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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业的创业政策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25 02:43:27   浏览次数:

  一、支持各类群体创办小型微型企业。

  贯彻非禁即入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准入。拓宽创业出资方式,鼓励投资者依法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和增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降低小型微型企

  业市场准入门槛,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及3年内未就业的复员转业军人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优先给予创业资金补助,3 年内对厂房租金给予补贴。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要及时足额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促进社会各类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小型微型企业创业风险投资领域。

  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开拓市场。

  积极推动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分工协作和产销对接,支持大中型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外包,拓展小型微型企业市场空间。引导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依托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开展技术对接、产品对接和信息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小型微型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产品销售、会展活动,对参加省级以上会展活动的给予展位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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