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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之关键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2-26 08:41:40   浏览次数:

[摘 要] 公平正义是新型和谐社会的鲜明特征之一,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转型期,利益矛盾突出,要想消除矛盾,排除新时期和谐道路上的障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是关键。促进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政府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同时,更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个人齐心协力,只有这样,才能走进相对和谐的新时代。

[关键词] 公平正义 公正观 和谐社会

我们今天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新型的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公平正义,是其重要特征之一,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它是指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正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在经济体制急剧转型时期,因为利益格局的重组,加之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社会公正日渐缺失,人民内部矛盾更趋复杂化。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是针对这种社会失衡问题的。当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公正在相当长时期内只能是相对的公正。

一、准确理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公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公正观

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新形势下,必须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必须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群众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首先要准确理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公正。它是指相对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正。只有建立起相对的公正,才能建成相对和谐的社会。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牺牲公平的效率,不是长久的效率;牺牲效率的公平,不是真正的公平,因而要建立科学的公平观。因为效率与公平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效率与公平存在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可以协调的。“既要讲重点论,又要讲两点论。既要注重效率,又要兼顾公平;市场注重效率,政府注重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1],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是实际工作中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指南。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思想内容丰富、分析深刻。就公平思想而言,主要有四点。其一、人类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真正公平“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2]。其二、公平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生产决定分配,分配的前提取决于可供分配的产品。其三、公平及其实现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是有区别。其四、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及其实现有它自身的特点: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的依据只能是劳动,也就是马克思讲的“按劳分配”。但由于每个人的劳动能力和家庭状况不尽相同,分配结果必定是不公平的。二是机遇和环境是公平的。在这个社会里最大的公平是阶级差别已不存在,只要有劳动能力的人,社会都会为他们发挥才干提供平等的条件,也就是马克思讲的“各尽所能”。三是社会调济。即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成员分配之前必须作必要的扣除,扣除下来的劳动产品用于再分配,包括救济生活困难的人。

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倡导的社会公平,是根据现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提出的基本原则,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同时我们也要用辩证的观点看和谐,和谐应该是动态的和谐,相对的和谐,具有时代性阶段性,“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和谐社会是指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3],而现阶段所要建成的和谐社会是初级阶段的和谐。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

二、促进社会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之关键

构建和谐社会是个系统性工程,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好,而其关键应是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促进社会公正。

(一)改革以来,社会公正状况不容乐观。

其一,贫富差距过大,且有发展趋势。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效率经济,必然引起社会成员的收入和财富差距。20多年来,经济转型带来负面影响,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收入差距等进一步扩大。同时,由于体制还不健全及其它一些因素,给不法致富者以可乘之机,特别是税收制度不健全,更加剧了贫富之间的差距。我国收入差距超过了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其二,社会再分配的力度较弱。社会再分配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内容之一,而国家在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状况又是社会再分配当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但是,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我们的公共投入的重心偏离了基本的民生方面,进而使得我国目前社会再分配的力度呈现出一种偏弱的现状,这些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社会不公带来严重影响。

贫富差距过分拉大,这一问题已经相当严重,贫富差距拉大必然导致贫富过分悬殊和两极分化,进而成为新时期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索。况且,我国正处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如果没有积极的救助和各种制度化的保障,全球化是很难从总体上改观弱势群体状况的,弱势群体将永远被埋葬在社会的最底层,成为全球化最大的受害者。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削弱了我国发展的可持续性动力,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一般地,经济的拉动力包括出口拉动力、投资拉动力、和内需拉动力,其中,内需拉动力的作用要高于前两者。”[4]就高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比较而言,高收入群体的购买力最强,但其边际消费倾向却是最低的;低收入群体的情况恰好相反,其边际消费倾向最强,但其购买力最低;中等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和购买力都较强。由于我国目前贫富差距问题比较明显,低收入群体成员数量过大,中等收入群体成员的比例过小,所以我国现在的经济拉动力过度依赖于出口拉动和投资拉动,不是以内需拉动为主。这种状况是有风险的。我国目前的内需拉动力之所以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其关键原因是社会公正方面出了问题,致使我国大量社会成员的消费能力十分有限,内需拉动力被严重削弱,进而造成消费市场的不振,严重表现于生产相对过剩,从而给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带来很大难度,也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效益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2.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加剧人们的社会行为失范,导致政治不稳定。地区差距的过分拉大或因不合理因素造成的利益失衡,会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我国经济是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构成的有机整体,地区发展悬殊过大势必影响地区间的合理分工和各地区优势的发挥,从而制约全国经济的运行效率和总体发展速度,反过来影响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根本目标的实现,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社会收入分配上的严重不平等,社会贫富悬殊,历来是社会政治不稳定的主要潜在经济根源。总之,会导致民众的相对剥夺感的增强,促使人们重新认识几十年来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极易萌生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危机。

(三)缩小贫富差距,维护公正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公正是最大的动力。实现初级的社会公正,建立起基础性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动力。邓小平说发展是硬道理,而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动力。深化政治体制的改革才是动力所在。也就是说,提高政府职能,尤其是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更好地整合利益关系,形成一种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今天对和谐社会的设想,正是为了协调利益关系,解决利益关系基础上产生的各种矛盾。

总之,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道义源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三、促进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

(一)从政府来讲,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主导作用。当前,政府的主导作用尤其要体现在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方面。中外现代化进程的实践经验表明: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政府有效管理的重要性也不断上升。在我国,没有政府的有效管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难以维持,和谐社会的构建也会成为海市蜃楼。因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有效管理职能,促进社会公正。“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应当依靠市场看不见的手,以及道德“第三只手”的配合作用去改善政府管理、降低政府成本,实现社会真正的发展与繁荣”[5]。

(二)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现实中的民间组织是非常复杂的,因此,在把握“管”与“不管”之间,应有区别。如果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来区别,那就可分为正相关性的、不相关性的和反相关性的,以此我们可对“管”与“不管”进行区别对待。同时,由于民间组织的复杂,政府对民间组织的“管”与“不管”的把握,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是动态的。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民间组织作为政府与市场间的存在,权力欲望和利益欲望都会产生非理性的诱惑,致使一些民间组织行为失范,甚至异化变质,成为另类。显然,在这里,就不是政府“管”与“不管”的问题,而是政府非管不可了。

(三)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对弱势群体的尊重和关爱,将社会公共事业管理职能发挥到最佳状态。其中“对社会福利程度的把握可以从两个因素来考虑:一是社会的需要。它决定了政府在社会福利方面的目标和责任,提出了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责。二是社会发展水平。政府不可能全部地、无限地满足社会对福利事业不断的所有需求,因为福利的增长取决于投入的增长,而投入的增长又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水平。因此政府在发展福利事业时,既不能忽视社会的需求,也不能超越自身的实际能力追求“超级福利”,而必须选择一个既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公众需要,而又符合本国国情和财力的最佳基点”[6]。最终要经过艰苦努力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新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长时间地保持政治稳定,并不是因为实现了所谓的真正民主,而是建立了非常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弱势群体的利益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维护”[7]。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在处理利益群体中担负起“安全阀”与“减震器”的作用。

(四)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人际关系不和谐,特别是富人对穷人的歧视更容易加剧社会不公。中华民族历来就有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传统得到发扬光大、成为增强民族凝聚力、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协调、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和睦的社会。改革开放以来,商品意识、市场意识、金钱至上意识逐渐代替了原来的集体意识、互助意识、诚信意识。因此,要促进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大力弘扬民族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努力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大力提高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使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蔚然成风。

(五)继续转换发展模式,也就是坚持和实践好科学发展观。因为过去很长时间内追求跨越式发展,给利益关系失衡埋下了种子。现在,“转换经济发展模式的核心,是扩大内需,使内需成为经济增长的充沛动力。”“必须在税收和财政的环节上为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和构建和谐社会造就与宏观逻辑相一致的微观机制”[8]。同时,使广大人民充分就业。就业尤其是合理的充分就业,并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中微观经济主体追求的行为目标,而是宏观经济运行的一个主要指标。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对就业形势特别是城镇失业率和“民工潮”要连续监控,以便及时采取对策。重要的是政府要采取一定的政策倾斜,鼓励创造性就业,要采取扩大公共投资的行为和鼓励扩大就业的政策。政府也应出台政策扶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更多的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9]。

(六)发展先进文化,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只有社会人心理和谐,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公平、正义是心理和谐的平衡点,作为治政者,要注意培养社会人的心理和谐,也就是主观和谐,使之具有幸福感、满足感、安全感、知恩感、换位感等等心理感受,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使人民真正理解从“先富带动后富”到“共同富裕”具有阶段性,进而提高人民对社会转型带来的不适的心理承受度,提高中共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贫富差距不断加大,人与人之间主观的攀比心理也在强化,致使人们的心态越来越失衡。相应地媒体应加大力度塑造良好的政治文化,引导人们多比勤奋,比智慧,比创新精神,比素质,改变那种单纯比财富的心理。

此外,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确保行政公正,因为它是稳定社会秩序和提升政府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应有权威的需要;要大力反腐,调整好城乡关系,善待人民,因为腐败是社会公正的天敌;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构建和谐社会是全体公民应尽的义务,并且先富起来的人或者说处于优势地位的人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参考文献:

[1]王伟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6,(3).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582.

[3]王伟光主编.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学习读本[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4.

[4]李君如主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78.

[5][6]朱勤军,袁峰.智者的政治视野[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134.41.

[7]宋衍涛.政治稳定的相关因素研究[J].学术探索,2004,(1).

[8]孙立平.和谐社会建设:宏观逻辑与微观机制[J].探索与争鸣,2006,(3).

[9]刘道衔.当代中国政治稳定的制约因素与对策[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

责任编辑 钟海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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