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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那些政策与补贴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7-04 08:52:18   浏览次数:

没有人会怀疑,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汽车产业的发展,而如何有效实现汽车的“节能减排”,更是当前业界关注的焦点所在。中国政府当然也不例外,先后出台了各种政策与相关补贴。因此有人说,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中国政府是世界上最慷慨的;也有人认为,中国花了“冤枉钱”。在此,让我们一起来梳理和盘点——“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政策”。

新能源汽车项目启动阶段

2001年9月, 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启动。这标志着对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电动汽车专项正式启动。时任“十五”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的万钢表示,在电动汽车这一新的领域我们与国外处于相近的起跑线,技术水平与产业化的差距相对较小,如果说在传统内燃机汽车方面我国落后于国外先进水平20年左右的话,那么在电动汽车领域只有四、五年的差距。因此,把大力发展新一代汽车实现产业化作为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性举措,就有可能在世界汽车工业新一轮竞争中占领制高点,取得有利地位,提高我国汽车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2007年11月,发改委制定《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发布的公告称,新能源汽车包括五大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汽车等。发改委表示,将组建一个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会,根据技术成熟程度的不同,将新能源汽车产品分成三类。根据规定,技术成熟的成熟期产品将不受特定标准限制,而技术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的起步期产品则必须受到严格监管。

出台鼓励性政策,城市示范阶段

2008年9月,科技部部长万钢首次提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明确目标。万钢希望通过各方努力,到2012年,国内有10%新生产的汽车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按汽车年产辆为1000万辆计算,我国新能源汽车要达到年产100万辆规模。

2009年1月,《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并先后确定北京、上海、重庆、杭州、深圳等25个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入选城市也纷纷推出各自的新能源发展规划,一时间,新能源项目遍地开花。

2009年3月,《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该规划要求电动汽车产销形成规模,改造现有生产能力,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2009年6月,财政部公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决定,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重点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地方财政重点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给予补助。

2009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该规则把新能源汽车分为三个技术阶段,分别为起步期(技术原理的实现路径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缺乏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尚未具备产业化条件的产品)、发展期(技术原理的实现路径基本明确,国家和行业标准尚未完善,初步具备产业化条件的产品)、成熟期(技术原理的实现路径清晰,产品技术和生产技术成熟,国家和行业标准基本完备,可以进入产业化阶段的产品)。明确了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准入条件:新能源企业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具备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具备保证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具备新能源汽车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建立与所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相适应的零部件采购体系等。

私人购车补贴额度确定,引导消费阶段

2010年5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原有13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等7个试点城市。

2010年6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联合出台《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称,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在中国5个试点城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最高6万元补贴。

技术路线探索阶段

2011年7月, 温家宝总理在《求是》杂志上发表《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温总理指出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诸多问题,要求“发展新能源汽车下一步要集中解决哪些问题,包括技术路线问题、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投入问题、政策支持问题,必须尽快明确下来”。

2011年8月,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对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推广战略进行调整,强化市场推广方面的监管,即从过去重视试点城市数快速增长,转为重视对既有试点城市的市场进行精细化管理。示范推广工作两年多,四部委连续下发了三个通知,批准了3批共25个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试点城市。

2011年12月,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目录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强制法规为先导,政策支持为支撑阶段

2012年1月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出台。该标准提出了“车型燃料消耗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全新评价体系,在确保汽车节能总体目标的同时,给予企业更多的灵活性,有助于推动汽车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促进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协调发展,对于完善我国汽车产品节能管理标准体系,促进我国汽车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3月 ,科技部发布《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摘要)》,明确“纯电驱动”汽车是中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纯电驱动汽车销量达到同类车型总销量1%左右的目标。

2012年3月,《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发布,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对于减免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联合发布《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实施管理。

2012年4月,国务院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规划要求“以纯电驱动为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提升我国汽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争取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到2020年超过500万辆;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每百公里6.9升,到2020年降至5.0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划的主要目标之一为: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每百公里6.9升,到2020年降至5.0升。

2012年10月,《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的通知》发布。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进程,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中央财政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该通知要求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当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基础。其中,整车企业必须具备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集成和持续开发能力,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一定比例;动力电池企业应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拥有电池单体的知识产权,鼓励开展产、学、研联合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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