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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保护问题研究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2-26 08:38:20   浏览次数:

摘 要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是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必然产生的教育问题,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议问题之一。本文以南京市进城务工人员为调研对象,利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从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基本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学习情况、对现有教育制度的认知情况、未来发展期望等方面进行分析调查。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保护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亟待改进。

关键词 随迁子女 受教育权保护 法律问题 教育券制度

基金项目:本文为南京农业大学研究训练计划资助项目(1522A01)“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保护问题研究--以南京市为例”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组长:朱佩瑶,成员:王楠楠,陈欣。

作者简介:朱佩瑶、王楠楠、陈欣,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2013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4-186-03

一、引言

(一)研究的问题及其背景

所谓“进城务工人员”,又称“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强。同时,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得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业开始,农民工在国家的支持和鼓励下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形成了一轮又一轮的民工潮 。然而,进城后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却遇到了各种限制和困境,其中尤其突出的就是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的问题开始日益显露,随着其进城人数规模的增大,日益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问题不仅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只有切实解决好这一矛盾,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促进社会平等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本组所选择的调研地江苏省作为首批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在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和教育服务均等化方面将更具有其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本文的研究内容介绍

从现有文献可以看出,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保护目前已有大量的研究,但是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作为原因引入并进行深入分析的研究却很少。本研究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着手,从政府政策、法律制度、农民工自身、民工子弟学校等多角度提出解决方案。研究的内容围绕当今受教育权发展的热点问题,对于研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的现实意义、现状原因、紧迫性等进行了多层面的剖析,并且针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落空问题提出相应方案。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之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1.梳理现有法律规定,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提供理论依据: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受教育权作为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依靠国家保障实现,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受教育权还是一项与公民生存权、平等权、发展权密切联系的宪法权利,尤其是义务教育权利,具有强制性、平等性、不可转让性、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性等特征。要想实现这一权利,必须依靠法律、政策及教育制度等多方面的保障。对其随迁子女受教育权问题的研究首先是对现存法律规定的研究和梳理,从而为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提供基础的理论依据。

2.从法律角度分析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相关制度完善: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的保护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如: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落空时能否确保其所求助的司法救济发挥效用?其有关权益是否获得适当的保障?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是国家开展教育事业管理活动的两个必要途径,根据依法治国方针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教育事业管理活动应以教育法律为主,教育政策为辅,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通过对随迁子女受教育权保护现状的研究能够发现当前存在的法律问题,从而推进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执法的发展,拓宽权利救济渠道。

3.有利于增强社会稳定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不到位,权利救济渠道极度匮乏,这与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相差甚远。

(二)现实意义

1.有利于呼吁社会重视进城务工人员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给予其更多实质性帮助:

“农民工”这种特殊的群体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的产物,与我国的户籍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我国的城乡户口制度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其最初目的是为了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缓解城市在人口和就业方面的压力。“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使得我国出现了“城里人”和“农村人”的身份差异,制造出城市与农村的二元对立门槛。未成年人和农民工在社会中都属于弱势群体,农民工的未成年子女更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从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得不到充分实现可以窥见,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远不尽如人意。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不能因为其社会地位受到歧视性的差别对待,同样,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也应该得到平等的保障。对此问题的深入研究能够唤起社会对此类弱势群体的重视,使其获得更充分的生存发展空间。

2.为建设完善的教育保障制度建言献策,从而推动教育公平,加快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我国教育部提出,将“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85%左右,基本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教育目标之一。此目标的实现,既要关注城市青少年的教育普及,同时也离不开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保障。然而,在现实中农民工子女的真实处境却不容乐观,大部分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恶劣,其实比农村学校并无进步,远远落后于城市学校。教育事业关系千家万代,涉及千家万户,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与其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紧密相关,对下一代社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也有着重要影响。推进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护,为教育保障制度提供可行的建议,是普及高中教育的重要前提,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3.对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大,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每年将会有超过千万的农民工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的流动,稳步推进城镇化发展,首先要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解决其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如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势必引发他们对现实社会的抵触和不满情绪。因此,对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研究有利于更好地提高提高城镇化质量,为社会建设提供充足劳动力,以满足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三、随迁子女受教育权保护缺失现状原因归纳

(一)进城务工人员自身家庭原因

首先,进城务工人员自身受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致使随迁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来自父母的指导。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忙于工作,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子女的学习问题疏于关心,导致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其次,家庭经济困难是阻碍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实现的一大障碍。进城务工人员受到自身的文化水平限制,其从事的工作往往集中于繁重苦累的劳务,扣除生活所需的费用每月收入已捉襟见肘,无力负担必要的教育支出,为保证其子女的学习环境提供支撑。此外,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的流动性也给其子女的教育问题带来了负面影响。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的一大特点是“流动性”,这导致随迁子女的学习环境也随之不停更换,使得其学习过程不具备连贯性而产生困难。

(二)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

第一,教师授课方式的影响。随迁子女原本知识基础较弱,到了新环境之后,难以适应教材和老师的授课方式。而有的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习惯性地忽略基础知识,并且将教学重心放在传授知识上,没有认识到随迁子女学生作为特殊群体在知识和能力基础等方面的难处,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储备无法达到教师的教学难度,教脱离了学,使得随迁子女的学习产生了障碍,丧失对学习的兴趣。第二,学校教育的不完善。多数随迁子女在之前的学习中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公立学校因为害影响教学水平和学生管理,在招生时不愿意接收随迁子女,但又受到教育政策制约不得不接纳随迁子女学生。随迁子女进校后,学校大多统一对其进行管理,对随迁子女的行为习惯和心理问题缺乏必要的关心,多采取较为简单的思想教育形式处理学生问题,没有给予随迁子女所需的人文关怀,使其对学校产生厌烦和畏惧感。

四、解决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的建议

(一)增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

为了改善经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现状。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立法手段,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保障,提高其社会地位,适当改善其经济状况 。

1.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为出发点,制定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

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防止欠薪这一问题反复发生,并建立健全且长效机制。此外,还应通过各级、各部门督促企业合理提高进城务工人员薪资水平,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只有制定并落实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的政策方针,才能使其劳动报酬权益维护水平更上一层楼,才能使其工资收入水平随着经济发展稳步提高。

2. 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教育权的实现为根本,采取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按照“就地、就近、方便、免费”的要求,做好其就学工作。此外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调查与登记制度是实现动态管理的最佳途径。我国现阶段所统一规定的免费政策,应当同样适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评优考学等方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也不应当和当地学生差别对待。

(二)家长自身要树立责任感,加强对孩子教育的重视

1.为树立良好的家长形象,进城务工人员应当重视提高自身素质修养:

进城务工人员作为学生的家长应当主动加强学习,提升个人修养,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父母是孩子最直接的老师,因此父母可以通过参加家教培训或自行阅读相关书籍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给孩子起到榜样作用。为了子女的教育,一些必要的牺牲应当被做出,如喝酒、赌博等不良嗜好应当被放弃。

2. 进城务工人员应配合学校工作,加强家校沟通:

进城务工人员主动联系学校及老师,加强沟通交流,以疏通的方式代替粗暴简单的堵塞的方式。家长应当换位思考,多从孩子的角度分析问题,寻找问题的原因。应充分利用家校合作平台,通过与老师的交流关注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情况,从而对孩子的学习进行有效指导,充分发挥家校合作的效用。

(三)提高学校对随迁子女教育的重视程度

首先,在教学方法上,学校可对学生进行分层教学,对于不同能力层次的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易于接受的教学方式,帮助随迁子女提高学习成绩,培养其学习兴趣及自信心。其次,除了改变教育方式,提高教学而质量外,学校还应重视课外活动,如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建立兴趣小组等,并鼓励随迁子女积极参与。通过参与丰富多彩的活动,随迁子女能够施展其特长,萌生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能够更快地融入新环境中。最后,学校还应创新管理模式,通过建立随迁子女成长电子档案记录其学习和成长状况,便于老师和家长及时深入了解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状况,有针对性的给予其适当的关心和引导。此外,学校还可以开设基础的家庭教育课程和专题讲座,组织在校生家长进行学习和交流,对家长的教育方式进行适当的引导,进一步推荐家校合作。

(四)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在教育保护中的作用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作为需要社会给予广泛关心和帮助的弱势群体,需要借助大众传媒的力量寻求关注。具有独特优势的大众传媒,能够迅速、全面、及时地向社会传播这一群体的生存现状、存在问题和实际需求,同时能够激发社会大众的责任感,广泛呼吁社会各个阶层对其进行关注。并且以多种形式对其进行帮助,持久有效的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公平进程。

五、 结语

通过调查研究可以发现,有许多问题广泛存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之中。这些问题的解决关乎这一弱势群体的处境和命运,关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未来人才的培养。因此,希望本文能引起社会各界对于这些问题的重视,倡议更多的人给予随迁子女一些成长上的关爱和帮助,其受教育的现实问题和心理问题能得到顺利解决,使他们能尽快适应城市生活,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注释:

琚晋华、吉志强.对当前城市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思考.青海社会科学.2004(5).

周佳.教育政策执行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朱应平.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从行政保护开始.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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