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秘网    > 借款合同

下岗创业政策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25 02:31:05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1.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1)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2)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保证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下岗职工创业优惠政策

  1、下岗家庭创业 减免三年税收

  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今年将重点扶持发展下岗工人家庭创业组织,不仅在岗位和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上给予优惠,还将减免创业人员三年的税费。

  市民申办家庭型创业组织可享受五项优惠政策:家庭型创业组织发起人需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家庭型创业组织认定表》、创业计划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家庭居住地或自有场所的证明、《家庭型创业组织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接受认定。

  1、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优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符合现行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规定的,向市劳动部门申报认定,领取证明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手续

  3、享受现行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费减免政策,三年免收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推荐访问:下岗 政策 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