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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回家做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25 02:51:00   浏览次数: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几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三)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①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②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③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④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⑤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全国:

  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军人,有以下政策:*办理工商执照等证件免费

  *3年内免收工商费和税收

  *提供小额贷款5万元,2年内免利息

  *荣立三等功者,县里奖励1000元支持创业,二等功者奖2000元,一等功者奖3000元

  *从事建筑、娱乐、广告等行业不享受优惠政策

  *农村户口复员军人也暂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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