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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异地医保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25 01:25:27   浏览次数:
  广州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一、异地就医问题:居民由于异地急性疾病住院,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进行零星医疗费报销。其他情况说明等资料可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咨询。

  二、异地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6项,包括

  1.医保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加盖医疗机构的收费业务用章);

  3.住院明细汇总清单;

  4.就医医疗机构盖章的诊断证明材料;

  5.住院病历首页(或入院记录)、

  6.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三、报销的程序:

  1)参保人凭医保卡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在异地选择1~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当地医院和医保机构需在《异地就医记录册》审核盖章。

  2)居民办理要带上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者暂住证复印件。学生要带《学校办理异地就医证明表》。在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急诊留观、门诊特定项目或门诊指定慢性病治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6个月内到广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超过1年未办理的不予支付。

  广州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材料

  1.属长期异地居住的应提供:

  (1)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2)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的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属长期异地工作学习的应提供:

  (1)基本资料: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申报名册表》(即《广州市社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

  (2)或单位外派学习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视情况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单位批量为员工申办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就医电子版批量导入表》的报盘文件,报盘文件可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索取。

  广州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

  普通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

  1、规定标准:80%

  2、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88%

  其他医疗机构:未经转诊45%,经转诊55%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住院起付标准

  1、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600元

  2、退休人员:一级医院280元、二级医院560元、三级医院1120元;

  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

  2、居民: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

  报销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4-6楼

  电话:87690837

  邮编:510610

  广州医保异地报销指南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

  普通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

  1、规定标准:80%

  2、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88%

  其他医疗机构:未经转诊45%,经转诊55%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住院起付标准

  1、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600元

  2、退休人员:一级医院280元、二级医院560元、三级医院1120元;

  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

  2、居民: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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