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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电厂验收监测执行新标准时应关注的问题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6-29 09:11:17   浏览次数:

摘要:笔者通过研究我国新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变化,结合多年从事火力发电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的经验,提出火电厂验收监测执行新标准时,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

中图分类号:X328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研究(项目编号:1120)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1年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调整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规定了现有火电锅炉达到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限值的时限、取消了按燃煤挥发分执行不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规定、取消了全厂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规定、增设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增设了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火电厂环保验收监测中应重点关注新老标准以下区别:

1污染物排放控制更为严格

11时段划分更为简单明了

2003旧标准对不同时期的火电厂建设项目划分成3个时段,涉及的时间节点包括1996年12月31日前、1997年1月1日起和2004年1月1日起,不同时段分别规定了排放控制要求;而新标准对现役机组采用了“一刀切”的方式,仅以2012年1月1日为界划分为现有及新建机组2个时段,更加简析明了。

12适用范围扩大,控制项目增加

新版标准增设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天然气锅炉及燃气轮机组烟尘、SO2排放浓度为5mg/m3、35mg/m3, NOX排放浓度为100mg/m3、50mg/m3;其他气体燃料锅炉及燃气轮机组烟尘、SO2排放浓度为10mg/m3、100mg/m3,NOX排放浓度为200mg/m3、120mg/m3。为控制火电厂汞的排放,新标准修订增加了汞的排放指标,规定燃煤锅炉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自2015年1月1日起为003mg/m3。该限值立足于烟气脱硝+静电除尘/布袋除尘+湿法烟气脱硫的组合技术汞的协同减排效应。对极少数协同控制未达标的电厂,可采用炉内添加卤化物、烟道喷入活性炭吸附剂等。

13污染物排放限值更为严格

GB13223-2011取消了旧标准按燃煤挥发分执行不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规定,提高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控制要求。新旧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变化情况具体见表1。

表1新老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比较

单位:mg/m3

燃料类型污染物名称GB13223-2003GB13223-2011第1时段第2时段第3时段新建现有燃煤锅炉烟尘200~60050~50050~2003030SO21200~2100400~2100400~1200100/200200/400NOX1100~1500650~1300450~1100100100/200燃油锅炉烟尘100~20050~100503030SO21200~2100400~2100400~1200100200NOX650400200100200

某发电公司建设1×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蒸发量1×1900t/h锅炉。该项目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和SCR脱硝、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为325mg/m3、24mg/m3、113mg/m3,符合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如依据新标准评价,烟尘、NOX均超标。由于现有机组新标准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在未来两年内,该项目需考虑将静电除尘改造为布袋除尘、改一级脱硫为二级脱硫[2]等措施进行改造、升级,以满足新标准的控制要求。

14区别对待、宽严结合

由于使用高硫煤的脱硫成本远高于使用其他煤质,新标准中对使用高硫煤地区电厂的排放标准进行了特别规定,较一般区域放宽了SO2排放浓度限值。对于广西、贵州、重庆、四川地区的燃煤电厂,新标准规定现有机组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400mg/m3排放标准;新建机组从2012年1月1日就开始执行200mg/m3的排放要求。

为落实国办发[2010]33号通知精神,新标准增加了重点区域内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烟尘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燃油的锅炉及燃气轮机组烟尘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和120mg/m3;燃气的锅炉及燃气轮机组烟尘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100mg/m3和50mg/m3。

15不同时段锅炉混合排放

不同时段建设的锅炉,若采用混合方式排放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浓度,GB13223-2011规定应执行各时段限值中最严格的排放限值。

2监测监控要求明确

21采样与监测要求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监测的采样方法、采样频次、采样时间和运行负荷等,按GB/T16157和HJ/T397的规定执行,并应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按照HJ/T373的要求进行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与GB13223-2003相比,新标准中除烟尘外,烟气黑度、SO2、NOx测定方法均有更新,并增加了汞及其化合物测定方法。火电厂验收监测时应注意选用GB13223-2011标准方法进行测定,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复现性。GB13223-201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方法见表2。

表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1烟尘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2烟气黑度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3SO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 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点位电解法HJ/T 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4NOX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435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3

22污染物排放浓度折算

实测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需进行折算,新标准将过量空气系数折算法修订为基准氧含量折算法。燃煤锅炉、燃油锅炉及燃气锅炉、燃气轮机组基准氧含量分别为6%、3%和15%。新旧标准两种折算方式相比,除燃油锅炉因数据修约引起的误差外,燃煤锅炉、燃气轮机组均不受影响。

23增加敏感区域环境质量监测

GB13223-2011增加了敏感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在现有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运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其后的运行过程中,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周围居住、教学、医疗等用途的敏感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建设项目的具体监控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周围敏感区域;未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现有火力发电企业,监控范围由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排污的特点和规律及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参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技术导则确定。

24烟气排放的连续监测

新建和现有火电企业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要求按相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经验收合格后,GB13223-2003标准视有效期内监测数据为有效数据,GB13223-2011标准第513款要求自动监测设备通过验收并正常运行的,应按照HJ/75和HJ/T76的要求,定期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监督考核。

3存在问题

31烟尘、汞及其化合物监测不能满足新标准

烟尘测量中经常出现采样后滤筒质量小于采样前(即负值)的现象,而且待测烟尘浓度越低测量出现负值的概率越高,烟尘浓度低于20mg/m3时甚至无法测量[3]。某省环境监测站对所辖区域内30MW以上火电厂汞排放进行了摸底监测,监测结果基本为未检出,难以说清汞排放实际情况。为满足新标准控制要求,如何能真实、准确地进行低浓度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测量尤为重要。

32注意与新标准衔接,监测内容不能漏项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其后的运行过程中,以及现有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运行过程中,环境监测部门应关注燃气锅炉以及火电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周围敏感区环境质量监测等,监测内容不能缺项、漏项,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3重点地区执行特别限制

GB13223—2011中未明确规定的“重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具体地域范围、实施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监测单位应随时关注环保部相关规定,以在重点地区及时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参考文献

[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B].http://kjs.mep.gov.cn/hjbhbz/bzwb/dqhjbh/dqgdwrywrwptbz/201109/t20110921_217534.htm.

[2]龚立贤,王韬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及除尘设备选择[J].热电技术.2012(01):9,10.

[3]阎三宝,祁君田等.低烟尘排放浓度测量出现“负值”的原因分析及处理[J].热力发电.2012,40(12):106.

作者简介:杨丽(1975-),女,陕西人,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环境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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