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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和研究第三次收入分配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2-26 08:41:50   浏览次数:

[摘要] 第三次收入分配是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的重要手段、增加社会群体和谐的重要途径和推动社会道德和谐的重要力量。在现阶段,我们可以通过建立新型的道德体系,完善相关的制度和加大媒体的导向作用来促进第三次收入分配,推进我国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 第三次收入分配; 和谐社会; 个人收入

[中图分类号] F0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6)17-0039-02

个人收入存在较大的差距,是影响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在现阶段怎样促进个人收入分配领域的完善和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在规范第一次收入分配,完善第二次收入分配基础上,研究第三次收入分配,是我国收入分配的必然走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第三次收入分配是指经过第一次和第二次收入分配后,个人在已经获得了可支配收入的基础上,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进行社会慈善或公益事业,从而使个人收入在社会中进行的再次分配。研究第三次收入分配,对解决我国社会财富不断增长中个人收入存在较大差距所造成的社会不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一、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出现过大的收入差距,社会所有成员都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享受发展的成果,从而实现社会群体之间相互关爱,相处和谐,第三次收入分配将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第一,第三次收入分配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的重要手段。

今天我国已经存在较大的贫富差距,代表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缩小贫富差距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解决的课题。在过去我国政府通过二次分配(即税收调节和财政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第一次收入分配产生的贫富差距。然而现阶段,一方面我国税收调节的幅度不可能很大,因为目前我国所得税率和发展中国家相比已不低,如果用过高的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将会影响效率,降低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不利于发展。另一方面,目前中央和地方的财力都还有限,财政转移支付能力不强,所以有些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还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在政府积极缩小贫富差距的基础上,通过第三次收入分配,将有钱人的一部分收入通过捐赠方式来转嫁给社会的贫困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

第二,第三次收入分配是缓解贫富矛盾,增加社会群体和谐的重要途径。

今天我国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个人发展机会无法得到保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大难题。第三次收入分配,通过富裕起来的人自觉自愿地捐赠改善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现状,一方面可以带来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仇富”的心态,使社会群体实现和谐。

第三,第三次收入分配是净化道德风尚,推动社会道德和谐的重要力量。

和谐社会要求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和谐共处,而各个社会阶层做到和谐共处除了经济上的和谐以外,良好的道德风尚也是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三次收入分配可以加强社会道德风尚建设,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因为第三次收入分配是一种自由的自觉的行为,与道德风尚密切相关。通过个人、企业的捐赠风气的形成可以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弱者、关爱他人、相互帮助、成果共享的道德风尚。倡导第三次收入分配必然会推动社会道德建设,提高社会道德水平。

二、第三次收入分配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已基本具备了第三次收入分配的经济条件,也对第三次收入分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一,我国已经出现了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具备了第三次分配的经济基础。

有关学者两年前估计,我国约有35%左右即4.5亿的人口的生活达到了比较富裕的阶段,这些社会个体的收入能够在满足自己的基本消费需求后,获得一定的剩余。这一批先富起来的人的存在,为第三次收入分配提供了经济基础。

第二,我国收入分配政策的深化要求倡导第三次收入分配。

共同富裕是我国追求的奋斗目标,经过20多年改革,我国已经培育了第一批富裕起来的人。实现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收入分配政策完全贯彻的一个必然阶段。但是我国在出现了一批先富起来的社会群体后,这种责任意识十分不明确。而第三次收入分配倡导社会先富起来的人把自己的收入一部分捐赠给社会,这将对强化先富起来的人的社会责任,带动后富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三,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完善对第三次收入分配提出了现实需求。

第三次收入分配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改善社会公益事业和促进社会慈善事业。也就是说第三次收入分配是在整个社会公益事业不完善,政府还不能完全保障所有社会个体的需求,有些社会个体的生活需要社会救济和帮助的条件下形成的。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完善过程中,我国政府职能发生了重大转变,其中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提供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益事业,从而为社会成员的发展提供一个尽可能平等的起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但是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政府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完成这项职能。我国的教育、医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下岗失业救济以及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还十分不完善。社会弱势群体越来越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中,他们的生活生存环境受到严峻挑战。因此促进第三次收入分配,是现阶段弥补政府的不足,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的必然要求。

三、研究第三次收入分配,推进第三次收入分配的实行是一个多方面的工程,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推进第三次收入分配

第一,以新型的道德体系作为支撑。第三次收入分配的建立要求社会形成乐善好施、关爱弱者、关心社会这种道德风尚。而这种道德风尚的形成是与富人密切相关的。一方面富人是捐赠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乐善好施的道德风尚形成也与富人的道德密切相关。由于我们有羡慕以至模仿富人和大人物的倾向,因此,这使得他们能够树立、或者说引导所谓的风尚。

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进步的条件下,不断挖掘我国过去道德中的精髓,同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道德,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尤其是构建和完善我国新生的富裕群体道德,使他们不仅成为经济上的富裕者,也成为道德的富裕者,让他们把“赚更多的钱”与“为社会做更多的贡献”结合起来,并将其确立为自己的生活目标,是我国第三次收入分配的思想基础。

第二,健全相关制度是保障。我国现在捐赠意识的缺乏与我国捐赠制度的不完善密切相关。为了鼓励富人捐资建立公益性或慈善性基金,国际通行办法是免除捐款的所得税,基金可以个人或企业的名字命名。这既能体现政府财政支持,也能让个人和企业通过基金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改变社会上的仇富心态,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2004年3月18日,我国政府颁布了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国家的公益事业提供了制度与政策基础。

第三,坚持正确导向促推进。在倡导第三次收入分配时积极发挥媒体的作用、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十分重要。首先要积极公开表彰富人的义举。2004年,中国国内入榜的135位慈善家共计捐款9.85亿元,约合1亿多美元。但是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因此,媒体应该大力宣传。媒体也可以和捐赠机构联合起来,在长期自主性捐赠基础上,开展一些主题性的捐赠活动,营造一种捐赠的良好氛围,从而逐渐使其成为一种风尚。

其次对于那些社会道义低下,社会良知、社会责任感严重缺乏的富人,除了用法律的手段强制其遵守最低的道德之外,对于我国法律还没有规范的有些领域,可以利用媒体的力量,促使其不断地完善其道德,促使他们逐步形成和完善乐善好施的习惯。

再次,要对我国落后的地区、需要捐助的对象进行报道。在捐赠的风气形成之前,要让人们主动自愿进行捐助,就必须要让捐助者感受到捐助的必要,直接的感观刺激是使人对捐赠对象进行认识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激起社会有钱人的捐赠之心的最佳途径。

另外,媒体也应加大对捐赠的反馈。首先体现在捐赠费用用途的公布,让捐赠者放心,让其捐赠财尽其用,为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做出具体的贡献。其次,对受捐对象生活状况的改变进行统计,让捐助者感受到捐赠的成就感。

(作者单位:湖南理工学院)

责任编辑史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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