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秘网    > 读书心得

香港大气污染物排放政策分析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6-29 09:02:22   浏览次数:

摘要:本文介绍了香港地区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危害、香港地区早期和近期的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析了香港标准变化的原因及效果。严格的标准导致香港地区污染减排明显,为大陆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关键词:香港;大气污染物;排放政策

中图分类号: 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370(2011)09-0141-02

Analysis on HongKong Atmospheric Pollutant Control Policies

Hui Zhang,Yang Liu

( School of Energy,Power and Mechanical Engineering,North China Electricity Power University, Beijing 102206 )

Abstract:This paper firstly introduces Hong Kong air pollutants and their species. Then it presents early Hong Kong atmospheric pollutants emission standards, reasons for the variation of standards and effects are analyzed. Strict standards result in HongKong air pollutants decreasing, and coal-fired power plants begin to transform gradually into more environmental gas-fired power plant. HongKong atmospheric pollutant control policies are a valuable reference to the atmospheric policy making of mainland Chinese cities.

Key Words:HongKong;atmospheric pollutant;control policies

引言

美国、日本以及欧盟成员国等发达国家在很早就对电厂大气污染排放加以重视,并很早就制定了相关污染排放标准来控制本国家的电厂大气污染[1]。香港工商业高度发达,是亚洲经济腾飞最成功的例子之一,但是,人们逐渐认识到,香港经济的高速发展是建立在牺牲环境和生活质量为代价的。近十年来,香港政府一直积极致力于全面改善香港环境,并先后推行了多项管制措施,通过执行空气污染管制和规范各项土地利用,并制定一系列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地控制了由工业和汽油车辆及其他环境因素所造成的空气污染[2]。

同时,近年来我国内地电厂发电量处于快速增长时期,电厂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比重不断提高。如果不加以控制,电厂污染物,尤其是氮氧化物对环境的影响将日趋严重。据有关专家预测,按目前排放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电厂污染物的排放,到2015年,电厂污染物排放量将会比2010年排放量提升近10%[3]。因此,除采用电厂污染物控制技术外,还要制订内地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以缓解我国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长的趋势。

欧美和发达国家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是我国内地排放标准制定的重要参考,但是由于具体的国情差异大,可借鉴性不如香港,香港与内地更加类似且其大都市的发展也是为内地直辖市、省会城市未来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因此分析香港地区的污染排放标准以及与内地的差异,在制定内地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香港地区电厂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及危害情况,然后详细地阐述及分析香港地区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并对排放标准的成效和特色进行了分析。

1香港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2007年香港政府编制的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可知其将大气主要污染物分为五类,分别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可吸入悬浮粒子(RSP)、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一氧化碳(CO)。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包括电厂发电、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等。表1为2007年度各空气污染物排放分布情况[4]。

可以看出,不管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还是可吸入悬浮粒子,香港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基本上都来自电厂排放。尤其近年来,随着香港工业的逐步发展,对于电力需求的提高也使得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日益上升,电厂减排形势相当严峻。而首先能够起到减少电厂污染排放指导作用的就是制订或者修订相关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2香港污染物排放标准

香港地区污染情况复杂并且十分严重,香港政府及议员也对环境保护问题非常重视,所以在将近50年内,香港政府就颁布了多条标准来控制大气污染。其中早期标准和近期标准在内容上有很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谈。现以《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技术备忘录》作为划分点来区别早期标准及近期标准,分别在下文作出简要介绍及分析比较。

2.1香港早期污染排放标准及分析

早在1959年,香港政府就颁布了首部有关空气污染管制的法例《保持空气清洁条例》,此法例用于管制燃料燃烧所产生的排放物。它对香港大气污染排放量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毕竟当时的香港还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且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是十分强烈,所以《保持空气清洁条例》真正对控制大气污染排放量影响甚微,只起到了很有限的作用。

1983年,政府制定了《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取代了早已不适合环保要求的《保持空气清洁条例》。《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把管制范围扩大至包括非燃烧工序所造成的空气污染,进一步明确了控制对象及内容。1991年前后,《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再把管制范围扩大到包括车辆废气排放及加强了对石棉尘等空气污染物的管制。《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通过不断地修改,已经取得良好的结果,香港大气污染也得到一定程度地治理。但《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中仍未对排污严重的电厂做出相关标准限制。

直到1992年7月,香港政府颁布了《电力行业最佳可行方法指导手册》,它作为《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的补充条例,30年以来第一次对电力行业的污染排放量作出规定及标准。《电力行业最佳可行方法指导手册》主要针对1991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装机容量在200MW以上的燃煤电厂及15MW以上的燃油、燃气燃气轮机电厂,它不仅限制了电厂有害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而且对烟囱高度,烟流速度及出烟温度等影响大气污染的因素也做出相应规定。可以说是全方面地对电厂污染物排放进行规范。和一些国家及地区的排放标准不同,《电力行业最佳可行方法指导手册》对于电厂有害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根据机组所用燃料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的。具体标准数值见表2。

(以上所有数据,都建立在空气中含6%氧气,0摄氏度,101.325的环境下,一小时平均的数据。可吸入悬浮粒子排放浓度则为两小时平均的数值)

仔细分析表2中关于各污染物排放的标准,可以看出香港早期电厂污染排放标准的一些特点。

首先,由于电厂化学反应原理的特点,可吸入悬浮粒子只有很低的排放浓度水平,且电厂治理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方法相较治理其他两种污染物来说比较简单有效,所以标准中对于可吸入悬浮粒子的限制比较严格。对于相对污染较少的燃气燃气轮机电厂,甚至只有5mg/m3的水平。这就对香港电厂关于粉尘治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其次,由于当时人们对于SOx及NOx对大气造成危害的认知并不相同,标准制定时人们更关注和SOx有关联的酸雨的危害,所以在表2中可以看出,标准对于硫氧化物的排放限制明显严于同等级的氮氧化物。同其他两种燃料不同,天然气中基本上不含硫的成分,所以在标准中对于燃气燃气轮机电厂硫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限值也只有10mg/m3的程度,这仅仅是同等级的其他两类电厂的二十分之一。可见《电力行业最佳可行方法指导手册》中标准的制定根据燃料种类分类是十分合理及科学的,这也是香港早期污染排放标准的主要特点。

2.2香港早期污染排放标准制定成效

《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标准制定之后,香港本地各电厂均积极加装环保设备,以治理大气污染,近10年来已取得一定成效。表3为1997年到2007年香港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情况[5]。

从97年到07年,烟尘及NOx的治理效果十分明显,以可吸入悬浮粒子为主的烟尘所占大气污染物成分并不多。但在《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中制定标准后,减排程度竟达到了将近50%,而NOx减排同97年相比也有了20%的成效。反观SO2排放量,十年内不仅没有减排,反而增加了3%。这种反常的现象和多方面的因素有关。首先,香港中电及港灯两家发电公司都以燃煤发电为主,且燃煤发电量约占香港地区总发电量的60%。其次,最近几年,本港地区发电厂增加使用燃煤发电,且燃煤电厂SO2排放水平一直居高不下。最后,SO2排放量的增加也和《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中标准制定不合理有很大关系,《电力行业最佳可行方法指导手册》应在制定SO2的排放标准时更加严格。

香港早期污染排放标准有着当时的时代性,代表着当时人们对于污染控制的理解及认识,有着很大的不足及局限性。

2.3香港近期污染排放标准及分析

认识到早期标准的不足与局限性后,香港政府于2008年7月对《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进行修订,并于同年12月颁布了《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技术备忘录》(后文简称《技术备忘录》),在其中制定了新的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技术备忘录》对于标准的制定更为科学合理,旧的标准是以机组燃料不同而制定不同的排放标准,而新的标准分类则更加复杂。

首先,《技术备忘录》规定,2010年及之后,香港电力行业每一排放年度所获的排放限额如下:硫氧化物25120t,氮氧化物42600t,可吸入悬浮粒子1260t。这条标准的制定从总体上限制了电厂每年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若电厂实际年排放量超过标准中的限额,则需按超排量罚款。《技术备忘录》的科学之处在于,在符合此条标准的同时,对于新建电厂及现有电厂,所规定的标准并不相同。

其次,对于新建电厂来说,标准也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数值。300MW以下的新建电厂是根据其装机容量来限制其污染排放浓度的。装机容量较小的机组往往效率较低、煤耗高且排污不易控制,所以在《技术备忘录》中新标准对小容量电厂污染排放的限制更加严格,标准也逐渐呈梯度变化。可以发现,这样同旧标准相比来说更加科学可行。新标准也表明香港政府更加鼓励新建电厂采用综合性能比较优秀的大容量机组[6]。

第三,《技术备忘录》中,对于现有发电厂的排放标准是根据其所占的供香港使用总发电量的比率来分配的。具体排放标准公式如下:排放标准=A×B/C。其中:A为1)中规定的某类污染物的排放限额;B为现有电厂在1999年至2003年期间供香港使用的发电量;C为所有的现有电厂在1999年至2003年期间供香港使用的发电量的总和。这样一来,不再是根据燃料和机组容量来决定排放标准,一个电厂发电量越多,占香港地区发电比例越大,其所获的排放限额也越多。这样就避免了新标准制定前因为环保及标准限制等原因造成电厂不满发甚至停发的不合理现象。电厂若不能全功率运行,不仅会使整体效率大大下降,发电成本上升,而且会使有效资源不能物尽其用,对发电企业及政府都是一种损失。

第四,香港2010年根据《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技术备忘录》动议修订《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二份技术备忘录》(后文简称《第二份技术备忘录》)。对比首份《技术备忘录》,《第二份技术备忘录》会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排放上限分别消减约50%、35%和34%。有关的排放总量上限会于2015年生效。进一步收紧了污染排放量,并通过采取如尽量使用现有燃气轮机机组发电等措施来达到进一步减排的目的。其他标准方面则和《技术备忘录》基本相同,只是将监督审查间隔由原来的三年一次再次缩短。

3总结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香港政府制定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后,历经数十年,香港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一直在发生变化。从根据燃料来区分排污标准的《电力行业最佳可行方法指导手册》,到根据发电量所占总发电比例来规定标准的《技术备忘录》,标准的制定越来越科学合理,也越来越严格。严格的标准导致香港地区污染减排明显,电厂发展重心也由原先的燃煤电厂逐渐向更加环保的燃气轮机电厂转移,这些都是制定标准的功劳。标准的变化并不是随意而为的,而是专家或学者通过相关实验研究及考察电厂实际排污能力所决定的,但无论标准怎样变化,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降低电厂污染物排放,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大气环境,达到真正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杨佳财,于静,陈丽春.联合循环电厂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综述[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7(7):51.

[2] 葛奕,廖芸栋.香港的大气污染防治概况[J].广州环境科学, 1999(2):3.

[3] 徐基良,安丽丹,张晓辉.香港的环境教育及其启示[J].生物学通报,2007(6):31.

[4] 香港环境保护署.2007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J].2008.

[5] 李文颀,朱林,郭玉芳.内地与香港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政策与标准比较[J].电力科技与环保,2010(3):40.

[6] 邱腾华.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技术备忘录[J].宪报第5号特别副刊,2008(45):E249.

收稿日期:2011-08-11

作者简介:张辉(1975-),男,讲师,研究方向:流体机械、强化传热等.

推荐访问:香港 大气 污染物排放 政策 分析


[香港大气污染物排放政策分析]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