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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政治经济学的创新与学风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7-19 08:56:12   浏览次数:

摘 要:所谓学风问题最根本的就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态度问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应当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但是马克思主义是研究问题的科学方法,而不是千古不变的教条。理论是现实的反映,理论应当为现实服务,理论应当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当代现实相结合,得出崭新的结论以客观反映当代社会的现实,这就是我们所一贯倡导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而一切僵化地引用马克思语录的做法都属于教条主义,是我们所极力反对的学风。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社会发展;理论创新;学风

Talk on the Innovation and Learning Style of Political Economics

- Discussion with Prof. Hu Peizhao

GUAN Bo-chun

(Economy Institute,Jil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Changchun,Jilin,130033,China)

Abstract:The so-called ‘learning style’ is, fundamentally, how to treat Marxism theories. Learning Marxism should be guided by Marxism theories, however, Marxism is a scientific approach to study, not a forever-unchanged doctrine. Theories should reflect situation, serve situation, and develop following the development of practice. Combining basic theories of Marxism with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reby drawing new conclusion which objectively reflect the contemporary society, is the Marxism learning style advocated by us all the time while those rigidly quote Marxism theories, the dogmatism, is strongly opposed by us.

Key words:Political Economics, social development, theoretical innovation, learning style

胡培兆教授在《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9期发表《政治经济学的创新与学风》一文,说明了政治经济学创新与学风之间的关系,这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现在正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大变革时期,而政治经济学却没有相应的创新,远没有反映这个时代的本质,远远地落后于时代的要求。这些年来,我们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创新的口号喊得震天响,但实际上却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越来越脱离实际,越来越被边缘化了。笔者认为,这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学风发生了问题,理论与实际相脱离了。现在看来,学风问题实在是太关键了。胡培兆教授提出学风问题是一语中的,抓住了问题的要害。胡培兆教授是主张政治经济学创新的,但是他在文中讨论问题时却偏离了马克思主义学风,而采取了教条主义态度,这恰好是导致理论脱离实际的原因,也是政治经济学创新的障碍。现在提出一些问题,期望与胡培兆教授共同探讨。

胡培兆教授列举很多事例说明了当前学术界存在的学风问题,他在第一例中说有的学者证明劳动本身具有价值是把被马克思正立过来的观点又倒立回去了。但是,我认为这恰好是政治经济学创新的开始,我们现在就用他列举的这个事例来说明吧。首先我们要说明劳动价值(劳动本身具有价值或劳动的价值的简便说法)的观点是怎么证明的,然后再说明对于它的真理性应当怎样检验。实际上,所谓的学风问题最根本的就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态度问题,它就包含在认识现实和检验认识的过程之中,所以把这个过程说清楚了,坚持什么学风,反对什么学风的问题也就一目了然了。

一、关于“劳动价值”的证明

理论是现实的反映,为了获得反映现实的理论还是让我们回到现实中来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需要招聘员工,需要员工付出劳动,同时也要根据员工付出的劳动支付相应的货币工资;劳动者需要投身于企业,需要付出劳动,同时也要根据付出的劳动领取货币工资。他们之间互相需要,需要相互结合,他们通过市场就联系起来了,进而还要就劳动、工资等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双方都会提出自己的条件和要求,都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还要就劳动岗位、技术要求、工资、劳保等方面进行讨价还价,当双方都接受了对方的条件以后还要签订劳动合同。在这里,每个劳动者都知道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发展方向,也大概地知道社会上同类劳动者的收益状况,他们通过反复的比较能够提出比较符合实际的工资要求,也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企业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设置劳动岗位,并按照技术要求提出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也能够支付相应的工资。双方走到一起,劳动者会说,你不要说我的学历低或工龄短,只要我按照岗位的技术要求付出了劳动,你就要支付我的工资;企业管理者会说,我不管你的学历有多高或工龄有多长,你只有按照要求付出劳动我才能支付工资。双方通过讨价还价就能各得其所,双双获得满意的结果。在这里,由行政部门按照劳动者的学历、工龄等非劳动因素决定工资的做法被彻底地摒弃了。当然,这也不是说学历和工龄等因素就完全没有意义了,企业在和你见面时首先要看你的学历和工龄,他在对你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不看这些看什么呢?但是,企业看这些因素仅仅和是否与你建立劳动关系有关,至于工资的多少那就不是看你的学历和工龄,而是看你付出的劳动如何了。很显然,对于企业来说,劳动是生产要素,它要通过组织劳动创造物质财富,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它要通过劳动换取工资。所以,企业和劳动者最为关注的是劳动和工资,这是他们商谈的核心和关键,劳动者付出劳动要争取得到较多的工资,企业支付工资则要得到高效的劳动。这里的双方都遵循了一个共同的原则,即以个人付出的劳动为基础,通过谈判确定工资。他们双方这样做的一个隐含的认识前提是,劳动具有价值,工资是劳动的价格,他们虽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们按照这样的认识做了。劳动者和企业的想法都是明智的,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实际。劳动人民通过实践创造了新鲜经验,理论家们则应当做出科学的理论概括。劳动者付出个人劳动,企业支付货币工资,这是我们社会当中最普遍和最基本的事实。这一事实说明,劳动已经作为交换的对象而且采取了价值形式,即个人劳动=货币工资。个人劳动=货币工资,这和马克思分析的“20码麻布=2镑”那个等式的意义是一样的。[1]87,52,58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从价值形式的分析中引申出来的,[1]14,15我们通过“个人劳动=货币工资”这个等式的分析就会发现个人劳动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是因为劳动的使用价值在本文当中不是主要问题,所以我们以后就不再提到它了)的,货币工资不过就是个人劳动价值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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