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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英语不得不说的四部曲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2-13 08:40:3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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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被人问道:“龚露,你怎么这么喜欢英语?”我都会诧异一下:“哦,是吗?”其实对我而言,英语已经如同一日三餐、空气和水一样:I breathe with it, sleep with it, eat with it until we two cannot manage without each other. 平素繁忙的工作让我根本没有时间去回想我和我的老伙计英语之间已形成的坚不可摧的纽带,直到收到Teens的邀稿信,我这才朦胧中记起当年我追逐英语的那股热情劲儿:原来,我也曾为英语狂;原来,我也有和英语一起度过的终将逝去的青春;原来,我和英语还有不得不说的四部曲。

中学时代的若即若离

现在我已经记不起自己和英语在中学时代有多少交集,只记得那时候课业繁忙,上上下下11门课已让我喘不过气。身为女生,而且还是具有语言天赋的射手座,我几乎没有用多少整块的时间学过英语,每次都是利用做早操时间和课间操整理队形的那15分钟记忆生词。最整块的学习时间应属每周一、周三、周五的英语晨读。至今,我仍记得当时在晨读时分不断地背诵Jim Green、Han Meimei与Li Lei的对话的情景。那时的我记忆力惊人地疯长,别的同学需要花一个小时背诵的文章,我十分钟就可以搞定。小伙伴们艳羡的眼神让我产生了眩晕的幻觉:“哼,我的英语天赋就是要比你们强。”而试卷上每次年级第一的英语分数只会让这种幻觉愈来愈强烈。直到后来我才明白,这段时间我对英语的感觉根本谈不上是真正深入其中去体会它作为一门语言的美,最多只把它当成了考试时拉分的杀手锏和换取同学们艳羡目光的利器。

大一时代的惺惺相惜

当年高考我考场失利,唯独英语为我挽回了“面子”,150的总分我拿了近140,这让我义无反顾地报了湖南师范大学的英语专业。信心满满的我原想在大学里继续我的英语高分梦,但是现实总是非常骨感:我以总分两分之差与英语专业失之交臂,被调剂到了生平最讨厌的地理专业。犹记得大一刚入学拿到《自然地理学》和《人文地理学》这两本教材时,我感觉自己霎时被打入了第18层地狱。也许人天生就是这样,喜欢做自己擅长做的事,而非自己必须做的事。我扫了一眼刚发下来的13本教材,唯独《新视野英语》给了我他乡遇故知的亲切感,于是我拿着那本书爱不释手。书中丰富的题材让我觉得耳目一新,我毫不犹豫地扔下了《自然地理学》和《人文地理学》,一头扎进了英语的世界。

后来,我又在同学的推荐之下一口气买了《新概念英语》第三册和第四册、《朗文当代英语高级词典》《牛津当代英语高级词典》等英语教材和工具书,每天背着一大堆英语资料去上课。由于学英语着了迷,我有时候会忘记上专业课,甚至懒得去上专业课。以前逃课对于我这种乖小孩来说根本不可能,但从大一开始,英语作为唯一能给我学习自信的学科,在我学习地理感到落魄时给了我莫大安慰,让我觉得逃课也值——虽然现在想想那时的我如此不成熟,竟然放弃主业去攻副业。兴许当时的我沉下心来便可将地理学攻破,但年轻气盛的我终究没有沉下心,而是在英语温暖而有安全感的港湾中勤学苦练。

大二时代的星星之火

大二时,我从同学那里听说了一个学英语的绝佳去处——新东方学校。从该同学谈到新东方老师授课时那种两眼放光、语速加快、血压升高的“症状”,我断定新东方学校是一个除了可以学习英语还带有某种神秘色彩的“风水宝地”。于是,大二寒假时我报读了长沙新东方学校的《新概念英语》第三册的课程。我的乖乖,果不其然,教授《新概念英语》的两个老师知识渊博,才高八斗。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叫Sunshine的老师,他可以从一个标题“Multilated Ladies (残钞鉴别组)”中最基本的词根、词缀拓展到爱默生、马克·吐温、狄更斯等文学大家的著作。从下午到晚上五个小时的课,我一刻都不曾瞌睡,只是不停地奋笔疾书记笔记。该课程结束时,我的笔记居然有三本之多。那时每天上完课已是晚上9点,我回到宿舍还要看Sunshine推荐的《绝望的主妇》(Desperate Housewives)、《老友记》(Friends)等美剧来练习口语。每天早上,我都会伴着录音带背诵至少一篇《新概念英语》第三册中的课文。犹记得学《新概念英语》课程的那个冬天特别寒冷,宿舍大楼里所有姐妹都已回家过年,陪伴我的除了照顾我饮食起居的老姐、《新概念英语》第三册,就只有新东方带给我的那份奋斗的温暖。

课程结束之后的某一天,我躺在床上背《新概念英语》时突然想:大学毕业后我能干啥呢?不知怎的,Sunshine的身影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徘徊。我突然想:为什么不能做一名像Sunshine那样充满激情、学识渊博的新东方老师呢?在把自己的手臂捏了近五下,确定自己不是在痴人说梦,且判断其可行性还有50%的情况下,我打开了电脑,看了一下新东方的招聘标准:热爱教育事业,有激情……通过雅思、托福考试者优先。我发现自己确实“热爱教育事业”,而且也“有激情”,但当时刚19岁的我哪称得上学识渊博?至于雅思、托福考试我连听都很少听到过。顿时,我觉得应该在加强自己英语功底方面做点什么了。

现在回想起来,大二时我在新东方学校学习的《新概念英语》课程为我此后对英语的疯狂追逐点燃了星星之火,尽管追逐之因难免有些功利色彩——想进新东方。

大三时代的疯狂追逐

由于大一就开始背诵《新概念英语》第三册,再加上大二时在新东方学习了这本教材,我下定决心要像Sunshine一样把《新概念英语》第三册背得烂熟于心。于是我每天早上6点起床,在学校的小树林里模仿配套MP3一篇一篇背诵。据不完全统计,为了背《新概念英语》第三册,我听坏了五个MP3播放器,用坏了三本《新概念英语》第三册的课本,书中每篇文章至少过了1165遍。最终在新东方《新概念英语》课程名师岳军老师面前背诵时,我能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无论他挑哪一页、哪一篇、哪个段落,我都能倒背如流。因为背诵《新概念英语》第三册的光辉事迹,我获得了“长沙新东方优秀学员”的荣誉,并获得了600元的奖学金。有了金钱和精神的双重鼓励,我瞬时觉得自己踏上了学英语这条路,不愿再回头了。

紧接着,大三上学期我便报了BEC高级(剑桥商务英语高级)、GRE (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PETS 4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 5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等考试,还参加了两次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并分别获全国二等奖、一等奖。让我印象深刻的是2008年寒假在广州新东方学校的GRE培训与2008年1~6月针对GRE考试的备考,这段时间让我进一步领略到了新东方名师的风采,也让我体会到英语作为一门语言竟然可以如此学术化、如此高端,也可以如此折磨人的大脑和体力。据不完全统计,我在备考GRE期间每天背诵单词的总时间为16个小时,平均睡眠时间不超过六个小时,体重从96斤掉到了85斤,GRE红宝书的书皮也被磨得破烂不堪。那时的备考状态比起“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来说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大三时除了为进新东方而功利性地学英语,我也非功利性地泡图书馆,闲暇之余读过的英文小说达近40部。从主流的《小妇人》(Little Women)、《飘》(Gone with the Wind)、《简·爱》(Jane Eyre)、《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到非主流的《红字》(The Scarlet Letter)、《德伯家的苔丝》(Tess of the D"Urbervilles)、《白衣女人》(The Woman in White),庞大的英文原著阅读量让我极快地提升了阅读速度,学会了有技巧地处理精读和泛读。后来我在新东方工作时因为工作繁忙而直接裸考雅思,获得了阅读8.5、总分7.5的好成绩,现在想来,这与我大三时期广泛阅读英文原著是分不开的。

大四那年,我因为不懈地追逐英语而顺利实现了大二时为自己制定的新东方教师梦。在新东方工作了三年之后,我选择去英国伦敦大学的教育学院攻读教育学硕士,而今又回到了新东方。在国内教学与海外求学之路中,我觉得大学时代所下的苦功在工作和学术方面都给了我莫大的帮助。虽然如今繁忙的工作让我没有办法回到当时连续16个小时疯狂学习英语的状态,但是闲暇之余捧一本英文小说体会英语魅力的那种快乐是任何娱乐与消遣都无法比拟的。

回想过去,虽然我追逐英语时的那些青葱岁月已经逝去,但是它背后蕴含的那种为追逐梦想而义无反顾的魄力和霸气却从未消失,反倒像陈年老酒那般历久弥香,让人无法忘怀,成为一种长久的习惯和持久的动力。也许有些人读到我这样的拼命三郎的故事时总会望洋兴叹,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埋怨自己的平庸之前,先问问自己: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你有没有把奋斗做到极致?

给中学生的建议

下面我给Teens的各位读者在英语学习方面提两点建议,希望对大家今后的英语学习有所帮助。

1. 持之以恒是王道

以词汇为例,比如本学期的核心目标是背诵高中核心词汇3500,那你就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日心血来潮背诵100个单词,明日心情不好一个都不背。我见过太多的同学花在寻找有效英语学习方法上的时间远远多于她/他坚持一种有效学习方法的时间。方法固然重要,但若不能持之以恒,任何方法都是白费。大家可以规定每天用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学习英语,比如在早上起来的半个小时或者临睡前的半个小时坚持背诵单词或者读两篇英语文章,时间一到,就提醒自己结束手头工作,马上进入英语学习模式。长期坚持下去,你的生物钟便会自动在那个时间点调成英语学习模式。

2. 精读与泛读相结合

一定要精读至少一本英语书。无论它是《新概念英语》《新视野英语》还是常规的英语教材,一定要读精、读透。读精、读透意味着你要认识书中的每一个单词、每一个短语和每一个句式。同时,书中优美的段落也应该单独列出来,并进行背诵和默写。当年我精读的英语教材便是《新概念英语》第三册,我将书中的课文都做了两轮的英汉互译处理:先把课文做了英译汉,隔了一周之后又汉译英,并把我翻译出来的英文和原文进行对比,发现自己的用词和短语简直弱爆了。比如,“人群中发现”我用了discover,而原文用了spot。再比如,“朝某人大吼大叫”我用了shout,而原文用了thunder和bark,很明显原文更高明、更精彩。于是我现在每次写英语文章,在表达“人群中发现”和“朝某人大吼大叫”时都会用上spot、thunder或bark。

除了精读之外,还要进行泛读。泛读意味着大家要广泛涉猎各种英文原版图书或杂志,例如英文原版小说《小妇人》、《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绿野仙踪》(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等都是泛读的好素材。如果时间紧,还可以阅读国内出版的一些适合中学生阅读的英语报纸和杂志,最好选择刊有原汁原味英文文章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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