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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调查报告x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7-14 13:34:38   浏览次数:

 告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4 篇 篇

  随着新中国的同龄人步入老年,我国出现了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昭通市 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500218 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9.6%。养老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如何规划和统筹好全市农村老年人养老工作,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十分重要。

  一、昭通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

  通过对昭阳区、镇雄县、绥江县、巧家县、水富县、彝良县、永善县等县区部分村组农村老年人的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共调查 60-70 岁的 93 人、70-80岁的 72 人、80 岁以上的 42 人。调查结果显示:

  (一)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文盲 147 人,小学文化 50 人,初中9 人。

  (二)农村老年人身体状况差。农村老年人经年累月的辛勤劳作,很容易积劳成疾,加之人老了身体机能的退化就更加体弱多病。调查对象中,经常生病的就有 133 人,占 64%,特别是 70 岁以上的老年人中身体不好的占到 70%。

  (三)收入来源少。农村老年人从收入来源看:靠自身劳动收入 67 人,子女全额供给 59 人,享受养老保险 67 人,享受农村低保 47 人。月平均收入在 100元以下的 117 人、月平均收入在 100 元以上的 90 人。

  (四)赡养方式单一。农村老年人主要靠劳动收入来养活自己,只要自己能动,都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失去劳动能力后才靠子女赡养或亲戚支助。调查中靠子女赡养的有 101 人。

  (五))生活照顾不太理想。在调查对象中,有单独住房的 65 人,无单独住房与子女同住的 137 人。生活照料方面,能自理的 136 人;仍承担家务的 145 人;衣着方面,每年添置的有 36 人,2-3 年添置的 97 人,多年未添置的 73 人;有新被褥的 36 人,近两年换新被褥的有 72 人,多年未换的有 97 人。

  二、昭通农村老年人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经济状况不佳。昭通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由劳动收入、子女供给、

 养老保险、低保等部分构成。土地收入是他们生活的主要来源,在农村 60-70 岁之间的低龄老年人中有不少人身体比较健壮,能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或多或少的劳动收入。在调查的 207 位老人中,60-70 岁的有 93 人,靠劳动收入的有 43 人,在经济上不完全依赖于子女供养。但是不得不靠子女供养的农村老人,却因他们的子女生活本身就相当困难,其生活就难以为继了。

  (二)养老模式单一。昭通农村长期以来都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调查中发现,有的子女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一些钱物。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子女学习生活费用还要靠老人支付。在部分多子女家庭中,由子女按比例分摊老年人的生活必需的粮食和零用钱,但还有一部分儿女们为了赡养老人显示"公平",将老父老母拆散供养,一个儿子养活爹,一个儿子养活妈,活生生将二老拆散,迫使老年夫妻分居各随一家,使老年人失去了夫妻间的温暖,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调查中还发现农村有部分家庭因家中的多种原因和矛盾,老年人不能与子女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儿女大了结婚后相继与老人分开生活,分家时,老人们还能够从事各种体力劳动,随着年龄的增加,进入晚年的他们责任田难以耕种,家庭的生计难以支撑。调查中发现一种怪象,有的儿女多的老人养老来源成为问题,在给老人的赡养费上相互推诿,本应负担的老人生活费成了儿女们相互之间闹矛盾的由头,有的儿女们相互间还成了仇人,老年人不仅在生活上被儿女们当作累赘,而且在赡养费的承担上互相推卸赡养责任。

  (三)生活单调,精神上孤独寂寞。农村大部分老人,除了辛勤劳作时在忙碌中找到一些充实,闲暇时间生活是非常单调乏味的。农村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子女不在身边连一个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如果两个老人都健在有个伴还好,至少有个交流和相互照应的人;如果是孤身一人,就是生病了连个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那份晚景的凄凉、那份孤单寂寞无依无助可想而知。调查中发现,农村老人的精神生活就是看看电视、赶场、上庙,没有更多的文体娱乐活动,思想精神上缺乏交流与沟通,生活没有情趣,有些老人最终是抑郁而终。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村家庭赡养老人仅限经济上的供养,认为给老人生活费就算尽了义务,忽视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籍。

  (四)病有所医很难实现。农村老年人一生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年老生理

 疾病较多。调查发现 70%的农村老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疾病,主要有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白内障、哮喘、胃病等。从未做过健康体检的占 80%,做过健康体检的仅 20%。村卫生所和乡卫生院担负着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平时看病就医的重任。农村老年人选择村卫生所,表面上看是因为就医具有方便、经济的优点,导致老年人普遍选择在村卫生所就医的深层次原因仍然是经济问题,为了节约医疗费用,只能大病小看,小病不看。有的是自己到地里找中草药,小病还可对付。小病拖大病扛,扛到最后就是等死。

  三、做好农村老年人养老工作的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极其重要的经济基础,家庭、社区和社会养老都不同程度地受制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昭通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农民家庭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等诸多方面,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储备。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留在农村的子女的学习、生活费用有时还要靠老人,使许多农村老人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因此,只有坚持把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难点、突破口和根本出路,通过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才能真正解决昭通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一是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树立青少年尊老、养老、敬老观念,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建设活动,在全社会提倡敬老养老爱老,建立传统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大力表彰农村孝敬老人的先进事迹,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二是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是老年人生活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质量。在农村组织为老人服务的志愿者,发挥他们在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作用。加强农村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及场所建设,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使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实。

  (三)提倡多种养老模式,真正实现"老有所养"。一是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家庭养老长期以来都是昭通市农村养老的基本模式,这是由昭通市的市情决定的,必须巩固和完善。二是完善集中供养。政府应增加老年福利机构的数目,争取每

 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养老院。养老院可扩大服务范围(尤其是响应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以适当的收费标准接纳一些子女常年在外打工,独自居住的老人,针对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短期入住、看护、治疗等服务。还可以利用一些身体硬朗的老人以及中青少年志愿者来提供生活慰藉服。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

  (四)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满足多样性需求。社区作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结成的生活共同体,对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情感心理需求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照料功能主要体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将一些为老年人服务的场所、设施建在社区,贴近老年人生活,便于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区,接受日间照料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文体娱乐、老年互助服务;二是为不能或不愿出门的老人,主要指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上门提供保洁、送饭、洗澡等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设立家庭病床开展治疗、康复等养老服务。贫困地区农村老年人需要养老服务,但又无力支付资金时,就需要政府提供养老服务补贴。

  (五)强化法制监督和法律规定的落实。现行法律对赡养老人都有明确规定。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制意识,加强法制监督,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督促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并对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行为以法律手段做出严惩。同时,老年人也要多学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社会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为掌握全县人口老龄化状况,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 3 月份开始,县政协由一名副主席带队,社会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走访统计、人口计生、民政等相关部门,掌握了我县老龄人口结构、赡养情况等数据,深入县光荣院、西红庙敬老院、郭磊庄敬老院、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以及高新区上小站夕阳红老年公寓、四杰屯春雷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实地查看了养老机构的运营情况和老人生活状况,对我县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分析和研究。并于 20**年 6 月 29 日,组织县政协常委视察了郭磊庄敬老院、杏园庄农村互助幸福院、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西红庙敬老院。从中总结了经验,发现了问题,进而提出了相关建议。主要有:

 一、万全县人口老龄化状况和养老情况

  (一)我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程度较高

  按照国际通用标准,一个地区 60 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 10%,或者 65 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 7%,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县常住人口 211706 人,其中 60 岁以上 33885 人,占 16.01%,65 岁以上 23475人,占 11.08%,无论使用那一年龄段,都已大幅度超过老龄化社会标准。我县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为:一是老龄化程度高,比全国平均水平(60 岁以上占 13.26%、65 岁以上占 8.87%)高出很多,也是全市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县区之一;二是老年人增速快,60 岁以上老人以年均一千人以上的规模不断增加,"xx"期间极有可能突破 4 万人;三是空巢老人多,约占全县老人总数的 37.82%。

  (二)传统居家养老负担正在加重

  社会养老主要存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形式,我县目前最主要的养老形式仍是居家养老,但由于各种原因,家庭的养老功能正在弱化。一是我县仍属贫困地区,还有部分群众没有脱贫,遭遇"未富先老",低收入老年人无力承担各项居家养老支出。二是随着城市化、老龄化程度加重,多数子女难以平衡工作和照顾父母的关系,也难以找到合适的护理人员照料老人,而且多数家庭也无经济能力雇佣专业护理人员。三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了老人多子女少的情况。全县 84915 户家庭中有独身子女家庭 8587 户,占 10.11%,而且独身子女户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中,已经形成"421"家庭结构,家庭中少数的青年人难以照料多数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负担正在加重,需要成熟并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作为补充。

  (三)我县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有:

  1、养老机构建设。自 xx 年以来,我县养老机构建设总投资 2250 万元,其中民间投资 860 万元。目前,全县共有光荣院 1 所、县办中心敬老院 5 所(高庙堡、西红庙、膳房堡、郭磊庄、洗马林)和民办社会养老福利机构 1 所(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养老机构占地 42621 平方米,建筑面积 10872 平方米,拥有床位 792 张,入住老人 344 人。其中,位于新羊屯的益寿园老年公寓占地 3996

 平方米、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床位 150 张,入住老人 86 人。另外,从 xx 年开始实施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办院模式,目前已建成 22 个,拥有住房 183 间、床位 206 张,入住老人40 人。

  2、养老保障和福利。截止目前,全县共有享受低保老年人 15661 人(其中农村低保 14713 人、城市低保 948 人),享受农村五保老年人 1141 人。全县 7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生活困难和有残疾的 60 岁以上老年人也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城乡低保对象中 80 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加保障金 10 元、90 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加保障金 30 元。100 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 100 元,90 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 50 元。此外,全县995 户年满 60 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或双女)享受每人每月 50 元的奖励扶助。

  3、老年人救助服务。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xx 年,投资 4.8 万元,向县城内 60 岁以上低保对象和 82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赠送"老年呼叫器"400 部。

  二、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但还难以适应社会老龄化不断发展的形势和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在:

  (一)现行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窄,保障水平较低

  1、公办养老机构没有走向社会化。光荣院接收孤老参战军人,县办中心敬老院接收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的"五保"老人,绝大多数为无人照顾的男性老人。公办养老机构还停留在国家优抚、福利和救助的层面,受众限定于参战军人和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没有真正开展面向全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

  2、养老保障和福利工作仍需加强。全县只有 49.59%的老年人享受低保或五保,其他大部分老年人仍靠自己或子女维持晚年生活。而且,由于生活支出逐年增加和物价较快上涨,低保和其他补贴、扶助金的作用已被部分抵消。

  (二)现有养老机构服务供给能力弱,发展水平较低

  1、养老床位较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xx—xx 年)》中提出,

 "xx"期间,我国每千名老人中拥有养老床位 30 张。目前我县每千名老人中拥有养老床位 23 张(不包括互助幸福院),离《规划》目标还有一些差距。

  2、床位空置较多。在养老床位不足的同时,全县床位入住率只有 43.43%,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只有 40.19%,空置率高达 59.81%,大量床位闲置。而且,由于孤老参战军人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规模相对稳定、人员相对固定,如果短期内光荣院和敬老院仍不接收普通社会老人,床位空置率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

  (三)现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小,服务水平较低

  1、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不充分。全县只有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 1 家民办养老机构,占全县专业养老机构总数的 14.29%,床位总数的 18.94%,入住老人总数的 25%,民办养老机构所占比重较小。县内也没有规范的针对老年人的社区服务性机构和志愿者队伍。

  2、公办养老机构运营受制约。目前,光荣院所有经费和敬老院基建、维护、取暖经费由政府负担。此外,敬老院日常运营则从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的 266 元/人月和从其他方面争取的 240 元/人月中统筹使用。这部分经费除老人伙食、医疗、服装和零用外,还得用于支付雇佣护理人员 700 元/人月的工资。由于经费限制,供养水平难以继续提高,只能提供一般的生活照料服务,缺乏对丧失和部分丧失自理能力老人的护理服务,所以有 6 名重伤人员以每人每月 1600元的费用委托民办老年公寓进行特护。

  3、民办老年公寓运营较困难。目前,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收费和服务水平偏低。各档护理收费及享受老人占入住总数比例为:生活自理 680 元/人月(首批入住 660 元/人月),占 46.07%;半自理 980 元/人月,占 19.1%;全护 1280元/人月,占 20.22%;特护 1600 元/人月,占 14.61%。护理人员工资每人每月 1200至 1500 元不等。日常运营基本收支平衡,但由于烤火煤涨价和入住率不足等原因,每年仍亏损 6000 元。服务对象按城乡分:农村老人占 77.53%,城镇老人占22.47%;按生活状况分:孤寡单身老人占 88.76%,夫妻同住老人占 11.24%;按区域分:本县老人占 89.89%,外县老人占 10.11%;按生育情况分:独生子女老人占3.37%,其他老人占 96.63%。而且,由于受土地、资金和收费等制约,服务档次仍然偏低,尤其是住房非常紧张,没有单间和套房,不能满足高收入老人和高收

 入子女老人的高层次需求。

  4、从业人员队伍素质需提高。由于养老是公益事业和微利行业,对社会资金、高素质人才缺乏吸引力。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无论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民办养老机构,多为聘用退休、离职人员进行管理,雇佣 4050 人员、下岗人员、无业人员从事护理工作,多数只经过短期培训,年龄结构偏大,收入待遇偏低,从业人员成为影响养老服务质量和护理效果的重要因素。如高新区上小站夕阳红老年公寓,服务人员人均月收入达到 3000 元并交纳了各种保险,也仍然存在难以找到合适负责的职工的问题。

  三、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对策和建议

  老年人曾为国家、社会和家庭作出重大贡献,而且"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破解养老难题,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走出一条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三结合"的养老服务之路。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引领社会养老事业发展

  1、给予高度重视。把社会化养老事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来抓,作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来抓,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争取在"xx"期间,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2、加大投入力度。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逐年增加的财政保障机制,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经费、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养老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养老院和老年公寓,给予政策、土地和资金等方面的优惠。建立养老慈善捐助机制,把企业、社团和个人善款作为重要补充。

  3、科学规划布局。立足我县实际,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把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在社区建设时,明确规划出社区老年人服务场所,优先保障养老机构用地。在县城新建一所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功能,分供养型、护养型、颐养型等档次,具有辐射和示范作用的高标准的大中型综合性养老机构。如高新区四杰屯春雷老年公寓建设中的第二期工程为高标准多层楼房,

 标准间内有卫生间和厨房,夫妻同住老人可自己做饭,也可订餐送饭,还有亲友接待处和接待用车,可以接待亲友与老人一同聚餐和庆祝生日。规划中的第三期工程投资上亿元,还有康复医院和娱乐中心,养老服务准备辐射整个张家口地区甚至北京地区。

  4、适度普惠扩面。公办敬老院在重点保障"三无"、"五保"老人养老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独生子女、双女户老人接收入院,不断扩大服务范围,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二)重视社会参与作用,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1、支持民办社会养老机构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民间资金投向养老服务行业。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通过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政策扶持,积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团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开办不同层面和类型的养老机构,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2、完善落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建设的扶持政策,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对各类主体投资的福利性养老服务项目,要优先立项,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免征各种税,按居民收费标准或服务价格提供水、电、气、暖、网络、电视等服务。根据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资格和条件,依法纳入城乡医疗保障定点治疗单位范围。联系金融部门,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信贷支持力度,放宽贷款条件,提供优惠利率。

  3、实行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和援助。一是实行新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经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相应规模和标准后,从建成运营起,按床位给予规定标准的建设补贴。二是实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在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按人按月给予规定标准的运营补贴。三是实行社会养老机构医疗设备、器械和健身器材援助,在相关部门监管下,免费或以使用维护成本价向老人提供服务。

  4、鼓励高素质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促进养老从业人员的收入、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待遇不断提高。吸引具有管理、医疗和护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大学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安置关心老人、责任心强的未就业人员、下岗失

 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经过专业培训后,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三)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质量

  1、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居家养老仍是绝大部分老年人的首选,也是社会养老的主要形式。在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按照就近方便、灵活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建设和设置一批老人活动场所和设施。进一步普及老人服务热线、呼叫系统等,并与医疗单位保持 24 小时连接,使老年人能够及时得到服务和救助。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老人提供送医到家、送洁到家、送情到家的"三到家"服务。

  2、推广社区养老模式。今后,空巢老人养老和 421 家庭、双职工家庭平日无人照看老人的难题将越来越突出。在社区建立养老服务中心,或类似于幼儿园的托老所和老人日间照料站,由子女或服务人员早晚接送,提供日间照料和就餐等服务。

  3、改革公办机构运营体制。公办养老机构的空闲床位,可向普通社会老人开放,并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和提供的服务不同,实行阶梯式的有偿服务,逐步推动公办养老福利机构走向社会化。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采取民办公助或由政府出资向民办机构购买养老服务的办法,增强养老机构自身活力。如高新区上小站夕阳红老年公寓是由原老鸦庄中心敬老院无偿承包给个人运营的,采取"公建民营"的办法,在完成"五保"、"三无"人员供养任务的基础上,以接收社会普通老人为主,服务质量较高。

  4、营造社会化养老的良好环境。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给予政策倾斜和政府奖励。建立老人信息反馈和监督举报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和其他损害或可能损害老年人的因素,维护老人权益。进一步提倡老人婚姻自由,支持离异丧偶老人依法组成新的家庭。进一步建好农村互助幸福院,支持孤寡老人相互帮助,形成居舍相依、邻里相伴、兴趣相投、冷暖相知的浓厚氛围。

  农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摘要: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事关和谐社会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使是农村新型医疗制度也还处于

 试点阶段,因此造成了目前农村养老、缺乏必要的保障。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村养老所面临的困境,探讨现阶段农村养老的可行路径,是理论和现实都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我们在崇阳县路口镇进行了一次养老情况调查。

  关键:养老方式;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崇阳县路口镇;家庭养老

  一、调查背景

  (一)社会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今老龄化日益严重,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做到使广大的农民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二)宏观政策背景

  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出,到 xx 年已经在全国 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至 xx 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试点开始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

  根据党的 xx 大和 xx 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顺利开展的指示精神,各试点县市在研究各自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

  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的伟大落实,是持续多年的惠农政策的又一亮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

 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并且实行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由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xx 年 9 月 1 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后逐步扩大试点,2020 年之前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以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从而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新的社会转型期,"养儿防老"的意义日渐衰微,尤其是对于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人赡养的贫困老人来说,晚景更令人堪忧。而"新农保"制度是"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

  (三)当地实况

  截止 xx 年底,崇阳县有 60 岁以上的老人 56361 人,约占总人口的 14%;其中 70 岁以上的老人 32374 人, 80 岁以上的老人 23969 人,100 岁以上的 18人。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 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 10%或 65 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 7%,即称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显然,崇阳县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养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对解决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通过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及队员间的讨论,确定了这次调研的主题

  二、调研内容

  (一)调研准备

  通过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及队员间的讨论,确定了这次调研的主题"农村养老情况的调查",查看了相关文献并且阅览了网上的部分团队的相关报告确定了这次调研所用的调研问卷。最后,准备了一些到当地与居民谈话时的问题、注意事项。

  (二)调研阶段

  调查时间:20**年 7 月

  调查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

  调查对象: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居民

 调查队员:李凌燕、龙雪晴、曹杰茜、曹雪霜

  调查方式:文献调研法、问卷调研法、访谈法

  调查目的:调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推广和宣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模式。

  此活动开展期间,我们主要是以问卷调查和访问的方式,着重了解当地的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现状,如果实行是否愿意购买养老保险,对现今养老保险政策的评价和期望来了解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认识以及居民们对养老的打算与计划。与此同时,我们还向居民宣传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的制度。

  (三)结果分析

  1.养老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主要还依赖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占 92% , 社会化养老的实行很有限。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及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这种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终身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目前农村家庭养老有以下特点:

  (1)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

  (2)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

  (3)分而不离的家庭居多。

  就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的实践结果来看,家庭养老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老年人安享天伦之乐的宿愿,又能缓解并不富裕的中国社会所要承担的养 老社会压力。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农村人口流动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边的空巢家庭日渐增多, 家庭养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家庭的规模趋向小型化、核心化, 这使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再加上农民收入水平较低, 致使部分年轻人可能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养老重任。总之, 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呈现日渐削弱的趋势, 这就要求社会化养老的普及和加强。

  2.存在的问题

 (1)村民对于养老保险概念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然而调查情况却不那么令人高兴,当我们向村民们提及"您是否有办理养老保险?"时,他们大都面带疑色,并不了解究竟何谓养老保险。有的以为农村医疗保险就是养老保险,有的以为是一般的商业保险,最后一位比较了解养老保险知识的人士才向我们透露,直到前几个月该地都还没有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这几个月开始,镇政府才先为年过六十的老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证,而其中大多数的老人对前来为他们照登记照的事情也是糊里糊涂,并不知其然,只知道政府是要给他们钱。由此可见,当地居民对于养老保险的概念还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分析原因,主要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宣传力度不够。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据统计,未纳

  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 1998 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一。而现在农村的老人其文化水平也并不高,多数是小学都没有毕业,既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也无法阅读相关文献,电视上的新闻有时也是一知半解,没有专人的讲解,使得他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事知之甚少。大大的减少他们应有的福利。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村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工程不信任

  但当我们试图使村民了解何谓农村养老保险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则表示如果有养老保险,他们也不愿意购买。有的人是认为自己无法负担参保的资金,有的人却说要儿子养或者自己劳动养活自己,而更多是的对这个政策实行的不信任。村民担心自己交了钱到时候自己反而拿不到一分钱养老。

  从中可以看出这样一项十分惠民的政策,村民并不十分给面子。这也主要还是率先实现该政策的地方在资金筹集和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让村民感到害怕。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但是如果考虑到城市化、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等诸多因素,今天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

 十多年后进入老年期时,现在交纳的数额很少的养老保险金,就会出现养不了老,保不了险的情况。而有些地方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这也不禁让人要想,连那一笔钱都没有办法保住,又哪里有钱来养老呢?

  我们在查阅资料时还发现,关于此类问题,国家并没有具体的独立的法律规范,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 1992 年 1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立法的力度不够,也给许多人有空子可钻,致使我们对此推行的困难又增加了。而面对村民们的利益也得不到保证,保险并不保险。

  (3)四十岁左右的村民对自己的养老并没有规划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也对四十岁以下,比较年轻的村民的询问了他们有关养老的看法,但当提到对自己养老的看法时,他们基本都表示没有什么规划,或者直接说让子女养。反观城市地区,各种商业保险相当活跃。有些养老保险甚至专门针对十几岁的小孩子的。虽然小孩购买养老保险不能够算得上很明智,但起码在养老方面村民还没有很强的意识,对自己的未来也不能做到眼光长远。

  3.原因分析

  (1)资金来源不尽合理,未体现全社会责任

  资金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民政部 1992 年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的规定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 39%,日本为 37%,澳大利亚为 35%,我国只有 10%左右,而这 10%的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实际是依靠传统农村的集体补助和投入。但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使集体经济力量受到严重削弱,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承担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由集体经济负担的农村军烈

 属优待、"五保户"供养变为农民直接负担,而国家干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负担,这样一来既不利于增加统筹金额,也不利于标准统一。此外,农民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集体补助也微乎其微,几乎完全由个人缴费。这样的社会保障不仅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且也影响了农民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障项目的积极性,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

  (2)缺乏法制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状况来看,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我国政府自 1998 年开始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但迄今还没有一部专门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在国务院已经制定的条例中,也极少涉及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虽然我国过去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法规、条例和规章,但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缺乏力度,没有形成有机的法规体系,而且地区不同,内容亦有所不同。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

  得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

  (3)全社会老龄意识不太强,社会支持力度不够

  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老龄工作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不力,成效不大。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普及率达不到要求。由于缺乏老龄意识,致使不少人有岐视老年人的现象。特别是有个别公汽上的乘务员和司机,由于受利益驱使,在路上见到老年人搭车,不愿意停靠让老年人乘坐并予以方便,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中卧床老人大量增多,无人护理、照料的问题越来越严峻。特别是对于丧偶、子女都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空巢老人突发疾病时抢救不及时,生命也时常受到威协。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龄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4)老年服务业滞后,农村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相对较少

  一是乡镇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少。目前崇阳县 12 个乡镇除了只能满足"五保户"需要的福利院外,面向其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几乎没有,农村老年

 人能享受到的各种养老服务特别是生活照料服务几乎是空白。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欠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全、服务组织欠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稳定,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少,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求,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服务更是严重缺乏。

  (5)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统筹级别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这使得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际甚至县际转移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如农民工群体,长年在外使得他们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现有的这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脱离了现实情况,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方式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与从前相比变得薄弱,集体分担的那部分养老金很难兑现。而政府那部分养老资金的投入有限,对大部分农民起不到太大的现实意义。

  (6)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致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低下。

 而农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的费用。因此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资金。

  三、提出建议及对策

  (一)及时宣传新政策,让农民切实感受新农保的惠民之处

  在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后加强必要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了解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积极主动参保,自觉自愿缴费。不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实时动态,提高觉悟水平。

  其次,加大农村教育力度,增强农户接受新知识、理解新政策的能力。通过调查分析,家庭受教育程度越高,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强烈。

  (二)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养老支持力度

  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和政府要真正

 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并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扩大农民就业面。途径二是强化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当增加土地种植面积。虽然目前农村土地功能有所弱化,农民来自土地的收入也有所减少,但土地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政府应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并在技术、资金上给与支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其次,还要变革与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积极摸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将土地变为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同时,各地应尽快建立与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偿的流转起来,使农民获得相应的收入。

  (三)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是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措施。因此,建立和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科学的方法确定保障线标

  准,使生活水平低于保障线的农村老人都能获得基本的物质需要。其次将农村养老保险法制化。经过一段时期、在一定地区试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应当及时将可行有效的保险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实践中逐步补充或完善,使农村养老保险走上法制化轨道。由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需求、基本原则、经济发展水平、人们思想价值等方面存在差异。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应当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政策。

  (三)完善相关经办机构设施, 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络系统,所有信息实行公开透明化。对养老金的收缴和发放都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每一位参保农民都有真实的参保信息。保障养老金能及时发放,养老金账户安全可靠。

  经办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提高操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经办机构应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下级经办点,便于高龄老人缴纳和领取保险金,真正把惠农政策做实到位。

  城市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xx"规划》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养老服务,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的基本原则。

  市政协十二届十一次主席会议确定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作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从 20**年 7 月下旬至 8 月期间,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带领政协社法委、民政局、政协委员调研组先后视察了杏花岭区锦绣苑社区、迎泽区五龙口三社区、海边街社区、太原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听取市民政局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建设情况,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就我市城市居家养老现状、问题、对策进行调查研究。

  一、基本状况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从 xx 年开始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市民政局作为政府总牵头部门,制定实施办法,创新工作理念,探索为老服务新机制,构建居家养老新体系,逐步把这项工作推广到全市 543个社区,到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xx 年 9 月和 20**年 7 月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来太原市考察,充分肯定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综合归纳有六个方面的亮点。

  (一)紧跟社会形势,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建设。我市现有 60 岁及以上老人 63 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 14.8%,其中空巢老人约 13 万户,人口结构向老龄化、空巢化的趋势发展。为应对老龄化现实,目前全市建立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115 个,安设老年床位 1380 余张,招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商 500 余家,设立养老服务点 2461 个,建立社区服务队 760 支(约 xx 人),招募志愿服务者 10.2 万人,建立老年人"爱心一键通"服务系统,为空巢老人发放 2.4 万部"爱心一键通",开通 8181890 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建成现代化的求助呼叫网络平台,受理老年人求助呼叫 225862 人次,为民排忧解难 70629 人次,全天候(24 小时)为老年人服务。

  (二)创新养老模式,敢于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径。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导向,把研究解决养老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创新养老服务工作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在前进中探索出一条新路,即"以家庭为基础、社区服务为纽带、居家照护服务为宗旨"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被誉

 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健全完善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即"无偿服务针对 80 岁以上高龄、空巢、困难、伤残以及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提供免费服务;低偿服务针对老人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提供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服务;有偿服务针对以市场运作,为老人提供预约上门实惠服务"。

  (三)制定扶持政策,构建居家养老事业新格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和国家养老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适应新形势下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全市"xx"经济社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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