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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公司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定稿)(标红)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7-28 12:18:07   浏览次数:

 关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主材质量督查情况的

 报

 告

  根据建管中心《关于印发<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轨道建管发[2017]73号)和《关于深入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主材质量督查工作的通知》(轨道建管发[2017]92号)的要求,我公司及时制订了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检查工作小组,于2017年10月9日—10月17日分三个检查小组对四号线一期工程和五号线一期工程主要原材料相关资料和工程实体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制订检查工作方案

 1、成立建设工程主材质量检查工作组,由我公司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质量负责人、建管中心安质部相关人员任副组长,工程部、安质部、建管中心安质部相关人员作为成员。

 组

 长:牛云峰 副组长:孙晋宁、胡世斌、冯文件 成

 员:建管中心安质部祝改玲,项目二公司工程部、安质部相关人员 2、工作分工 检查组下设三个检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设臵和工作分工如下:

 序号 组别 成员 工作分工 1 第一组 李小虎(组长)、王福龙、五号线北段全部现场代表 负责 5101~5105 标检查工作

 2 第二组 何涛(组长)、岑可、五号线南段全部现场代表 负责 5106~5110 标检查工作 3 第三组 王斌(组长)、于辉、四号线全部现场代表 负责四号线土建各标段检查工作 (1)各组组长负责安排检查时间、通知检查人员(和建管中心安质部人员),组织检查工作,收集汇总《轨道交通工程主材检查考评表》,每天检查完成后形成督查日记,督查完成后交安质部存档。

 (2)各组安质部人员负责参加检查工作,收集汇总《轨道交通工程主材检查考评表》,督查完成后收集督查日记,按标段梳理问题清单,对相关问题进行分类、初步分析。

 (3)各组现场代表全程参与本组对各标段的检查工作,填写《轨道交通工程主材检查考评表》并完善签字后提交。

 3、根据本次主材质量督查工作要求,在开展主材质量检查前,我公司制定了《建管中心项目二公司轨道交通工程主材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经各项目公司负责人确认后开展相关工作。

 二、检查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截止10月17日,我公司已组织三个检查工作小组完成了对四号线一期工程共10个土建标段、五号线一期工程共10个土建标段的主材(钢筋、水泥、混凝土等)质量现场检查工作,检查表和问题记录(电子件、纸质件)已全部收集、整理和汇总,对检查问题已形成清单,并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汇总如下:

 1、五号线施工单位对钢筋、水泥、混凝土等原材料生产厂家资质进行了报审,监理单位完成了审批。

 2、四号线施工单位在对钢筋厂家资质报审时只提供了经销商的资质文件,大部分标段的钢材生产厂家资质文件报审工作未完成。在我公司的督促下,对钢筋生产厂家资质的报审工作目前正在完善中。其余水泥、混凝土等原材料生产厂家资质已进行了报审,监理单位完成了审批。

 3、四、五号线各标段普遍存在部分钢筋报验资料中使用的质保书为复印件,且四号线中多数质保书复印件和五号线中少部分质保书复印件无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的红章。

 4、四、五号线均存在部分钢筋质保书复印件、尤其是达钢生产的钢筋质保书复印件内容出现多个版本、质保书复印件中使用的印章也存在多个版本,需进一步核实确认。

 5、检查发现,四号线10个标段共进场5901批次钢筋中存在1个标段1批次、五号线10个标段共进场6939批次钢筋中存在8个标段62批次报验单和材料出货单上只写了一个批号,并按一个批号进行进场抽样检测,但质保书上有二至三个批次,且进场数量为质保书上总量,存在进场抽样检查频次不足的问题。

 6、经检查,四号线共进场5901批次钢筋、五号线进场6939批次钢筋中部分钢筋报验资料中吊牌复印件未附全,极个别(四号线1个标段2批次、五号线4个标段10批次)吊牌上载明的批号与质保书不符。

 7、检查发现,四号线共进场5901批次钢筋、五号线进场6939批次钢筋中存在极少数(四号线2个标段共9批次、五号线5个标段共13批次)出厂质保书中未填写“重量”项的情况。

 8、检查发现,四号线10个标段共进场594批次水泥中有5个标段共40批次、五号线10个标段共进场2773批次水泥中有2个标段共10批次

 的水泥报验资料中缺少生产厂家提供的出厂28天强度检测报告。

 9、经检查,四、五号线个别标段的少数混凝土检验批资料中填写的混凝土浇筑量与混凝土浇筑台帐中登记的浇筑量存在差异、或台帐中登记的浇筑里程与混凝土浇筑检验批资料中填写的浇筑里程存在差异。(四号线10个标段共22429浇筑批次中存在1个标段3份资料、五号线10个标段共29132浇筑批次中存在3个标段4份资料)

 10、检查发现,四、五号线部分标段2014—2015年进场的部分钢筋、水泥《建筑材料报验单》中“材料出厂质量保证书”编号填写错误(填写成钢筋、水泥的出厂批号);四、五号线个别标段2014—2015年进场的部分钢筋、水泥《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中检验项目填写不正确或不具体。

 11、四、五号线极个别材料报验资料中存在时间填写不正确,各类资料时间无法对应(检查发现四号线存在8项、五号线存在4项):如报验日期在检查报告签发日期之前,材料进场时间在质保书上注明的出厂时间之前等。

 四号线一期工程、五号线一期工程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详见后附的《四号线一期工程主材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和《五号线一期工程主材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

 三、实体检查情况

 从对四号线一期工程和五号线一期工程各标段现场实体检查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主要存在地下车站和区间不同程度的渗漏水情况,其中五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已完成绝大部分渗漏水治理工作,五号线一期工程南段的四号线一期工程各标段正在进行隧道渗漏水治理工作。

 四、实体质量检测情况

 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已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督促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参建单位按照《重庆市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理规定(试行)》(渝轨道发 [2012]56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土建工程实体(暗挖车站和区间二衬结构、TBM区间管片、车站站内结构和高架区间梁体等)和轨道工程钢轨焊接质量进行了检测,并督促第三方检测单位及时出具了检测报告。

 五、实体抽检及问题整改计划

 针对本次原材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存疑的材料和工程实体,我公司将按照建管中心统一安排开展原材料和工程实体抽样检测工作,如检测结果不满足规范要求,将按相关规范要求及建管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对上述四号线和五号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将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督促监理单位及时复查,并形成书面整改回复报告提交至我公司,我公司对问题整改情况将及时上报建管中心。

 附件1:四号线一期工程主材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 附件2:五号线一期工程主材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

  项目二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四号线一期工程主材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

 序号 标段 材料 问题 1

 民北节点 水泥 混凝土 钢筋 (1)钢筋厂家资质报审未完成 (2)2016 年 5 月、6 月、7 月报验资料无吊牌,如 542207、709115、702739、540672、570182、609746、B2063111、2603110、B1400259、2602470、05504028、552425、160329059215、701013、160210189210 等批次。部分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无经销商红章。

 (3)36092537-45 批次质量证明书中无钢筋重量。

 (4)出厂批号为 608278 的钢筋质量证明书中钢筋型号规格与报验、试验资料中钢筋规格型号不一致。

 (5)2014 年 5 月以前有 1 份检测报告未检测重量偏差项。

 (6)批号为 9A-14,4TSP375,4TSP354,4TSP351,4TSP471,4TSP510,4TSP562,4TSP524、4TSP621,4TSP174,4TP12,4TSP142,4TP17,4TSP15,4TSP164,4TSP16、11A-18,9A-118,9A-122,9A-130,9A-12,4TSP185 的水泥缺 28 天出厂检测报告。

 2 土建一标 (1)批号为 38857、40787、10A-109 的水泥厂家质量证书无 28 天检测报告 (2)批号为 2015SA-214、40032、42677、2016SR4-9、10A-42、2016SA-11、2014SR4-24,2015SA-17,2015SR4-1,2015SA-65,2015SA-97,2015SA-104,2015SA-115,2015SA-134,2015SA-192,2015SA-182,2015SA-175,2015SA-214,2015SA-201的水泥无合格证、无厂家质量证明书。

 (3)四川达钢批次为 807543、802083、807870 的钢筋报验资料中吊牌复印件。

 (4)批号为 80314 的钢筋“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中监理单位审查意见栏未签字。批号为 804407、531920 的钢筋“材料构配件检验记录”BT 承办人未签字。

 (5)共 9 项钢筋不合格处理记录,只有 2 项不合格处理记录资料齐全,其余 7 项不合格处理资料缺失或不齐全。

 (6)大多数质量证明书的复印件,无供货单位红章。

 (7)个别批次(批号为 807526、603110、809379、603110、808252、701788、811910、701816、7021182、809455、560863、808380、06607513、05607284)钢筋无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检验记录。

 3 土建二标 (1)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经供货单位红章。

 (2)批号为 2SR64027、2SR64057、2SR64075、4TSP127R 的水泥缺出厂合格证。

 (3)四川达钢及成渝钒钛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无供货单位红章。

 (4)批号为 S4400058-11、540555、803369、718350 的钢筋检测项目不全。

 (5)批号为 711055、615693 的钢筋送货单与材料报验单钢筋种类数量不一致,送货单为φ14、HRB400(E)φ22 的钢筋,而报验单不是这两种规格的钢筋。

 (6)批号 603073 的钢筋报验单和检测报告规格为 HRB400EΦ32 钢筋,四川达钢质量证明书为 HRB400Φ32 钢筋,不一致。

 4 土建三标 (1)批号为 2SR54128,2SR54312 的水泥缺 28 天出厂强度报告。

 (2)批号为 540316、540317、540385 的水泥取样、送样时间间隔过长。

 (3)批号为 713970、713968、618458 的钢筋供货单中钢筋数量大于进场数量,且供货单无炉批号。

 (4)钢筋厂家资质未报审。(只报审了经销商资质)

 (5)批号为 71623、716233、715569、540904、0550396、05503882、620146 的钢筋吊牌涂改。批号为 719412、719407、719470、719417、719405 钢筋质量证明书有涂改现象。

 5 土建四标 (1)所有批次水泥都没有出厂 28 天强度报告单。

 (2)批号为 SR54083 水泥合格证有涂改现象,批号为 HR54056,2SR34193,2SR54202 水泥合格证无出厂编号及生产日期。

 (3)批号为 2SR64287 的水泥进场试验报告与报验单中批号不一样。

 (4)2015 年 7 月、12 月、2016 年 1 月、2 月、3 月、2017 年 8 月各批次钢筋进场报验资料中无吊牌复印件。

 (5)批号为 551177 的钢筋进场检验记录监理单位审核意见未签日期 (6)大部分钢筋产品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无供货单位红章。

 (7)批号为 512376、541762 钢筋检测报告检测项不足(带 E 钢筋只检测了 5 项)

 (8)批号为 804393 钢筋报验时间早于检测报告时间,逻辑不符。

 (9)批号 06607994 钢筋的材料报验单与检测报告所写使用部位不一致。

 6 土建五标 (1)批号为 HR64088,SRT4001,HRT4004、SR74010、HR74007、2SR74068、HR74011、HR74014、HR74015、HR74020的水泥缺出厂 28 天强度检验报告。

 (2)批号为 HRT4004 的水泥无厂家提供质量证明书,无合格证。

 (3)2015 年 12 月报验的批号为 602508 的钢筋,报验资料中厂家名称、数量与台账不对应。

 (4)部分钢筋报验资料中无吊牌复印件。

 (5)无德胜及武钢两家钢厂资质报审资料 (6)批号为 B230038 钢筋,2015.3.1 进场、3.16 日取样,3.17 日试验,3.6 日报验,时间逻辑不符。批号为 560500、532148、542074 钢筋进场检验日期 2016.3.15,取样日期 2016.3.12,时间逻辑不符。

 (7)部分带 E 钢筋只检测了七项指标,未检测断后伸长率。

 (8)部分钢筋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无供货单位红章。

 (9)批号为 812621 钢筋进场检验记录数量与报验单不一致,质量证明书与报验单、吊牌不符。

 (10)批号为 47042546、7097708 等批次钢筋取样时间早于进场时间。

 7 土建六标 (1)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6 月水泥进场报验资料中全部都缺少出厂 28 天强度检测报告。

 (2)2SR4379 第一批进场时间为 2015.10.20,最后一批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一共分 14 次进场。但取样日期为2015 年 12 月 28 日,存在取样不全面的问题。(且该批号合格证为复印件)

 (3)批号为 2SR64095 水泥无出厂合格证,批号为 SR64196 水泥无建筑材料报验单及进场检查记录。

 (4)部分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无供货单位红章。

 (5)部分钢筋报验资料无吊牌复印件。

 (6)批号为 813460 钢筋,试验报告出具日期 2016.11.24,报验日期 2016.11.23,时间逻辑不符。

 (7)批号为 718994、602106、06510518、813480 的钢筋无质量证明文件及吊牌复印件。

 (8)批号为 704929 钢筋,进场检验记录中监理未签字。

 (9)批号为 05606758 钢筋进场检测项目不全。

 (10)批号为 06511951、06512031、803401、06511803 的钢筋进场检验记录 BT 方未签字。

 8 土建七标 (1)部分水泥报验资料中缺少出厂 28 天强度报告单。

 (2)2015.6.27,唐家沱车站围护结构人工桩 B15 桩基,混凝土浇筑记录数量与台帐不一致。

 (3)2016.10.7,高架段 DR18 墩身 47.5-55.5m,混凝土供货单与报验单数量差 6 方。

 (4)2017.6.19,唐家沱出入线暗挖区间 CK1+417.08-CK1+424.58 出入线仰拱,供货单数量多 1 方,未提供浇筑许可、合格证。

 (5)部分钢筋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未加盖供货单位红章。

 (6)2015 年 12 月、2016 年 4 月、7 月的钢筋报验资料中无吊牌复印件。

 达钢炉批号为 708023 钢筋无对应报验单资料缺失。

 (7)多个炉批号钢筋同在一张质量证明书上,未分别区分各批次重量。如批号为 707718 与 707412,706945 与 801896,37010608、37010704、37010719 与 37011626。

 (8)个别批号钢筋报验单日期在检测报告之前。

 9 土建八标 (1)所有材料报验单中未填写水泥批号。

 (2)批号为 3C-R033,2HR73108,2HR73113 的水泥报验资料中无出厂 28 天强度检测报告,

 (3)批号为 B16090519 的钢筋无质量证明文件,报验资料中无钢筋使用部位和进货数量。

 (4)部分质保书未注明原件存放地。

 (5)批号为 Z1-9989、1611590、703729、1611202 钢筋,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无供货单位红章。

 (6)批号为 Z2-5255 钢筋质量证明书Φ25 钢筋重 51.096t,小于检验记录和报验单钢筋重量 58.806t 10 土建九标 (1)水泥出厂合格证为复印件,未加盖供货单位红章。

 (2)2017.1.9,运用库检修坑 FG3 轴(1-19 轴线),无提供浇筑许可证。

 (3)2016 年 6 月所有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中 BT 方签字日期有涂改。

 (4)钢筋生产厂家报审程序未完善,监理未完成审批。

 (5)批号为 16012705 钢筋检测项目不全,未检测重量偏差项。

 (6)重钢炉批号为 17090201、770630 钢筋报验单与质量证明书炉批号不一致。

 附件1:五号线一期工程主材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

 序号 标段 材料 问题 1 5101 标 水泥 混凝土 钢筋 (1)2015 年 1 月、2015 年 2 月部分钢筋和 2016.1.3 炉批号 719497、719498 的报验资料后附吊牌复印件与报验批次不符。

 (2)2015.2.1,HRB400φ28 和 2015.2.2,HRB400φ28 两次报验为同一批号 706765,重量均为 30.429 吨,后附同一质量证明书,但质量证明书重量只有 30.429 吨。

 (3)检测报告 022Q0309001400553AH,2014.5.30,41.195t,批号 S4200900 为带 E 钢筋,未送检三项抗震参数。

 (4)钢筋进场报验为一个批次,但出厂质量证明书上显示为多个批次,且存在送检频率不足的问题。批号或证号为:07-2679(证号)、07-2678(证号)、07-4476(证号)、11-299(证号)、11-307(证号)、611708、612606、708348、708267、801152、5369、612958。

 (5)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15311992 的钢筋,报验资料中吊牌复印件批号不符。

 (6)部分钢筋质保书为复印件,未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

 2 5102 标 (1)2015.3.10,φ28HRB400E,批号 611913,重量 39.557 吨,质量保证书有两批次,总重量 39.557 吨,611915 批次未报验。

 (2)2015.3.20,φ30HRB400,批号 612635,重量 24.079 吨,供货单涂改。

 (3)2015.3.20,φ32HRB400,批号 708015,39.128 吨,质保书有 3 批次,708050 及 708014 批未送检。

 (4)批号 201838,15601363,15303109,202220,15601291, 152100747, 61501567,61501568,T15-03919、T15-05242, T15-04307 的进场钢筋,供货单有涂改现象。

 (5)2014.12 炉批号 Y-87140 材料报验单现场取样时间早于材料进场时间。

 (6)批号 608878、 704253、704135、704193、704556、609237、329479、0293542、613662、619998、715644、715629、715643 的进场钢筋,进场报验为一个批次,但出厂质量证明书上显示为多个批次,且存在送检频率不足的问题。

 (7)批号为 607709、702761 带 E 钢筋,进场抽样检测项目不全。

 (8)2015.6.29 进场的山西中阳钢铁(批号 15306491)的钢筋出厂质保单上“重量”项空白。

 (9)2014.5~2014.7 存在送检、报验的时间逻辑性问题。

 3 5103 标 (1)部分批次进场钢筋报验资料中吊牌复印件不齐。批号 S4400014、S4200020、S4200425、71512831、709838 进场钢筋报验资料中无吊牌复印件。

 (2)炉批号 859718 的钢筋报验资料中,质保书及送货单不带 E,进场检验及报验单带 E。

 (3)2016.1.21 报验的炉批号 65116661 钢筋无质保书资料。

 (4)四川达钢,供货单 NO.0005669,有涂改。

 (5)四川达钢的批号 61416425、809767 钢筋报验资料中吊牌与质量证明书日期、炉号信息不符。

 (6)江苏沙钢生产的Φ16HRB400 钢筋,进场 58.018 吨,共有两个炉号,仅送检一批,送检数量不足。

 (7)批号为 701869 的钢筋报验资料中无钢筋吊牌复印件、无质量证明文件、抗震钢筋检测项目不全 (8)检测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8 日、报告编号为 018Q30900150 7879A 的 HRB400 钢筋Φ22 检测报告中无“重量偏差”项检测结果。

 (9)2014.12.19 进场报验的冀东水泥(批号 HC-14-DS-N4N1-0624)151.44t,与后附的出货单批号、重量不符。

 4 5104 标 (1)批号为 530553、115110033、602000、602003、803947、803982、707754、707717、612173、806417、806416、1510874、618645、618897、619816 的钢筋进场多批次仅送检一组,送检频率不足。

 (2)四川达钢 HPB300 钢筋,质保书中不带 E,报验单带 E,未按带 E 钢筋检测;冷水钢生产的批炉号为 915121450的钢筋,进场 41.476 吨,为带 E 钢筋,但未按带 E 钢筋进行检测。

 (3)部分钢筋进场报验数量大于收货单数量。批号为:716283、602978、714793、603783、702773、607152、127665、814+D50、B4412816、12766S、412-9310、411-8973、717796、604721、604998、700047、704403。

 (4)批号 5082321 带 E 钢筋进场检测报告缺少“最大力总伸长率”项。批号 TB15-00666 带 E 筋而未按带 E 做检测。

 (5)四川达钢质量证明书 06-3575 号等,为复印件版本,与四川达钢质量证明书其它有原件版本格式不同,公章不同。

 (6)陕西龙门质量证明书 NO.YL2-20750811771,直径被涂改。

 (7)批号为 153100681 钢筋报验资料无钢筋吊牌复印件。

 (8)部分钢筋出厂质保书上“重量”项空白。2014.11.20 进场报验的陕西龙门φ10 钢筋(批号 68673S),2014.9.23 进场报验的山西中阳钢铁的φ8 钢筋(批号 14309499),2014.11.30 进场报验的Φ20 钢筋(批号为 411-2411、Y-85504、14305451)。

 (9)2014.9.20 进场报验的达钢φ8 钢筋进场报验为一个批次,但出厂质量证明书上显示为(604743、808618),且存在送检频率不足的问题(检测一组)。

 (10)原材料报验资料上无质保证书编号; (11)一批次水泥出厂检测报告无本批次重量;

 (12)部分水泥报验资料中缺少出厂 28 天强度试验报告;

 5 5105 标 (1)2014.7.25,HPB300φ8,批号 603916,重量 18.58 吨,质保书有两批,总重 18.58 吨,603918 批未送检。

 (2)2015.3.25,HRB400Eφ20,批号 Q531000403,重量 5.202 吨,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不够,吊牌批号不符。2015.3.25,HRB400φ8,批号 81502102,重量 1.975 吨,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不够,吊牌批号不符。

 (3)批号为 713443,质证明号:07-7241 号的进场钢筋供货单(2015.1.1)数量有涂改。

 (4)2014.7.28 进场报验的长寿西南水泥(批号 4A-R021)140t,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为长寿西南水泥。送货单数量为 138.8t,送货单上的送货单位分别为长寿西南水泥厂、承益建材经销部、邻水红狮水泥厂。

 (5)2014.8.11 和 2014.9.30 进场报验的长寿西南水泥出厂水泥质量检验报告中出厂数量项有涂改,改后数量为 200 (吨)。

 (6)2015.10.28 和 2015.10.31 进场报验的冀东水泥合格证和发料单中“出厂数量”项有涂改,改后数量为 200(吨)。

 (7)2014.6.18 和 2014.8.11 进场报验的长寿西南水泥送货单日期均为 2015 年,与实际不符。

 (8)2016.3.20 进场报验的冀东水泥合格证上“水泥吨数”项空白。

 (9)2015.7.19/2015.7.21/2015.7.21/2015.7.22/2015.7.24/2015.7. 26/2015.8. 12/2015.8.14/2015.8.18/2015.8.20 共九个批次由山东盈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细水泥(1250 目)出厂检验报告中只有 3 天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缺少 28天强度报告。其中 2015.7.21//2015.8.18 两个批次的报验数量与供货单数量不符。(报验数量为 200t/200t,进货单数量为 180t、162t)

 6 5106 标 (1)2016 年 5 月 27 日材料报验单缺少 BT 承办人签字;批号 1815-10225、F33489、501-0294 和 207599\915060068、206401、206278、76829S、286928、550375、714357、615756 的进场检验记录 BT 未签字。

 (2)批号 115090207 和 1815-10225 质证书中材料规格(HRB400E)与材料报验单中(HRB400)不相匹配。批号 TA16-07668和 916052388 质证书中材料规格(HRB400、φ14)与报验单中(HRB400E、φ22)不匹配。批次 2016044078 ,钢筋型号规格前后不一致,报验单和试验报告为φ22,但是质保书和收货单为φ20。

 (3)批号 701612 质量保证书缺少钢筋出厂数量。

 (4)批号 208073、701612、606334、207593、915041219、152401630 质保书为带 E 钢筋,检测报告及报验单均不带 E,检测报告少检测三项。

 (5)批号 T15-04121-10 仅有检测报告无其他资料。

 (6)2015 年 3 月 4G-R012,材料数量为 180T,送货单数量为 134T。

 2015 年 4 月 4G-R016,材料数量为 248.84T,送货单数量为 177T。2014 年 7 月 4G-R031,材料数量为 108.76T,送货单数量为 142.85T。

 (7)2016 年 3 月 4G-R003,合格证上无出厂水泥编号。

 (8)红歇区间仰拱 2015 年 9 月 11 日和 9 月 18 日台账里程与合格证里程不符; (9)红歇区间仰拱 2015 年 12 月 20 日缺少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红歇区间仰拱 2016 年 2 月 17 日缺少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红歇区间仰拱 2016 年 5 月 20 日缺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红歇区间拱墙 2016 年 6 月 20 日缺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红歇区间拱墙 2016 年 7 月 27/28/29 日缺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红歇区间拱墙 2016 年 8 月 27/29 日缺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红歇区间拱墙 2016 年 10 月 19 日缺合格证和质量证明;

 7 5107 标 (1)批号 153100003、153100004、153100005、1531000010 质量保证书中数量项空白。

 (2)批号 153100626、153100630 缺少施工单位委托送检报告,仅有第三方检测报告。

 (3)批号 719466、719464 发货单发货日期早于合格证生产日期。

 (4)批号 531631、15606440 质保书为带 E 钢筋,检测报告及报验单均不带 E,检测报告少检测三项。

 (5)2014.11.14 进场钢筋重量 9.77t;2016.2.1 进场钢筋重量 34.423t 供货单炉号与报验单炉号不一致。2014.11.20 进场钢筋重量 30.897t,2015.7.29 进场钢筋重量 40.014t:质保书重量栏空缺。

 (6)2014.11.28,重量 15.15t,2014.11.28,重量 10.2t:报验单上的取样时间早于质保书上的出场时间。

 (7)2015.7.18 进场钢筋重量 11.76t:HRB400E 的钢筋未检验冷弯项目。

 (8)2015.7.24 进场钢筋重量 41.992t:质保书、吊牌显示钢筋型号为 HRB400E,报验单为 HRB400,且检验项目只有 5项。

 (9)质保书存在疑问(相同厂家的质检印章大小形状不一、质保书的样式也不同):2017.7.18 批次 TA-17-11968

 7103924

 71036009,2017.7.19 批次 17305206,2017.7.31 批次 17070253-4

 17070255-4

 17070051-3

  17070199-4

 17070390-3,2015.08.03 批次 507-2325-01,2015.08.03

 批次 F33487

  2015.08.05

 批次 TB15-11547,2015.08.05

 批次 T-1004

 7245S

 71259S,2015.08.8

 批次 T15-05212

 TB15-11548。

 (10)巴山站围护结构 2017 年 9 月 30 日龙钢发料单上炉批号与材料报验单上的炉批号不符(编号 YL9-2017000607);巴山站围护结构 2017 年 9 月 30 日龙钢发料单炉批号与报验单炉批号不符(编号 YL9-2017000667); (11)巴山站围护结构 2017 年 9 月 30 日龙钢 HRB400Eφ25 报验单材料重量和实验报告的材料重量与送货单和吊牌的重量不符(编号 YL9-2017002461); (12)2016 年 7 月 4A-R009,送检报告出厂日期为 7 月 2 日,厂家出厂日期为 5 月 30 日。2017 年 4 月 4A-R005,厂家出厂日期为 4 月 15 日,送检报告出厂日期为 4 月 6 日。2017 年 8 月 4E-056,厂家出厂日期为 8 月 28 日,送检报告出厂日期为 8 月 18 日。2017 年 9 月 4E-064,厂家出厂日期为 9 月 8 日,送检报告出厂日期为 9 月 2 日。材料数量为 123.96T,

 送货单数量为 185.24T。

 (13)台账里程与厂家检测报告里程不符; (14)台账方量与浇筑许可证和浇筑记录方量不符;

 8 5108 标 (1)2014 年 4 月钢筋检测报告中委托检测参数缺“重量偏差”。

 (2)2016.3.27 批号 7162480、81603475 供货单原件存在涂改,中铁物贸发货量小于施工单位收货量。

 (3)批号 71603552、603143 报验单批号与质量保证书批号不一致。

 (4)批号 716016 检测报告检测日期早于发货单收货日期。

 (5)2015.11.26 进场钢筋重量 76.072t:只进行了一次报验。

 (6)2016.1.12,重量 40t(批号:712014); 2016.1.12,重量 40t(批号:712015);2016.1.12,重量 41.325t;

 2016.1.12,重量 59.325t;以上 4 批次均不是中铁物贸供货。

 (7)批号为 B2603482 的钢筋质保书上两个批次其中一个批次已用完所有重量,但进场抽样检测只有一组。

 (8)部分钢筋进进场报验资料中吊牌数量不足或无吊牌:

 (9)质保书有效性存在疑问(相同厂家的质检印章大小形状不一、质保书的样式也不同):2015.8.12 进场批次 617678、2015.8.11 进场批次 71518846、T-1164-11、T-1167-7

 、TB-15-10299 -18、2015.8.13 进场批次 608340 、608655、2015.9.9进场批次 T15-06404、2015.9.23 进场批次 507-25552015.10.26 进场批次 1510111、71519057、71526055 等。

 (10)2014 年 8 月 4E-073,未提供出厂检测报告。

 (11)2015 年 2 月 4G-R008,出厂检测报告无出厂日期、取样基数、出厂批号。

 (12)2015 年 6 月 4G-R026,厂家合格证出厂日期与送检出厂日期不一致。2015 年 11 月 4G-R050,厂家合格证出厂时间为 11 月 1 日,送检报告日期为 10 月 31 日。

 (13)2016 年 11 月 4G-R018,本批材料数量有涂改。

 (14)台账里程与厂家检测报告里程不符; (15)台账方量与浇筑许可证和浇筑记录方量不符;

 9 5109 标 (1)J1400103、05402018 成渝钒钛生产的钢筋质量证明书上盖的质量检验章格式不一致(圆章、方章)。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显示,成渝钒钛公司 2013 年 4 月被四川川威钢厂收购,成渝钒钛的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3 年 6 月 30 日,但提供的所有质量证明书上厂家的检验章还是成渝钒钛的,也无四川川威的检验章。经核实 2017年使用的成渝钒钛生产的刚才也是类似情况。

 (3)2015 年 3 月进场批号为 152400829、61501490 的钢筋进场记录无 BT 承办人签字

 (4)批号为 152200203 的钢筋为 60.077 吨,按规范应做两次检测,实际只做了 1 次。

 (5)批号 Y-87640 、Y87368 、411-8831 、412-2405 、412-2403 检测报告委托检测参数不全。

 (6)批号 715842 。715845 、715846 、715849 、715855 初检不合格,复检双倍送样,但仅检查了不合格指标“重量偏差”。

 (7)2015.5.15,重量 15.624t:

 2015.5.15,重量 12.5t:

 2015.7.2,重量 2.560t:

 2015.5.22,重量 41.57t:

 2015.6.19,重量 48.906t:

 2015.6.23,重量 41.51t:

 2015.6.23,重量 41.51t:

 2015.7.9,重量 22.827t:

 2015.6.23,重量 41.51t:

 2015.7.9,重量 59.080t:2015.7.15,重量 36.013t:11 个批次带 E 钢筋未检测最大力总伸长率。2015.8.4,重量 40.623t:带 E 钢筋检测项目只有 5 项。

 (8))2015.8.29,重量 57.583t:报验单炉批号与质保书炉批号不一致。

 (9)02015.6.4 进场重量 27.386t 的钢筋,未检测断后伸长率。

 (10)2015.7.1 进场重量 26.93t 的钢筋,质保书上重量栏空缺。

 (11)2015.7.21 进场重量重量 8.931t 的钢筋,供货单编号、重量均有涂改。

 (12)质保书不规范,存在疑问:2015.12.16 进场批次 6507916 的质保书;2015.12.09 进场批次 3-095、1511377,2015.12.11进场批次

 1511908 的质保书(都是武钢汉阳钢厂,但是质保书格式不一,印章形状不一,一个菱形,一个圆形)。

 (13)2014 年 11 月 4G-013(一分部)进场水泥送检报告、厂家合格证和厂家质量证明书出厂时间不一致。

 (14)(二分部)2015 年 3 月 4G-R005,送检报告出厂日期和厂家出厂日期不一致。2015 年 4 月 4G-R013,2015 年 10月 4G-R047 送检报告未提供 28 天强度报告。2015 年 9 月 4G-019,送检日期为 9 月 30 日,厂家合格证出厂日期为 5 月30 日。2017 年 3 月 4A-R003/4G-R003,无出厂合格证。

 (15)华华区间左线仰拱 ZDK37+666~664 台账试件编号与试验报告的试件编号不符;华华区间左线边墙ZDK37+690~699 台账试件编号与试验报告的试件编号不符(034Q0312091634304A)

 (16)2014 年后勤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无 CMA 鲜章(三分部); (17)石跳区间 2015 年 4 月 15 日、28 日厂家检测报告无原件;

 10 5110 标 (1)钢筋进场报验为一个批次,但出厂质量证明书上显示为多个批次,且存在送检频率不足的问题。(2017.7.31 进场批次 714744,2017.8.06 进场批次 810381)

 (2)供货单批号和数量为后补填。(2017.7.31 进场批次 714744,2017.8.6 进场批次 714987)

 (3)部分钢筋质保书为复印件,无供货单位红章。(批号为 602178、602181、602181、602183、602182、602180、602266、602200、602188、602263、719791 及 2016.1~2016.3 达钢质量保证书)

 (4)台账方量与供货单上的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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