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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以人民满意为使命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3-10 08:38:43   浏览次数:

教育督导是我国现代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建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项督导,促使问题有效解决。教育督导必须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方能真正督出实效。

令人耳目一新的督导新举措

2013年开始,长春市不少学校门口都多了一块小牌子,上面有照片、姓名、联络方式。这个小牌子上的人,就是学校的责任督学,他将对学校的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学生的减负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有学生家长把责任督学形容为教育“片儿警”。

2014年年初,江西省抚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共聘任了212名责任督学和3名责任督学助理,向他们颁发了聘任书和责任督学证,并按要求在50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实行了挂牌督导。在江西,抚州首先全面完成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任务,而且覆盖到了职业学校、幼儿园和部分民办学校。

责任督学挂牌在各地实施,此举是为了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随时与责任区督学沟通信息,投诉举报。同时,设立网络举报邮箱,公示市、县、区教育热线电话,以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增强责任区督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对于教育“片儿警”,不少家长给予了高度期待。期待他能成为一座桥梁,时时了解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期盼,并将心声传递到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期待其能成为一位“质检员”,以专业的视角和严谨的态度,审视和评判学校的教育教学是否符合教育规律。

郑州市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始于2003年。全市划分为13个市级督学责任区、15个县级督学责任区、131个校级督学责任区,每个市级督学责任区一般联系两个县(市)区,每个县级督学责任区一般联系2~3个乡镇,每个校级督学责任区一般联系8~10所学校,同时配备两名督学,其中要有1名熟悉学校管理,1名熟悉学科教学。这样,就建立起了市、县、校三级教育督导网络,形成了对所有学校的全覆盖,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同时,严格选拔,加强培训,建立一支崭新的责任区督学队伍。每月组织责任区督学进行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督学的专业化水平。此外,定期对责任区督学进行调整,使责任区督学队伍结构合理,充满生机。

上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1年开展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课题“上海市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机制的研究”。该项目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价值和重大战略意义,通过将研究与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相结合,有效地推进了上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机制的改革创新,为上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组织保障。2014年3月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的评估结果显示,上海17个区(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8%以上。

天津市在建立教育管办评分离新机制的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着力推进督导全覆盖,建立由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组成的教育督导整体工作格局。由49名熟悉高校教学规律、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的天津市普通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探索建立保障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有力推动了全市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化发展。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成立了公众教育督导团。公众教育督导团采用本人自荐、学校推荐、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学生家长、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等213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每届聘期为两年。公众教育督导团将采用现场察看、听课、参与活动、听取学校介绍等方式,对学校规范办学五项指标、学校办学特色及校风情况、家长感兴趣且又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等进行督评。公众教育督导团的督评结果纳入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以及中小学绩效管理考核。

精心打造督学责任区工作模式

督学责任区工作模式是教育督导工作的一个全新课题。为此,郑州市启动了“责任区教育督导郑州模式的实践与研究”的科研课题。按照惯例,教育督导室每三年要对学校进行一次终结性评估,但仅靠三年一次的终结性评估,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日常工作,也不能满足基层学校对督导工作的需求。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动态的督导工作制度、一个信息反馈灵敏的监控体系和网络,以便及时指导学校的工作。

为了保证课题研究的实施与落实,郑州市教育局课题组将其设计为“责任区教育督导工作模式”职能和作用的研究等四个子课题,由教育督导室牵头,分别组织督学开展研究。通过课题的研究和引领,不断创新督学责任区工作方法,构建了“责任区教育督导工作模式”,即“三进、三联、二化解、一交流”。

三进。一是进班。了解教师的常规教学与课改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学校的各项管理情况。二是进组(教研组)。了解教师的教学研讨与科研情况,了解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情况,了解教师进修培训的情况。三是进宿舍和食堂。了解学生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情况,了解安全、卫生和健康情况,了解学校的收费管理情况。

三联。一是联系学生。集体座谈、班级问卷、个别交谈。二是联系家长。电话交流、家长座谈、网络沟通。三是联系教师。部分座谈、深入课堂、分析指导。

二化解。化解两个矛盾。一是化解师生间的矛盾,二是化解家长与学校间的矛盾。

一交流。在督学责任区内各学校间建立起一种新的交流渠道,使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及时交流、学习、推广。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起对所有学校全覆盖的督导网络,架起了社会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学校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让教育“飞”得更高。

郑州市自实施督学责任区以来,各位责任区督学不辞辛苦,不计报酬,按要求积极开展随访督导工作。

郑州市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以来,市责任区督学重点督查了群众和家长反映较多的周六补课、办重点班、收复读生以及走读生安排早晚自习且下课时间晚等热点问题。通过督导,周六补课、办重点班、收复读生等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

责任区督学把打造高效课堂、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推行自主、合作、探究多种学习方式,产生了不少成功课改范例。责任区督学在随访督导的过程中与学校领导、师生座谈,一起和学校分析查找规范办学、课改、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制订方案,帮助被查学校认真进行整改,督查过程变成学习的过程、交流的过程和提高的过程。

通过加强师德的培养、监督和教育,郑州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基本能做到不从事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的活动。大部分中小学校不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辅资料混乱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随着督学责任区工作模式将教育督导关口前移,变事后整改为事前参与和监督,将督导评估以结果为主变为过程与结果并重,使教育督导有了明显的改观:

一是“行政”与“督导”两轮驱动的教育管理格局已经形成。长期以来教育管理体系“行政强、督导弱”的局面发生了彻底改观,为教育发展增强了监督保障力量,教育管理执行力和效能大幅提升。

二是大力推动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督学责任区全方位开展对学校的督导,指导薄弱学校努力突破薄弱环节,注重挖掘、推广片区典型经验,加强片区中小学校校际互通、交流和共享,促进了片区校际间的均衡发展。

三是社会各界参与对教育工作的评价,及时化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督导改革助推教育治理现代化

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教育督导条例》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正式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在新形势下,教育督导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改革、发展、创新等重大问题需要研究,提出方案。

不久前,一项针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36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近百名学员的问卷调查显示,当前我国教育督导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督导方式,仍然难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表现在督导机构缺乏独立性,督导队伍建设不到位,督导内容、对象缺乏相应的标准,督导结果运用不够规范等方面。

多年的督导实践表明,监督作用的发挥需要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既保持紧密联系又要有相对独立性。《教育督导条例》规定设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团承担全国的教育督导实施工作,督导团成员由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10个部委组成,既能够有效凝聚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又避免了教育行政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弥补了自己评估自己的缺陷,保证了督导结果的客观公平。但是,目前地方教育督导机构仍然缺乏独立性。

九成以上的教育督导室实际上由属地教育局管理。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调查发现,有57.5%的督导室作为属地教育局内设科室,37.9%由属地教育局代管,仅有4.6%的教育督导室由同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66.2%的教育督导室领导由教育局各级领导兼任且与教育局合署办公。

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是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教育督导发展的目标与方向,督导队伍的专业化程度是重要基础。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建立起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督导人员近5万人,其中专职近2万人,但远远无法满足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

督导室编制少,工作多。接受有关调查的地市教育督导室辖区平均有716.74所学校、43.13万名学生,但只有5.04个专职工作人员、3.57个专职督学、28.25个兼职督学,专、兼职督学比例为1∶8,40.2%的专职督学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每位专职督学平均要负责200多所学校的督学工作,还要加上督政。

教育督导作为重要的教育监督反馈系统,其价值不仅体现在督导机构的高层次、督导流程的严谨等方面,更为重要的是督导结果的使用。督学撰写的督导报告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能否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采纳决定了督导工作的权威性。遗憾的是,部分督导工作并没有体现其应有的价值。

当前,推进教育督导改革有三个重要任务: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制度,二是健全和完善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督学制度,三是健全和完善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2014年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为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这一文件精神,多位教育学者提出:

督导机构独立化。尽快出台相关文件,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的行政级别、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否则,地方教育督导工作在实践中会因属地党政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同而出现巨大差别,很难真正实现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规范”,仅仅停留在配合地方教育局和人民政府的工作“大局”上。

督导人员专业化。参照教师准入制度设立全国统一的督学资格考试(审核)准入制度,明确督学在职业发展、工资待遇、在职培训等方面的政策,确定督学数量与学生(学校)数量的比例,专、兼职督学的比例以及兼职督学的工作内容要求。只有通过督学准入制度、职级制度、在职培训制度才能帮助督学队伍更好地实现专业化。只有专业化,教育督导才能真正实现对教育实践工作的“专业指导”。

督导内容标准化。 《教育督导条例》第十一条原则上提出四大类督导内容,但因缺乏操作性较强的执行细则与评价指标,致使地方在督导工作实践中随意性太大,影响教育督导监督、评价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建议出台有关教育督导条例的实施细则,对督学、督政的内容与标准、督导工作流程作出指导性的规定。

督导结果运用规范化 。《教育督导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督导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但通过何种途径、公开到什么程度并未说明。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文件,规定督导结果在当地公开媒体上公布的具体细则。《教育督导条例》第二十四条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但因缺乏对考核、奖惩内容的具体界定,缺乏对“重要依据”的具体解释,导致实践中重视程度不够。建议规定督政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督学结果作为教育系统干部考核、奖惩的首要依据,对督导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实行问责制度。

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健康的教育生态,不应由办教育者来评价教学效果,而应有独立的第三方来充分发挥督导和评估的作用。以往评价教育办得好不好,主动权掌握在主管教育的地方政府手中,甚至于在学校手中。这种机制使得教育出了问题,教育质量不高,公众无从反映,地方政府或者学校也不会主动追究自己的责任。因此,让社会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是教育督导的重要目标,也是教育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更是我国教育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作者单位:江西省永新县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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