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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方案模板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25 01:44: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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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绩效管理系统,使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高员工的绩效,提高职能部门满意度,促进各职能部门内部的团队合作精神,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运作,提升团队业绩,使公司得到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基本目标

  公司绩效管理规程的基本目标是:

  (1)通过绩效管理系统的实施促进公司整体目标实现,提高整体运作能力与竞争力。

  (2)通过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升团队士气,降低企业内耗,理顺部门关系,达成团队业绩。

  (3)通过绩效管理帮助每个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4)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公平:考核标准公平合理,人人都能平等竞争。

  公开:考核实行公开监督,人人掌握考核办法。

  公正:考核做到公正客观,考核结果必须准确。

  第四条 评估者与被评估者 个人绩效评估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均有评估权和被评估权,即均为评估者与被评估者。

  部门绩效评估

  各部门均享有对其它部门的评估权,各部门都有接受评估的义务。

  第二章 个人绩效管理

  第五条 个人绩效评估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程的适用范围是入职的正式员工。

  试用期的员工不参加本考核,而只适用试用期考核制度。

  第六条 绩效评估方式

  自我评估、直接上级评估、直属下级评估三个部分。

  评估对象 评估方式

  员工 自我评估+直接上级主管评估

  经理级员工 自我评估+直属下级评估+直接上级评估

  高管 自我评估+直属下级评估+直接上级评估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整和监控以及制度的解释和处理有关评估投诉。

  第七条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分为二个部分:

  (1)自我鉴定评估

  员工本人对自己进行一个全方位的评估自省,要求作到客观真实。

  (2)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 各部门针对各岗位职能、工作任务及计划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内容及评估细则和权重比例,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 评估的时间和频率

  除业务人员外,个人绩效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经营业务人员为半年评估一次。

  第九条 计分方式及评分标准

  级别 计分方式(一) 计分方式(二)

  员工 自我评估得分20%+直接上级主管评估得分80%

  经理级 自我评估得分20%+直接上级主管评估得分80% 自我评估得分20%+直属下级评估得分10%+直接上级评估得分50%+部门满意度评估得分10%+部门专项考核得分10%

  高管 自我评估得分20%+直属下级评估得分10%+直接上级评估得分30%+部门满意度评估得分20%+部门专项考核得分20%。 备注 直属下级评估只分参考,不计入得分

  评分标准采取等级制,具体标准如下:

  等级 分值 总体表现

  A级 90分以上

  包括90分 出色,工作绩效始终超越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标准,得到接受业务支持部门的高度评价。

  B 级 80分-90分

  包括80分 优良,工作绩效经常超出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经常在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得到接受服务部门的满意。

  C级 60分-80分

  包括60分 可接受,工作绩效经常维持或偶尔超出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工作标准,没有接受业务支持部门的不满意。

  D级 30分-60分

  包括30分需改进,工作绩效基本维持或偶尔未达到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偶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偶尔有接受业务支持部门的投诉。

  E级 30分以下 不良,工作绩效显着低于常规本职位正常工作标准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突击完成任务,经常有投诉发生。

  第十条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即为每年12月中旬的第四季度考考核。

  1、 当年度内曾受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按奖惩制度中的规定增减之分数。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优秀。

  曾受任何一种惩戒。迟到或早退共达10次以上者。(5分钟以外30分钟以内算迟到)一年内请事假超过15日者。旷职达一日以上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入良好在当年度内曾受记过处分一次以上者。迟到或早退20次以上者。旷工二日以上者。

  第三章 部门绩效管理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

  本项评估主要针对业务支持部门,不包括业务经营部门,例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后勤部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为其它部门及公司提供服务的特点,且工作性质决定其非经营性,作为公司经营的支持部门,其工作质量主要体现在支持合作服务上。因此应接受其它部门的监督及评估。

  第十二条 评估方式部门间的相互评估。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以及制度的解释和处理有关评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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