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秘网    > 检查报告

黑龙江创业优惠政策

作者:jnscsh   时间:2020-10-25 02:43:44   浏览次数:

  黑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黑龙江省政府对大学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贴息贷款 税收减免

  核心提示: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标准的给予贴息贷款和税收减免。

  凡有创业要求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可在创业地申请2年期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财政贴息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按人均10万元、实际贷款人数和额度分别给予2年期的担保贷款。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员工的30%(超过100人的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为期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推荐访问:黑龙江 优惠政策 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