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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陷阱的存在是导致利益不均衡的成因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2-25 08:49:22   浏览次数:

[摘要]在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每一个体或利益主体,在面对权力和利益时会选择最大限度地获取,在面对责任和成本时会选择最大限度地推脱。前一种倾向可名之为利益选择内部化,后一种倾向可名之为成本选择外部化,这也是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外部经济效应的生成机理,根本动机是追求自身权益最大化。权力和利益不断向内聚敛,责任和成本不断向外溢出,这两种倾向当社会矫正机制不当或失灵时会形成陷阱。这种陷阱我们可以称之为利益内部化与成本外部化的合成陷阱。合成陷阱的存在会形成“马泰效应”,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甚至激化社会矛盾。

[关键词]合成陷阱 利益不均衡 社会和谐

一、导致合成陷阱的常见事例

一对夫妻因理想差异而离异,正上小学的孩子失去完整的家庭,缺少关爱,无人照顾,弃学流入社会,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这对夫妻在追求个人理想的信条下放弃了责任,推卸了教育成本,而社会为之承担起不知多少倍的负担和代价。

企业大量排放污水,污染河流、水源,不断扩大的污染区鱼虾不生,庄稼枯死,居民身染重疾,丧失劳动能力。这个企业可能得到了超额的收益,而污水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和代价却强加给周围的居民和社会。

国企改革失败三部曲:管理低水平,效益大滑坡,大量职工下岗;破产逃债,呆帐核销;核心资产转移,管理层收购。这是一个连续的成本外溢过程。

高校盲目地异地征地、贷款、建校,结果不但没有改善办学条件,反而负债累累、既影响了教师的收入又导致了师资流失。这里面谁获得了收益说不清,但是谁受了损失却一清二楚。

上届政府推行建设奶牛村,给村民贷款支持,该村家家户户借钱养奶牛。奶牛饲养起来后,技术跟不上,销售网络不畅通,家家户户陷入债务危机。下届政府改弦易张,建设开发区,大量土地被低价征用,而开发区只是荒楼闲矗,村民就业化为泡影,土地一一村民生计的根本却已失去。

中央为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消化体制性包袱,集中核销一批呆帐贷款。因为中央出钱,地方企业受益,各级政府和银行分支机构“协同运作”起来,一批假破产、假停产企业的材料进入申报核销之列。

在中国现阶段,由于市场经济尚不规范,法律和一般性行为规则还不健全,在市场、法律和政府面前,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处境、力量存在巨大差异。仅就收入来说,弱势群体由于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不利一方,不仅收入低,收入来源单一,而且即便是微薄的应得收入往往也被拖欠、被缩水。而强势群体不仅收入高,收入来源多样,而且灰色收入、乃至腐败收入也常常是他们的囊中之物。类似的事例遍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其共同特征是背离经济性原则,更背离社会公平,成本极高,收益极低。之所以能够频频发生是因为收益的获得者是有权力或收买权利实力的个人、极少数人团体或部门地方,而成本的承担者是多数人、中央、全社会。收益发生在当时,而成本滞后于未来。小部分权益体的内部化与外部化选择不断得以强化,大部分权益体的内部化与外部化选择不断得以抑制,便合成一种侵蚀公共财富与福利并向少数人集结的陷阱。

二、制度缺陷是导致合成陷阱的原因所在

内部化及外部化选择对于个体而言无可厚非,关键是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矫正机制,以求匹配对称。矫正机制除道德、文化方面的软约束外,主要是制度框架下的硬约束,而现行的许多制度无法起到矫正作用。恰恰相反,制度本身就具有内部化和外部化倾向。如果研究许多制度的设计、表决和实施就会发现其缺陷所在,这正是合成陷阱形成的原因。

1、制度设计的内部化。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再到企业组织,起草法规、条例、章程、办法的主体,即制度设计者往往就是制度的监督执行者,从部门权益出发“刑不上士大夫,礼不下庶人”,必然要维护本部门、本阶层、本集团的利益。这种制度之所以能被贯彻和执行,完全是因为监督执行者权大责小,被监督执行者权小责大,这在制度的运行中可以充分体现出来。

2、制度表决中利益主体缺位。一项制度的通过应该是相关利益主体磋商一致的结果,实际上许多项制度的通过都是在利益主体缺位情况下进行的。如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的淘汰办法的制定,很少有职工的意见在里面。再如全国人大代表有两千多人,真正农民代表微乎其微,与之反差强烈的是中国13亿人口有8亿多农民。所以“三农”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地解决,不能不说是制度方面的偏差。还有诟病最多的户籍制度就是这样不死不活形成并延续着,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也在积聚着。

3、责任追究空泛。各项制度中责任追究都有大量篇幅,但偏重于事后问责,忽视事前决策制衡以防控责任事项发生。同时,制度中的责任人缺乏承担责任能力,如改革国有企业的初期的承包制,承包者以自家的一台黑白电视机就抵押了企业上百万元的资产,难怪没有因承包亏损变穷的;再如银行的行长负责制,出现挤兑风波或如中国银行的“高山案”发生哪一级行长能够承担起责任。类似中储棉投机造成的巨额亏损又有哪个经理能负担得起。即使有能力负责,谁去评估责任大小?谁去执行追究?即使追究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终究要归依内部化的圈子里。

现行制度的缺陷致使在制度实施过程中被监督执行者分割运用,涉及到权力和利益时积极获取,形成司法和政府部门的行为“越位错位”;涉及到责任和成本时努力回避,形成司法和政府行为的“缺位不作为”,这样不断催生催大弱势群体,拉大贫富差距,激化着社会矛盾。

三、合成陷阱的演化升级影响社会和谐与发展

合成陷阱的初始表现是一面催生弱势群体,加速贫困;一面打造强势阶层,累积财富。随着贫富差距不断的扩大,必然形成社会层次分割。在我国固有的城乡横向二元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又会不断形成贫富纵向二元结构,如此,城乡利益对立的阶层就会不断的形成和加剧,而经济发展陷入停滞甚至倒退在所难免。

合成陷阱如不能得以有效消解,便开始演化:合成陷阱的次级表现为文化上的二元结构。即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形成相对分割的文化表征,强势群体的文化表现为强烈的等级性,弱势群体的文化表现为强烈的报复性。在这一演化过程中,弱势群体将渐渐清晰对自身社会定位的重新认识,会形成一整套观念、思维逻辑和行为方式,慢慢对一些政府行为和规则失去认同,富者致富的根据受到越来越强烈的质疑。合成陷阱的升级表现为弱势群体被压抑的内部化及外部化倾向转化为行动,行动中形成联盟,当依从制度产生的损害大于对抗产生的损害时最终演化为群体的经济摩擦甚至政治冲突。

由此,可以看到合成陷阱的存在和不断升级演化不但影响社会公平,更会影响社会和谐与秩序。

四、消弭合成陷阱的思考

城市下岗职工、失业者和广大农民已然成为弱势群体,在其他垄断性产品和公共服务交易领域还有大量准弱势群体。前述事例中的小学生、居民、企业职工、甚至教师也为弱势,且社会危害更大。这是社会公共权益配置不当的必然结果,尤其在得到不规范政府行为强化下呈放大态势。回顾经济体制改革历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初始取得巨大成功原因在于基本生产资料——土地经营权为农民获得,而城市的国有企业改革停滞甚至倒退可归咎于职工对国有企业决策权和收益权的丧失,近年来农民新一轮返贫使农村形成的积累再度受到合成陷阱的侵蚀。两点对比可以看出:消弭合成陷阱的根本在于重构制度、还权弱势,并建立切实、长效的保障机制,使弱势群体能凭籍权力改变交易活动中的弱势地位,增强自我创生经济利益的能力。还权弱势的制度建构应包括以下两个基本部分。

首先,各级人大代表名额按全社会职业群落分配,政府决策加入相关利益主体评议审定程序。其次,还权弱势应确定农民的地权和城市企业职工的表决权。消弭合成陷阱除还权主路径之外,还应建构与之协同的辅助路径:(1)建立顺畅的公益救济、捐赠渠道,变政府主办为民间主办,使贫富透明、迅捷联结。(2)农民按产业细化分工,组成各种联盟,抵御市场风险。(3)工会要改造成为企业职工的权益代表,让处于弱势的工人真正受益。(4)建立社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重新考量政府绩效和企业价值,引导全社会价值取向。(5)培养一批有责任感的社会学家,深入调查研究,寻求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方案。

19世纪初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认为,在自然体系内存在和谐的秩序,那么在社会体系内也同样应当有和谐的秩序。必须彻底消除资本主义的残酷和不公,构建工业与农业、家务与教育、生产与消费的联合体,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各阶级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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