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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NP了”与“都3+NP了”之差异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7-17 14:23:01   浏览次数:

摘 要:本文通过对相关实例的考察及对比分析得出“NP了”和“都3+NP了”两种句式的差异。其主要表现在:“都3”使得“NP了”句式的主观程度增强,是强主观量的标记;其次,指示代词“这”可与“都3+NP了”共现,使得句子更加的完足;最后,通过分析NP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得出了NP对两种句法格式的不同选择。而这些差异主要源于“都3”是评注性副词,可以带来强主观色彩。

关键词:NP了 都3+NP了 评注性副词 主观量 句式选择

陆俭明先生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中曾对“NP了”做过详尽的语义特征分析,同时还提出“NP了”前面加上副词“都3”语义会发生变化,但并未对其进行分析。笔者尝试从语义、语法等不同角度的探究,得出变化后的句式与“NP了”的不同。

一、副词“都3”的性质

吕叔湘先生曾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一书中,把“都3”解释为“已经”,后来的人也都表示赞同。这主要是因为在“NP了”句式中,二者可以互相替换。例如:

(1)都十二点了。

(2)已经十二点了。

(3)都冬天了。

(4)已经冬天了。

如果把“都”解释为“已经”,那么“都”就感觉是作时间副词用。邢福义先生在其“说‘NP了’句式”一文中就曾认为“都3”是时间副词,但本文认为这里的“都3”解释为评注性副词会更好。

所谓评注性副词是指对所述的整个命题进行主观性的评注。从句法上来说,“都3”是修饰说明它所在的整个句子并表达某种强烈的语气。之所以说“都3”评注的是整个句子,是因为它不可单独修饰后面的名词性成分,这主要与满足完句所要提供的允准条件有关。胡建华、石定栩指出“完句成分主要作用于两类成分,即谓语动词和名词性成分。” ①如果一个句子是完足的,那么NP要投射为DP才能进入到句法运算中,或者句中有某一特殊成分允准NP前存在一个零形式的D。在“都3+NP了”中“了”是句法位置很高的算子,它可以管辖其前面的自由变量NP,从而为NP前的零形式D提供一个允准条件,这样整个句式就是完足的。反之,“都3+NP”就是不成立的,所以“都3”的出现并非单独修饰NP,而是修饰一个完足句式“NP了”。

其次上文提到,“都3”和“已经”虽在某些句法环境下可以互换,但二者在表义上是有差异的。“都3”带有一定的主观评注,而“已经”更多的是客观事实说明。比如“已经十二点了”着眼于说明“十二点”这一时间事实。而“都十二点了”则带有了说话人的主观性评注。因此主客观之别是“都3”和“已经”最大的差异。

综上所述,“都3”与“已经”不同,它能够加强句子的主观程度,是修饰整个所述命题的评注性副词。

二、“都3”对“NP了”句式的语义影响

(一)“都3”所带来的强主观量义

“NP了”和“都3+NP了”都可以表示一定的主观色彩,带有说话人的某种情感,但是表达的程度却有不同。上文已经定义了“都3”为评注性副词,可以加强语气,使得整个句子的主观性更加明显。例如:

(1)省长了,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

(2)都省长了,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費。

例(1)中“NP了”的表达就少了一种赞叹的色彩,而“都省长了”更显示出说话者的惊讶和赞叹。由此可以看出“都3+NP了”比“NP了”表达的主观色彩更浓。

通过观察我们发现,“都3+NP了”中的“都3”能使后面表示客观量的NP变得极具主观色彩。我们称不带有主观评价的量为“客观量”,而带有主观评价的量为“主观量”,分为大量和小量②,而“都3”的出现则会加强主观量的程度。

1.“都3”后表示强主观大量

(1)都二十五岁了,怎么还不结婚。

(2)都一百斤了,该减减肥了。

以上两个例子“都3”后的NP表示的都是强主观大量。比如,例(1)中“二十五岁”的年龄并不大,但由于说话人对听话人的婚姻状况很关心,因此二十五岁就被认为是一个较大的年龄。

2.“都3”后表示强主观小量

(1)都90分(百分制)了,还不好好学。

(2)都一百五十斤了,比起之前真的瘦了不少了。

例(1)中,90分的成绩对于普通学生来说是优秀的,但由于说话人的期望值很高,所以90分在这里就是一个小量。再比如例(2)中,一百五十斤对于一般人来说是偏重,可如果被指对象原来有二百多斤,那么相对之前来说一百五十斤就是一个强主观小量了。

由此看来“都3”是NP大小量的强主观标记词,而大小量的判断往往是通过后续小句来判断。

除此之外笔者还发现,代词“这”与“都3+NP了”可以共现,此时的“这”表示的是“现在、目前”之义,它的出现使得句子更加的完足,并且帮助“都3”进一步加强了语气。但“这”与“NP了”却不存在这样的共现特征,这可以从韵律的角度来考虑,汉语语音的节奏属于“音步型节奏”,一般是两个音节组成更紧密的小单元,我们在说话时只要语流是以正常的速度进行就会察觉“这都”联系得比较紧密,形成了一个音步单元。如果去掉“都”就会从语音上感觉脚重头轻,“都”的出现实际上就是在维持这种韵律的平衡。

三、NP特征分析及对两种句式的选择

(一)NP的特殊性和一般性

“NP了”和“都3+NP了”两句式对NP的选择和认识上存在着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关系,这主要与NP所在的范围有关。具体说来,表示顺序性和序列性的名词性成分都聚合在NP的位置上,这种顺序和序列都有一定的外延范围。有时这种外延范围是明确的但不会体现在句子中;而有时这一外延的范围则是不明确的,这两种情况下的NP往往具有特殊性,反之NP就具有一般性。试通过以下例子来分析:

(1)我爸都乡长了,权力大着呢。

(2)我爸都省长了,权lt 大着呢。

在这两个句子中,职权的大小范围都是不确定的,此时对NP的选择往往会根据人们的知识经验而具有伸缩性。如例(1)中,在儿童的意识里“乡长”这一职位可能很高,但在年龄大的孩子的经验结构当中“乡长”则是一个很小的官职。因此这里的NP在选择和认识上就带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可以接近这一领域范围的起始地位,也可以接近终止地位。

(4)我爸在我们这个县都县长了,权力大着呢。

(5)我爸在我们这个县都县委书记了,权力大着呢。

在例(4)和例(5)中,职权的范围在句子中已经限制在县的范围内。当限定这一外延范围时,无论人们的认知差异如何,说话人总会在NP的选择上呈现出一般性的选择特征,即都只会无限地接近在“县官职范围”内的最大官职——县委书记。换句话说,这种情况下的NP在选择和认识上是接近于范围的终止地位的。

(二)NP对两句法格式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能够进入到“NP了”句式的NP也可以进入到“都3+NP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NP(尤其是某些量词短语类)都可以同时进入到这两个句式当中,即NP对句子的语境具有选择性,而这种语境的不同往往是由后续小句带来的。当后续小句显示的语义是即将终止义,或是表现出接近所在范围的起始地位时,同一个名词能够进入到“NP了”却不能进入到“都3+NP了”,例如:

(1)半碗米饭了,你就吃了吧。

(2)*都半碗米饭了,你就吃了吧。(*表示语义上可能不接受)

就语义来讲,第一句比第二句可能更让人接受,对于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笔者尝试做以下分析:

通过观察我们发现,该句实际上隐含限定了一个量度范围(这里的“量”我们记作数量),即“一碗米饭”,所表范围明确。根据上文对NP的一般性考察时我们发现了一条规律,即当句中已有一个确定的量度范围时,“都3+NP了”中的NP往往是选择接近于量度范围的终止地位,相应地语义也会表示更接近于范围的终止地位或是大量。从“都半碗米饭了”这句话可以得知该句表达的量度范围明确,那么该句的语义就接近于范围的终止地位。但是通过观察后续小句“你就吃了吧”再结合整个句子的语境来看,可以体会到后续小句要表达的语义是所剩的米饭量已经不多,即接近于整个量度的起止地位或是小量。如此比较后,前后两个小句一个表示接近终止地位,一个表示接近起始地位,前后语义产生了矛盾,因此就会出现认为例(2)不可说的情况。

四、结语

笔者尝试从不同角度来分析比较“NP了”和“都3+NP了”句式,以探求里面各成分的性质和规律。本文认为“都3”应属于评注性副词,它的出现并非给“NP了”带来主观色彩,而是增强了主观程度,且有时为了让句式更加的完足,“都3+NP了”前往往会跟上代词“这”。同时,本文试图从量度范围的确定性和非确定性角度论述NP具有特殊和一般性的差别,并因此对两句式的选择进入产生了影响。“NP了”和“都3+NP了”有很大的语言研究价值,对两句式的探讨仍然需要进一步深入。

注释

① 胡建华,石定栩.完句条件与指称特征的允准[J].语言科学,2005(5).

② 李宇明.主观量的成因[J].汉语学习,1997(5).

参考文献

[1] 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2] 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 邢福义.说“NP了”句式[J].语文研究,1984(3).

[4] 李宇明.主观量的成因[J].汉语学习,1997(5).

[5] 佟淑玲.“都+NP+了”句式的语义特征[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學报,2009(2).

[6] 刘洁.“都NP了”格式主观义、量度义分析[J].文教资料,2011(2).

[7] 宋红梅.“都NP了”句式的句法语义分析[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6).

[8] 毕娇娇.句法格式“NP了”和“都NP了”之比较[J].兰州文理学院学报,2015(4).

[9] 佟福奇.论“都+NP+了”构式的语义实现[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6).

[10] 胡建华,石定栩.完句条件与指称特征的允准[J].语言科学,2005(5).

[11] 陈小荷.主观量问题初探——兼谈副词“就”、“才”、“都”[J].世界汉语教学,1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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