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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锅炉在设计与制造中的质量控制

作者:jnscsh   时间:2021-07-22 08:48:40   浏览次数:

摘 要: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科技的进步,国民生产总值的不断增加,锅炉设备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我国各个行业,成为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不可或缺的发电、发热设备之一。在生产使用中,为尽量提高锅炉的燃料的燃烧效率,保证锅炉正常、有效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锅炉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关键词:锅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原材料;热处理

一、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制造锅炉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原材料供应方必须具备国家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并提供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书;

2、材料的供应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和选择,确认供方具备相应资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原材料采购时需在合格供方名录中挑选适宜的供方,不许随意寻找供方;

3、材料进厂后应有材料检验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材料检验员应验证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有效性,项目是否齐全、正确,没有质量证明书的材料应拒收;

4、材料在使用中应注意标识的移植,以免材料用错。需要代用的材料,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各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材料代用应尽量减少甚至避免,以满足原产品设计在强度和结构上的要求,如确需代用,应遵循以优代劣的基本原则。

5、设计制造锅炉承压部件时若使用进口材料,应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保证该材料必须是国外锅炉用材料,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相关技术指标应与国内锅炉材料相近;

(2)应对照国内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如果缺少检验项目,应补做该项目,合格后再使用;

(3)设计锅炉时应采用该进口材料的相关标准规定的数据进行强度计算;.

6、制造锅炉承压部件所用的焊接材料,应在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采购及检验验收,焊接材料应符合国家专业标准的规定,有制造厂的 材质证明书和清晰牢固的标记。使用单位须按有关规定验收、入库、编号。

二、 焊接过程的质量控制

1、凡从事锅炉承压部件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须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技能考试,取得焊接操作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考试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2、采用焊接方法制造锅炉受压元件时,制造厂家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制定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用的母材和焊材必须经检验合格。焊接工艺评定的施焊者,应有制造厂焊接技术熟练的合格焊工担任;

3、锅炉承压部件的施焊焊工施焊前应阅读相关焊接工艺文件,检查焊材牌号、规格、焊缝坡口尺寸和清洁程度以及焊缝装配质量,焊接人员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要求进行焊接并如实填写焊接记录,并对施焊质量负责。施焊完毕,焊工应清理焊渣,在规定部位进行焊工钢印确认;

4、锅炉承压部件的焊缝(包括不承压部件与承压的部件之间的连接焊缝)100%应进行外观检验,焊缝外观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应达到图纸要求,焊缝与母材之间应平滑过渡,不能有咬边现象。同时要求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由无损检测人员出具相应的报告,检验人员记录焊工的焊接质量情况;

5、焊缝经无损检测判定存在超标缺陷时,应进行返修,返修时应有技术处编制返修工艺。担任返修的焊工,必须是合格持证焊工,返修后在规定的位置打上返修焊工的钢印。焊缝在同一位置上的返修,碳钢不得超过三次,合金钢不得超过二次。

三、 无损检测的质量控制

1、 从事锅炉制造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和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并在国家质检部门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项目的无损检测工作。无损检测人员应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2、 无损检测的工作场地和检测设备应满足要求,检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作好记录,保证在完好状态下使用;

3、 无损检测的工艺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则和标准规定,无损检测人员根据工艺文件选择检测设备和工艺参数;

4、 无损检测人员应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审核,签发。

四、 热处理的质量控制

锅炉制造企业技术部门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制定热处理工艺文件,热处理工艺文件应根据相关标准及规定,明确以下内容:

1、热处理时机, 锅炉承压部件焊后热处理应在水压试验前,全部焊接工作或返修工作结束后进行,但焊后有延迟裂纹倾向的钢材应及时进行焊后热处理;

2、热处理前所需的清理要求或防护要求,有追溯要求的部件热处理前应按规定做出标记,对于热处理可能造成标记遗失或模糊不清的,应做好详细记录,以便进行标记移植;

3、热处理设备及加热方式的要求。用于热处理的设备、仪表等应完好,装炉温度、升温速度、保温时间、冷却方式和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

4、产品试件的要求,产品试件应随炉热处理,不能同炉时,检查试件热处理设备和规范应与产品相同;

5、热处理后的验收标准及报告,检验人员负责实施热处理全过程的检查,做出热处理检查记录,并出具热处理检验报告。

五、压力试验的质量控制

1、锅炉受压部件的压力试验,应在无损检测及有关检验项目合格后进行,须热处理的,则应在热处理后进行;

2、压力试验应在专用场地进行,压力试验设备和压力测量仪表应完好,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压力试验环境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试验合格标准,应符合规程、标准及技术条件规定。压力试验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实验记录并经检验人员复核确认。

六、不合格品的质量控制

1、采购产品经进货检验或实验发现不合格品时,检验人员应通知庫房管理人员,将“不合格品”存入不合格区。“不合格品”经材料、设计、工艺等有关人员评审,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产品,应拒绝接收;

2、生产过程中经检验或试验发现不合格品时,检验人员须立即做好标记并隔离,相关技术人员应对该不合格品进行评审。评审后的不合格品一般可采用以下办法处置:(1)返工、返修,消除不合格;(2)降级;(3)报废;

3、不合格品控制全过程的质量记录,应有相关人员收集、整理,档案室保存。

总之锅炉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个质量环节,努力提高制造水平,保证锅炉安全、高效、更加环保的运行。

参考文献:

[1]唐信萍、周盛昆,锅炉制造过程和安全运行的质量控制,《电站系统工程》2006年02期

[2]刘立萍,锅炉产品质量分析与质量控制,《应用能源技术》2007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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