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秘网    > 工作总结

重庆市贫困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25 02:30:15   浏览次数:

  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通过提升就业能力,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创业扶持,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等四方面15条政策全方位扶持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黎勇介绍,2014年重庆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达18.4万人,比去年新增2万人,占全市新增劳动力一半以上,总量压力依然很大,而就业结构性矛盾仍旧突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同时,贫困高校毕业生受家庭经济、所读专业、求职渠道等多方面影响,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面临更多困难,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扶持。

  本次颁布的15条就业扶持政策本着政策措施适度优惠、兜底岗位过渡安置、帮扶措施力求全面的原则,力求实现对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岗位、服务三个全覆盖。

  除了提供实习见习机会、实施定向培养、做好就业指导与服务等传统措施以外,本次的15条政策还有不少真金白银优惠。曾军介绍,根据测算今年离校未就业高考贫困毕业生近3000人,此次出台的政策中明确拿出300个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和1200个企业岗位,加上2000个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可确保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都有就业岗位。另外在创业扶持方面,将给予贫困高校毕业生税收减免、代账补贴、场租水电费补贴和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等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为鼓励贫困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毕业后到重庆市贫困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3年后由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总额不超过2.4万元的标准为其代偿学费。

  延伸阅读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总裁学习网创业政策[1],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推荐访问:重庆市 贫困生 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