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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基本要求有公文写作基本要求x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8-18 12:15:00   浏览次数: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有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论文写作】

  公文是一种特殊的文章,其写作过程具有一些特殊的规律性,小编收集了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欢迎阅读。

 公文是一种特殊的文章,其写作过程具有一些特殊的规律性,因此,要写好公文,除了必须遵从诸如文字通顺、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等文章写作规则之外,还必须遵循下列一些基本要求:

  一、合"法"

  合"法",即要求公文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公文形成的程序过程务必合乎国家法律、法令、方针政策,合乎上级指示和规定,与本机关其他现行有效文件保持一致。

  二、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即要求公文的内容能从实际情况出发,有切实的客观针对性,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要忠实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各种判断要合乎实际;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应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三、平实得体

  首先是文体要正确,务使表达合乎公文这种特定式样的文章的特殊要求,其次,语言运用要得体,符合特定场合、对象的需要。

  四、简明通顺

  简明,即要求尽量用最简洁的文字,顺畅而有条理地明确表达充实丰富的内容,做到言简意赅。

  五、庄重严谨

  严谨,即要求公文的结构必须严密有序,用语务必周密确切不生歧义,没有漏洞。

  六、表达准确

  准确,即要求从对公文制发意图与依据的反映到每项具体内容的表达,从文种的选择到概念的使用,以至于每个符号的书写印刷均必须准确无误,不允许有任何欠缺、失当或失真。

  七、格式规范

  规范,即要求公文格式、语言表达、符号使用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符合语法规则与逻辑规则,不能"标新立异"。

  八、结构完整

  完整,即要求公文结构完整,不遗漏任何必备的内容,以保证公文能完整有效地消除受文者对特定问题认识上的不确定性,减少沟通次数,提高沟通效率。

  九、字迹清晰

  清晰,即要求各种文稿文本上的字迹要清楚,字体要标准、工整,避免因字迹不清、模糊混乱而造成错漏。

  十、材料耐久

  耐久,即要求公文的制成材料(书面公文主要包括纸张和字迹材料)应持久耐用,以保证公文的有效物质存在,使其既能充分发挥现行的执行效用,又能在转化为档案后,作为历史记录发挥更长远的历史效用。

  公文礼仪

  公文礼仪是指用于公务礼仪交往,针对性、实用性较强的文体礼

  仪。它使用广泛,涉及到生活、工作、交往的每个方面,因此,掌握其

  写作要领是非常重要的,礼仪文书的写作要注意以下特点:

  (一)借重事端,着重宣扬

  各种礼仪往来总是由一定事端引起的。人们之间的社交活动

  往含有明确的目的性,活动的组织者可以事先策划,根据活动的目

  标,安排好活动的日程、活动的计划,以传播信息,扩大影响,配合社

  交活动的每一环节,精心设计与之相符合的礼仪程序,对于社交活动

  策划组织者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利用礼仪文书进行宣扬,

  可以强调社交活动的目的,增强社交活动的效果。

  (二)针对性强,巧妙发挥

  礼仪文书针对性非常强,其中的重要内容不允许出现任何错误,

  如祝贺谁、悼念谁、年龄大小、职务名称、主要称谓、庆祝内容、纪念事

  项,这些因素若有一字之差就可能失了分寸和礼貌,都是马虎不得

  的。在礼仪文书中,遣词造句都应当明确得当,不能让人有误解。既

  要严格遵循格式,又要允许借题巧妙发挥,以期得到良好效果。

  (三)礼仪周全,温文尔雅

  合乎常规的礼仪,是公务文书的前提,然后才可借题发挥。中华

  民族是礼仪之邦,礼仪周全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对人用尊称、对己

  用谦称、道贺用吉祥语、悼念避指责;表面虽然疏远,有事也须往来;

  意见虽然不同,语气却要平和。在礼仪场合或文书中,不可故意让人

  为难。若礼仪不周全,对方会以为你粗俗,不懂事理,重者还会以为

  你是故意挑衅。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尤其是同外国人打交道时,更应

  该事先了解对方的风俗习惯和特殊礼节,使自己的行为举止和文字

  语言都合乎礼仪规范,温文尔雅,不失中华礼仪之邦的风范。

  公文礼仪,即基层公务员在撰制和办理公文时应当遵守的规范和惯例。我国公文礼仪的基础,即国务院办公厅重新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本节将从公文的撰制、公文的行文、公文的办理这三个方面对公文礼仪进行具体阐述。

  公文的撰制

  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喉舌,也是联系政府与群众和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纽带。因此基层公务员撰制公文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任何疏漏都有可能耽误公务的执行。

  (一)内容要求

  任何类型的公文,不论其发文机关和发文目的是什么,都应当在内容上遵循如下两条基本指导原则。

  1.严守法规。公文的观点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如果发现公文所需贯彻的领导意图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应及时向领导提出,并予以纠正。如果要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则应加以具体说明,切勿使之前后矛盾。

  2.真实准确。公文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不仅基本的事实材料要真实,而且具体的细节、背景、数据也要准确无误。这就要求基层公务员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要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更不可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二)格式要求

  公文是一种规范性极强的应用文体,因此基层公务员在撰制公文时务必要遵守具体的格式要求。

  1.选择恰当文种。国务院规定的 12 类 13 种公文形式,每一种都有近似但却有所区别的格式要求。因此,选择恰当文种是遵守公文格式的基础。

  正如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章表》中所说:"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情,议以执异"。各种公文体现的是不同的发文机关权限范围和行文机关之间的不同关系,反映了不同的发文目的。因此基层公务员在撰制公文时务必要根据本机关的职权地位和发文目的选择恰当文种,采取相应格式。

  2.遵守具体格式。公文讲究格式,是公文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公文合法性的保障。概括地说,公文格式可分为文头、正文、文尾和标记这四部分内容。

  其一,文头。文头包括文件名称与发文字号。文件名称,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两字组成,如"中共中央文件"。文件名称往往用套红大字印刷,被称为"红头文件"。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号、文件顺序号三者组成。若是几个机关联合发文,一般只注明主发机关的发文字号。年号应由"〔〕"括注,而不能使用"()"。

  其二,正文。正文包括以下七部分内容。

  一是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应简要准确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体现发文主旨。例如"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向济南交警支队学习活动的决定"。如果公文版头已注有发文机关,或已在文尾注明了发文机关,公文标题即可省略发文机关;如果难以用少量文字概括所发公文的内容,或公文内容较为简单,可省略发文事由。公文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需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其他标点符号,而以空格代之;标题字数太多,分行书写时,注意不得将固定词语拆开分写。

  二是主送机关。即负责受理或答复该公文的机关。上行文只有一个主送机关,即文件责任的直接承担者;下行文可有多个主送机关,书写于左首顶格处,按级别高低顺序排列。

  三是正文。是公文的主体,表述公文具体内容的部分,写在主送机关名称之后。

  四是附件。即附属于正文的材料,用于对公文的补充或参考。附件名称要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本身既可单独成件,也可与文件主体装订一起投送。

  五是发文机关。即公文的法定作者名称,应采用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写于正文或附件名称之后一定距离的右下方。如需以机关领导人名义行文,则应在领导人姓名前冠以职务。联合行文时,应将主发机关排列在前。

  六是发文日期。用以表明公文的生效时间,写于发文机关下方,使用年月日全称。

 七是印章。即发文机关对公文的效力负责的凭证,盖于发文机关名称和发文日期的字面上。

  其三,文尾。文尾包括如下三个部分。

  一是主题词。用以标示公文的核心内容,便于公文的计算机检索与管理。主题词不同于公文标题,其确定应从公文内容范畴、主题内容、特征和文种这四个方面入手,而不能简单地从公文标题中提取。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于 1994 年 4月修订出版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于 1998 年 8 月修订发布的《公文主题词表》是目前标引主题词的重要依据。主题词一般不超过七个,每个主题词之间要空一格,写于发文日期之后,用黑体字印刷。

  二是抄送抄报机关。即除主送机关外还应了解公文内容的有关机关。上行文为抄报,平行文或下行文为抄送。

  三是制发机构和制发时间。即公文的印制单位和时间,书写于同一行。单位居左,顶格;时间居右,顶格。

  其四,标记。标记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

  一是秘密等级。按公文的机密性质,公文可分为内部文件、公开文件和保密文件三类,其中保密文件又可分为秘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绝密文件三等。秘密等

  级标在左上角,以醒目的黑体字印刷。

  二是紧急程度。公文有紧急公文和非紧急公文两类,紧急公文又可分为急公文和特急公文两等。紧急程度应以黑体字标在密级上方。

  三是阅读范围。即以工作需要和保密范围为依据所确定的公文的行文范围和阅读对象,写于发文日期之后,主题词之前。

  四是印刷份数。指该公文的实际印制数量,用括号标注在文件左下方。

  另外,公文纸一般采用 16 开型(260mm×185mm)于公文左侧装订。按惯例,开头应为 35mm,地脚应为 25mm,订口应为 22mm,翻口应为 25mm,版心内正文应有 25 行 20 列。特殊公文,如"布告"、"通告"等用纸大小可视实际需求而定。公文书写应自上而下、自左至右(见例一)

  例一格式规范的公文样式

  (三)语言要求

  公文的语言虽然只是一个形式的问题,但却能影响公文的内容,对公文整体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文字或标点错误,都有可能影响对公文的理解和执行。因此基层公务员务必要注意公文撰制过程中的语言问题。一般而

  言,要做到准确、朴实、简明。

  1.准确。公文的语言要求准确,是指公文的用字用词要恰当,语句段落要通顺,数字标点要规范。例如,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中的数字写法就应当严格遵守我国 1987 年 2 月 1 日颁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要求。只有准确用语,才能如实反映客观事物,如实传达发文意图,使公文得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

  2.朴实。公文具有政治性和严肃性的特点,因此公文的语言应当力求质朴无华,少用描写和抒情的手法。要直话直说,不可拐弯抹角或以含蓄的笔法委婉地表达意思。

  3.简要。公文语言的简要,是快速高效地传递信息的需要。冗长的公文不仅会让人望而生厌,而且不利于主旨的突出和重点的把握。简明扼要是公文写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要使公文语言简要,就须开门见山,尽快道出主题,紧扣主题,摒弃套话,并学会熟练使用一套常用的事务性词汇,简要对事物进行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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