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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控制程序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8-18 12:10:47   浏览次数:

 产品设计控制程序

  1

  目的

 确保本公司产品设计的产品符合顾客要求,对设计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明确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使所设计的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设计、评审、验证、小样确认及更改过程。

 3

  职责

 3.1

  工程部部负责产品的设计、评审、验证及更改方面的工作; 3.2

  工程部经理(必要时顾客参与)负责设计的确认。

 3.3

  设计项目小组负责

 a. 制订和确定新产品设计、开发活动进度计划并具体实施。

 a)

 制订生产图样、生产规范、材料规范。

 b)

 确定关键特性和特殊特性。

 c)

 进行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

 4

  工作程序

 4.1

  设计开发的策划及立项 4.1.1 工程部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新产品在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调研评审。

 4.1.2 视实际情况需要,调研方式可采用询问顾客、样本考察、样件 或已有的国内外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的收集和消化等方式,从产品的可行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和评审。

 4.1.3

 新产品的设计开发被分析为可行时,技术开发部指定产品设计/开发负责人并成立设计项目小组,并责成其制订设计/开发计划,设计/开发计划包括:

 a. 设计/开发步骤(包括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

 b. 时间安排 c. 工作内容 d. 任务分工及人员安排等 4.1.4设计/开发计划由产品设计/开发负责人制订,工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设计/开发计划由技术开发部门负责下发至有关部门/人员。设计开发计划随设计的进展,需要调整由产品设计负责人负责更改,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实施。

 4.1.5 产品设计负责人应依据设计工作的繁杂程度,指定那些具备资格的人员从事有关的设计及相应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工作,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

 4.2

  组织和技术接口 4.2.1 产品设计小组在编制产品开发方案及计划时,应明确规定参与设计各过程的各部门/人员在组织上和技术上的接口。

 4.2.2 与外单位协作进行设计时,须签订协作合同/协议,明确组织和技术上的接口。并将必要的设计信息形成文件,予以及时传送并定期评审。

 4.3

  设计输入

 4.3.1 产品设计负责人须明确设计要求及必须遵守的有关法规、法令以及规范等,形成输入草案,由主管副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的代表对草案进行评审,确定这些要求是否适当和足够,经评审形成《设计任务书》由工程部经理签发。

 4.3.2 对不完善、含糊的或矛盾的要求,必要时会同提出者一起解决。

 4.3.3 《设计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局限以下内容):

  a. 功能和性能要求

  b. 初始材料清单 c. 特殊产品和过程特性的初始清单

  d. 适用法律法规要求

  e.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适用信息 4.4

  设计输出 4.4.1 概括已审批的“设计输入”及新产品设计/开发。由技术开发部及产品设计小组负责按规定要求完成各种设计输出。

 4.4.2 设计输出主要有:

  a. 可制造性和装配设计;

  b. 生产工艺图样(包括数学数据);

  c. 生产规范; d.检验规范/标准; e.材料规范。

 4.4.3 设计输出文件在发布前,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对其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评审。

 4.5

  设计评审 4.5.1 根据“设计/开发计划”要求,在设计的适当阶段由工程部经理组织、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开展设计评审,以保证有关的设计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4.5.2 每次评审的参加者中应包括与被评审的设计阶段有关的所有职能部门的代表,需要时,也可邀请其他专家或顾客参与。

 4.5.3 每次设计评审后,产品设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设计人员针对设计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改进建议,对原设计进行改进和完善。工程部经理负责对改进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验证。

 4.5.4 所有的设计评审均由技术开发部门予以记录并保存。

 4.5.5 设计验证 4.5.5.1 在设计的适当阶段,由产品设计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设计人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计验证,以保证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4.5.5.2 设计验证可采用如下方法(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a. 变换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b. 新设计与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

  c. 进行鉴定试验等。

 4.5.5.3 负责组织设计验证的人员依据设计验证结果编制“设计验证报告”,“设计验证报告”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5.5.4 产品设计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针对“设计验证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组织有关设计人员对设计进行修改。

 4.5.5.5 设计验证不仅要评价产品性能、结构等方面是否满足预定的设计目标的要求,还要考虑产品寿命、可靠性和耐久性,当顾客有明确的性能试验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此项要求。

 4.6

  设计确认 4.6.1 设计评审和设计验证符合要求后,在样品生产出来后,批量生产准备之前,由产品设计负责人提出设计确认的申请,工程部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必要时,邀请顾客或其代表参加)进行确认,顾客有要求时必须交付顾客确认,确认必须按顾客项目时间要求进行,由技术开发部记录确认结果。

 4.6.2 产品负责人依据设计类型提出设计确认方案,确认应在实际的或模拟的使用条件下进行,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实施。

 4.6.3 产品设计负责人负责针对设计确认中提出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主管副总。产品设计负责人确认设计结果符合规定的设计要求后,报主管副总对设计文件进行批准并发布实施。

 4.6.4 设计确认的有关记录由技术开发部负责长期保存(15 年)。

 4.7

  设计更改 4.7.1 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任何人都可向技术开发部提出设计更改的提案。

 4.7.2 设计更改的原因主要有(但不限于):

  a. 来料供应短缺;

  b. 产品改进;

 c. 生产或设计问题;

  d. 顾客要求等。

 4.7.3 申请人应将更改原因及要求填在《设计更改申请单》上,交技术开发部部长。

 4.7.4 技术开发部部长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对设计更改提案作出审核。若有需要,技术开发部部长可指派其它技术人员分析更改的可行性。技术开发部部长也可咨询提案人及有关人员进一步研究,收集资料,对设计更改提案作出审核。

 4.7.5 设计更改审核意见应记录在《设计更改申请单》上,并由负责审核的人员签置意见,然后交工程部经理批准。

 4.7.6 设计更改提案若未被采纳,技术开发部部长将提案退回提案人。

 4.7.7 设计更改提案若被采纳后,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执行设计更改。

 4.7.8 当产品设计更改风险超出一定限度时,由产品设计负责人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验证。

 5

  相关文件

 无 6

 质量记录 6.1

 设计和开发计划书

 6.2

 设计任务书 6.3

 设计和开发评审报告

 6.4

 设计和开发验证报告

 6.5

 设计和开发确认报告

 6.6

 设计更改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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