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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资管理考核方案表格

作者:jnscsh   时间:2020-07-10 14:20:51   浏览次数:

  序

 号

 检查项目

 项目设备与设施管理

 1 保证项目 施工机械的安装验收

 ●租用施工机械经评审合格或签定合同或合同经授权或按程序报审与备案。

 ●特种设备使用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时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施工机具的现场布置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平稳或零部件、安全装置及制动装置齐全有效。

 ●中小型机械经过调试验收合格后便使用的,并挂设验收合格牌。

 2

 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管理

 ●施工机械日常保养责任需明确。

 ●建立设备运转记录;按要求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收集保修任务书并建立保修台帐,突发性故障或事故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回复,并填写清楚整改结果。

 序

 号

 检查项目

 1 一般项目 施工设备的配置

 ●施工设备需提出总体使用计划及分期计划; ●施工方案变更时需动态调整计划。

 ●建立施工机械进出场台帐。

 2 施工机械的使用与操作管理

 ●大型设备做到专机专人持证操作。

 ●现场施工机械需挂设操作技术规程。

 ●控制好各种施工机械油料漏跑现象。

 ●按月及时填报机械使用费成本控制核算表。并上交一份到项目部。

 ●落实好施工机械日常点检工作扣,并做好记录。

 ●搅拌站做好防尘、降尘措施,排水通畅,并设置沉淀池。

 ●固定木工机具需在封闭的木工房内操作。

 ●施工机械应远离人群居住区,并进行围挡。

 ●混凝土泵需按规定将泵管固定牢靠。

 ●班组自带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装置需符合要求。

 3

 配电室与用电设施管理

 ●配电室位置、设置需按规范和专项方案进行。

 ●发电机排烟管道需符合要求;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有储油桶。

  设备与设施记录清单

  设备与设施—01 序号 保 证 项 目

  编

 号 记

 录

 名

 称 收集人 1

 记录控制清单表-1 项目部资料员 2

 机械设备租用及出租方评价记录表 2-4 项目部资料员 3

 机械设备租用申请表-5 项目部资料员 4

 设备租赁合同、报审备案资料(租赁合同、报审备案资料备查)

 项目部资料员 5

 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验收表(经公司安全生产部验收后备查) 项目部资料员 6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单(经公司安全生产部验收后备查) 项目部资料员 7

 机械设备进出场/验收一览表 6 项目部资料员 8

 中小型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7 项目部资料员 9

 机械设备技术测试记录表-8 项目部资料员 10

 机械设备运转记录表-9 项目部资料员 11

 机械设备保修作业任务书表-10 项目部资料员 12

 机械设备保修作业记录台帐(清单)表-11 项目部资料员 13

 设备事故报告表-11 项目部资料员 14

 整改回复单-12 项目部资料员 15 一般 项 目

 机械设备一次性/分期使用计划表 13 项目部资料员 16

 机械使用费成本控制核算表-14 项目部资料员 17

 特殊作业人员名操作证(操作证复印件备查)15 项目部资料员 18

 塔式起重机点检表-16 项目部资料员 19

 施工升降机点检表-17 项目部资料员 20

 双笼井架物料提升机点检表-18 项目部资料员 21

 交接班记录表-19 项目部资料员

  填表:

  批准:

 年

 月

 日

 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设备与设施—02 序号

 供

 方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供应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物资供方二次考核评价记录表

 编制单位 :云南建工

  设备与设施—03 序号 供方名称 物资 名称 物资质量 情

 况 供货及时性及保证能力 价 格 合理性 安全、环保情况 售后服务 提供合格证及时性 评价人 评价时间 评价结果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批人: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物资供方考核评价记录表

  设备与设施—04 供方名称

 供方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提供物资名称

 规 格 型 号

 1、供方物资质量状况评价:

 □差

  □一般

 □好 安全状况评价:

 □差

  □一般

 □好 环保状况评价:

 □差

  □一般

 □好 2、供方按要求如期提供物资的保证能力和合理的价格水平评价记录: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3、供方的顾客满意程度评价记录:

 □差

  □一般

 □好 4、供方交付后服务和支持能力评价记录:

 □差

  □一般

 □好 5、其他方面,如提供合格证及与履约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货情况评价记录:

 □差

 □一般

  □好

 评价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评价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同意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不同意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⑴若供方为中间供应商时应增加生产厂家的评价记录;⑵评价记录后应附供方相关资料。

  机械设备租用申请表

 (合同草案必须与本表同时报送)

 设备与设施—05

 租 用 计 划 及 选 平 择 价 情 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租用单价

 台

 数

 计划租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设备拆装单位名称

  拆装资质证书证号

  设备产权单位名称

 租赁联系人姓名/电话

 设备备案证编号

  省外入滇登记证号

  出租方相关证照和资料 提供情况(需附送复印

  件)

 营业执照()、拆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 测合格报告()、单机备案证()、拆装人员资格证()、 操作人员资格证()、信号指挥人员资格证()、省外入 滇登记证()。(有则打√,并附复印件,无则打×)

  出租方近三年主要业绩

 和合作情况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部 意 见

 年

 月

  日

  公

  司

 领

 导

 意

 见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字:

  云南四建安全生产部制表

 物资供方考核评价记录表

  设备与设施—04 供方名称

 供方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提供物资名称

 规 格 型 号

 1、供方物资质量状况评价:

 □差

 □一般

 □好 安全状况评价:

 □差

 □一般

 □好 环保状况评价:

 □差

 □一般

 □好 2、供方按要求如期提供物资的保证能力和合理的价格水平评价记录: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3、供方的顾客满意程度评价记录:

 □差

  □一般

  □好 4、供方交付后服务和支持能力评价记录:

 □差

  □一般

  □好 5、其他方面,如提供合格证及与履约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货情况评价记录:

 □差

  □一般

  □好 评价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评价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同意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不同意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⑴若供方为中间供应商时应增加生产厂家的评价记录;⑵评价记录后应附供方相关资料。

  机械设备租用申请表

 (合同草案必须与本表同时报送)

  设备与设施—05

  租 用 计 划 及 选 平 择 价 情 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租用单价

 台

 数

 计划租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设备拆装单位名称

  拆装资质证书证号

  设备产权单位名称

 租赁联系人姓名/电话

 设备备案证编号

  省外入滇登记证号

  出租方相关证照和资料 提供情况(需附送复印

  件)

 营业执照()、拆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 测合格报告()、单机备案证(、拆装人员资格证()、 操作人员资格证()、信号指挥人员资格证()、省外入 滇登记证( )。(有则打√,并附复印件,无则打×)

  出租方近三年主要业绩

 和合作情况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部 意 见

 年

 月

 日

  公

  司

 领

 导

 意

 见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字:

  云南四建安全生产部制表

  合同编号:机〔年份-X 部〕-X 号

 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与拆卸合同

 使用单位:

 (

 以下简称:使用方)

 租赁单位:

 (以下简称:租赁方)

  使用方与租赁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与拆卸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 1 .使用地点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结构类型:

 。

 1.4 建筑面积:

  ㎡。

 1.5 建筑高度:

  米。

 2 2 .起重机械基本情况:

 2.1 起重机械名称:

  。

 2.2 起重机械台数:

  2.3 规格型号:

  。

 2.4 出厂编号:

  。

 2.5 出厂年月:

  。

 2.6 单机备案证编号:

  。

 2.7 最大允许安装高度

  米,最大允许臂长

  米,最大允许起重量

 吨,臂端最大起重量

  吨。

 租赁(安拆)高度

 米

 个标准节,

  套附着);租赁(安拆)臂长

  米。

 3 3 .起重机械的物权与随机器具:

 3.1 租赁方向使用方保证其对所交付的起重机械具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保证起重机械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满足使用方的施工需求,并经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3.2 起重机械的随机附件(包括:电缆及随机工具等)和起重作业时所用的吊索具、钢丝绳、吊钩、卡环等由租赁方提供。租赁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随机附件和吊索具、钢丝绳、吊钩、卡环等的质量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4 4 .租赁期限:

 租赁周期暂定

 天,计划于

 年

  月

  日开始投入使用。具体的投入使用时间由使用方根据工程实际提前书面通知租赁方。

 5 5 .起重机械机组人员的配备和管理:

 5.1 租赁方应为本台起重机械配备司机

 人、信号工

 人兼起重司索工,以满足其为使用方提供 24 小时优质服务的要求。

 5.2 司机、信号工应专人专岗,起重(司索)工应相对固定。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司索)工必须执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起重机械设备性能及吊装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

 5.3 使用方为起重机械机组人员提供现场食宿条件。起重机械机组人员应接受使用方的管理和工作指令,积极配合使用方的施工生产和遵守使用方的现场管理制度。非因使用方过错导致机组人员在生产或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使用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租赁方提供的机组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因其行为对使用方的施工生产造成不良影响的,使用方有权要求租赁方进行人员调整和更换。

 6 6 .租赁、安装与拆卸计费标准及支付(结算)方式:

 6.1 进出场及安装拆卸费:起重机械进场安装验收合格后,使用方应向租赁方支付(结算)进场及安装费(含基础预埋件、进场运输、安装等费用)

  元;每套附着锚固(含顶升)验收合格后,使用方应向租赁方支付(结算)附着锚固(含顶升)费

  元;租赁期满,起重机械全部拆卸退场后

  天内,使用方应向租赁方支付(结算)拆卸出场费(含拆卸和出场运输等费用)

 元。

 6.2 租赁费:使用方应按月租的租赁方式进行支付(结算)起重机械租赁费,起重机械当月使用天数超过 30 天(1、含 30 天。2、每年的 2 月不在使用期的第一个月或最后一个月),按固定月租金

 元(含租赁方机组人员当月工资)进行支付(结算);起、始月起重机械使用天数不足 30 天的,按固定月租金

  元/30×实际作业天数(含租赁方机组人员当月工资)进行支付(结算)。

 使用方与租赁方均应具备一定的资金风险承担能力,当建设单位出现资金暂不到位时,使用方与租赁方应相互充分理解,保证不影响现场施工生产的需要。

 6.3 结算方式:使用方以支票方式向租赁方进行支付(结算);租赁方向使用方出具租赁业正式发票。

 7 7 .起重机械进场前期准备:

 7.1 本合同订立后,租赁方应及时向使用方提出有关起重机械

 进场安装所需的现场条件及有关要求的书面文件,并向使用方提供起重机械基础施工技术要求文件或图纸。使用方应依据租赁方提出的书面文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并依据租赁方提供的基础施工技术要求文件或图纸进行起重机械基础设计和施工。

 7.2 起重机械基础预埋件由租赁方提供,租赁方应保证其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基础施工完毕,使用方应组织租赁方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起重机械安装工作。

 8 8 .起重机械的进退场:

 8.1 使用方应提前

 天分别将起重机械具体的投入使用时间和停用退场时间通知租赁方。租赁方应按照使用方的要求及时组织起重机械的进退场。

 8.2 起重机械进退场的运输由租赁方负责,运输风险由租赁方承担。

 8.5 租赁方迟延进场,或起重机械不能满足本合同 3.1 款要求时,使用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租赁方支付违约金

 元。

 9 9 .起重机械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拆卸:

 9.1 起重机械的安装、调试及拆卸由租赁方负责。租赁方应按照使用方的要求及时进行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及拆卸,确保起重机械按时投入使用和退场。

 租赁方应依法自行完成起重机械的安装与拆卸工作,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9.2 起重机械的安装(含附着锚固)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安装、调试完毕,租赁方应及时组织自检验收。自检验收合格后,应通知使用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或

 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安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安全验收要求的,使用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租赁方承担。

 10 .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10.1 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租赁方应立即通知使用方,并及时组织抢修。在正常使用时段(北京时间 7:00-22:00)内,抢修时间超过 4 小时的,每小时扣除当月 5%的月租费。由于未及时抢修,导致使用方工期延误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租赁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起重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责任,由租赁方全部承担。

 10.2 使用过程中,使用方需要对起重机械进行顶升及附着锚固时,应提前

  天通知租赁方,以便租赁方安排工作计划。

 10.3 使用过程中,租赁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记录应定期送使用方备案。

 11 .起重机械的维修和保养:

 11.1 租赁期间,起重机械的维修与保养由租赁方负责,租赁方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机况良好,机身干净整洁,机械噪音符合环保要求。

 11.2 租赁方和使用方应共同遵守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规程,每月应定期安排时间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具体的维修保养的时间由租赁方和使用方根据施工计划协商确定。每月维修保养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 8 小时,不应超过 12 小时。

 12 .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租赁方与使用方共同签定的《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及安装拆卸安全生产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其他事项:

 13.1 未经租赁方授权,使用方不得将起重机械进行转租、抵押或质押。

 13.2 起重机械租赁期间,除非使用方违背合同约定,否则租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停机。因租赁方擅自停机影响使用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租赁方承担。

 13.3 起重机械租赁期间,如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使用方对起重机械的需求发生改变时,使用方有权要求租赁方合理延长租赁周期或提前组织起重机械拆卸、退场。

 13.4 起重机械租赁期间,因政策性、政府指令性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工程停工、停建,或造成起重机械损坏的,除非使用方可以得到国家或建设单位的补偿,否则租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使用方索赔有关损失。

 14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本合同自租赁方和使用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16 .本合同壹式

 份,租赁方执

 份和使用方执

 。

 份。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代理人: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地址:

 租赁单位(公章):

 租赁单位代理人:

 联系电话:

 租赁单位地址: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起重机械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使用单位:

 出租单位:

  为了全面履行使用单位与出租单位签订的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与拆卸合同(合同编号:

  号),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单位、出租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单位、出租单位就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签订本协议书。

 1、 责任范围 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与拆卸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施、设备及环境的安全。

 2、 责任期限 自起重机械及出租单位、安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起至全部退出施工现场时止。

 3、 使用单位、出租单位的共同义务。

 3.1、使用单位、出租单位应共同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

 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按规定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

 3.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4、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5、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在组织施工时必须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3.6、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等,确需拆除、更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相关方指定的安全生产联系人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否则一切责任均由拆除、更动方承担。

 3.7、发生事故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 使用单位的权益与义务 4.1、使用单位应制定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安拆和使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向出租单位公布本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2、审查出租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核查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核查出租单位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查出租单位制定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出租单位的现场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4.3、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向出租单位提供拟安装

 设备位置的地基和周边环境资料,提供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应督促出租单位制定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

 依据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和出租单位提供的起重机械基础条件及技术参数资料进行起重机械基础设计与施工,对起重机械基础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4.4、由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在提交使用前,应会同出租单位进行检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和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积极整改。

 4.5、使用单位有权对出租单位的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出现以下情况时,使用单位有权要求出租单位停工整顿,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违规单位及人员清退出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由出租单位承担。

 (1)、因出租单位责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因出租单位责任发生起重机械严重损坏事故; (3)、因出租单位责任发生火灾事故; (4)、出租单位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 (5)、出租单位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4.6、使用单位有权从每月支付给出租单位的起重机械租金中预留 10%,累计作为出租单位的安全保证金,并在起重机械退场时有权按照以下规定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因出租单位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因出租单位责任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的,扣除 50%安全保证金; (3)、根据对出租单位的历次违章经济处罚通知,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金额的款项。

 4.7、使用单位指派

 同志负责与出租单位联系安全生产方

 面的工作,并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4.8、督促出租单位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对出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和验证,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4.9、完善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督促出租单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督促出租单位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和定期检查,有权责令出租单位将其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清退出场;监督出租单位正确使用和维护其自带机具、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

 4.10、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负责为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11、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12、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使用单位应当自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将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起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3、使用单位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协助出租单位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14、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或附着锚固时,使用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

 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5、按规定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5、 出租单位的权益与义务 5.1、出租单位应将有关的文件送使用单位备案。

 出租单位所出租的起重机械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和经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不得向使用单位出租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规定、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等不能保障安全的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不得超越自身资质条件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应保证所有提供给使用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现出租单位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检验等材料无效,使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出租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2、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前,出租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和所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证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和所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和具的数量与质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3、出租单位应服从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使用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配合使用单位做好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接受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接受使用单位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的处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向使用单位备案。对使用单位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推延整改。因不服从使用单位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出租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使用单位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出租单位人员进场前,应按照使用单位要求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出租单位对使用单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

 一天,使用单位有权按 200 元至 1000 元/天对出租单位和安拆单进行处罚。

 5.4、出租单位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拆除前应勘察现场,并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认真检查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由出租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应认真制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及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针对安拆工程的操作环境实际,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说明。

 安装、拆除和操作使用前,出租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使用单位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

 5.5、出租单位应依据起重机械租赁合同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准确的起重机械的基础条件及技术参数资料,并保证相关条件及技术参数资料准确、全面。

 5.6、安装、拆除和操作使用前,出租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由使用单位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一经开始安装、拆卸或操作使用,就表示出租单位已经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5.7、出租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前 2 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按规定提交经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出租单位办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出租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租赁合同及本协议书,出租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等报送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备案。

 5.8、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中,出租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出租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书面安全使用说明。

 5.9、出租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包括: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安装工程验收资料,安装、拆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以备无条件地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5.10、出租单位指定

  同志负责与使用单位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并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

 5.11、出租单位应及时对进场人员和变更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如实向使用单位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教育培训情况等,并向使用单位提交身份证、特种作业上岗证等复印件;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

 5.12、督促出租单位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负责组织出租单位从业人员入场前及班前安全教育、工种变换安全教育和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作好相关记录和建立相关档案,并报使用单位备案。保证出租单位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出租单位不得安排其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出租单位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5.13、及时向使用单位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

 状况(自验结论)等,严禁机具“带病”运转。负责为出租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保护用品,督促出租单位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5.14、出租单位应在安装、拆拆卸施工作业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使用单位同意,出租单位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使用单位设施设备;出租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使用单位的设施设备、水或电源时,应事先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和私拉乱接。出租单位中断作业或遇故障时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未经使用单位许可,出租单位不得擅自拆除、变更使用单位的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进行交叉作业、动火作业和使用易燃易爆及有毒器材时,必须事先告知使用单位,并得到使用单位的同意。

 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使用单位设施设备的,擅自使用使用单位的设施设备和私拉乱接水或电源的,擅自拆除、变更使用单位的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的,出租单位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的,使用单位有权按 100 元至 500 元/人次对出租单位进行处罚。

 5.15 、不得在在建建筑物内住人。负责对所使用的职工宿舍进行安全管理,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电风扇、自制电热毯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

 5.16、负责对出租单位现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出租单位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有权拒绝使用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施工中,如因出租单位违反安全技术标准,拒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因出租单位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其损失由出租单位全部承担。

 5.17、禁止擅自在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出租单位应认真执行起理机械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应对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出租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现场运行档案,起重机械运行档案应包括: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以备无条件地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5.18、依法为出租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定期组织乙方人员进行体检。

 5.19、由于出租单位责任造成使用单位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出租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使用单位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20、出租单位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使用单位,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6、 补充条款 (1)

 (2)

 7、 协议书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起重机械租赁的补充文件,与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同等效力,并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8、协议书份数 本协议书壹式陆份,使用单位执肆份、出租单位各执贰份。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代理人: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地址

  出租单位(公章):

  出租单位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出租单位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机械设备进出场/验收一览表 工程名称:

  机械控制-04 序号 统一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进场日期 出场日期 功率(KW)

 设备所属单位 验收日期 挂牌号 验收单号 操作人员/机长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中小型机械进场安全验收单 年

  月

 日

 设备与设施—07 工程名称

 机械名称

 型号

 规格

 机械编号

 设备所属单位

 序 号 验

 收 项

 目 验

 收

 要

 求 验收结果 合格 (√)

 不合格 (×)

 1 电 气 绝 缘 电气绝缘电阻≥0.5MΩ;接线正确牢固,导线绝缘良好。

  2 防 护 设 施 传动部份有可靠防护罩 刀刃有防护罩

  3 零 部 件 设备零部件齐,完好、安全装置齐、性能良好、钢丝绳、安全卡、栓符合要求。

  4 润 滑 设备进场前应对润滑点进行润滑工作。

  5 清 洗 设备进场前应进行清洗。

  6 紧 固 设备进场前各部件应紧固。

  7 调 整 设备试车前部件应调整,符合产品说明要求。

  8 防 腐 有条件时,对设备进行防腐处理;但对关键设备或防腐十分差的,必须认真进行。

  9 运 行 试 车 设备正式交付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空载负载试车,有记录。

  验收意见:设备零部件齐,完好、安全装置齐、性能良好、钢丝绳、安全卡。经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机械所属单位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机械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操作者(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挂牌 编号:

 机 机 械 设 备 技 术 测 试 记 录

 测试日期:

  设备与设施—0

 工程项目

 设备所属单位

 机械名称

 统一编号

 规格型号

 原机编号

 出厂日期

 生产厂家

 测

 试

 记

 录 空载 测试 额定荷载测试

  基

 本

 项

 目 1 液压系统操作灵活、可靠、各仪表工作正常、管路无渗漏;液压执行元件动作平稳、无冲击、无卡滞、无异响;工作油温不超过 40 0 C。

  2 电动机运转正常、无异响、无过热现象

  3 操作控制和传动机构准确、平稳、无异响、离合器接触平稳,分离彻底,部轴承温升不超过 40 0 C,无啃咬、卡滞,松旷现象。

  4 制动机构性能良好,灵敏可靠

  5 工作装置动作平稳,灵活、准确,无偏摆位移现象,无明显异常振动、跳动,无冲击和异响,密封部位密封良好。

  6 整机平稳、无松动、损裂、变形、无漏气、漏水、漏油、漏电现象。

  工测 作度 性项 能目

  说

 明

 1、 基本项目液压系统、电动机、传动机构空载、额定荷载测试运转时间不少于 30min;操作控制、制动机构、工作装置空载、额定荷载测试动作不少于 3 次; 2、 基本项目测试合格打“√”,不合格 “×”; 3、 工作性能测试项目按机械说明书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技术性能应符合铬牌规定。

 4、该表与省安监 C-3、C-4、C-5、C-6 单及《云南省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表格》配合使用。

 结论

 机械工程师(单位机械责任人)(签字)

 测试人员(签字)

 年

 月机械设备运转记录表 项目名称:

  机长:

  机械控制-07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统一编号:

 日期 星 期 当月运转台时 保修(或维修)工时 保修级别/维修内容 施工员/维修工签认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当月运转台日:

 当月运转台时:

 累计运转台日:

 累计运转台时:

 项目负责人

  机械点长:

 施 施

 工

 机

 械

 保

 修

 作

 业

 记

 录

 台

 帐 (保

 修

 任

 务

 书

 清

 单)

 单位(项目):

 设备与设施 —10 统一编号 机械名称 保修级别 累计运 转台时 保修日期 停修时间 (小时)

 主 要 更 换 材 料 材料费 工时费 保修任务书编号 年 月 日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说明:1、一般施工机械保修级别分大修理和一、二、三级保养加例保;中小型机械分大修理和一、二级保养加例保或定期保养加例保两种方式;如果是故障修理填“故障修理”;

  2、“累计运转台时”栏指上次大修理或同级保养后该机的运转累计台时; 记录人:

 机

 械

 设

 备

 保

 修

 作

 业

 任

 务

 书

  单位/项目:

  下达人:

  日期:

 设备与设施 —11 设备名称:

 统一编号:

 保修作业记录:

 保修人:

  日期:

 保修级别:

 定额间隔台时:

 累计运转台时:

 要求完成时间:

 保修作业项目 要求及说明 1.检查行走轨道的情况。

 2.检查配电箱,导线及电缆。

 3.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

 4.检查各部螺栓。

 5.检查钢丝绳及螺栓。

 6.检查电气设备。

 7.检查制动器。

 8.中作中检查和察听。

 9.清洁和润滑工作。

 1.巡视行走轨道一周,地基和轨道情况应无异常,清除垃圾及障碍物。

 2.各接线处应牢固可靠。

 3.检查轨道终点限位器及缓冲装置,起升.变幅.行走机构限位器.力矩限止器防脱绳装置灵敏可靠。

 4.各部连接螺栓完整紧固可靠。

 5.钢丝绳无磨损和断丝情况。

 6 当主令开关接通后,所有控制器,接触器均应操作自如,灵敏可靠。

 7.制动器装置必须作用良好,无冲击制滞和发热现象。

 8.各工作机构在运转中有无异响,电动,制动器和接触器等有无杂音。

 验收结论:

 验收人:

  日期:

 说明:1、“保修作业项目”和“要求及说明”栏由任务下达者根据公司相应机械设备保养规程和设备实际情况填写; 2、保修人应如实填写“保修记录”,保修结束后由任务下达人或专职机管人员验收。

 设

 备

 事

 故

 报

 告

 表

 报告单位/项目:

 机械控制—12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发生时间 发 生 地 点/项 目 事故责任人

 事故经过及现场情况 :

 事故原因分析 :

 损 失 情 况

 损失部件名称 停产班数 损失金额

  处理意见 :

  纠正/预防措施 :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项目设备管理员签字:

  日期:

  事故责任者签字:

  日期

 整改通知及回复单

  设备与设施 —13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检

 查

 人:

 年

  月

  日 受检负责人:

  年

  月

  日 整改情况回复:

 整改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机械设备一次性使用计划

 项目名称:

 设备与设施 —14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台数 计划进场 日

  期 计划出场 日

 期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⑴本计划由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填写;⑵租赁设备也应进入本计划;⑶一次性计划在开工准备阶段报,分期计划在使用前一周报。

 计划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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