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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教学中逻辑思维的运用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7-17 14:44:17   浏览次数:

地理教学内容具有广泛性、区域性和综合性三大特点,这三个特点对地理教学过程有很大影响,使得逻辑思维在地理教学过程中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和价值。教师在教学中要灵活运用逻辑思维提高教学效率;学生在学习中要熟练掌握和运用逻辑思维,提高自身能力,从而自主解决具体问题。这在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中也有明确要求,考试大纲中的表述为“运用判断、归纳、演绎、比较、概括等方法论证地理问题”。因此,高考试题充分体现了这个特点,不仅考查学生对具体知识的掌握,更强调对学生相关学科能力的考查。

高中地理教学中用到的逻辑思维方法有很多,其中,比较法、分析综合法、归纳演绎法应用得比较广泛。掌握这些方法对提高学习能力、形成知识体系具有很大的帮助。笔者在本文就具体谈谈这几种方法在地理教学中的运用。

一、比较法

比较法是地理教学中最常用的方法也是最基本的方法。当学生在遇到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差异的事物时,正确的认识过程是明确表面的联系与差异,抓住本质联系与差异,然后由表及里加以分析,从而深刻理解不同概念和知识,形成认知能力。地理教材中的基础知识包括各种概念、特征、规律、成因等,这些基础知识中,许多是相互联系较紧密且极易混淆的,此时,教师运用比较法进行教学,更有利于学生接受和理解,能使学生获得正确的认知,提高学习效率,增强学习积极性。比如地形和地势的比较,水文特征和水系特征的比较,等等。通过比较,才能更准确地掌握、了解不同区域的区别与联系,准确认识不同区域的特征,如地理位置、自然人文地理特点、典型特征等。

比较法在地理教学中又有许多落实手段,如通过图形、列表等直接比较,也可以通过比喻、模拟等进行类比,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可以采取不同的比较方法。比如,几种交通运输方式的优缺点,冷锋与暖锋的特征,经线与纬线,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特征等都可以通过列表、图形等直接加以比较。而对于较抽象的地理概念、原理则可以通过类比使其具象,使学生易于理解。比如关于褶皱,教师可以用挤压书本的方法加以演示说明。

二、分析综合法

分析与综合是抽象思维的两种基本方式,人类认识事物的规律大多是从个别事物着手,然后推广到一般得出普遍规律之后,再利用所得到的普遍规律来分析某个具体事物,深化对特定事物的认识。分析就是把事物现象、概念等划分为简单的部分,找到它们的本质属性或者因素;综合就是对各个独立而相互联系的事物进行归纳整理、概括。因此,地理分析综合法就是从地理事物的整体性认识出发,依据某种法则将整体分解为若干单元,化繁为简,这样就更直观。地理分析综合法不仅是教法,也是一种学法,在地理教学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整理系统知识,形成知识网络;2.掌握知识结构,明确重难点;3.认识现象与本质特征,了解总体与局部的关系;4.加强知识联系,建立思维线索。分析综合法在教学中的运用一般有以下步骤。首先,了解地理事物。然后,从整体到局部,从区域到要素加以分析,搞清各要素的本质特征和不同要素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最后,通过综合各个要素的分析结果,获得对整体的认识。例如,分析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原因时,先从水文、地形、气候、土壤、植被等各个自然地理要素加以分析,而且要明白各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然后对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的原因形成整体性认识。

三、归纳演绎法

归纳是指从个别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性的。归纳要求通过对个别事物的学习,能够概括、推理、总结出某类地理问题的规律性、共性的特点,并加以运用,举一反三。例如,在“存在生命的行星”这部分内容的教学中,一般把地球出现生命的条件概括为稳定的宇宙环境、适宜的温度、液态水和适宜生命呼吸的大氣。而通过归纳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般性结论,既人类在寻找地外生命的过程中,可能具有生命现象的天体也需要具备上述类似条件。再比如,通过对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现象的分析,可以归纳出水土流失的一般过程,进而解决其他地区的类似问题。

演绎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也可以叫推演,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性的。在地理教学中一般表现为根据已知原理、规律解决具体问题。地理教学中的基本原理、规律很多,如地球运动规律、气候分布规律、板块构造原理等,教学中要使学生能够透彻理解这些原理和规律,并能灵活运用,解决实际问题,完善推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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