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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社保补缴有哪些政策最新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25 01:35:40   浏览次数:

  首先,个人交社保一般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尚不能办理。具体险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其次,各地的社保个人缴费办理手续是不一样的,以为例,在市六城区,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个体经济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临时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人员,都可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手续。在年龄上,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以养老保险为例,办理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红底照片两张、解除劳动合同书、从所居住社区办理的就业失业证等。据悉,我省市以外的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办理机构和手续类似。

  最后,为大家介绍社保个人缴费标准相关知识。

  以南京为例,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标准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525.6元,上限为3240元,中间每10元为一档。

  (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

  (三)失业保险月缴费额为52元。

  广东佛山市社保补交费用计算方式

  2006年7月(含当月)之后达到退休年龄,2016年4月(含当月)前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可享受政策的补缴时段,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未参加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农转居养老保险时段,男性不早于45周岁,女性不早于40周岁,同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一次性缴费的人员需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区社保中心)申请。

  7月1日起,佛山市进入新的社保年度,养老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多项社保新政策正式实施,各种待遇标准也正式提升。同时,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升至12%。

  城乡居保

  基础养老金每月上调15元

  今天起,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从120元提高到135元。这将惠及31.13万享受城乡居保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

  各区政府将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增加基础养老金补贴。同时,已享受城乡居保待遇(60周岁以上)和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

  参保人统一标准按月发放

  今天起,《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和农民工享受同等缴费、同等待遇。符合领取条件资格的失业参保人员,以统一标准按月领取失业金。而在此之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该条例增加了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15%,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此外,还增加了生育保障,对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据统计,我市共有210.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目前,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48元。

  医疗保险

  单独二孩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今日起,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可享受同等财政补贴。这项政策涵括符合我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的学生,从幼儿园到普通高中阶段约44万人。但截至6月24日,申报人数近4000人。按人均住院补贴标准432元/年和门诊补贴标准60元/年计算,财政为此将支出补贴约200万元。

  为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今天起,享受恶性肿瘤(放疗)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其待遇从受理之日起至当年度社保年度结束日止有效,报销限额标准:职工为40000元,居民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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