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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25 01:32:28   浏览次数:
  

  个人参加养老保险除了提供3张1寸近期彩照外,根据不同情况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自由择业人员需带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及复印件;

  (3)失业人员需带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带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00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符合那些条件可办理退休

  200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包括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15年的可办理退休。

  从未参保的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的,其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工龄是否算为缴费年限

  从未参保的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核定的连续工龄与参保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养老保险中断补缴

  单位应缴未缴补缴

  与参加主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未缴的,可以补缴。

  尚未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已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按办理补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标准执行。

  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此类人员按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时间。

  已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条件的,当年度缴费中断,可在次年3月底前补缴。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按规定标准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有哪些参保缴费条件

  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列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主城区户籍城乡灵活就业人员;

  2、主城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持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参照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在主城区实际缴费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非主城区户籍人员;

  4、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非主城区户籍出租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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