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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方案(5篇)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7-07 10:21:54   浏览次数:

学校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方案(5篇)

(篇一)

为提升学校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队伍,经学校支委会研究决定增设教学副主任、政教副主任两个管理岗位。根据大教委(2005)11号文件即局属学校聘任中层干部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现有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2月末进行新增两个中层岗位竞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竞聘原则

按照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局属学校聘任中层干部的指导意见进行。通过民主选拔,坚持公开、公正及择优原则。                                                                                                        

二、         竞聘领导小组

三、         竞聘岗位及职数

教学副主任(1人),政教副主任(1人)

四、         聘期

以上岗位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五、         竞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

2、              为人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过班主任工作。

3、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教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4、              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              教学副主任要在学科教学中有一定影响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政教副主任要有较强的管理学生的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         岗位的基本职责

     教学副主任要协助教学主任做好教学方面相关工作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政教副主任要协助政教主任做好政教方面相关工作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         聘任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1、              发布公告和动员。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要求、任职条件、竞聘程序和方法。

2、              公开报名。本人到校党总支提出申请并填写竞聘申请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申请表报学校党总支。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3、              资格审查。依据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中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由学校党总支对报名参加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经审查同意参加竞聘者的简历向群众公布。

4、              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参加竞聘者在全校教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说(介绍自己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做好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

5、              竞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学校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6、              任前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7、              校长聘任。通过上述程序后,由校长签发中层干部聘任书。

八、         竞聘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2月26日上午进行动员

2、2月26日16:30前到党总支报名交申请表

3、2月27日上午资格审查、公示参加竞聘者简历

4、2月27日13:30竞聘演说,测评、考核

5、2月28日公示

(篇二)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上级组织部门有关干部竞聘上岗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竞聘上岗程序,完善竞聘上岗办法,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断提高竞聘上岗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为学校升本转型、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4.破除论资排辈观念,鼓励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竞争职位、职数

(一)副处级岗位13个

中文系主任、外语系主任、数学系主任、计科系主任、经管系主任、理工系主任、生科系主任、社科系主任、思政部主任、艺术系主任、体育系主任各1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1名,图书馆馆长1名,共13名副处级干部。

(二)正科级岗位11个

党政办副主任2名,组织部(人事处)副部长(副处长)1名,学工部(学生处)副部长(副处长)1名,团委副书记1名,教务处副处长2名,成教处副处长1名,后勤处副处长1名,保卫处副处长1名,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1名。

四、报名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吃苦耐劳。

(二)资历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教学部门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辅部门和管理部门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竞聘教学系部副处级领导职位的,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和相应学科专业背景;报考教辅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的,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竞聘管理部门及群团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任职满1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1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

4.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女性52周岁(含52周岁)以下。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到**年4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6.党政办副主任、组织部(人事处)副部长(副处长)、学工部(学生处)副部长(副处长)、团委副书记人选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具有3年以上党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选拔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干部、教师。

六、方法程序

竞聘上岗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答辩、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公示、发文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制定方案

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应制定实施方案,提出指导原则、步骤方法、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方案由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

(二)公布岗位

时间:**年5 月17日

组织召开学校教职工大会,对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在学校公示栏上公布竞聘上岗方案,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聘上岗。

(三)公开报名

时间:**年5月18日至5月24日

符合本方案所列竞聘条件和资格的在编在岗干部、教师均可报名(在外学习和挂职锻炼等人员由所在部门通知)。为适应教学及专业要求,原则上11个教学系部副处级岗位报名人选,应该为本系部符合条件的人员;两个教辅部门副处级岗位和管理部门正科级岗位可跨处室、系部填报竞聘职位。

每人只可填报1个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每个岗位参与竞争人数不得少于2人,少于规定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不再列为竞聘上岗的岗位。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所报职位报名人数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调整所报的职位。报名时填写《德宏师专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5张。

(四)资格审查

时间:**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方案》规定的条件、资格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告学校党委研究后,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 五)公开竞聘答辩

时间:**年5月28日--30日

地点:图书馆三楼会议室

由校领导、有关专家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评委会,评委会设组长1人,由组长主持公开竞聘答辩工作。校领导、管理部门正职全程参加会议,各部门、各系部的全体教职工参加涉及本部门的会议,校纪委、监审处全程参与监督。

1.竞聘演讲。竞聘人就竞聘岗位进行演讲,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理解、如果当选了我会怎么做,演讲时间为6-8分钟。

2.竞聘答辩。演讲结束后,分别由评委会、校领导及其他参会人员向竞聘者提问。其中评委会提1个问题,校领导提1个问题,其他参会人员提1个问题。

3.民主推荐。答辩结束后,当场进行民主推荐。评委会成员及参会的所有人员参加民主推荐。综合竞聘者演讲答辩情况、平时德才表现及人岗相适的原则,填写《德宏师专干部竞聘上岗民主推荐表》《德宏师专民主推荐领导干部治理拉票行为民意调查表》(附后)交组织部工作人员。

4.统计票数。竞聘者得票数=评委会推荐得票数+所有参会人员民主推荐得票数。得票结果纸质通知本人,并在校园公示栏上公布。

(六)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则都列为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按照考核工作程序,在学校公示栏提前发布考察预告。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要本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考察对象的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学校党委汇报。

(七)确定拟任人选

学校党委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开会研究决定拟聘任人选。

(八)公示、聘任

1.公示。对考察后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任。公示结束后,对符合任职条件者,由学校下发聘任文件。新提拔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不再保留试用期间的职级待遇。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校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拔:

1.无人报名或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岗位。

2.经过考察,发现考察对象均不适合担任竞聘岗位领导的岗位。

七、相关问题

(一)各系部主任和教辅部门正职上任后,于一周内提出副职及内设科室人选意见报校党委研究,符合条件的按相关程序任命。

(二)本轮竞聘上岗结束后,学校将出台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和全员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八、组织领导

德宏师专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纪律

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要求进行,并遵守下列纪律:

1.实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2.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评委会成员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要客观公正,不准违背原则推荐;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漏考察情况、党委讨论情况等;干部考察组的同志要公道正派,严禁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3.竞聘者要正确对待竞聘,坚决禁止以打招呼、搞串联、请客送礼、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进行拉票,杜绝在干部竞聘过程中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贿选行为;坚决禁止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和干扰干部竞聘工作。对违反纪律的,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

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接受纪委、监审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在干部竞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

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纪委办),电子邮箱:

十、本方案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篇三)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使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区教育局和教育工委的相关要求和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上一届中层干部三年任期已届满的实际,经学校党委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今年6月中下旬开始面对全校进行中层干部全员竞聘上岗工作,通过公开竞聘选拔出一批愿做事、能干事、素质高的同志到中层管理岗位上来。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姜峻   邹宁生

成员:刁晓蓓、高华成、周乐山、赵文杰、章曦、王轩

秘书: 杭静

二、选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1、候选人实行自荐与民主推荐相结合。鼓励并倡导候选人自荐;也可以由专业系、部门、基层党组织或教职工十人以上联名推荐。

2、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选聘过程中,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落实教职工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德才兼备的优秀管理人才选拔到学校管理岗位上。

3、竞聘工作将在区教育工委的指导下进行,并接受区教育纪工委的全程监督。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资格

1、思想进步,事业心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言行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品德端正,公道正派,以身作则,有正确的权力观,不滥用职权,不谋求私利,廉洁奉公。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胸怀博大,有吃苦耐劳精神,乐意奉献,为人表率。

3、坚持原则,务实肯干,与时俱进,善于思考,创优争先,勤于实践。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是学校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或服务骨干;具有较高的教育管理水平、竞争职位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在组织协调和管理方面有较强的能力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

4、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坚持和实施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言行一致,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本校教职工(含合同制教职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2周岁(即出生日在1963年7月31日之后),女不超过47周岁(即出生日在1968年7月31日之后)。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或因学校工作特殊需要的人员,经学校领导小组提名、区委教育工委批准,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四、岗位及职数设置

六、选拔任用的方式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校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动员,宣传民主推荐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公布本次民主推荐的职位、任职条件以及民主推荐的方式程序等事项。

3、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竞岗候选人并予以公布。(每个竞聘岗位报名数需大于岗位职数方可开展竞选工作。)

4、竞聘演讲与民主测评:竞聘中层岗位的候选人须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讲,全校教职工对竞岗者的德才表现和对其所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投票测评。

5、组织考察、综合评定: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每位竞岗者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与任命:各竞聘岗位的拟任人选,将在校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合格者报请区委教育工委批复后由学校正式行文任命,并签署学校管理干部聘用协议书、接受学校主要领导的任免谈话。同时将任命文书报区委教育工委备案。

七、日程安排

1、制定计划、宣传动员:

(1)5月下旬,制定《金陵中等专业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动员、推荐后备干部人选。

(2)6月初,公布《金陵中等专业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方案》,召开各层级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宣讲方案,公布活动日程。

2、个人申报

参与竞聘的人员填写申报表,并于6月20日17:00前,将申报表发至邮箱:jljp**@163.com。

3、个人竞聘述职、民主测评:7月初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

4、任职资格审查。

5、召开各类教职工座谈会,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出各管理岗位的初选名单。(7月中旬)

6、公示、上报(7月下旬)

7、产生新一届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队伍。(7月底)

8、学校主要领导与新一届中层干部谈话,签订任职书。(8月份)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选拔的民主性,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活力、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更好发挥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学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促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发展并且大幅度提高。结合学校实际,遵循“人品优先,能力适度,敬业为本,团队第一”的人才观,在中层干部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很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修订)》特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

组  长:许小红

成    员:杨清娣  蒋建春  蒋红莉  是宝华  赵龙

三、竞聘范围和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在岗正式教职工。

四、竞聘岗位与职数:

本次中层竞聘设置中层机构6个,分别是行政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信息技术处、总务处,两校区配备中层干部职位共16人,本次中层公开竞聘岗位为:

1.行政办:行政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教导处:教导主任1名;教导处副主任4名(其中分管语文、数学、英语各1名;1名负责阳光的教育、教学、教科研)。

 3.教科室:教科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德育处:德育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人兼任少先队总辅导员)。

5.信息技术处:信息技术处副主任1名。

6.总务处:总务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负责阳光的总务后勤工作)。

五、竞聘条件与要求:

1.热爱学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坚持原则,务实肯干;

2.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专业水平,熟悉当前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手段。教育观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谦虚热情,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意识、大局意识,协调能力强;

5.善于思考,勤于实践,敢于创新,发展意识强;

6.首次聘任为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学校中层干部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学校中层干部一般应逐级提拔。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担任班主任经历;担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中层副职三年以上的经历。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经教育局同意后可破格聘任。

六、方法程序:

1.组织准备阶段:

(1)建立领导小组。党支部、校长室成员与工会委员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3)宣传发动:在校园网公开竞聘中层干部的方案,公开竞聘职位与竞聘条件,明确竞聘程序与方法,使全校教职工认识竞聘意义,积极参与竞聘活动。

2.公开报名阶段:

(1)7月18日,教代会审议通过竞聘方案

(2)7月19日,公布竞聘方案。

(3)7月20日——7月22日,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都必须填写真实可信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校长室许校长2662030898@QQ.com。(群众举荐必须有三人以上,材料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阶段:7月23日。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名单。

4.公布名单阶段:7月24日。公布竞聘人员名单。

5.演讲答辩、民主评议阶段:7月25日上午8:30。竞聘人员在教师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讲答辩,介绍自己的个人简历、工作业绩、任职优势、任职设想和措施等。全体教代会代表及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竞聘演讲,结合平时对竞聘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进行综合评议。

6.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7.颁发聘任书。

8.聘任结果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七、有关说明

 1.中层干部的选任、聘用及管理按《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修订)》(武教委〔2007〕0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

2.本次中层干部的聘任期自**年9月起,原则上三年一聘。聘期内,校长室可以根据学校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3.实行中层干部聘任制后,校长室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对中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4.中层干部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程序校长室可以决定解聘或终止聘任;

 (1)本人要求辞职的;

 (2)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学年度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3)本人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不顾全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5)因组织原因岗位需变动的;

  (6)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

5.原中层干部自选举之日起所任行政职务自行中止。

6.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要严格履行相应职责,认真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各项工作,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7.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五)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依据《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和现阶段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竞聘岗位:

1.总务处主任1名。

2.总务处副主任1名。

二、竞聘对象的条件和资格

1.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 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爱岗敬业,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3.工作勤奋,廉洁自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竞聘资格:

(1)总务处主任:在学校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满两年或现任中层正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2)总务处副主任:教龄或工龄满三年,且在本校工作经历满一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三、竞聘程序

1.酝酿动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学校党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再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形成正式《**年集美中学中层岗位竞聘工作方案》。

2.民主推荐。由学校党委确定**年拟提拔任用岗位,通过教职员大会和校园网公布选任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民主推荐以组织推荐、群众互荐、毛遂自荐等方式进行。个人报名时间为6月14日-6月21日,报名地点:学校办公室。

3.确定考察对象。汇总推荐结果后,由党委书记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5.公开竞聘。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的基础上, 经领导小组审查、公示后,符合条件者按照不少于1:2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入选人员进行竞聘演讲, 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考察,最后由党委根据专家组意见、民意测验等再作综合考察。如符合条件者未达到比例,则由党委决定其它方式进行选拔。

6. 任前公示。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然后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5天。

7.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由校长作出聘任决定, 并颁发聘书。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 新任职务原则上聘期一年, 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

8.任前谈话。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委指派专人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组织廉政知识和法律知识测试。

四、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纪律和监督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追责”监督体系。凡是参与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选任责任,并成为潜在的“追责”对象。

2.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违反规定程序任免干部,严禁违规破格提拔,严禁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严禁在干部任免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和营私舞弊。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有关人员不得泄露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事项。竞争性选拔时考评打分必须坚持客观公正,不得打人情分。考察干部必须公道正派,反映情况、民主测评应当客观公正,任何人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4.被选拔对象应坦诚对待,不得弄虚作假或拉票说情,一旦发现查实后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按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5.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资格关、程序关和廉政关。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要对拟任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充分发表意见。同时,与学校纪检组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共同把好拟任人选廉政关。

6.举报电话:

六、本次竞聘工作周期为**年6月—8月,本工作方案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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