、水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2.以信息通讯网络深度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构建智慧城市的信息传输系统和智能化的基础设施,强化信息网络同享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有效增进和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借助高速光纤信息传输网、数据中心、云计算、统一运营支持平台和利用子平台等技术手段,兼顾强化城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推动城市信息资源的会聚、同享和开发利用,增进城市计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信息网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贫困村信息网络全覆盖,推动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等基于移动互联网创新利用的发展,重点向偏僻贫困村延伸信息通讯网络服务,增进城乡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及利用调和发展。鼓励和支持运营商推出合适农村需求的宽带、固定、移动电话业务组合套餐,为农村用户提供便捷、实用、价优的终端、业务及资费等服务,努力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助力精准脱贫。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扶贫开发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急性的认识,建立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调和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事项,调和解决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中遇到的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控制性详细计划难、基站选址难、管线铺设难、拆迁补偿难和收费高、乱收费等具体问题,监督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加大宣扬培训。在各级各部门组织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活动要增加信息网络知识方面的培训,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国家信息网络发展战略、计划及政策解读的力度,宣扬普及相干标准规范,熟习掌握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的新理念、新利用、新发展,了解先进地区信息网络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高信息网络建设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三)加强催促检查。由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办公室督办科配合,围绕意见履行情况展开催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进行跟踪,催促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的履行情况,切实提升信息网络建设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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