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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以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类制度合集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7-07 10:22:27   浏览次数: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场所集中用餐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工作方案》、《XXXX2020年春季开学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区、市、县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防范体系,确保在任何一所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快速获得信息,迅速开展医疗救治、事态控制、事故调查等活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学校食堂须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须上墙公示。
2.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将食品安全责任再分解,并将班主任分解责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促进履行。并在出现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后,按分解责任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出现疫情症状和食物中毒事件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集中调度人力、物力,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
4.与县卫健局、市监局密切配合,迅速调查事件情况,根据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统一口径,及时向上级和社会发布信息,公布救治、控制等情况。
三、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组员:XXX  XXX  XXX  XXX  XXX
四、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点
1、严格设施设备维护。要对食堂供水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排除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若供水设施破损、集中供水消毒不当造成饮水污染?易引起病疾杆菌、伤寒杆菌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导致细菌性食物中毒。
2、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疫情地区回来的人员,所在单位要暂停其工作,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其工作。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
3、严格每日岗前检查。凡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采购员、库管员、厨师、洗碗工、洗菜工、传菜人员、分菜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必须每天测量体温。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严格食材进货查验。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禽肉类食品要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生产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
5、严格规范操作。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三分开、一消毒”: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严格餐饮具消毒。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
6、严格清洗消毒和保洁。每天食堂生产加工就餐场所室内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清洁操作区一律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食品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就餐区、辅助区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7、严格洗手消毒和留样。要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以便于必要时检验。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及时上锁专人保存钥匙,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问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 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
8、严格单位食堂供餐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就餐人员每餐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单位食堂用餐尽量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对在食堂堂食的就餐人员,尽量放宽人员间的用餐座位间隔,建议就餐间隔1米以上。必要时应采取定点分时供餐制,对集中用餐人群采取人流管控,尽量疏散至不同食堂或错时安排人员用餐。
具体工作要求与流程
(一)人员管理
1.学校监测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每天进行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如实填写《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登记表》并上报。本区返回人员必须填写《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隔离情况统计表》,从返回之日居家隔离14天。供餐期间,除食堂从业人员、食堂管理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学校食堂操作间。
2.从业人员、食堂管理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3.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戴医用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
4.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项链等饰品加工食品,操作前洗手消毒。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二)配送管理
1.配送期间学校对配送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监测和车辆消毒,配送员有疑似疫情症状的立即汇报当地卫生院。
2.配合市监、农业农村部门对食材的快检、检疫,学校务必索证索票。
(三)卫生管理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餐饮具贮存柜上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处理的刀、墩、盆等相关工具应分开使用,分区定位存放。
5.清洗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加工操作间和就餐场所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密闭式垃圾箱(桶),每餐后应及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垃圾箱(桶)进行有效的清洁。
(四)进货管理
1.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所有原材料按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供应,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2.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
3.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4.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贮存管理
1.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3.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六)加工管理
1.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5.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注明时间和责任人后,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密封后冷藏,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6.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9.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七)应急管理
1.学校一旦发生就餐前、中、后疫情症状,多名学生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症状,立即由校长、分管校长、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以尽快了解出现症状的原因。
2.出现疫情情况,立即隔离有疑似疫情的学生,封存剩余食品和原料,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有疑似疫情情况的立即向教体局报告,教体局向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报告,在基本认定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后,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体局办公室或营养办报告。食物中毒症状比较明显,不良反应人数较多的可直接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以争取时间迅速采取措施。有疑似疫情症状不报的或食物中毒超过2小时不报的,和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超过24小时未报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延误、迟报的责任。
4.有疑似疫情的立即向当地卫生院报告,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5.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学校做好人员隔离、事件调查、人员救治、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6.县营养办在接报后的两小时内,将初步调查的事件情况直接报告局长或分管局长。
7.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的,基本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局机关将组织现场指挥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局机关其余人员24小时待命,并组织24小时值班,以保证上下信息通达。
(八)几点要求
1.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2.学校准备学生隔离间、口罩、工作服、发电机、储水桶、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液、盛放餐厨废弃物和泔水的储物桶、洗手液等物资。
3.疫情期间曾外出从业人员不允许上班,上班期间从业人员有疑似疫情症状的立即隔离,疫情期间不在聘任新从业人员。
4.疫情期间学生分班错时打饭,在教室用餐,一律不允许在食堂集体用餐,学校领导、班主任必须陪餐。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统一发布信息,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稳定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6.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散、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造成疫情扩散、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登记表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隔离情况统计表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登记表
填报人姓名: 学校:    
序号日期体温防疫措施是否有外出行为身体状况备注
上午下午
12020年  月   日      
22020年  月   日      
32020年  月   日      
42020年  月   日      
52020年  月   日      
62020年  月   日      
72020年  月   日      
82020年  月   日      
92020年  月   日      
102020年  月   日      
112020年  月   日      
122020年  月   日      
132020年  月   日      
142020年  月   日      
调查项目1、最14天内,你本人是否有咳嗽、咳痰、咽痛、胸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等不适症状。          是¨,否¨
2、你和家庭成员是否有隔离情况。                 是¨,否¨
3、你和家庭成员是否与湖北省及武汉市返隆人员有密切接触。                                                         
                                                是¨,否¨
在合适的¨内打√
说明:此表由填报人如实填写,不得隐瞒和扩大真实情况,居家健康管理日期为开学前连续14天。由学校统一收集装订建档。
承诺语:本人所填报情况属实,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填报人确认签字: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中学疫情及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做到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保障全校师生健康,特制定学校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xxx
疫情报告人:xxx(校医)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为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报告情形
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⑵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需逐级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传染病病人;凡是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均要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2.上报单位
区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xxx)和市教育局,若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同时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报告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进行向区卫健局和市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三、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按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班主任→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初步筛查→校领导→疫情报告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区疾控中心 xxx
区卫健局    xxx
区教育局    xxx
市教育局    xxx
四、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病人数、患者流行病学接触史、旅居情况、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症状、诊疗情况、重症或死亡情况等。
中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群体性疾病,减少疾病传播,保护学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应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问明病因(就诊医院及具体诊断),填写《学生因病缺勤追踪登记表》,并及时交学校医务室。
二、学校校医接到报告后,如怀疑患病学生为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核实,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患传染病学生的早发现。
三、学校校医每天应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汇总表》,若发现聚集性或互传染病疫情时,应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向岳麓区疾控中心、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长沙市教育局报告。
四、学校校医每月3日前应将上月学生《因病缺课汇总表》报送至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或蔓延,特制定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到相关医院就诊、治疗,不能来校上课、学习,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持由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学校课程与教学处办理相关复课手续。
三、课程与教学处委托学校医务室查验复课证明,确认后由课程与教学处开具学生复课到班通知,安排进班上课。
 
 
中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学生的健康管理,促进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对高一新生开展特异体质摸底调查,对调查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各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二、安排好一年一次的学生体检工作。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学生,学校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学校为学生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校医组织学生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校医负责整理、统计学生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学生体检表。
三、开展每学期两次的,一年四次视力检测工作。建立视力电子档案,按要求上报数据。针对视力不良的学生督查管理好视力。开展保护视力等一系列眼健康宣教。
四、开展学生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五、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流行季节,做好开学时的摸底排查工作。每天组织对师生员工和校内所有从业人员近16天健康状况进行动态排查,重点排查往返湖北,或与湖北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过的人员。
六、全面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寄宿学生晚检制度,观察学生精神状态、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课情况。及时追踪因病缺课学生病情及诊治情况,做好追查登记。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组织就近诊治。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患病学生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传染性可复课的学生,须由就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经学校医务室查验确认后方可返校上课。
七、全面落实师生健康监测。全面实行师生员工返校体温监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学校每天指定专人负责,分班或分年级对师生员工和进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中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一、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负责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后勤与保卫处负责物资准备与垃圾回收。学校医务室室负责技术指导。班主任老师为班级负责人,年级组长为年级负责人。
二、废弃口罩管理与检查。师生废弃的口罩应投放到定点收集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丢弃在班级、办公室等其余的垃圾桶中。定点收集废弃口罩的垃圾桶由后勤与保卫处安排专人放置和回收,学校医务室提供技术指导。年级学生干部于大课间、新闻收视、晚自习眼保健操时对各班级的口罩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老师和校级干部随时抽查,发现班级废弃口罩不按规定投放的或直接投放到班级垃圾桶中的每发现一个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1分。
三、开窗通风管理与检查。按学校要求关闭空调并打开门窗通风,上午、下午、晚自习各开窗通风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新闻收视、晚自习眼保健操时必须处于开窗通风状态,气温高于15℃时,应整日开窗通风。年级干部对各班开窗情况进行检查,不按时开窗通风和违规使用空调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2分。
四、教室消毒管理与检查。班主任安排专人负责消毒液的使用与管理。按学校要求定期喷洒消毒液,有工具房的教室班级配备洗手液,做到勤洗手,规范洗手。年级干部每天检查,发现班级消毒液和洗手液无人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1分。
五、常规卫生管理与检查。按照要求高标准做好每日小扫与每周大扫除,特别注意要保持教室干燥,地面干净,桌面整洁,勤倒垃圾,工具房不得堆放杂物。年级干部每日按要求检查各班常规卫生,不合格的扣除0.1-0.2分。
六、年级学生干部负责各年级的管理与检查工作,年级组长汇总后交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组织校级学生干部随时进行抽查,将结果与年级结果汇总后,每日形成报告,全校通报。
七、疫情期间,各年级、班级应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对于不按规定执行本制度并且多次通报不进行整改的班级,取消各项年度评优资格。
 
中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为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防病防疫意识,特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一、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每学期制定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方面的健康教育计划。
二、特别重视传染病防治。对于传染病,每学期应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性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病种的宣传教育。
三、构建立体教育途径。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展板、主题活动、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多类型、多角度的健康教育。
四、发挥学校医务室功能。校医负责每学期学生健康教育计划、宣讲、总结工作,特别在疫情背景下要加大宣讲力度,确保宣讲实效。
五、不断总结提升教育实效。每次健康教育结束后,特别是重大疫情背景下的教育,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方案、讲案、通知、小结、照片等,整理存档,不断总结提升教育实效。
 
中学通风消毒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引导师生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特制定学校通风消毒制度。
一、学校环境通风消毒要求
1.加强教室、寝室、办公室、公共教学场地、食堂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
2.各年级各班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寝室、办公室的通风工作和消毒工作,杀灭病原菌,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3.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每天保持通风2小时以上,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两至三次。
4.各班每天早中晚各一次用喷雾消毒剂,喷洒教室,进行对教室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公共教学场地、楼道、厕所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后勤与保卫处安排专人每天早中晚各一次进行。
6.寝室的消毒工作依照《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实施。
7.食堂的消毒依照《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校食堂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实施。
二、个人卫生要求
1.全体师生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注意个人卫生。
2.全体师生饮水必须自带有盖的水杯。
3.保持寝室房间的通风换气。 
4.咳嗽和打喷嚏时不要正对别人。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
 
中学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
为加强学校晨午晚检工作,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
一、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师生的晨午晚检工作,校医宁静(电话:18684680987)为学校晨午晚检技术负责人。
二、学生晨午晚检工作由各班班主任负总责。具体分工为:晨检由班主任负责,午检由每天下午第一节授课老师负责,晚检由生活老师负责。负责老师对检查数据进行核实并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三、学生晨午检。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每天早晨7:20、中午13:55开始由各班班长对到班学生进行体温测量,生活委员负责登记体温检测结果,结合观察和询问等方式,了解学生出勤、健康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有无发热(红外体温测量仪超过37.3℃)、咳嗽、咽痛、黄疸、腮腺肿大、皮疹、腹泻、眼结膜充血等症状。一旦出现上述症状班主任应及时登记并联系家长,同时报告医务室进行保护性隔离。所有的晨午检登记表统一由班级生活委员送至教学楼指定的收集箱。年级生活部长以年级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校医及时核查,以确保对疑似、患病学生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学生晚检。各公寓大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由生活老师和公寓门卫对晚自习后回寝的寄宿生列队进行体温测试,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值班医生,及时处理。
五、年级组负责对年级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进行晨午检,对晚自习在校值班的老师进行晚检,若教职员工有体温异常,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向校医报告,并报年级组长。各处室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分别由医务室及物业公司进行晨午检及晚检,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医务室。
六、校医每天应根据晨午晚检情况及时汇总,如发现聚集性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疫情报告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七、因晨午晚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8: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群体性疾病,减少疾病传播,保护学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应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问明病因(就诊医院及具体诊断),填写《学生因病缺勤追踪登记表》,并及时交学校医务室。
二、学校校医接到报告后,如怀疑患病学生为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核实,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患传染病学生的早发现。
三、学校校医每天应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汇总表》,若发现聚集性或互传染病疫情时,应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向岳麓区疾控中心、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长沙市教育局报告。
四、学校校医每月3日前应将上月学生《因病缺课汇总表》报送至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附件9: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或蔓延,特制定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到相关医院就诊、治疗,不能来校上课、学习,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持由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学校课程与教学处办理相关复课手续。
三、课程与教学处委托学校医务室查验复课证明,确认后由课程与教学处开具学生复课到班通知,安排进班上课。
 
 
附件10: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学生的健康管理,促进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对高一新生开展特异体质摸底调查,对调查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各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二、安排好一年一次的学生体检工作。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学生,学校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学校为学生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校医组织学生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校医负责整理、统计学生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学生体检表。
三、开展每学期两次的,一年四次视力检测工作。建立视力电子档案,按要求上报数据。针对视力不良的学生督查管理好视力。开展保护视力等一系列眼健康宣教。
四、开展学生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五、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流行季节,做好开学时的摸底排查工作。每天组织对师生员工和校内所有从业人员近16天健康状况进行动态排查,重点排查往返湖北,或与湖北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过的人员。
六、全面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寄宿学生晚检制度,观察学生精神状态、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课情况。及时追踪因病缺课学生病情及诊治情况,做好追查登记。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组织就近诊治。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患病学生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传染性可复课的学生,须由就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经学校医务室查验确认后方可返校上课。
七、全面落实师生健康监测。全面实行师生员工返校体温监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学校每天指定专人负责,分班或分年级对师生员工和进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附件11: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一、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负责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后勤与保卫处负责物资准备与垃圾回收。学校医务室室负责技术指导。班主任老师为班级负责人,年级组长为年级负责人。
二、废弃口罩管理与检查。师生废弃的口罩应投放到定点收集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丢弃在班级、办公室等其余的垃圾桶中。定点收集废弃口罩的垃圾桶由后勤与保卫处安排专人放置和回收,学校医务室提供技术指导。年级学生干部于大课间、新闻收视、晚自习眼保健操时对各班级的口罩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老师和校级干部随时抽查,发现班级废弃口罩不按规定投放的或直接投放到班级垃圾桶中的每发现一个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1分。
三、开窗通风管理与检查。按学校要求关闭空调并打开门窗通风,上午、下午、晚自习各开窗通风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新闻收视、晚自习眼保健操时必须处于开窗通风状态,气温高于15℃时,应整日开窗通风。年级干部对各班开窗情况进行检查,不按时开窗通风和违规使用空调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2分。
四、教室消毒管理与检查。班主任安排专人负责消毒液的使用与管理。按学校要求定期喷洒消毒液,有工具房的教室班级配备洗手液,做到勤洗手,规范洗手。年级干部每天检查,发现班级消毒液和洗手液无人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1分。
五、常规卫生管理与检查。按照要求高标准做好每日小扫与每周大扫除,特别注意要保持教室干燥,地面干净,桌面整洁,勤倒垃圾,工具房不得堆放杂物。年级干部每日按要求检查各班常规卫生,不合格的扣除0.1-0.2分。
六、年级学生干部负责各年级的管理与检查工作,年级组长汇总后交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组织校级学生干部随时进行抽查,将结果与年级结果汇总后,每日形成报告,全校通报。
七、疫情期间,各年级、班级应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对于不按规定执行本制度并且多次通报不进行整改的班级,取消各项年度评优资格。
 
附件12: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为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防病防疫意识,特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一、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每学期制定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方面的健康教育计划
二、特别重视传染病防治。对于传染病,每学期应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性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病种的宣传教育
三、构建立体教育途径。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展板、主题活动、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多类型、多角度的健康教育。
四、发挥学校医务室功能。校医负责每学期学生健康教育计划、宣讲、总结等工作,特别在疫情背景下要加大宣讲力度,确保宣讲实效。
五、不断总结提升教育实效。每次健康教育结束后,特别是重大疫情背景下的教育,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方案、讲案、通知、小结、照片等,整理存档,不断总结提升教育实效。
 
附件13: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风消毒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引导师生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特制定学校通风消毒制度。
一、学校环境通风消毒要求
1.加强教室、寝室、办公室、公共教学场地、食堂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
2.各年级各班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寝室、办公室的通风工作和消毒工作,杀灭病原菌,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3.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每天保持通风2小时以上,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两至三次。
4.各班每天早中晚各一次用喷雾消毒剂,喷洒教室,进行对教室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公共教学场地、楼道、厕所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后勤与保卫处安排专人每天早中晚各一次进行。
6.寝室的消毒工作依照《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实施。
7.食堂的消毒依照《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校食堂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实施。
二、个人卫生要求
1.全体师生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注意个人卫生。
2.全体师生饮水必须自带有盖的水杯。
3.保持寝室房间的通风换气。 
4.咳嗽和打喷嚏时不要正对别人。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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