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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变迁中孤残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

作者:jnscsh   时间:2022-02-26 08:41:31   浏览次数:

摘 要“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而孤残儿童因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及文化水平,教育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其中,家庭教育是孤残儿童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和困境。本文特别针对孤残儿童分析了其家庭教育现状及问题,并予以探讨使其家庭教育状况得以改善的可能措施与途径。

关键词社会变迁 孤残儿童 家庭教育

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在教育问题上,弱势群体在各种社会形态中都是一个边缘的群体,在成长与发展中得不到均等的机会。教育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之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可能会通过某些措施缩小差距,但家庭教育却由于家庭经济、社会地位或者个人身体条件的限制相比之下较难突破。

当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与社会公平对社会安定、繁荣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有时甚至成为社会制度或国家制度优越性的一种标志。目前我国孤残儿童基数大问题多,在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下,关注孤残儿童的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家庭教育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未来的发展,孤残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会对孤残儿童的心灵造成严重的伤害,对其以后的教育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增进,孤残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孤残儿童的家庭教育在逐步改善,并出现了专门为孤残儿童服务的“孤残儿童护理员”。本文通过分析孤残儿童现状及其在转型期所受的影响,探讨孤残儿童家庭教育面临的问题和解决的途径,并对未来的趋势进行了展望,最后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指出家庭教育是孤残儿童成长与发展的关键,国家和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并创新其教育方式,使孤残儿童在社会中更加和谐的发展。

一、孤残儿童现状

孤残儿童,即弃孤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中,弃儿是被亲生父母遗弃或寻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儿童,孤儿是父母因故去世的儿童。他们中的大多数患有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残疾,如智力落后、肢体残疾、听力障碍、躯体疾病等。正是因为很多弃孤儿童有不同程度的残疾,所以经常被称作“孤残儿童”[1]。

2005年对全国孤残儿童状况进行的系统排查结果显示,全国共有两百多万的孤残儿童,其中残疾儿童约占60%[2],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共计57.3万人[3]。据民政部统计,目前孤残儿童的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残疾儿童比例在逐年递增[4]。如2008汶川地震就造成四川1059名儿童成为孤残儿童[5]。目前我国孤残儿童主要照料模式主要有:1.社区照料;2.机构照料,包括政府举办的儿童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民间举办的儿童福利机构(如民办非企业);3.国内外收养;4.家庭寄养;5.其他,如SOS村、寄养之家。其中,家庭寄养近十几年发展迅速,每年約有2.7万孤残儿童被家庭收养,已经成为孤残儿童照料的重要模式之一,是我国孤残儿童照料的一种新模式,它构建了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寄养家庭[6-7]。

二、社会变迁对孤残儿童的影响

社会变迁对家庭组成、个人观念都有很大的影响,伴随着社会发展和西化思想的影响,单亲家庭数量也在上升,这些家庭的孩子一方面在经济方面处于劣势,另一方面其心理也可能存在一定问题。

现在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社会现代化时期,中国的困境儿童和儿童福利问题尤为尖锐,处于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议程的中心位置。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结构分化程度提高,社会流动速度加快,特别是家庭功能结构角色变化和婚姻稳定性下降,城乡各类“困境儿童”大量涌现。例如,弃婴、孤儿、残疾儿童、流浪儿童、贫困地区的儿童、少数民族儿童、女童、寄养儿童、艾滋病孤儿、犯罪家庭的儿童、患了自闭症的儿童和童工等,这些构成了格外突出的儿童发展、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等问题[8-9]。

孤残儿童是弱势群体中条件最困难、最需要关爱和帮助的特殊群体,他们不仅没有生产生活资料,而且生理、心理上有一定的缺陷,是一个亟需关注的社会群体。国家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关注、照顾这类群体的全面发展,如民政部建立“全国孤残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对这部分儿童进行登记、看护并给予相关帮助,并通过“明天计划”、“蓝天计划”等扩大福利服务内容与力度;同时社会意识也对这类儿童开始重视,一些非政府组织力量自主对孤残儿童进行帮扶与关爱。

三、孤残儿童的家庭教育视角

目前我国孤残儿童逐步从社区寄养、福利院寄养更多的向家庭寄养方式转变,同时教育方式从封闭式教育的模式,逐步转向注重个性化教育的模式,并出现了大量的孤残儿童护理员,对孤残儿童的家庭教育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现在较为普遍的家庭寄养不仅给被寄养儿童带来了可喜的变化,如生理状况得到康复、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得到加强等,也给寄养家庭带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如家庭更加和睦、家庭成员的自我认同感和成就感均有所提高等[10]。

对孤残儿童的培养目标是不仅要把孤残儿童抚养成人,更要把他们培养成才。孤残儿童因为孤,他们同任何其他正常孩子一样需要家庭温暖;因为残,需要特殊照顾和特殊教育[11]。首先,寄养家庭与孤残儿童的心理认同是首要的,也是其能否成长与成才的关键,不能走两个极端:即过分的冷淡,寄养父母认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没有感情基础,对孩子的心理与物质需要不能给予满足;或者过分的溺爱,以儿童为中心,认为这些孩子身体上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又被父母抛弃,因此对他们疼爱有加,这两种对孤残儿童的身心发展都是极为不得当的。从短期来看,不利于儿童生理机能的恢复和正常家庭生活的和谐;从长远来看,对儿童的人际关系认知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12-13]。其次,寄养家庭因为儿童的生理、心理条件不同,不仅需要付出极大的耐心,同时还要有很大的经济付出,这就要求相关组织机构分情况对待,在各地建立相关组织帮助家庭扶助孤残儿童成长。再次,在已有《家庭寄养基本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规范家庭寄养行为的具体措施,兴利除弊,推动家庭寄养健康开展,提高家庭寄养的质量,保障寄养儿童的合法权益[14-15]。

四、孤残儿童家庭教育的发展趋势

对孤残儿童进行有效的家庭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孤残儿童的特殊需要,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一方面,让他们尽早回归主流社会,就需要改善其生活环境,帮助他们找回失去的亲情;另一方面,满足其特殊教育和康复的需要,改善残疾给儿童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提高他们社会适应能力,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16]。

家庭寄养是一种能够弥补孤残儿童创伤的有效方式,其能帮助儿童重获安全感,促进其情绪反应正常发展,减少生活中的压力。因此,在未来随着社会经济、医疗、福利条件的改善,家庭寄养将会越来越重要。同时随着社会对问题的重视及个人意识的加强,孤残儿童的家庭教育将会越来越趋于正常化,从单纯的关注孤残儿童生理及生活转向其道德教育、心理教育、习惯教育、学习教育

五、小结和探讨

本文深入分析了现阶段孤残儿童的组成与特征,探讨了在社会转型、变迁的背景下孤残儿童的脆弱性,并以家庭教育为核心,详细论述了孤残儿童家庭教育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主要结论如下:

(一)国家和社会对孤残儿童的关注和保护日见成效,如建立孤残儿童管理系统,各种草根组织对孤残儿童的帮抚与关爱等,对孤残儿童的关爱在逐步走向规模化、正规化。

(二)促进孤残儿童全面发展的措施与方法越来越灵活多样并富有成效,如越来越人性化的福利院、家庭寄养等方式。

(三)家庭寄养对孤残儿童心理、生理的发展更加有益;在未来家庭结构转变与社会变迁的背景下,家庭寄养有其更加强健的生命力,是孤残儿童生理、心理全面发展的一种保障。

(四)孤残儿童的家庭教育已经在道德教育、心理教育、习惯教育和学习教育等方面有大的改善,如孤残儿童护理员的出现以及家庭寄养方式的普遍化等。

总之,对孤残儿童的关注不仅是和谐社会建设和制度优越性体现的必然措施,也是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續发展的保证,而居于重要地位的孤残儿童的家庭教育,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好的发展,但仍然需要广泛的关注和推动。

参考文献:

[1] 史秋琴,杨雄.城市变迁与家庭教育[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45.

[2]王建基.孤残儿童抚养模式调查分析-以新疆乌鲁木齐市为例[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3(1).

[3]尚晓援,程建鹏.中国孤儿状况分析[J].青年研究,2006,(10).

[4]民政部.我国未来需要20万名孤残儿童护理员[EB/OL].http://society.pub.zjol.com.cn.

[5]陈云凡.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之缺失-四川地震孤残儿童收养与保护政策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08,(12).

[6]尚晓援,李海燕,伍晓明.中国孤残儿童保护模式分析[J].社会福利,2003,(10).

[7]顾惠娟.孤残儿童养育模式之思考[J].社会福利,2003,(10).

[8]刘继同.国家与儿童:社会转型期中国儿童福利的理论框架与政策框架[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3).

[9]刘继同.社会转型期儿童福利的理论框架与政策框架[J].中国青年研究,2005,(7).

[10]吴鲁平,韩小雷,刘文斌.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效果的实证研究-对北京大兴区礼贤镇的调查分析[J].青年研究,2005,(6).

[11]史秋琴,杨雄.城市变迁与家庭教育[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21.

[12]吴立保.论对弱势群体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J].中国青年研究,2004,(3).

[13]吕学静.日本孤残儿童的养育方式及对中国的启示[J].社会福利,2006,(11).

[14]张世峰.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孤残儿童养育模式[J].社会福利,2007,(7).

[15]南昌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化、亲情化、社区化,为孤残儿童构筑爱的家园[J].社会福利,2007,(5).

[16]史秋琴,杨雄.城市变迁与家庭教育[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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